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建議者所提供之財務影響分析,若將 daclatasvir 合併 asunaprevir 治療收 載於健保後,將取代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Victrelis® )的治療組合。建議者 預估本品納入健保給付後的 5 年間約有 1 萬人至 1.2 萬人接受治療,根據建議者
之建議價,5 年間的藥費約為 33 億元至 39 億元,扣除原情境下的藥品費用後,
產生的藥費影響將為 18 億元至 24 億元;若再扣除現有藥品衍生的其他醫療費用
(如處置副作用、檢驗費等),則預估本品納入健保給付後將為健保帶來約 13 至 19 億元的醫療支出。
建議者採用的主要假設與理由分列如下:
1. 治療地位:建議者認為將 daclatasvir 和 asunaprevir 收載於健保後,將取代 peginterferon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的治療。
2. 原情境
(1) 治療人數為每年新確診的基因型 1b 慢性 C 型肝炎病人數加上復發人數,約 為 6,700~6,800 人
A. 每年新確診的基因型 1b 慢性 C 型肝炎病人數:建議者依據國內一份回 溯性、長期追蹤的世代研究,分析 2003 年至 2012 年的健保資料庫中的 慢性 C 型肝炎的確診病例並推估每一年的新確診慢性 C 型肝炎病例。
以 0.2%人口成長率,預估本品納入健保後第一年至第五年間每一年慢 性 C 型肝炎的新確診病例,依國內文獻乘上慢性 C 型肝炎基因型 1b 的 盛行率 54.6%[44]計算,得到每年新確診的基因型 1b 慢性 C 型肝炎病 人數後,再依建議者推估的接受 pegIFN 治療的比例加上前一年治療復 發的人數作為原情境下每一年的治療人數,約為 5,400~5,500 人。
B. 復發人數:前一年度接受 pegIFN 治療的總人數乘上未達 SVR 的比例,
約為 1,400 人。
(2) 治療成本費用包括藥品費用、門診和住院期間其他藥物費用、門診和住院期 間的非藥物費用、每年定期監測的費用、沒有使用 pegIFN 治療病人之第一 年且當次有 HCV 診斷之門住診費用,每年約為 23 億。
A. 藥品費用為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約為每年 14 億。
B. 其他藥品費用為治療期間共病的藥品或處理副作用藥品的費用,每年約 為 2 億。
C. 非藥品的醫療費用為檢驗、檢查及處置花費、或監測、處理副作用的花 費,每年約 5 億。
D. 使用干擾素每年的定期監測費用每年約為 0.9 億。
E. 沒有接受干擾素治療的病人的藥品和非藥品醫療費用每年約為 0.7 億。
3. 新情境
(1) 治療人數:每年新確診的基因型 1b 慢性 C 型肝炎病人數加上部分累積等待 治療的人數,再排除死亡人數和不符合健保規範的病人數,預估本品納入健 保給付後的 5 年間每年約有 10,000~12,000 人。
A. 每年新確診的基因型 1b 慢性 C 型肝炎病人數,約為 10,000~11,000 人。
B. 累積等待治療人數包含未曾接受治療和治療後復發的病人,自 2010 年 累積至 2016 年約有 4 萬人。本品納入健保後的 5 年內,每年會依不同
比例治療累積等待治療的人(第一年為 23%之後逐年下降至第五年為 16%),約為每年 4,400~6,600 人。
C. 排除不符合健保規範(例如:ALT 正常、代償不全肝硬化、NS5A 抗藥 相關變異株),約為 7,400~8,700 人。
(2) 市場佔有率:建議者假設本品納入健保後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市佔率為 90%~100%。
(3) 治療成本
A. 藥品費用第一年為部分使用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治療和部分使用 本品的治療,約為 36 億;第二年之後每年藥品治療費用約為 33 億~39 億。
B. 第一年的其他治療成本包括使用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治療時的其 他藥物費用、使用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的非藥品的醫療費用、每 年定期監測的費用、使用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治療的非藥品治 療費用和使用 daclatasvir/asunaprevir 病人的一般門診診察費。
C. 第二年之後的其他治療成本只包括每年定期監測的費用和一般門診診 察費,每年約為 3 億。
4. 敏感度分析
(1) 原情境治療週數延長至 48 週,對健保的整體財務影響會降到約 8 億。
(2) 累積等待治療的時間,財務影響也會降至約 7 億。若同時改變兩參數,財務 影響會轉變成節省 3 億左右。
查驗中心針對建議者前述假設的詳細評論如下:
1. 治療地位:建議者的藥品的治療地位和假設的原情境藥品的合理性具疑慮。
依 據 建 議 者 的 給 付 規 範 建 議 , 不 能 排 除 基 因 型 1b 的 病 人 也 可 能 使 用 daclatasvir/asunaprevir/pegIFN/ribavirin 的組合,若以後者的組合治療,那本品 將屬於合併治療的關係。關於比較品,boceprevir 目前尚未納入健保給付,且 pegIFN/ribavirin/boceprevir 的給付條件和 daclatasvir/asunaprevir 的治療族群不 完全一致。
2. 原情境
(1) 治療人數:依健保署歷年 B、C 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之新收案概況,建議者 所推估的未來每一年接受 pegIFN 治療的基因型第一型病人數應屬合理。但 建議者以未達 SVR 的比例乘上前一年有接受 pegIFN 治療的基因型第一型病 人數推估復發人數的計算方法具疑慮且參考健保署提供的資料,此估算方法 可能會高估未來每一年的復發人數。
(2) 治療成本:
A. peginterferon/ribavirin/boceprevir 的 治 療 限 使 用 於 先 前 曾 接 受 過 peginterferon 及 ribavirin 治療之病患,若將每個組別的病人都加上 boceprevir 的費用會造成原情境治療費用的高估。
B. 建議者引用的文獻的研究族群包括有肝昏迷診斷的病人,其其他藥物費 用(包含病人共病的藥品或是治療副作用的藥品費用)、非藥品的醫療費 用皆可能會造成原情境治療成本的高估。
C. 在原情境中,所使用的文獻中非藥品的醫療費用已包括檢驗、檢查、處 置、或監測處理治療副作用的費用,若再考量定期的監測費用,可能會 有監測費用重複計算的疑慮。
3. 新情境
(1) 治療人數:建議者估算的新情境病人數具高度不確定性。
A. 依余等人[38]預估的 C 型肝炎病毒血症的人口約為 55 萬人和建議者提 供的健保資料庫分析,未確診的人數高於已確診的人數,因此若新的口 服藥物如果納入健保後,由於藥品使用的便利性、副作用等因素,可能 會造成未來每年確診的病人數具不確定性。
B. 潛在累積等待治療的人數具有不確定性。有文獻[45]提到約有 70%慢性 病毒感染的病人在 10 年後變成慢性 C 型肝炎的患者;約有近 20%的人 在 20 年後會發展成肝硬化[45, 46]。因此建議者所推估的 7 年內累積等 待治療人數可能會低估治療人數。每年依比例所治療的累積等待治療人 數也具不確定性。
C. 2010 年以前建議者的治療人數有高估,若將 2010 年以前的等待治療人 數也納入計算會造成低估累積等待治療的人數。
D. 在新情境下,2017 年之前接受過治療但沒有反應或具不耐受性的病人 皆應考慮接受新治療的可能性。
E. 但和原情境相同,至 2016 年止的每一年復發的人數有高估的可能。
F. 排除不符合健保規範的人數具不確定性。建議者未提供使用參數的參考 文獻且計算過程可能具疑慮。2010 至 2016 年累積等待治療病人中包含 復發的病人,復發的病人若再乘上排除不符合健保規範的參數,可能會 低估累積等待治療的人數。
G. 提供的每年按比例治療至 2010 年起累積至 2016 年的未接受 pegIFN 治 療的 GT1 病人,因為為建議者的預估無法驗證是否合理。
(2) 市場佔有率:雖然建議者未說明如何推估市佔率或提供佐證資料,但若此藥 品被納入健保給付,將會是第一個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被給付在未曾接受過 治療或不適合接受 interferon 和 ribavirin 治療的病人,因此,查驗中心認為 所推估市佔率應屬合理。
(3) 治療成本:新情境中的門診診察費具重複計算的疑慮。
4. 查驗中心依建議者提供的財務影響模型進一步對以下參數進行校正
(1) 治療地位:本品納入健保後會取代 pegIFN/ribavirin。對於基因型 1b 的病人 也可能使用 daclatasvir/asunaprevir/pegIFN/ribavirin 組合,由於目前沒有證據 支持此合併療法,暫不納入考慮。
(2) 原情境
A. 原情境復發人數:以當年度完成治療的病人數和帶有高病毒量治療 24 週的病人達 RVR 後復發的比例 23.5%[16]推估病人數。調整過後,5 年 間每年的治療人數約為 6,000~6,100 人。
B. 治療成本:在不採用 boceprevir 的費用後,5 年間每年的干擾素藥費支 出約為 7 億。其他藥品、定期監測費用和非藥品的醫療費用約為 7.5 億。
(3) 新情境
A. 治療人數:累積等待治療的病人數將之前對干擾素治療無反應或不耐受 性的病人納入計算。排除不符合健保給付規範的病人數以建議者提供的 數據重新調整計算方式,復發、對干擾素治療無反應或不耐受性的病人 不納入排除不符合健保規範的人數計算。調整過後,5 年間每年的治療 人數約為 12,000~14,000 人。
B. 治療成本:調整本品納入健保給付後的門診診察費計算方式。本品納入 健保給付後的第一年至第五年的藥費支出約為 38 億至 46 億。其他藥 品、定期監測費用和非藥品的醫療費用約為 3 億至 4.6 億。
整體而言,查驗中心認為建議者的財務影響分析架構清楚,所採用之參數亦 多有提出文獻全文,有助於驗證工作之進行。惟有些許參數和計算方式具有不確 定性,在針對前述因素加以校正後,本品納入健保給付的 5 年間每年的治療人數 約為 12,000~14,000 人,本品藥費約為 38 億至 46 億。在不考慮取代 boceprevir 後,預估本品每年將增加 31 億至 40 億之健保藥費支出;若再將本品對其他衍生 的醫療費用(如副作用治療費用、定期監測費用等)的影響扣除,整體健保醫療支 出的影響約為 26 億~36 億元。查驗中心認為建議者可能低估本品納入健保後的 財務影響,但此部分的估計值因目前我國慢性 C 型肝炎復發患者的流行病學研 究相當有限的情況下,不易預估在口服的抗 C 肝病毒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後的治 療的人數而有較高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