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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學史著述紛出與史觀分歧對話

接續前面有關臺灣文學斷代研究重點介紹之後,以下擬就文學史著述現 象進行剖析,這是因為臺灣文學學科建立二十餘年來,無論是專書或論文,

相關書寫研究已經積累不少,不僅撰述類型日趨多元,箇中也蘊藏了史觀分 歧的情形。

73  關於白先勇最新研究,可參白睿文、蔡建鑫主編,《重返現代:白先勇、《現代文學》與 現代主義》(臺北:麥田出版公司,2016),該書彙集 2008 年 5 月於美國加州大學聖塔 芭芭拉分校舉辦之「重返現在:白先勇、《現代文學》與現代主義國際研討會」之會議座 談、作家訪談及論文,由著名小說家「白先勇論」出發,再進而關注《現代文學》雜誌 和「現代主義」,從臺灣到海外,高度展示了「重返」研究的複雜時間性和遼闊空間性研 究價值,以及北美研究視野。

以葉石濤1987 年出版的《臺灣文學史綱》而言,在發行未久,即曾招 致呂正惠以為過分簡化臺灣文學駁雜的歷史發展,或刻意忽略本土論內部實 有不同立場與主張的批判。74事實上,學界對本土看法的紛擾,反映的不單 是臺灣歷經多個政權殖民與戰後國民黨接收臺灣的複雜歷史背景,同時也 揭示被斷裂75與被嫁接76的文學歷史,究竟要如何在共存環境中共生、共構 的文學史難題。而到底該如何協商、整合臺灣文學駁雜的歷史性時,所面 臨的各種衝突、角力問題,也讓書寫、重寫與再寫臺灣文學史的倡議時有 所聞。

彭瑞金1991 年出版的《臺灣新文學運動 40 年》(自立晚報;春暉,1997 再版),雖僅以戰後40 年(1945-1985)的文學活動與發展為主軸,但藉新出土 的史料擴充、修正《臺灣文學史綱》舊有的論述,故較前者更明確化傳達,要 將「本土」推向「重新喚回整體臺灣人、臺灣文化的臺灣主體意識」的主張,

可視為葉氏史觀的承繼者。隔年,邱貴芬發表〈「發現臺灣」:建構臺灣後殖民 論述〉,正式將後殖民論述引進臺灣,並指出「臺灣過去幾百年的歷史、文化、

演進,主要基於外來殖民者與本土被殖民者之間文化和語言衝突、交流的互動 模式」,77以及「臺灣文學流變過程中,文學典律的形成與重建和臺灣的被殖 民經驗有密切關係」,78乃取藉西方理論資源來厚實臺灣本土論。只是,邱氏 想以後殖民理論確立臺灣主體論的新史觀,固然為臺灣文學史的論述帶來理 論資源;但另一方面,後殖民論述抵中心∕中國的批判路線,也讓學界對於 究竟要如何闡釋、評價與書寫臺灣文學史的焦慮,乃至爭辯逐漸白熱化。

值得注意的是,當邱貴芬等出身外文系的學者,積極透過援引西方後殖 民論述來建構臺灣文學的主體性時,施懿琳、江寶釵、楊翠、黃美娥等人,

則是在1990 年代初期深入臺灣各地,積極從事田野調查、口述歷史與蒐羅 文學史料等工作,用文學史料去堆疊出臺灣文學的輪廓,也為文學主體性的

74  呂正惠,〈評葉石濤《臺灣文學史綱》〉,《臺灣社會研究季刊》1.1 (1988.2): 221-232。

75  陳建忠,《被詛咒的文學:戰後初期(1945-1949)臺灣文學論集》(臺北:五南圖書公 司,2007)。

76  黃美娥,〈聲音.文體.國體—戰後初期國語運動與臺灣文學(1945-1949)〉,《東亞觀 念史集刊》3 (2012.12): 223-270。

77  邱貴芬,〈「發現臺灣」—建構臺灣後殖民論述〉,《中外文學》21.2 (1992.7): 151。

78  同上註,頁 151。

建立扎下根柢,結果促成區域文學研究的勃興。自1995 年第一本區域文學 史《臺中縣文學發展史》出版,到《彰化縣文學發展史》(1997)、《嘉義地 區古典文學發展史》(1998)、〈清代臺灣竹塹地區傳統文學研究〉(1999)

等北中南區域文學史的陸續完成以來,79區域文學已發揮從點到線,再由多 條文學發展伏線,重新架設起臺灣文學整體結構的功能,甚至於改寫過去 單以新文學勾勒臺灣文學史的認知框架。尤其,出身鄒族的Pasuya Poiconx

(浦忠成),幾乎也是在此同一時間,從故鄉鄒族出發漸及全國各地原住民 族,積極從事民族文學調查研究,並在前後歷時二十年的田野調查與寫作 中,交出臺灣文學史上第一部原住民族文學史《臺灣原住民族文學史綱》

(2009)。關於此書內容、書寫策略與出版意義,已於前述。

此外,90 年代還可關注的是,1995 年《中外文學》「臺灣文學的動向」

專題和餘波。在刊出陳昭瑛〈論臺灣的本土化運動:一個文化史的考察〉、80 陳芳明〈百年來的臺灣文學與臺灣風格—臺灣新文學運動史導論〉後,81 二人觀點的差異,把當時學界對後殖民的討論,延長到對後現代史觀的思 考。這場在文學史上被稱為「後現代與後殖民論爭」的事件,後來還加進 來廖朝陽、廖咸浩的對話,82論爭備受學界關注;但,論者多留心後殖民、

後現代理論在論戰中的位置,及其在統獨論述中所發揮的效益,卻鮮少注 意到各家論者對本土、臺灣意識、中國意識、後殖民、後現代等修辭,從 其作為概念到成為一種史觀的闡釋、詰問,除了有助於重新挖掘臺灣文學

79  上述諸書皆由該地縣、市立文化中心出版。其後,各地區包括離島等地之區域文學發展 史也陸續出版:莫渝、王幼華,《苗栗縣文學史》(苗栗:苗栗縣立文化中心,2000);葉 連鵬,《澎湖文學發展之研究》(澎湖縣:澎湖縣文化局,2001);龔顯宗,《臺南縣文學 史》(臺南:臺南縣政府,2006);李瑞騰、林淑貞、顧敏耀,羅秀美、陳政彥,《南投縣 文學發展史》(南投:南投縣文化局,2009)等。另,迄今仍然可見區域文學會議召開,

2011 年至 2020 年間,林秀蓉,余昭玟已經舉辦七屆屏東文學會議。

80  陳昭瑛,〈論臺灣的本土化運動:一個文化史的考察〉,《中外文學》23.9 (1995.2): 6-43。

81  陳芳明,〈百年來的臺灣文學與臺灣風格—臺灣新文學運動史導論〉,《中外文學》23.9 (1995.2): 44-55。

82  廖朝陽,〈中國人的悲情:回應陳昭瑛並論文化建構與民族認同〉,《中外文學》23.10 (1995.3): 102-126;〈再談空白主體〉,《中外文學》23.12 (1995.5): 105-109。廖咸浩,

〈超越國族—為什麼要談認同?〉《中外文學》24.4 (1995.9): 61-76;〈狐狸與白狼:

空白與血緣的迷思〉《中外文學》25.5 (1996.10): 154-157。

史的縱深與新意,也引來後續更多論者思索「後現代」、「後殖民」和臺灣 社會的真正關係。例如廖炳惠〈台灣:後現代或後殖民?〉、83劉亮雅《後現 代與後殖民:解嚴以來台灣小說專論》(麥田,2006);又或者加入思考何謂 臺灣文學史,或如何書寫臺灣文學史的討論,其中,1998 年張誦聖、陳芳 明、廖炳惠與瓦歷斯.諾幹等人,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召開探討「現當代 臺灣文學的成就與變遷」的學術研討會,針對在臺灣特殊的文學體制下,84 臺灣文學本質與發展,究竟是後殖民還是後現代情境的討論,85又或不同民 族∕種族的歷史觀如何改寫臺灣文學史的論辯,86即是這波論爭最重要的回 應之一。

甚至不難發現,陳芳明〈百年來的臺灣文學與臺灣風格—臺灣新文 學運動史導論〉一文,實際上已是選擇從後殖民理論來重構文學史的重要實 踐,此文正為往後十餘年來從事《台灣新文學史》寫作工程奠定重要的論述 基礎。不過,陳氏揭開重寫臺灣新文學史的序幕,並以「再殖民」定調戰後 至解嚴以前國民黨政府對臺灣∕文學箝制的立論,也引來陳映真質疑與批 評,87此即為期一年多的「雙陳論戰」。儘管陳芳明與陳映真的意見分歧,未 能在論戰中有效對話或達成共識,但兩造因史觀的悖反所產生的激辯,其實 也為日後有心撰述臺灣文學史的論者,提供可能開展的途徑與豐富的思想資 源。不論是孟樊以「新歷史主義」重新追問臺灣文學史還能如何翻新重寫的

《文學史如何可能:臺灣新文學史論》(揚智文化,2006),或由出身馬來西 亞的研究者張錦忠、黃錦樹嘗試藉由在臺馬華文學特殊的生產現象,思索

(在臺)馬華文學是否歸屬臺灣文學複系統的史觀,或企圖藉此「複寫」臺

83  廖炳惠,〈台灣:後現代或後殖民?〉,收入氏著,《另類現代情》(臺北:允晨文化公司,

2001),頁 44-59。

84  張誦聖,〈文學體制與現、當代中國∕臺灣文學:一個方法學的初步審思〉,收入周英雄、

劉紀蕙編,《書寫臺灣:文學史、後殖民與後現代》(臺北:麥田出版公司,2000)。

85  如陳芳明,〈後現代或後殖民:戰後臺灣文學史的一個解讀〉、廖炳惠〈臺灣後現代或後 殖民〉。前揭文收入周英雄、劉紀蕙編,《書寫臺灣:文學史、後殖民與後現代》 86  瓦歷斯.諾幹,〈關於臺灣原住民族當代文學的幾點思考〉,收入周英雄、劉紀蕙編,《書

寫臺灣:文學史、後殖民與後現代》

87  陳映真,〈以意識形態代替科學知識的災難—批評陳芳明先生的「臺灣新文學史的建構 與分期」《聯合文學》189 (2000.7): 138-160。

灣文學,88在在可以視為攸關臺灣文學為何、臺灣文學史該如何書寫的論爭 回應。此外,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於2007 年召開「臺灣文學史書寫」國際 學術研討會,也是其中一環;與會者不單延續針對史觀、斷代分期與文學類 型進行討論,同時還將觸角延伸到體制化、學科化對臺灣文學史書寫的影響 問題。89

且,不僅止於此,在多數學者用心引進新的文學∕文化理論、建構新的 主體認同,以重構新臺灣文學史時,古典文學和通俗文學領域,也開始獲致 學者的青睞。如,廖雪蘭早在1980 年代即著手撰寫明鄭至日治時期以來的古 典詩史,到了1999 年正式出版《臺灣詩史》(文史哲);其後,黃美娥〈臺灣 古典文學史概說(1651-1945)〉一文,嘗試兼顧古典詩歌、散文與小說三種文 類,並提出重新看待「新」與「舊」、「現代」與「傳統」辯證關係的說法。90 另,尚有劉秀美對於「通俗」文學進行考掘,於2001 年出版《五十年來的 臺灣通俗小說》(文津),填補了歷來臺灣文學史將「通俗」排拒在「現代 文學」之外的缺憾;2005 年,更有葉洪生、林保淳合撰《臺灣武俠小說發展 史》(遠流),使戰後臺灣通俗文學面目益趨完整,此二著作已於前述。

且,不僅止於此,在多數學者用心引進新的文學∕文化理論、建構新的 主體認同,以重構新臺灣文學史時,古典文學和通俗文學領域,也開始獲致 學者的青睞。如,廖雪蘭早在1980 年代即著手撰寫明鄭至日治時期以來的古 典詩史,到了1999 年正式出版《臺灣詩史》(文史哲);其後,黃美娥〈臺灣 古典文學史概說(1651-1945)〉一文,嘗試兼顧古典詩歌、散文與小說三種文 類,並提出重新看待「新」與「舊」、「現代」與「傳統」辯證關係的說法。90 另,尚有劉秀美對於「通俗」文學進行考掘,於2001 年出版《五十年來的 臺灣通俗小說》(文津),填補了歷來臺灣文學史將「通俗」排拒在「現代 文學」之外的缺憾;2005 年,更有葉洪生、林保淳合撰《臺灣武俠小說發展 史》(遠流),使戰後臺灣通俗文學面目益趨完整,此二著作已於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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