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與海峽兩岸國會的三角關係是該議會對外關係中最棘手者,因為該 議會與台灣立法院的關係有障礙存在,與全國人大的關係亦有障礙存在;前者的 障礙是中共,後者的障礙則是中共的思維方式與內涵,簡言之,障礙大多來自中 共方面。當然,中共可能認為台灣才是麻煩製造者(企圖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 台或台灣獨立),而歐洲議會才是煽動者(挑撥人權問題)和圖利者(垂涎台灣市 場)。然而,若從國際局勢逐漸走向民主化、和解對話、重視經貿利益的大趨勢予 以觀察,其中的是非曲直,應不辯自明。
「國會外交」在台灣受到重視,係因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外交形勢丕 變,在官方關係付之闕如的窘境下,國會議員的交流成為推動外交工作不可或缺 的一環,立法院也因而日漸涉入對外事務。為因應新情勢之需要,外交部於 1989 年成立國會小組,1993 年擴編為國會聯絡組,除專司外交部與國會議員之溝通、
聯繫與協調外,並協助國會議員從事外交工作。行政院長蕭萬長亦於 1998 年「對 外工作會報」中指示相關單位應加強「國會外交」,因為「國會外交」敏感度低、
接觸能力強,為具有價值之力量。142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為擴展國會外交功能,曾 於 1990 年決議分設蘇聯東歐組、北美組、歐洲組及亞太地區組四個地區研究小組,
負責研究各區外交事務的具體推動方案;立法院另亦組成「國會外交經費使用及 管理辦法起草小組」,爭取編列國會外交經費。143以上各項措施洋洋灑灑,固能證 明台灣政府為推動國會外交,已有具體行動,但亦有若干缺失值得檢討與改進。
14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外交年鑑》,頁 347。
143 《中華民國八十年外交年鑑》,頁 319。
例如,歐洲議會「友台小組」成立於 1991 年,其下亦有執行委員會及秘書處專司 對台工作,但台灣立法院之「中歐國會議員聯誼會」卻遲至三年後(1994 年)始 成立,而且至今仍未設立專屬辦公室或秘書處或專人負責有關歐洲議會之事務,
可見立法院在對歐外交態度及作法上,仍有「炒短線」之現象,欠缺長期之規劃 或戰略。今後「中歐國會議員聯誼會」不但宜設立專屬辦公室負責對歐洲議會之 工作,而且應每年邀請該議會各黨團主席、副議長,甚至議長,來台訪問;立法 院之各黨團主席、副院長、院長每年亦應儘量赴歐訪問。此種互訪成為常態後,
再於立法院內設立非官方性質之「台歐公共事務論壇」或「台歐民意論壇」,以會 議形式與來訪之歐洲議會議員就有關台歐關係之重大議題交換意見,同時立法院 亦宜鼓勵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在該議會內部成立類似論壇;論壇每年舉行一次會 議,輪流在台北和史特拉斯堡進行,如此立法院與歐洲議會間之常態對話管道即 可建立,對台灣與歐盟關係之促進,必有甚大助益。
中共的打壓既為台灣務實外交最大且唯一的阻礙,如欲發揮對歐「國會外交」
最大之效果,台灣的大陸政策亦應作相對調整。中共在國際間不斷宣傳「一個中 國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90 年代末更推動「三光政策」,計畫「把台灣邦交國挖 光、把台灣的國際政治生路堵光、把台灣與中共爭對等的籌碼擠光」,尤其自美國 總統柯林頓於 1998 年 6 月在上海發表對台「三不政策」後,中共更意圖製造骨牌 效應,進一步封鎖台灣的國際生存活動空間。144歐洲議會大會於 1993 年 9 月 16 日否決一項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之提案,癥結點即在於提案中有「依據聯合國既 有分裂國家平行代表權模式」的文字,但該議會對於過去東西德及目前南北韓之 認知,是模式中分裂的兩方先達成協議,再分別加入聯合國,然而台灣與中共之 間並未達成任何類似協議,以致造成該議會套用模式時的極大困難。其次,提案 中雖舉出聯合國會籍普遍化原則和尊重台灣兩千一百萬人權利等有利說法,但歐 洲議會(也包括絕大多數歐洲國家)仍奉行傳統的國際法原則,認為國家主權只 有一個,它至高無上,也無法分割。歐盟既承認中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
即不可能支持台灣加入以主權國家為會員之國際組織。因此,台灣如欲突破外交
144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外交年鑑》,頁 71-72。
困境,宜雙管齊下,即在爭取國際社會奧援之餘,亦從調整兩岸關係著手,在對 等與尊嚴之基礎上,與對岸展開協商或談判,設法簽署兩岸國際和平共存之協定。
歐洲議會副議長馬丁(David W. Martin, PSE/GB)即曾向台灣官員提出忠告:「歐 洲議會已經通過許多聲援台灣之決議案,若要讓不得不在法律問題上暫停腳步的 歐洲議會繼續向前移動,台灣在內部須先作大幅度的改變。」145
回顧 1975 年至 2000 年間的台歐國會外交歷程,早期由於歐體對台灣之忽視、
正式外交關係之欠缺及台灣外交政策重美輕歐之影響,在海峽兩岸的對歐國會外 交競賽中,台灣曾經輸在起跑點上。幸而 1990 年代台灣經貿實力不容小覷,不但 外匯存底名列世界前茅,國家購買力增強,而且政治民主化頗有成就,成為亞洲 各國楷模,再加上外交政策適時作出大幅度調整,以務實態度推動全方位外交,
歐洲議會與台灣立法院之關係始日趨密切,影響所及,台灣與歐盟及其會員國之 關係亦有大幅度之提升。雖然立法院與歐洲議會之間無法超越後者與中共全國人 大間之法律關係,但在實質關係上,立法院之收獲未必遜於對岸之全國人大。
台灣今後應繼續確保經濟之繁榮與政治之民主和穩定,過去這些是吸引歐洲 議會與台灣發展密切關係之最重要與最有利之籌碼,今後亦然。
145 《聯合報》,1993 年 9 月 18 日,第 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