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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複迴歸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敘述性統計

表 7 為各變數的敘述性統計量,由於在進行有效稅率影響因素的複迴歸分析時,

需要其他財務報表的數據與股權結構的資料,因此,刪除了遺漏值及值端值之後,樣 本數由前述的 10,824 個減少至 8,425 個。其他敘述性統計的內容詳表 7。

表 7 敘述 統計表

Panel A:全部樣本N=8,425

平均值 最小值 Q 1 中位數 Q 3 最大值 標準差 ETR(%) 19.5383 0.0000 11.1037 17.0684 26.2431 79.8458 13.4658 SIZE 13.9798 4.1431 13.0899 13.9479 14.8439 21.3720 1.5723 GSHARE(%) 20.5348 0.0000 0.0000 6.2200 41.0000 100.0000 23.9576 FSHARE(%) 1.6684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98.6200 7.6263 HSHARE 0.0307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726 LAW 0.0297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697 REF 0.5623 0.0000 0.0000 1.0000 1.0000 1.0000 0.4961 LAW*REF 0.0173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305 INVE 0.1715 0.0000 0.0643 0.1350 0.2229 0.9401 0.1561 CAP 0.2741 0.0000 0.1267 0.2397 0.3964 0.9599 0.1891 LI 0.0479 -0.0342 0.0011 0.0149 0.0567 0.8115 0.08499 LEV 0.0687 0.0000 0.0000 0.0214 0.1011 0.7907 0.1011 GROA 0.0308 -27.5443 -0.0032 0.0099 0.0308 22.1025 0.5644 INT 0.0125 -0.4583 0.0025 0.0095 0.0177 1.7002 0.0321 INVR 0.0075 -2.2898 0.0000 0.0004 0.0062 1.3983 0.0421 market 0.4893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1.0000 0.4999

Panel B:上海樣本N=4,303

平均值 最小值 Q 1 中位數 Q 3 最大值 標準差 ETR(%) 20.5288 0.0000 11.5715 18.7154 27.6972 79.8458 13.7171 SIZE 14.2506 4.1431 13.3741 14.1634 15.1187 21.3720 1.6032 GSHARE(%) 24.2160 0.0000 0.0000 19.4300 46.8100 100.0000 24.7816 FSHARE(%) 0.9698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98.6200 5.2288 HSHARE 0.0488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2155 LAW 0.0156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238 REF 0.5071 0.0000 0.0000 1.0000 1.0000 1.0000 0.5000 LAW*REF 0.0049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0697 INVE 0.1773 0.0000 0.0624 0.1370 0.2351 0.9401 0.1623 CAP 0.2911 0.0000 0.1385 0.2553 0.4231 0.9599 0.1972 LI 0.0549 -0.0262 0.0042 0.0237 0.0681 0.7388 0.0839 LEV 0.0798 0.0000 0.0000 0.0334 0.1176 0.6105 0.1092 GROA 0.0276 -27.5442 -0.0037 0.0087 0.0289 22.1025 0.6808 INT 0.0124 -0.4583 0.0036 0.0102 0.0178 0.3735 0.0194 INVR 0.0081 -2.2898 0.0000 0.0012 0.0088 1.3983 0.0487 Panel C:深圳樣本N=4,122

平均值 最小值 Q 1 中位數 Q 3 最大值 標準差 ETR(%) 18.3661 0.0000 10.7835 15.6990 24.9272 79.7720 13.1188 SIZE 13.6969 4.5433 12.7868 13.6932 14.5731 18.5770 1.4879 GSHARE(%) 16.6910 0.0000 0.0000 0.3300 33.0900 92.7800 22.4329 FSHARE(%) 2.3978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87.0000 9.4507 HSHARE 0.0119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084 LAW 0.0444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2060 REF 0.6199 0.0000 0.0000 1.0000 1.0000 1.0000 0.4853 LAW*REF 0.0303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0.1715 INVE 0.1654 0.0000 0.0666 0.1324 0.2115 0.9264 0.1492 CAP 0.2564 0.0000 0.1150 0.2246 0.3688 0.9204 0.1785 LI 0.0407 -0.0342 0.0000 0.0075 0.0414 0.8115 0.0855 LEV 0.0572 0.0000 0.0000 0.0097 0.0821 0.7907 0.0903 GROA 0.0341 -3.6480 -0.0027 0.0113 0.0327 20.2726 0.4089 INT 0.0127 -0.0542 0.0013 0.0087 0.0173 1.7002 0.0413 INVR 0.0068 -0.6546 0.0000 0.0007 0.0036 0.9425 0.033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單變量分析

表 8 的相關係數矩陣可分析變數之間的關聯,以透過單變量的結果可獲得一些初 步推論。首先,從 ETR 與其他變數的相關程度得知:第一,公司 ETR 與以銷貨收入 衡量的企業規模,具有顯著的正向關係,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顯示大陸上市企業

表 8 Pearson 相關係數表

SIZE GSHARE FSHARE HSHARE LAW REF LAW * REF INVE CAP LI LEV GROA INT INVR market ETR 0.1497*** -0.0543*** -0.0556*** -0.0041*** -0.0472*** -0.1072*** -0.0259*** 0.1657*** -0.0158*** -0.0627*** 0.0706*** -0.0318*** -0.0660*** -0.0273*** -0.0896***

SIZE 0.2015*** -0.0207*** 0.0742*** -0.0225*** 0.2910*** -0.0312*** 0.0820*** 0.1104*** -0.1215*** 0.2122*** -0.0482*** -0.1693*** 0.0068*** -0.1874***

GSHARE -0.1108*** 0.1300*** -0.0975*** -0.3247*** -0.0949*** -0.0507*** 0.1881*** 0.0382*** 0.1105*** -0.0186*** -0.0192*** -0.0203*** -0.1500***

FSHARE -0.0268** 0.8662*** 0.0091*** 0.4917*** -0.0198*** -0.0177*** -0.0740*** -0.0450*** -0.0060*** -0.0181*** -0.0242*** 0.0793***

HSHARE -0.0311*** -0.0009*** -0.0237*** -0.0546*** 0.0785*** -0.0140*** 0.1407*** -0.0044*** -0.0196*** -0.0044*** -0.1060***

LAW 0.0076*** 0.7594*** -0.0198*** 0.0039*** -0.0631*** -0.0303*** -0.0057*** -0.0142*** -0.0230*** 0.0849***

REF 0.1172*** 0.0153*** -0.1546*** -0.0963*** 0.0235*** -0.0200*** -0.0532*** 0.0270*** 0.1136***

LAW * REF -0.0107*** -0.0346*** -0.1184*** -0.0521*** 0.0043*** -0.0202*** -0.0183*** 0.0975***

INVE -0.4194*** -0.1395*** 0.0196*** -0.0202*** -0.0562*** -0.0233*** -0.0228***

CAP -0.1095*** 0.2694*** 0.0317*** 0.1357*** -0.0813*** -0.0822***

LI -0.0350*** 0.0155*** 0.1124*** 0.2227*** -0.2079***

LEV -0.0164*** 0.0665*** -0.0159*** -0.1343***

GROA 0.1097*** 0.2378*** 0.0372***

INT -0.0394*** 0.0041***

INVR -0.0154***

說明:***, **, * 分別代表顯著水準達 1%, 5%, 與 1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符合政治成本假說,企業的租稅負擔會隨著企業的規模增加而增加。第二,ETR 與國 有股以及外資持股比例之間,具有顯著的負向關係,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與預期 相符。顯見整體 ETR 的高低與國有股和外資的持股比例是呈反向變動的關係。第三,

適用外企稅法的公司,其與 ETR 的關係顯著為負,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與預期相 符;顯示適用外企稅法的企業,會產生較低的 ETR。第四,期末存貨額(INVE)亦與 預期相符,與 ETR 間呈正向關係,顯示存貨愈高者 ETR 愈高。資本密集度(CAP)與 預期符號相同但不顯著。長期投資(LI)的估計係數亦與預期相符,呈顯著負相關;

表 示 長 期 投 資 金 額 愈 大 , 則 租 稅 規 畫 的 空 間 愈 大 , ETR 愈 低 。 另 外 , 投 資 收 益

(INVR)與 ETR 的關係亦呈顯著負相關,與預期相符;表示企業投資收益認列愈 多,其有效稅率愈低。第五,舉債融資金額(LEV)、總資產報酬成長率(GROA),皆 與預期符號相反,並且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ETR 與舉債融資呈現正向關係,與預 期的負向關係不符合,顯示負債的金額愈高,反而使企業的 ETR 增加;但是若就利息 支出(INT)來看,其與 ETR 則呈顯著的負向關係,表示利息支出的認列可以讓企業 的所得稅負降低,達到稅盾的效果。就 LEV 與其他的變數關係分析,其與規模、國有 股持股比例呈現顯著的正向關係,反映出政治成本較高的企業,承受較多政府部門的 壓力,所得稅負較高的公司,多半也是長期負債較大的公司。比較特別的是總資產報 酬成長率 GROA 與企業的平均 ETR 呈現顯著的負向關係,與預期不一致,反應出企業 稅前折舊前淨利的變動額占總資產的比例愈高,反而使其所得稅負愈低,可能的原因 是獲利高成長的企業其可以享受的租稅優惠反而更多,使其所得稅負較低;另外,也

反映出大陸的所得稅制是有利於獲利能力佳的公司。至於其他變數間的相關性分析可 詳表 8。

(三)複迴歸分析

表 9 為(2)式迴歸分析的結果,分別按全部樣本、2007 年以前適用內企稅法的 內資企業與 2007 年以前適用外企稅法的外資企業,兩種不同企業形態加以表達。後兩 者的相對照,可以比較不同稅法適用下的內外資企業的影響因素。

新舊稅法的影響:由於樣本期間跨越 2005 年至 2010 年,為新稅法實行的前後三 年,本研究設計 REF,主要在檢測新舊稅法施行的兩個階段,對企業稅負是否有明顯 的差異;表 9 的研究結果顯示,就整體樣本來看,在採用新稅法後,企業的平均 ETR 呈顯著下降(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顯示新稅法在名目稅率降低,內外資企業稅法 合併的規範調整下,整體企業的稅負是呈現下降的情況,符合假說一的預期。但是,

就原適用外企稅法的企業而言,此一變數的係數顯著為正,表示外資企業,在新稅法 施行後,其 ETR 並沒有下降反而上升,此亦與前述平均數分析的比較結果一致,符合 假說三之預期;相反的,內資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後,其 ETR 是呈現下降,符合假說二 之預期。相同的,LAW*REF 亦用來檢測在新稅法實施後,原適用外企稅法的企業,其 稅負變化情況之變數,結果亦支持前述分析,其係數顯著為正,反應出新稅法的實 行,使原適用外企稅法的企業,其 ETR 呈現上升的情況,亦符合假說二之預期;亦即 新稅法的實行,原適用外企稅法的外資企業,其租稅優惠減少,使得其有效稅率上 升;內資企業因稅率調降,優惠與外資企業相同,使稅負下降。整體而言,內外資企 業兩者在新法施行之後,確實能達成其原有的立法意旨,使兩者的租稅地位趨於平 等。

規模:規模為檢測政治成本或政治權力的影響變數,由表 9 的結果顯示,規模與 ETR 呈現顯著為正的關係,反映出大陸上市企業符合政治成本假說,規模與所得稅負 擔為正向的關係。

國有股持股比例:國有股的持股比例與 ETR 呈現顯著負向關係,顯示上市企業受 政府控制程度愈高,其 ETR 愈低。不論是內資或是外資企業,國有股持股比例與 ETR 為負向的關係是一致的;反映出國有股持股比例高者,愈容易以其政治意識與偏好來 影響企業的租稅負擔,政府在企業績效與獲利的考量下,企圖透過租稅負擔降低以及 租稅規畫空間的增加,來影響與控制企業利益,使得國有股持股比例愈高的企業其稅 負則愈低。

註 瓨 在相關係數檢定下,各模型中採用的變數間相關係數大致上皆小於 0.5,表示出變數在模型設計上沒有 嚴重的共線性問題。學術上一般以變異數膨脹因素(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VIF)檢視自變數之間是 否存在共線性問題,將 VIF=10 做為判斷自變數之間是否有多元共線性為標準,若 VIF<10 即代表變 數間不存在共線性問題,本研究模型各自變數之 VIF 值都小於 10,顯示本研究模型並無共線性問題。

表 9 有效稅率影響因素最小平方法迴歸結果(2005-2010) GROA β12 +/- -0.0044** 0.0340 -0.0043** 0.0350 0.0211 0.8728 INT β13 +/- -0.1076** 0.0305 -0.1101** 0.0322 1.5226*** 0.0020 AREA-ED ψ4 +/- 0.0188*** 0.0011 0.0186*** 0.0019 0.0292 0.1484 AREA-E ψ5 +/- 0.0154*** 0.0012 0.0151*** 0.0023 0.0136 0.4693 AREA-EN ψ6 +/- 0.0196** 0.0266 0.0185** 0.0397 0.0210 0.6603 AREA-M ψ7 +/- 0.0279*** <.0001 0.0276*** <.0001 0.0070 0.8237

負。

內外企稅法的適用:LAW 的設計旨在檢定在舊制下適用不同的企業所得稅法之企 業,是否會影響企業的 ETR,若係數為負,表示原採用外企稅法者,其 ETR 較低;表 9 中,LAW 的係數顯著為負,支持假設,亦即由於緩衝條款的影響,不論兩稅合一前 後,原適用外企稅法的外商企業,相較於內資企業,前者平均 ETR 仍屬較低。

是否有發行 H 股:由表 9 的結果顯示,H 股的發行使企業的 ETR 下降,呈顯著為 負的關係;此結果亦可呼應至前述國有股持股比例使 ETR 降低的情況,會發行 H 股的 企業,都是屬於規模較大的國有企業,且持股者多為大陸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因此,

亦有國企股之稱。這樣的結果顯示,大陸的國企股對租稅的規畫與減免的爭取,較一 般企業來得更容易,也使得其在稅負的降低上具有明顯的助益。

上市地點的影響:由表 9 的結果顯示,β15為負但不顯著。僅外資企業樣本呈顯著 為負的情況,表示在深圳市場上市的外資企業,其平均的 ETR,比起在上海上市的外 資企業要來得低。

公司特質:對 ETR 的影響因素,可以就以下幾點加以說明:

第一、就整體樣本與內外資企業樣本而言,期末存貨持有數(INVE)與 ETR 呈 正向關係,與預期相符,而且此情況在原適用內企稅法者更為顯著;相反的,外資企 業則呈負向關係(但不顯著)。

第二、就整體樣本與內資企業樣本而言,資本密集程度(CAP)的係數估計值為 負,達百分之五的顯著水準,顯見固定資產較大,產生較多的折舊額,對所得稅負的 減輕有所助益;但是,這樣的情況在外資企業較不顯著。

第三、對外投資活動,就整體樣本與內外資企業樣本而言,其對 ETR 的影響為 負,與預期符號相同。亦即企業對外投資活動愈頻繁(LI 愈大),則租稅規畫的空間愈 大,ETR 愈低。至於投資損益(INVR)的認列,因為是伴隨著企業轉投資活動所產 生,由於稅法上對此部分利益不予承認,所以係數符號與預期相同,呈現負向關係。

第四、長期負債金額的估計係數符號與預期不符。然而,在利息支出(INT)的部 分,就全部樣本和內資企業來看,其利息支出的增加,具有稅盾效果,能使得企業的 稅負減輕,ETR 降低。但是,對外資企業來說,由於利息費用的認列,受到「企業所 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規範,加上反資本弱化規定的限制,使得會計上的利息費用,

在稅法上不予承認,反而造成 ETR 上升,兩者呈顯著為正的關係。

第五、就整體樣本與內資企業樣本而言,總資產報酬成長率其估計係數顯著為 負,且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反映出 ETR 影響因素中較特別之處;而此結果僅存在 於適用內企稅法的公司;亦即,隨著企業當期稅前息前折舊前淨利的增加,反而使 ETR 降低;顯示大陸的所得稅法並無法真正達到量能課稅的目的,沒有一個完整有規 畫的租稅優惠措施與減免,反使納稅能力增加的企業無法加重其所得稅負。但是,外 資企業樣本卻顯示,企業總資產報酬成長率與其有效稅率呈正向關係(但不顯著),顯

第五、就整體樣本與內資企業樣本而言,總資產報酬成長率其估計係數顯著為 負,且達百分之一的顯著水準,反映出 ETR 影響因素中較特別之處;而此結果僅存在 於適用內企稅法的公司;亦即,隨著企業當期稅前息前折舊前淨利的增加,反而使 ETR 降低;顯示大陸的所得稅法並無法真正達到量能課稅的目的,沒有一個完整有規 畫的租稅優惠措施與減免,反使納稅能力增加的企業無法加重其所得稅負。但是,外 資企業樣本卻顯示,企業總資產報酬成長率與其有效稅率呈正向關係(但不顯著),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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