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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臺北縣國中兼職行政教師休閒運動參之差異比較 本節旨在探討不同背景(性別、年齡、擔任職務、服務年資、兼任行

在文檔中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頁 40-56)

政年資、學歷)之兼職行政教師,對休閒運動參與的差異情形,茲將多變 項變異數分析結果陳述如下:

一、不同背景對休閒運動的習慣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結果

由表 4-30、4-31 得知,不同背景變項對從事休閒運動的習慣上 之差異,在「性別」上達顯著水準(男性 M = 4.03、女性 M = 4.29;

F = .05;t = -3.83;p<.05),表示女性教師的每週運動次數明顯 高於男性教師。

另外在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上,未 達顯著水準(p>.05),顯示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在從事休閒運動的 時間選擇上,並不會因為不同之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 度而有所差異。

(二)分析與討論

就性別而言,本研究經分析比較後,發現有顯著差異存在,此研 究結果與許哲彰(1999)、許泰彰(2000)及戴良全(2003)的研究 結果相同,造成此種差異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男性教師通常負責較為 繁重的業務工作,需花費較多的時間在工作上,以致從事休閒運動的 時間比女性教師來的較少。而在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 度、兼職處室為區分,每週運動次數非常不規律的教師比例明顯高於 規律教師比例。此與牛玉珍(1997)及許哲彰(1998)的研究發現:

擔任職務不同並不會影響教師的規律運動行為,亦支持本研究之結 果。如就整體受試教師每週運動次數加以觀察,每週運動次數在不規 律(三天以下)者累計高達79﹪,運動次數在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僅有21﹪,由此可以推知,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從事規律運動習慣者

二、不同背景對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結果

由表 4-32、4-33 得知,不同背景變項對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之差異,

僅在性別(男性 M = 3.21、女性 M = 3.46;F = 4.91;t = -5.27:p <.05)

及兼職處室(F = 3.18)上達顯著水準(p<.05),臺北縣兼職行政男性 教師與女性教師在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上,女性教師多於男性教師。在兼 職處室中,有顯著差異存在,經事後比較結果得知:在從事休閒運動的時 間上,學務處(M = 3.47)教師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的得分,顯著高於與 教務處(M = 3.25)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

另外在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上,未達顯著水準(p

>.05),顯示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在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選擇上,並不會 因為不同之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

(二)分析與討論

以性別而言,臺北縣兼職行政男性教師與女性教師在從事休閒運動的 時間上,女性教師多於男性教師,此一結果與洪朱璋(2004)的研究結果 相同。可能是由於女性多半須負起子女的教養責任,使得女性在工作與家 務之餘,亦須於假日時陪伴子女一同從事休閒運動,所以在整體參與的時 間上,多於男性。

若以兼職處室而言,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所兼職處室與從事休閒運動 的時間選擇上,在學務處的教師與教務處的教師呈現差異,此結果與牛玉 珍(1997)及許哲彰(1998)的研究發現:擔任不同職務並不會影響教師 的規律運動行為結果不同。研究者認為在學務處的休閒運動的時間選擇上 與教務處之差異,可能原因是由於工作內容性質不同所致,學務處在放學 後仍需處理學生突發事件,以致壓縮教師從事休閒運動的時間,而教務處

在放學後就只有單純的課輔工作,所以有較多的選擇性,因而導致差異,

三、不同背景對每次活動的時間之差異比較

(一)研究結果

由表 4-34、4-35 得知,不同背景變項對每次活動的時間之差異,僅在 性別(男 M = 2.20、女 M = 2.03;F =.48;t = 2.64)及年齡(F =.48)

上達顯著水準(p<.05)。臺北縣兼職行政男性教師在每次活動的時間上,

多於女性教師。另外在年齡項中,雖然達顯著水準(p<.05),但經事後 比較得知:各年齡組間並無差異存在。

另外在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上,臺北縣兼職行 政教師在每次活動的時間上,並未達顯著水準(p>.05),顯示臺北縣兼 職行政教師在每次活動的時間,並不會因為不同之服務年資、兼職年資、

教育程度、兼職處室而有所差異。

(二)分析與討論

在性別項中,男性教師的每次運動時間明顯多於女性教師。此一結果 與洪朱璋(2004)的研究結果相同。可能是因為男性比較重視運動健身,

也願意花時間從事運動,加上社會的傳統觀念使得男性無須負擔太多的家 務,故能從事較長時間的運動。許哲彰(1998)的研究發現亦發現:25歲 以下組的教師,在每次活動時間上比40歲以上組多。本研究中,因為經事 後比較在各年齡組間並無差異存在,故無法推論各年齡組間的差異,在各 組中以「36-40歲」組的教師得分為各年齡層中最高(M = 2.29),造成此 結果其原因可能是因為36-40歲教師不少人都已結婚或有了孩子,需花費較 多時間照顧家庭及孩子,甚至可能正從事進修活動,因此運動時間較為不 足,導致每次運動時間變短。

表 4-34 不同背景對每次活動的時間 t 檢定表

四、不同背景對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累程度之差異比較

(一)研究結果

由表 4-36、4-37 得知,不同背景變項對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累程度之 差異,僅在性別(男 M = 2.56、女 M = 2.44;F = 6.62;t = 2.34)及年 齡上(F = 2.35)達顯著水準(p<.05)。臺北縣兼職行政男性教師與女 性教師在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累程度上,男性教師的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 累程度明顯高於女性教師。另外在年齡項中,雖然達顯著水準,但經事後 比較得知:各年齡組間並無差異存在。

另外在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上,並未達顯著水 準(p>.05),顯示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在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累程度,

並不會因為不同之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而有所差異。

(二)分析與討論

就性別而言,男性教師的每次活動完後身體疲累程度明顯較女性教師 疲累,此結果與許泰彰(2000)及戴良全(2003)的調查結果相似。由於 兩性生理結構之不同,表現在體型、骨骼、重量、肌肉等差異,從外型來 看,男性比女性更為強壯有力,就此一體能上的差異,男性在體能上顯現 出優勢,在體委會在92年的體育統計資料中也顯示,受測民眾的肌力與肌 耐力表現,男性明顯優於女性。在前項「每次活動時間調查」結果得知,

男性教師在每次活動的時間上,多於女性教師,所以在從事較長時間與較 激烈的運動後,男性感覺疲累程度比女性高,惟此一解釋仍需後續研究進 一步證實。

就年齡而言,「25歲以下」組的教師身體疲累程度得分明顯高於各年 齡組之外(M = 2.95),其餘各年齡組間,並無差異存在。此結果與洪朱璋

(2004)的研究結果相近,推論是因為年齡越大的教師年歲較長,較不願

意也不宜從事較激烈的運動,所以在身體疲累程度上沒有比年紀輕的累。

五、不同背景對休閒運動參與對象之差異比較分析

(一)研究結果

如表 4-38、4-39 得知,不同背景變項對休閒運動參與對象在年齡(F = 2.45)與服務年資(F = 4.28)上達顯著水準(p <.05),經事後比較得 知:

1.就「年齡」而言,雖然達顯著水準,各年齡組間並無差異存在。

2.就「服務年資」而言,「1~3 年」組得分,顯著高於「10 年以上」

組。

另外在性別、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上,各變項並未達顯著 水準(p>.05),顯示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的休閒運動參與對象,並不會 因為不同之性別、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而有所差異。

(二)分析與討論

就服務年資而言,「1~3 年」組得分為各年齡組間最高,且與「10 年以 上」組有明顯差異,「1~3 年」組教師年齡約在 30 歲以下,「10 年以上」組 教師年齡皆以在 30 歲以上,此與洪朱璋(2004)的研究結果相近,在 31-40 歲、41 歲以上教師最常以家人為運動同伴,並與 21-30 歲教師在比例上有 明顯的差異。而 21-30 歲教師最常以朋友為運動同伴,且與 31-40 歲、41 歲 以上教師呈現明顯差異。推論其原因可能是因為 10 年以上教師不少人都已 結婚或有了孩子,在假日需花費較多時間照顧家庭及孩子,因此休閒活動 參與對象以家人較多,而年輕教師剛從學校畢業不久,且多未結婚,尚無 配偶子女的羈絆,故較有時間與昔日同學或朋友以運動交誼、維繫情感,

故最常以朋友為運動同伴。在發展規律性運動時,社會支持所扮演的角色 是重要的,尤其是來自家庭成員、朋友、同儕等的支持,皆會影響個人對 運動的參與。

表4-38 不同背景對休閒運動參與對象t檢定表

六、不同背景對參與休閒活動地點之差異比較

(一)研究結果

由表 4-40、4-41 得知不同背景對參與休閒活動地點在性別、年齡、服 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各背景變項中,臺北縣兼職行政 教師在參與休閒活動地點選擇上,各不同背景變項組並無顯著差異存在(p

>.05),顯示臺北縣兼職行政教師的參與休閒活動地點選擇,並不會因為 不同之性別、年齡、服務年資、兼職年資、教育程度、兼職處室而有所差 異。

(二)分析與討論

各變項間除了男性(M = 2.24)、31-35歲組(M = 2.30)、7~9年間 的服務年資(M = 2.36)、4~5年間的兼職年資(M = 2.31)、大學程度教 師(M = 2.34)、教務處教師(M = 2.33)在選擇休閒活動地點的得分較其 他組高之外,並無法比較各組間差異性。

兼職行政教師最常參與之休閒運動地點中,各不同背景變項中皆未達 顯著差異,此與許泰彰(2000)、謝鎮偉(2002)及研究結果相似,教師 並不會因為背景變項不同,而影響到休閒運動地點的選擇。通常學校為教 師最常參與休閒運動的地點,這個原因或許與對於從事地點的方便性與熟 悉性有關,從事休閒運動在本質上是一種尋求放鬆的過程,而能在熟悉的

兼職行政教師最常參與之休閒運動地點中,各不同背景變項中皆未達 顯著差異,此與許泰彰(2000)、謝鎮偉(2002)及研究結果相似,教師 並不會因為背景變項不同,而影響到休閒運動地點的選擇。通常學校為教 師最常參與休閒運動的地點,這個原因或許與對於從事地點的方便性與熟 悉性有關,從事休閒運動在本質上是一種尋求放鬆的過程,而能在熟悉的

在文檔中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頁 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