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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穀梁傳》「魯隱公敘事」的省察

(一)敘事主題

相較於《公羊》之迂曲,《穀梁》之開場堪稱明白顯豁: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 為公也。」「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讓桓也54乎?」

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隱不正不55成之,

何也?」「將以惡桓也。」「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弒之,

則桓惡矣。桓弒而隱讓,則隱善矣。」「善則其不正焉何也?」「《春 秋》貴義而不貴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

先君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己 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兄弟,天倫也。

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己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 惠,曰小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穀 梁傳注疏》,卷1,頁2上-3上)

《穀梁》直接點出「先君欲與桓」,並斥之為「邪志」。既以「邪」稱,

可知《穀梁》亦不採前述登桓母為夫人或有大國之援二角度論隱桓尊 卑。事實上,《穀梁》似乎未將生母貴賤納入隱、桓事件中考量。相對 於《左傳》、《公羊》之糾結,《穀梁》顯得十分明朗:一、惠公私心欲 立桓公,但此舉並無任何正當理由,因此惠公最後放棄此一「邪志」而 立本該即位之隱公。二、隱公揣摩君父心意,希望成全其立桓之「志」,

是以欲讓位於桓。

54 按:「也」乃「正」之訛。

55 按:「不」乃「而」之訛。

如此孝悌能讓之行,在禮儀制度崩壞、人人爭權奪勢的春秋時代,

豈不值得大大稱揚?然《穀梁》於陳述事件本末之後,卻為隱公冠上「成 父之惡」的罪名,並毫不留情評曰「己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

曰小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落差之大,超乎 意料,清儒陳廷敬即對《穀梁》持論之苛頗不諒解:

昔者,周之始興也,泰伯之讓,孔子賢之。當春秋之世,視泰伯 之時何時也?有能以讓而身蒙禍患,猶刻責之,追詬其所為,曰

「探先君之邪志」,曰「成父之惡」,使此人之隱衷大節既無以白 於天下,而世不復知讓為盛德,以篡奪為固然,將隂以生亂臣賊 子之心,其何以勸善而懲惡也?56

陳氏之論,亦有可商。渠似未留意《穀梁》於隱公之「能讓」基本上持 肯定態度。事實上,《榖梁》之第一主題,本在說明《春秋》「不書即位」

乃為透過隱公之「善」彰顯桓公之「惡」;是隱公之「讓」本為《穀梁》

所肯定,問題在此舉雖「善」,卻屬「不正」,且其「不正」之最大問題 在不符《春秋》「貴義」、「伸道」之大原則,故雖能「輕千乘之國」,卻 未合乎「大道」,此方為《榖梁》所難認同、批判者。

前文提及,《穀梁》似乎有意避開隱、桓生母身分地位之討論,亦 即將屬於「禮」之貴賤尊卑屏除於討論範圍之外,而將事件之主因聚焦 於隱公。無論是使事件節外生枝的「探先君之邪志」,或探知父志後「遂 以與桓」的非禮決定,都繫於隱公之個人意志。有趣的是,《穀梁》雖 稱許隱公能「輕千乘之國」,卻對其孝、悌行為未嘗稱揚,亦即雖讚賞 隱公之「能讓」,卻不與其「所以讓」。更有意思的是,《穀梁》不與隱 公之「讓」,正在其認為此舉實為「不孝」、「不悌」。《傳》文中,「廢天 倫」指破壞兄弟長幼之倫次,「忘君父」指未能忠於君父授予之「君位」。

隱公因「探父邪志」而做的決定,破壞了應然的秩序,並使惠公成為此 一脫序狀態之始作俑者,是謂「成父之惡」。由此可知,《穀梁》在此「非

56 清•陳廷敬,〈春秋始隱公論〉,《午亭文編》(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

卷22,頁 268。

常」之「讓」,與「孝」、「悌」、「忠」等「常德」間劃出一道明確的界 線─後者必須依屬於倫理網絡方能真正成全,而前者卻是對其前提之 破壞。57《穀梁》敘事中隱公之困境並非源於先天之名份或不可抗拒之 外在環境,而在其意圖透過倫常之外的途徑(讓位)成全倫常之內的德 行(孝悌)。

若回歸春秋之時代脈絡,吾人或可同情理解此一「孝之不得成全」

實非隱公個人之病。范甯〈春秋穀梁傳序〉即言:

昔周道衰陵,乾綱絕紐,禮壞樂崩,彝倫攸斁。弒逆篡盜者國有,

淫縱破義者比肩。是以妖災因釁而作,民俗染化而遷。……故父 子之恩缺則〈小弁〉之刺作,君臣之禮廢則〈桑扈〉之諷興,夫 婦之道絕則〈谷風〉之篇奏,骨肉之親離則〈角弓〉之怨彰,君 子之路塞則〈白駒〉之詩賦。天垂象,見吉凶;聖作訓,紀成敗。

欲人君戒慎厥行,增脩德政。蓋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履霜堅冰,

所由者漸。(《穀梁傳注疏•序》,頁2上-4上)

范甯並非單純認為因禮壞樂崩,故產生種種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舉,而 是特別指出由於原本繫屬於其內之忠孝仁義之端無由依循,遂流蕩失 正,終而產生種種偏差惡行。「故父子之恩缺則〈小弁〉之刺作」云云 所描繪的,正是詩人在此潰散之始,如何將逸離之德行一一拾回,透過 歌詠其於倫常網絡應然之展現而委婉諷喻。然而正如孟子所言,「《詩》

亡然後《春秋》作」,當整體的離心力量已非委婉諷喻與應然之展示得 以挽回,《春秋》此種著意於「褒貶」之新載體便應運而生。

57 《穀梁》對「讓」的態度,或可由其「不書」推得端倪。《左傳》所載讓 位事計九條,分別為1.隱元年魯隱公、桓公事。2.隱三年宋穆公、殤公事。

3.僖八年宋襄公、公子目夷事。4.文十四年齊懿公、公子元事。5.宣四年鄭 公子良、鄭襄公事。6.成十五年曹國子臧、曹成公事。7.襄十四年吳子諸樊、

季札事。8.哀三年衛公子郢、出公輒事 9.哀六年楚昭王、公子西、公子期、

公子閭、楚惠王事。其中 1、2、7 三事,《公羊》雖亦有載錄,唯記事稍 異;並於昭公卅一年追述春秋前邾婁叔術事。《穀梁》則除隱公事外一概 不錄。箇中雖非皆為「不成人之惡」,然《穀梁》不以「讓」為其論述體 系與價值判準,似亦可由此窺豹一斑。

《春秋》本意是否真如范甯所謂「一字之褒,榮踰華袞之贈;片言 之貶,辱過市朝之撻」,58固尚待討論,但至少在《穀梁》中,吾人可以 明顯覘知其所理解、詮釋之《春秋》,正透過一套細緻之「體例」59指陳 出禮與非禮、善與不善、正與不正、道與不道,並據以為判衡之準繩。

《穀梁》魯隱公敘事之主軸,便在經由「體例」之詮解,具體說明回歸倫 理綱常之重要性;而隱公之悲劇,恰正呼應著孟子「徒善不足以為政」60 的告諭與感嘆。

(二)敘事舉隅

承繼上小節所言魯隱公「孝之不得成全」,可先由隱五年《穀梁》

對「考仲子之宮」的解說進行省察:

「考者何也?」「考者,成之也,成之為夫人也。禮:庶子為君,

為其母築宮,使公子主其祭也。於子祭,於孫止。仲子者,惠公 之母。隱孫而脩之,非隱也。」(《穀梁傳注疏》,卷2,頁3下)

或許為了避開隱桓複雜之身分背景,不同於《公羊》、《左傳》將「仲子」

解為桓公生母,《穀梁》提出「惠公之母」一新解。61依禮,庶子為君,

則母以子貴,雖非正娶,卻能享有夫人身分而築宮,由公子祭祀,此祭

58 《穀梁傳注疏•序》,頁 5 下-6 上。

59 此套「體例」偏重在運用「詞彙」進行「褒貶」,如「賢」、「善」、「美」、

「惡」、「譏」、「刺」、「甚」、「非」、「責」、「抑」、「卑」、

「微」,乃至「日」、「不日」等。說可參拙作,〈穀梁傳概說〉,葉國 良、夏長樸、李隆獻著,《經學通論》(修訂本,臺北:大安出版社,2005)。

60 語見《孟子•離婁上》,《孟子注疏》,卷 7 上,頁 2 上。

61 隱元年《春秋》:「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穀梁》

云:「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禮:賵人之母則可,

賵人之妾則不可。君子以其可辭受之。其志,不及事也。」(《穀梁傳注 疏》,卷1,頁 6 上)同條《公羊》、《左傳》皆以桓公生母釋「仲子」。

又《經》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穀梁》:「夫人薨,

不地。夫人者,隱之妻也。卒而不書葬,夫人之義,從君者也。」(《穀 梁傳注疏》,卷1,頁 11 下)同條《公羊》解作「聲子卒」,《左傳》未 釋。要言之,《穀梁》於開首隱公、桓公之背景未帶入二人之母,是以終

《傳》不言之。

祀之禮維持一代,至其孫輩而止。隱公為惠公之子,則為仲子之孫,不 當祭其祖母,卻修宮而祭之,故有違「禮」之譏。然而仲子之逝在隱公 元年,若依常禮,則因卒於其子惠公之後,將不得築宮,遂亦無人祭祀。

隱公蓋不忍如是,故為之築宮。然而,正如隱公因不忍惠公欲立桓之「志」

不成而欲讓之舉,終使惠公蒙受「邪志」惡名,此處強考仲子之宮,亦 使仲子蒙受非禮之祀而不得歆享,並使隱公遭到「非禮」之譏貶。

《經》文於「考仲子之宮」下言「初獻六羽」,《穀梁》之詮解十分 值得玩味:

初,始也。

穀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初獻六羽,

始僭樂矣。」

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諸侯皆用八佾。初獻六羽,始厲樂矣。」

(《穀梁傳注疏》,卷2,頁4)

《傳》文似將穀梁子與尸子之相反意見並列,以示闕疑。62傅隸樸批評

《穀梁》云:「他是在想包舉左氏公羊兩家之意,卻正好揭露了他認禮 不清的矛盾,殊無足取。」63然而,考量《穀梁》成書乃經口授數代後,

始由弟子整理著於竹帛,64又其立於學官本建立在致力抗衡《公羊》之 背景,65則此處在穀梁子後又列尸子之說,或當視為補充、澄清,而非 單純之「並列」。66

62 范甯,《集解》:「言時諸侯僭侈,皆用八佾。魯於是能自減厲而用六,

穀梁子言其始僭,尸子言其始降。」(《穀梁傳注疏》,卷2,頁 4 下)

63 傅隸樸,《春秋三傳比義》(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頁 44-45。

64 徐彥曰:「問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題云「左氏」;《公羊》、《穀 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題曰「卜氏傳」乎?』荅曰:『《左氏傳》者,丘 明親自執筆為之,以說經意,其後學者題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 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漢景帝時,公羊壽共弟子胡毋生乃著竹帛,

胡毋生題親師,故曰「公羊」,不說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題 其親師,故曰「穀梁」也。』」(《公羊傳注疏》,卷1,頁 4)

65 《漢書•儒林傳》:「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穀梁春秋》,以問丞相韋 賢、長信少府夏侯勝及侍中樂陵侯史高,皆魯人也,言穀梁子本魯學,公 羊氏乃齊學也,宜興《穀梁》。時千秋為郎,召見,與《公羊》家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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