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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陰陽、五行思維在《黃帝內經》行的應用

陰陽、五行兩種符號思維模型,共同建構了《內經》的主要理論體系。對於陰 陽、五行符號思維模型在《內經》的應用,茲探討如下:

《內經》的陰陽基本概念是指任何事物都可區分為相互對立又統一的屬性,

即陰和陽。陰、陽之間並非靜態的關係,而是動態相互作用的關係,產生消長、

平衡的現象。陰陽首先是以宇宙中的天地為代表,天為陽,地為陰。《素問•陰

陽應象大論》云: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

《素問•金匱真言論》亦云:

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

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由以上兩段引言可知,陰陽的對立是相對性的對立而非絕對、恒定性的對立。而 且是陰陽相錯、陰陽相互作用而維持相對平衡的狀態。另外,又如《素問•陰陽 應象大論》云:

陰在內為陽之守,陽在外為陰之使。

《內經》認為陰陽間的關係乃是整體統一的模式,而不是個別單獨的存在。《內 經》將人體看成一個有機的開放系統,這個系統是一小時空,藉著陰陽思維模型 的類比作用,就可與天地的大時空(包括天道、氣候、物候等)對應起來。

陰陽思維模型在《內經》中的運用主要可分為兩種方式,即「數法」與「象法」

所謂「數法」即「以數推之」的方法,《素問•陰陽離合論》云:

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之可萬,萬之大,不可 勝數,然其要一也。

「以數推之」是指不斷地一分為二及合二為一的方法。隋代楊上善在《黃帝內經太 素補注》中指出:

言陰陽之理,大而無外,細而無間,毫末之形,併陰陽彫刻。故其數者,

不可勝數也。故陰中有陰,陽中有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然則混成一 氣,則其要也。

楊氏這段話在說明,根據「以數推之」之理論,對於事物的認識,既要理解它的 無限可分,又要看到它是一個整體,此與宋代理學家程伊川所謂「理一分殊」的 道理有會通之處。「以數推之」在《內經》中的運用,主要是在分析人體臟腑經絡 等組織結構的陰陽屬性及其相互關連,即如《素問•陰陽離合論》謂:「陰陽之 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所謂「象法」,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謂:「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 也……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張景岳在其《類經》中對於「象法」

提出解釋說:

人中之陰陽,言其淺近可數。然陰陽之道,或本陽而標陰,或內陽而外陰 或此陽而彼陰,或先陽而後陰。故小之而十百,大之而千萬,無非陰陽之 變化。此天地之陰陽無窮也,誠不可以限數推言者,故當因象而求之,則 無不有理存焉。83

從張氏的這段解釋中不難發現,所謂「象法」是從事物的現象到本質的分析進路 藉此分析進路以揭示事物現象背後的普遍原理及其運動變化的規律,如「春夏則 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84其意指,春夏溫熱及秋冬寒涼皆 為現象,而陰陽氣的盈虛消長才是現象背後的原理、規律。

83 明•張景岳:《張氏類經•張氏類經圖翼》,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6。

84 《素問•厥論》。

由於「數法」與「象法」其使用的對象不同,即「數法」的對象是人,而「象 法」的對象是天地(道);前者有形可鑑,後者則無形可識。但依據《內經》天人 感應思維的立論,人與自然是一個整體,人體的陰陽與天地的陰陽,相互間有 著「感通」與「相參」的關係。在《內經》辨症論治的理論中,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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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內經》是把陰陽視為天地萬物的本原與主宰,如《素問•陰陽應 象大論》謂:「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孌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

神明之府也。」同時,《內經》也將陰陽視為人體生命的最高原理,對於人體結構、

生理現象、病理變化、診斷辨證、治療用藥等等,都以陰陽思維模型加以掌握。如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

陽化氣,陰成形。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凊。清氣在下 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瞋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又《靈樞•陰陽清濁》云:

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清者注陰,濁者注陽。濁而清者,上出于咽;清而 濁者,則下行。

《內經》將氣形、清濁、上下、臟腑、竅位、內外等對於人體生理、病理的影響,以 陰陽來分類,並且說明陰陽之間的消息轉化情形。

對於人體組織結構的論述,《內經》也是以陰陽來區分人體生理活動的物質 與功能,即物質屬陰,功能屬陽。物質為功能的體,功能是物質的用,既相互對 立、消長,又相互依賴、轉化。即所謂「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

《內經》在論述病症的診斷時,則有陰陽、表裡、寒熱、虛實等八綱,而八綱 又以陰陽為總綱。將表症、熱症、實症都歸屬於陽,裡症、寒症、虛症都歸屬於陰。

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謂「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 部分」,即在說明診斷時的首要之務即在先辨別病症的陰陽屬性,唯掌握了診斷 病症時的總綱,才能掌握個別症候的傳變、轉化。又《內經》在論治疾病時有所謂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分期」86,以及「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

陰病治陽」87之說法,即在說明針對病理陰陽所偏勝衰,採取「扶陽抑陰」或「扶 陰抑陽」的方法,使陰陽恢復相對平衡的治療原則。

《內經》對於陰陽的基本特質的掌握與運用與《周易》有其相同處,又有其特 殊的內涵。在陰陽更進一層的分析上,《周易》採取「一分為二」的方式,由陰陽 而四象(少陰、太陰、少陽、太陽),由四象而八卦。《內經》則採取「一分為三」

的方式,由陰陽分出三陰三陽(厥陰、少陰、太陰、少陽、陽明、太陽),三陰三 陽是以陰、陽氣的盛衰多少作為劃分的依據,即《素問•至真要大論》所謂「氣有 多少,異用也」。《內經》認為氣的盛衰多少對於生命所產生的作用不同,因此以 三陰三陽來區分。《周易》與《內經》對於陰陽的基本特質掌握,或可認識為:《周 易》以二為基數的陰陽劃分適合闡釋天道,而《內經》以三為基數的陰陽劃分,

85 王玉川:《運氣探秘》,北京:華夏出版社,1993,頁 3-4。

86 《素問•至真要大論》。

87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則更適於表達人的生命規律與活動。

在《內經》中是用五行思維模型來補充陰陽思維模型,以說明天地萬物氣化 之間的生化與制約的情況;亦即是說,五行思維模型是用來解釋宇宙變化的複 雜情況。《素問•寶命全形論》云: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大 小,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法吟,敢問其方?岐伯曰:

木得金而伐,水得火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水而缺,水得土而絕,萬 物皆然,不可勝竭。

從這段引文中得知,《內經》的五行,不是指五種物質,而是五種物質的元氣,

作為氣與萬物之間的中介,有著五種運行的規律。所謂萬物從「不可勝量」到「不 可勝竭」,意指對於萬物不必進行全面的估量與計算,只要掌握到其中的原理法 則,就能得到正確的認知。《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 怒悲憂恐。

《靈樞•邪客》亦云:

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

陰陽四時象徵著時間運行的規律,五行對五方、五臟,象徵著空間對應的節奏,

在時空等自然環境的運作下,氣候與人體的變化是息息相應,人體在自然外界 的變化影響下,由於身體各部受影響不同,出現了各種不同的節律活動。88具體 地說,《內經》是以五行思維模型來說明生理和病理的相互關係,以五行配五臟

(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又以生剋乘侮說明臟腑之間的生 理、病理關係。即《素問•五運行大論》云:

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 而侮之。

此段引文是說,本氣旺盛的時候,就會剋制自己所勝之氣(如木剋土),並且 侮其所不勝之氣(如木所不勝者為金);若本氣虛弱,則會受到自己所不勝之 氣所乘(如木受金所乘),還會受到自己所勝之氣的輕侮(木為土所侮)。五行 相互生剋、制化,以維持自然萬物的生化及相對平衡,誠如《類經》所謂:「必須 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運行不息,相反相成。」89制化關係是指正常狀態下 的五行生剋,如果五行出現偏盛偏衰而不能維持平衡時,則出現「相乘、相侮」

的情形。「相乘」指相剋太過超越正常程度,而失去平衡狀態。如土剋水,當土氣 過亢,而木又未能對土制約,則過亢的土便加倍剋水而使水虛。「相侮」則指相 剋的反向,故又稱「反剋」或「反侮」,是五行之間失去平衡的另一種情形。如木 剋土,當木氣不足或土氣太亢,則土氣反過來侮木,使木更虛,即《素問•六微 旨大論》所謂「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這句話是說,五行之氣高亢而為害 必須予以制化,方能維持事物的正常發展。

《內經》依照五行思維模型,將人體身上的器官分為心、肝、脾、肺、腎等五大

88 胡劍北等:《中醫時間醫學》,安徽: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頁 21。

89 明•張景岳:《張氏類經•張氏類經圖翼》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6。

功能系統,而建構了「藏象學說」。將自然界的時間、空間、氣候、顏色、聲音……

等,歸納成五類,使與人體五臟發生對應關連,五行模型成了人體小天地與自 然宇宙大天地同構、相應的仲介。如《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云:

肝為牡臟,其色青,其時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腎為牝臟,

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是謂五變。

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是謂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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