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參、CLCS 中以「第三國通知」干預「提案」之實踐

一、俄國二○○一年提案及丹麥、加拿大、挪威、美國與日本 之第三國通知

俄國於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就其延伸大陸礁層外部界限提 交細節與資料51。此為CLCS所收受之第一份提案。有五個國家提 出第三國通知,以評論或質疑俄羅斯之提案。該五國為:加拿大、

丹麥、日本、挪威與美國52。以下摘要說明各該通知之立場與法

51 對於此提案的深入分析討論,請參考學者Colson的論文,同註1,頁97-99。以 及Macnab,同註1,頁3-4。

52 參見網站: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submission_rus.

htm,最後瀏覽日:2008年8月9日。內含有關俄國提案及第三國通知的內容。俄 國 在C L C S 第 1 0 屆 會 議 當 中 的 的 發 言 ( C L C S / 3 1 ) , 可 自 網 站 下 載 : http://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N02/318/60/PDF/N0231860.pdf?Open Element,最後瀏覽日:2008年8月9日。CLCS的主席對於審視俄國提案的進度報

告,於CLCS第11屆會議當中提出,可自網站下載:http://daccessdds.un.org/doc/

UNDOC/GEN/N02/452/91/PDF/N0245291.pdf?OpenElement , 最後瀏覽日:2008 年8月9日。在2002年春季與夏季,CLCS考慮了俄國提案,並通過了對於俄國提 案的建議,該建議的摘要,係記載於聯合國秘書長對於聯合國大會第57屆會議 的報告當中,文件編號(A/57/57/Add.1, paras. 38-41):http://daccessdds.un.org/

doc/UNDOC/GEN/N02/629/28/PDF/N0262928.pdf?OpenElement, 最 後 瀏 覽 日 :

律基礎。

五個第三國中,有三個國家(丹麥、加拿大與美國)在寄發 通知時,尚未批准UNCLOS53。雖不具備UNCLOS當事國之身分,

卻無礙於此類國家在CLCS對於各自海洋權益之維護而有所表示,

不但CLCS可以接受,提案國亦未對此提出質疑54。值得注意的 是:丹麥表示,既然該國尚未批准UNCLOS,則繳交提案至CLCS 的十年期限規定並不拘束丹麥55

在五個第三國中,有二個國家(丹麥與加拿大)無法在當下 對俄國提案表示意見,且在對於資料作深入分析之前,無法決定是 否同意俄國提案。此二國並指出,目前缺乏特定意見及缺乏評論之 能力,不代表對俄國提案給予同意或默認。丹麥並補充表示,由於 欠缺相關資訊,致使丹麥無法確定丹麥/格陵蘭兩國在北極圈內之 延伸大陸礁層的重疊主張,是否將與俄國主張發生重疊56

2008年5月24日。

53 請參考聯合國官方網站當中的UNCLOS官方網站上所提供的批准國的時間排序 記錄表。http://www.un.org/Depts/los/reference_files/chronological_lists_of_

ratifications.htm#The%20United%20Nations%20Convention%20on%20the%20 Law%

%20of%20the%20Sea,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

54 參見俄國自然資源部的次長在CLCS第10屆會議當中的發言,時間為2002年3月 28日。同註52,文件CLCS/31,頁6。

55 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rus01/CLCS_01_2001_L OS__DNKtext.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請於此網址下載丹麥駐聯合

國代表之信函(CLCS.01.2001.LOS/DNK),日期為2002年2月4日。

56 同前註,並參見加拿大駐聯合國之代表處於2002年1月18日至聯合國之信函,

至網站下載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rus01/CLCS_

01_2001_LOS__CANtext.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該信函編號為

(CLCS.01.2001.LOS/CAN)。值得注意的是,日本駐聯合國代表也在致聯合 國的信函中發表了類似的立場:“…Furthermore, inasmuch as a qualified assessment based on scientific data has not yet been conducted,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re-serves its right to submit its further comments in relation to the Russian

Federa-挪威之通知則指出一項事實,即挪威與提案國間,就巴倫支 海(Barents Sea)之延伸大陸礁層,仍存有尚未解決之劃界議題,

且兩國就該劃界問題之諮商仍在進行之中。此等未完成之劃界談 判,可認為係彰顯CLCS程序規則附件Ⅰ第五(a)項所指之「海事爭 端」57。換言之,第三國與提案國間「正在進行之諮商」,被視為

「爭端正被解決」之依據。雖有爭端存在,挪威仍然同意CLCS審 視俄國提案並對之提出建議,惟此等審視或建議不影響兩國間延伸 大陸礁層之雙邊劃界談判。

美國以科學理由對俄國提案提出質疑。「美國相信,該提案 關於北極圈內大陸礁層之主張,有嚴重之瑕疵」(The USA be-lieves that the Submission has major flaws as it relates to the continen-tal claims in the Arctic)58。而關於CLCS之消極角色,美國指出,

tion’s submission.”請至網址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

files/rus01/CLCS_01_2001_LOS__JPNtext.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

下載日本之信函(CLCS.01.2001.LOS /JPN),日期為2002年2月25日。

57 挪威信函的原文為:“in the central Barents Sea a sizeable area is located beyond 200 nautical miles from the respective baselines of Norway and the Russian Fed-eration. Bathymetric and seismic data show this area to be part of the shallow wa-ters of the Barents Sea, which in its full extent is situated landward of the foot of the continental slope. Furthermore, no part of this area extends beyond 350 miles from the baselines of either of the two coastal states. With reference to the applica-ble rules of in article 76, paragraphs 3, 4, and 5 of the UNCLOS, it is consequently clear that this area beyond 200 nautical miles may be considered as being part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still to be delimited by the two coastal states concerned with-out any need for further scientific or technical documentation.”參見Note Verbale from Permanent Mission of Norway to the U.N.,日期為2002年3月20日。網站出處 為: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rus01/CLCS_01_

2001_LOS__NORtext.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文件編號為(CLCS.

01.2001.LOS/NOR)。

58 美國質疑的原文為:“there are substanti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Russian

sub-CLCS無權處理基線(baseline)問題,CLCS之相關作為不具有對 特定基線予以背書之意涵59,而系爭基線符合國際法與否,不為 CLCS關心之重點。就CLCS之積極角色而言,美國指出,UNCLOS 與建立延伸大陸礁層外部界限之程序之信譽,「最終仍取決於是否 遵循法律之標準,以及所使用之地質學標準與解釋是否為科學界重 量級學者所接受。CLCS與UNCLOS之信譽的關鍵,在於相關科學 專家間是否存有共識。至於CLCS內部共識,則非關鍵。」60

日本則對俄國提案提出強烈質疑。日本指出,俄國在其提案 地圖中據以劃定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者,包含了「四島」(指國 後、擇捉、色丹與齒舞)(Shikotan, Kunashiri, Etorofu, and Habo-mai)。但日本主張四島乃其固有領土61,而由俄國於二次大戰後 非法竊佔62。因此,日本認為,該涵蓋了四島的地圖,不宜交由 CLCS審視。日本指出,日俄兩國正持續就該問題進行談判,雙方

mission on the one hand and others in the relevant scientific community on the other hand, regarding key aspects of the proposed submission, based on reports in the open, peer-reviewed scientific literature.”參見Note Verbale from the USA Rep-r e s e n t a t i v e t o t h e U . N . , 日 期 為 2 0 0 2 年 2 月 2 8 日 。 信 函 檔 案 之 出 處 為 : 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rus01/CLCS_01_2001_LO S__USAtext.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信函之編號為(CLCS.01.2001.

LOS/USA)。

59 參考學者Elferink的不同意見,同註1,頁112。

60 同註58。

61 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rus01/CLCS_01_2001_LO S__JPNtext.pdf, 最 後 瀏 覽 日 : 2008年 8月 9日 。 為 日 本 所 提 第 三 國 通 知 的 出

處,日本信函之日期為2002年2月25日,編號為(CLCS.01.2001.LOS /JPN)。

62 同前註,日本在信函中的原文為:“the situation arising from the illegal occupa-tion of the Four Islands by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after the end of World War Ⅱ has continued to this day. … Japan has consistently called for the return of the Four Islands.”

之諒解為:兩國將在解決四島之歸屬後簽訂和平條約63。在此情況 之下,俄國提案完全忽視進行中的雙邊談判,令人非常遺憾。日本 並提出,提案國並未遵循CLCS程序規定附件Ⅰ之要求,告知CLCS 此一爭端之存在。日本還指出,俄國怠於履行CLCS科學與技術準 則(Scientific & Technical Guidelines)之要求,於其執行摘要中記 載既存爭端之相關資訊。因此,日本要求CLCS不得採取任何可能 影響四島領域歸屬議題或日俄之間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區劃界事務 之作為。

二、巴西二○○四年提案與未受考量之美國第三國通知

巴西於二○○四年五月十七日依據UNCLOS第七十六(8)條規 定向CLCS提交細節與資料64,在其執行摘要中聲明:巴西與任何 國家均未存在海域爭端65

就此提案而言,僅有美國以第三國身分寄發通知66。有趣的 是,美國並無任何領土與巴西領土之海岸相向或相鄰。美國與巴西 間在當時亦不存在未解決之領土或海事爭端。巴西提案時,美國尚 未批准UNCLOS。這些事實均未構成美國寄發通知以及CLCS考量 美國主張之障礙。

63 同前註,日本的第三國通知當中,檢附一份日本首相與俄國總統關於持續在未 來協商和平條約的共同聲明,該聲明之日期為2001年3月25日。

64 參考網頁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submission_bra.

htm,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可見巴西提案以及相關之第三國通知的內 容。有關此提案以及美國的質疑部分的討論,參見學者Egede,同註1。

65 參見網頁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bra04/bra_exec_

sum.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可見巴西提案的摘要。

66 網址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bra04/clcs_2004_ los_

usatext_2.pdf,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可下載美國所提的第三國之通 知。

美國通知當中之內容,完全基於科學理由,並不使用法律的論 點。美國主張,巴西提案摘要所示沈積岩厚度,與由公開管道所得 的 沈 積 岩 厚 度 資 訊 相 左 。 關 於Victoria-Trindade的特徵,美國表 示:「基於聯合國公布之相關資訊,無法得知巴西對CLCS之提案 究係採用何種資料與分析方法,亦無從得知巴西適用UNCLOS第七 十六條之方式,從而導出巴西之大陸邊自其基線起算超過二百海浬之 結論。」因此,美國建議CLCS應仔細小心地審查巴西之提案67

CLCS並不歡迎美國所提之通知。在第十四會期討論美國之 通知時,CLCS注意到,依據UNCLOS附件Ⅱ以及CLCS程序規則之 規定,CLCS審視沿岸國對其延伸大陸礁層所提出之數據與資料 時,第三國可扮演的角色只有一種:只有在海岸相向或相鄰之國家 之間存有爭端時、或是存在其他未解決之領土或海事爭端之情形之 下,CLCS始負義務考量第三國之陳述。因此,CLCS決定在審查巴 西提案時,不予考慮美國通知中的評論68

美國對CLCS之前述決定感到失望,乃於二○○四年十月二 十五日發出另一封信函向CLCS表達異議。美國引用程序規則附件

Ⅲ第Ⅱ.2(a)(v)節之規定69主張:「事實上,程序規則要求CLCS及

67 同前註,參見美國駐聯合國之副代表致聯合國法務處的信函,日期為2004年8 月25日。

68 參見CLCS主席在CLCS第14屆會議(日期為2004年8月30日至9月3日)當中的 發言,第17段。http://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N04/510/12/PDF/

N0451012.pdf?OpenElement,最後瀏覽日:2008年5月24日,為文件出處。

69 該條文之原文為:“Upon notification that a submission has been received and made public in accordance with rule 50, and after a period of at least three months

69 該條文之原文為:“Upon notification that a submission has been received and made public in accordance with rule 50, and after a period of at least three mont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