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朱子認為「理」、「氣」同時存在而無始無終,同樣必要而不可缺一,但他
74 姜國柱,《吳廷翰哲學思想探索》,頁 61— 62。
75 衷爾鉅,《吳廷翰哲學思想》,頁 56。
76 吳廷翰有言:「陰陽不測之謂神。神即陰陽,指其不測者而言其曰神,則指其可由者而言曰道,指 得其理者而言曰理,皆一義也。陰陽之為仁義,則仁之神陽也,義之神陰也。陰陽之為四時、五 行,而仁義則分而為禮知,發而為惻隱、羞惡,亦一義也。若以仁義為理,為無為,則有寂而無 感,有靜而無動,其為用反待氣而後有,物而不化,滯而不通,豈不測之義而神之謂乎?」(《吉 齋漫錄卷上》,頁 18。)以為仁義本於一氣,本身就具有陰陽神化作用,而理依他自己的體會,
只是「氣之條理」,那麼理應是無為的,而朱子則將理視為本體是不通的。因此,或許可以說,他 自己以為理是氣之條理,隨著氣的作用,就表現了理,理是沒有獨立的活動,他的理是「只存有 不活動」的。
77 張立文,《中國哲學範疇發展史-天道篇》,頁 574。
並不是將二者平列起來,同樣對待。就存有性言,「理」與「氣」截然可分;在理論 次序上,「理」先於「氣」。吳廷翰則承繼羅欽順、王廷相「理氣一物」的氣本論,
認為理為氣之條理,理與氣亦不可分,氣是理存在的基礎,氣存理在,氣滅理亡,
他反對離氣言理,他說:
氣之為理,殊無可疑。蓋一氣之始,混沌而已。無氣之名,又安有理之名乎?
(《吉齋漫錄•卷上》,頁 6。)
道、理等字俱是假借,不知假借以名何物乎?此等是懸空之說,即此可見。
所謂道、理,必有一物以當之。除卻此氣,無他物矣。(《吉齋漫錄•卷上》,
頁 11-12。)
此說:道、理存在於氣,倘若沒有氣之一物以當之,則談理、論道皆是懸空之說,
這既批判了超形氣之理,又論證氣的第一性和理的從屬性。78
他批評程朱離氣言理的觀點,指出程朱「以陰陽為氣,以道為理」的錯誤,他 說:
先儒以陰陽為氣,以道為理,是去「一陰一陽之謂道」之義而他求之過也。
(《吉齋漫錄•卷上》,頁 6。)
《易經.繫辭傳上》明言:「一陰一陽之謂道。」即太極中陰陽二氣的變化就是道。
而程朱卻說:「所以一陰一陽道也。」將道與陰陽區分為二,且以為道在陰陽之先;
又以道為理,以陰陽為氣,認為道是所以陰陽者,即本原或第一性的存在,是形而 上者,而陰陽之氣則是理之所為,是第二性的存在,是形而下者;總之是,理氣二
78 參見衷爾鉅,《吳廷翰哲學思想》,頁 45。
分,理先氣後。此處先儒即指程頤、朱熹,吳廷翰以《易經.繫辭傳上》中的「一 陰一陽之謂道」為根據,認為陰陽即道;認為若「以陰陽為氣,以道為理」,則理氣 相離,此有違聖人之言,故程朱離氣言理是錯誤的。他甚至明言自己與程朱理論的 不同處主要即在於「以氣即理」:
所論與先儒不同處,只是以氣即理,以性即氣,此其大者。先儒未嘗離氣而 言理也。然其曰:「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 是理。然理又非別為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無是氣,則理亦無掛搭處。」
又曰:「而今知得他合下是先有理,先有氣邪?然以意度之,則疑此氣是依 傍這理行。及此氣之聚,而理亦在焉。蓋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
無計度、無造作。只此氣凝聚,理便在其中。」分明把作二物。(《吉齋漫錄•
卷上》,頁 33-34。)
他認為,朱熹在理氣觀上雖言「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理在氣中」,但還是肯定先 有理後有氣,理氣有先後,它們仍然為二物。因此他亦批評朱熹對《太極圖說》的 註解:
《註》謂:「無極之真以理言,二五之精以氣言。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 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則謂真與精合,而理與氣分矣。夫 氣化之始,乃真精而凝,形化之後,正氣感而生,則言若有不備矣。(《吉齋 漫錄•卷上》,頁 11。)
以為朱熹以理指「無極之真」,以氣指「二五之精」,所謂真與精合,即氣與理合。
是二物才有離有合,那麼朱熹以為理與氣合才有人和萬物,則又證明他是視理氣為 二物的。
朱熹雖然承認理氣「本無先後可言」,並批判老子「道生物」的觀點,也不是 簡單地接受老莊「道生天地」的說法,但他提出「太極生陰陽」的思想,使吳廷翰 與王廷相一樣,皆批評程朱離氣言理,把理看成「超然一物立於天地之先」的觀點,
是接近老子「道生天地」之說。79其言:
朱子曰:「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有此理。」又曰:「當初元無一物,只是有 此理。」《太極解》曰:「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實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 柢。」亦是此意。蓋以「上天之載」指理,「造化」、「品彙」指氣也。《老子》
「道生天地」之說,意亦若此。此愚所以斷然敢以理氣為一物,而「一陰一 陽之謂道」,不必添註而自明也。不然,則夫子論道不若老子之直截矣。(《吉 齋漫錄•卷上》,頁 7。)
以為朱熹是以理為氣的樞紐、根柢,是承認氣上有理以主宰氣,是將理視為宇宙之 本體,這與老子以道為宇宙之本,視道在天地之先的「道生天地」意相若,皆是離 氣而言理、道。再者,吳所以敢斷然肯定「理氣為一物」,是依據「一陰一陽之謂道」
而來,程朱言「所以陰陽者道也」就是陰陽之所以成為陰陽,是因為有道主宰的結 果,將道(理)氣二分,這是添註解經,吳以為:若如此理解孔子,則孔子反不如 老子直截了。
在此,吳廷翰雖認為理氣為一物,但他和羅欽順一樣並不認為理氣是一回事,
事物的規律和事物本身畢竟不能等同。理是只氣的條理或規律性,也就是說,理是 事物的結構,事物的表現形式而已。氣還是第一性,理是從屬於氣的。他們之所以 強調「理氣為一物」,是針對程朱離氣言理,視「理氣為二」,理是主宰義的第一性,
79 王廷相:「老莊謂道生天地,宋儒謂天地之先只有此理,此乃改易面目立論耳,與老莊之旨何殊?」
(《雅述》上篇)「世儒謂理能生氣,即老氏道生天地矣。」(《慎言•道體》,頁 753)「以道能生氣 者,虛實顛越,老莊之謬談也。」(《慎言•五行》,頁 809)。
氣是掛搭的從屬者而來的,但他們以氣為本的立場並未因此而有所鬆動80,吳指出:
「理即氣之條理」、「理也者,氣得其理之名」、「氣之凝聚、造作,即是理」、「理者 氣之不雜者」,理與氣正就是這種異於程朱的不雜不離之關係。吳廷翰這種以氣為本 的理氣觀,有論者稱為「絕對氣本論」,並認為他所說的理,即氣得其理之名,亦即 是氣在目的性上能產生一種依循規範而達於條理的狀態而說的。此理論若參照戴震 理論,可以發現兩者在觀念上並無分歧之處。而這種氣升理降的觀念,甚至以氣為 宇宙本體的氣本論,從張載開始,經過明代中期湛若水、羅欽順、王廷相、吳廷翰、
呂坤等人相繼討論,至明代晚期劉宗周更具體闡述氣的本質意義後,大致已確立了。
81這顯示了吳廷翰在氣本論流衍傳承的過程中有不容忽視的貢獻。
第三節 氣即道,道即氣
就氣與道的關係來說,吳廷翰與王廷相皆質疑程頤「所以陰陽者道也」這樣的 思想,他們認為這種氣之上有理以主宰氣的說法是錯誤的,所謂「所以陰陽者道也」
就是陰陽之所以成為陰陽,是因為有道主宰的結果。他們繼承發揮張載「道氣」不 離的思想82,在以氣為本的基礎上,認為道者是氣之道,不能離氣言道。王廷相言:
氣有變化,是道有變化。氣即道,道即氣,不得以離合論者。或謂氣有變,
道一而不變,是道自道,氣自氣,岐然二物,非一貫之妙也……氣有常有不
80 某些大陸學者有此疑慮,如衷爾鉅批評吳廷翰「理氣為一物」是不妥當的,這會導致取消理氣關 係的探討,是容易引起誤解的不準確說法,也會給唯心論留下可乘之隙。(參見《吳廷翰哲學思想》, 頁 45— 46。)
81 參見趙世瑋,《戴震倫理思想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95,頁 60。原文將吳 廷翰視為明代晚期人物有誤。
82 有關張載「道氣」不離思想的詮釋,陳俊民說:張載推原於陰陽之氣化,提出了「氣化即道」的 命題,「太虛」、「太和」、「陰陽」之氣,是「道」範疇的淵源,也是「道」範疇的內涵。「氣」是
「道」的實體,「道」是「氣」的妙用,有「太虛」即有「氣」,有「氣化」即有「道」,「道」不 離「氣」,離「氣」非道矣。(《張載哲學與關學學派》,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90,頁 148— 149。)
常,則道有變有不變。((《王廷相集•雅述上》,頁 848。)
以為道的名義源自氣的活動,它繫屬於氣而非一個獨立存在的實體,它沒有能動性,
也沒有固定的所在;它只能因著氣變動不居的特性而表現出有變有不變。83那麼氣 是道之所以存在的根本,但氣與道又並非二物,它們的關係是「氣即道,道即氣」, 是一貫而不可離絕的,所謂「道寓其(氣)中」84。吳廷翰承此「氣即道,道即氣」
的思想加以發揮,氣是生生本體,道是氣本體生化自身所本具之理,因此可說:「道 氣是一,無體用、理質等分別,亦一無形上下之分別」。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