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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年代台灣政治情勢的再評價

薛化元 前言:

以韓戰爆發為契機,1950 年國民黨當局在冷戰的架構下,得到了美國的支 持,得以鞏固其在台灣的統治地位。而在美國軍事介入台灣海峽,實施台灣海峽 中立化之後,蔣介石總統/總裁主導推動國民黨的改造,在台灣建立「以黨領政」、

「以黨領軍」的黨國體制;另一方面則建立以蔣介石強人主導的強人威權體制。

而透過排除體制內的反對者,包括吳國楨、王世杰及孫立人等人,在 1955 年強 人威權體制大抵確立。146

一般認為,1950 年代是國民黨統治台灣壓制性格最強烈的時期,一方面是 具有強烈的軍事統治色彩;另一方面則是包括白色恐怖在內的大規模反對人士的 逮捕。而 1960 年代,則一般認為軍事統治的性格較為淡薄,強人的統治也較於 1950 年代較為鬆動的現象,1970 年代更被認為「硬式威權」往「軟式威權」發 展的態勢。147但是 1960 年代相較於 1950 年代,台灣的政治發展,是否存在其他 過去未被重視到的面貌呢?這也是本文所要要探討的主題。

一、一九五○年代末期往六○年代的轉換

針對 1950 年代往 1960 年代移行的發展過程,我們可以從國民黨體制內與體 制外,政治發展的態勢來做基本的分析。148在 1950 年代在在野的部分,言論上有 一報三刊,特別是李萬居主持的《公論報》及雷震主持的《自由中國》,被認為 是在野言論的重鎮。149而在整體反對派的發展方面,除了省議會有「五龍一鳳」

之外,150反對黨的組成,也就是中國民主黨的籌組工作,在 1960 年也達到歷史的

本文係根據筆者過去相關的研究作為基礎,進一步統整而成。

146薛化元、楊秀菁,〈強人威權體制的建構與轉變(1949-1992)〉,國史館、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 處及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合辦「人權理論與歷史」國際學術研討會,2003 年 12 月 6~7 日。

147 Edwin A. Winkler,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n Taiwan: From Hard to Soft

Authoritarianism?”, China Quarterly, No.99 (1984.9), pp.482-483. Edwin 所指的「軟式威權」時期,主 要是指蔣經國統治時代。在這個時期,蔣經國有意的提拔台灣籍政治菁英擔任政府要職,但是最 主要的政經、軍事職位仍有老一輩的中國籍的政治菁英擔任。而在選舉方面,則透過選舉制度的 設計及社會團體的動員,讓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台灣籍與中國籍新興的政治菁英)得以當選。

在其中,無法為國民黨收編的新興政治菁英,則形成反對勢力與國民黨相抗衡。而當這股反對勢 力超越統治者的容忍底線,壓制的手段即再浮現。

148 若林正丈從 1960 年「自由中國事件」切入,進一步探討了 1960 年台灣政治發展意義。這對思 考台灣從 1950 年代末期到 1960 年代初期的政治變化,頗具啟發性。若林正丈,《台灣:分裂國 家と民主化》(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2 年),頁 168-169。

149 另外還有民社黨中央辦的《民主中國》和青年黨朱文伯主導的《民主潮》。

150「五虎將」李萬居、郭雨新、郭國基、吳三連、李源棧及許世賢被稱為「五龍一鳳」。此一名 稱的由來,是以批判國民黨當局著名的這六位台灣本土精英在民國四十六年當選省議員後而得 名。參見李筱峰,《台灣民主運動四十年》(台北:自立晚報,1987 年),頁 71。

高峰。151而在國民黨的體制內,CC 派雖然在黨的改組中,失去了傳統在黨務系 統中的支配權,在立法院相對扮演了黨內在野派系的角色。從電價漲價風潮,到 出版法修正案,都看到 CC 派與行政部門或是與蔣介石總統意志抗衡的行動。152而 國民黨高層也在蔣介石總統的指導下,從 1958 年開始推動由王雲五負責的總統 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進行在體制內檢視當時政經制度的問題,並提出改革的 方向。就此而言,我們可以發現 1950 年代雖處於強人威權體制的建立與鞏固的 時代,在政治高壓的狀態下,台灣整體政治的發展,仍有其多元的性格。

(1)《自由中國》、《公論報》及其他輿論

1950 年代台灣言論雖然受到國民黨當局的壓制,不過,雖一樣處於戒嚴 令及動員戡亂體制下,輿論界提出的政治主張,特別是在 1950 年代晚期,仍 有相當可觀之處。其中雷震主導的《自由中國》在 1950 年代直停刊為止,是 台灣最重要的政論雜誌,透過此一雜誌持續對國民黨政策的走向,以及體制 的調整提出了在野制衡針貶的言論。除了針對具體的政策提出意見之外,更 針對整個強人威權體制下的黨國制度的運作提出了批判的意見。甚至,透過

「今日問題」系列的討論,提出了在一個中國架構下,儘量在台灣實施具有 民意基礎統治的改革意見。而《公論報》針對國民黨體制的運作,也提出了 許多針貶的意見,對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政策也構成了輿論上的壓力。

153 1959 年的《聯合報》甚至在 3、4 月間,從修憲問題引發的中央民意機關 問題切入,以數篇社論針對中央民意代表無法改選,可能導致法統延續出現 問題,主張召開「國是會議」以維護民主憲政,甚至藉此「體現憲法制定權 的積極作用」進行政治反攻。154這也意味著主張透過制定新憲法的方式,來 解決中央民意代表不能改選的問題。155

其中,在中華民國政府「一個中國」架構下,提出台灣可能具備民主色 彩的政治體制的,可以《自由中國》的社論〈小地盤、大機構〉主張最為進 步。《自由中國》主張簡化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門為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

司法行政部、財政經濟部五部,以矯正「小地盤、大機構」的現象:156

151薛化元,〈台灣自由主義思想發展的歷史考察(1946-60):以反對黨問題為中心〉,《思與言》34:3

(1996 年 6 月),頁 241-286。

152 參見薛化元,〈外省人自由派菁英與戰後台灣政治改革的訴求:以齊世英為中心)〉,自由思想 學術基金會及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合辦「自由與獨立:紀念張忠棟教授八十冥誕學術研討 會」,2013 年 12 月 22 日。

153 薛化元編,《『公論報』言論目錄暨索引》(台北:文景書局,2006 年)。在該書的第四章,筆 者針對《公論報》的政治改革主張做了整理與討論。

154 社論,〈為維護法統應召開國是會議〉,《聯合報》,1959 年 3 月 25 日;社論,〈我們何以主張 召開國是會議〉,《聯合報》,1959 年 3 月 26 日;社論,〈國是會議與法統〉,《聯合報》,1959 年 4 月 8 日;社論,〈政治反攻與國是會議〉,《聯合報》,1959 年 4 月 9 日。

155薛化元,〈從「反共救國會議」到陽明山會談(1949~1961)──對朝野互動的一個考察〉,《法 政學報》7 期(台北:淡江大學,1997 年 1 月),頁 49-82。

156 社論,〈小地盤、大機構〉,《自由中國》17:8(1957 年 10 月 16 日),頁 4。薛化元,〈《自由中

為矯正「小地盤、大機構」這一不合理現象,我們主張在下列五大前提 下先從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門簡化起。……在這五個大前提下,行政院的 組織可簡化為下列五部。即:一、內政部;二、外交部;三、國防部;

四、司法行政部;五、財政經濟部。原有的教育部,裁撤。……於內政 部設一教育司辦理之。交通部裁撤,其業務於財政經濟部內設一交通司 辦理之。財政部與經濟部合併為一個部。直屬行政院的主計處合併進來,

設立主計局。

從《自由中國》前述的主張來看由於機構的縮減,中央政府原有的許多 職權勢必交由台灣省政府執行,省政府在整個行政體系的權限和重要性將因 此大增。加上台灣省的省長及省議會之產生及自治權限又回歸中華民國憲法 的設計,在中央民意代表未全面改選的歷史條件下,由人民直選產生的省級 政府將具有最直接的民意基礎。如此,《自由中國》的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選 雖然持較保守的態度,但是,透過依憲法實施的地方自治及中央行政機構的 縮減,卻使得具有民意基礎地方自治機關擁有較多的權限,如此或許是《自 由中國》試圖兼顧落實憲法又兼顧特殊狀況的民主主張吧!

(2)反對黨組黨行動的展開

由於在地方政治的選舉中,在野派人士無法取得政黨平等競爭的條件,甚至 遭到國民黨當局的打壓。以無黨無派為主的台灣本土政治菁英,遂透過對地方自 治選舉的檢討,朝向組黨的方向發展。而以雷震及《自由中國》為代表的,乃至 來自中國大陸自由派知識份子,於國民黨內自由派傾向的政治人物,則是推動從

「民社黨」、「青年黨」內部的團結合流,甚至以國民黨內自由派人士共同籌組反 對勢力的發展。這兩股力量在 1960 年合流,而有所謂「中國民主黨」的籌組行 動。一時之間,呈現了台灣朝向政黨競爭架構發展的可能樣態。157其中,中國民 主黨籌備時,包括民社黨的楊毓滋、青年黨的夏濤聲等人的投入,代表著民靑兩 黨(或至少是黨內某個派系)力量的加盟。而 CC 派在立法院的領導人齊世英的 動向更有意義,1960 年 5 月 21 日,齊世英正式表態願意正式投入組黨工作。6 月 1 日,齊世英告訴雷震,革新俱樂部又不少人贊成組織反對黨,還有其他立法 委員表示願意加入。7 月 8 日齊世英進一步主張中國民主黨要在中央民意代表,

國》地方自治主張的歷史考察〉,收入《東亞近代思想與社會:李永熾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

(台北:月旦,1999 年),頁 83-123。

157薛化元,〈台灣自由主義思想發展的歷史考察(1946-60):以反對黨問題為中心〉,《思與言》34:3

(1996 年 6 月),頁 241-286。雖 然 雷 震 在《 自 由 中 國 》的 文 章 中 表 示,反 對 黨 是 志 在 取 代 執 政 黨 ,「 要 用 選 舉 的 方 式 以 求 獲 取 政 權 」。 這 樣 的 標 示 固 然 是 《 自 由 中 國 》 反 對 黨 主 張 的 歸 結 , 但 是 , 在 中 央 民 意 代 表 未 能 改 選 , 僅 僅 透 過 在 地 方 選 舉 的 競 逐 , 不 僅 無 法 具 備 透 過 選 舉 真 正 取 得 執 政 地 位 的 可 能 性 , 甚 至 在 國 會 中 成 為 強 大 的 反 對 黨 也 不 具 可 能 性 。 反 過 來 說 , 此 一 反 對 黨 透 過 既 有 體 制 下 權 力 的 重 組 與 分 流 , 確 實 有

(1996 年 6 月),頁 241-286。雖 然 雷 震 在《 自 由 中 國 》的 文 章 中 表 示,反 對 黨 是 志 在 取 代 執 政 黨 ,「 要 用 選 舉 的 方 式 以 求 獲 取 政 權 」。 這 樣 的 標 示 固 然 是 《 自 由 中 國 》 反 對 黨 主 張 的 歸 結 , 但 是 , 在 中 央 民 意 代 表 未 能 改 選 , 僅 僅 透 過 在 地 方 選 舉 的 競 逐 , 不 僅 無 法 具 備 透 過 選 舉 真 正 取 得 執 政 地 位 的 可 能 性 , 甚 至 在 國 會 中 成 為 強 大 的 反 對 黨 也 不 具 可 能 性 。 反 過 來 說 , 此 一 反 對 黨 透 過 既 有 體 制 下 權 力 的 重 組 與 分 流 , 確 實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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