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進入工業化的國家。英國國會在1571年以法案形 式向安立甘宗頒佈《三十九條信綱》,國王成為 教會的最高首腦,神權喪失原有的輝煌。1688年

「光榮革命」,確立君主立憲,王權逐漸退出管 治領域。十九世紀初開始,英國國內工業資產階 級 駸 駸 而 上 , 開 始 佔 據 政 治 舞 台 , 進 一 步 開 闢 國外市場成為國家發展的頭等大事。貿易自由政 策,帶動自由主義精神滲透社會各個層面,信仰 權利、宗教自由逐步受到尊重,1820年深受清教 徒 影 響 的 英 格 蘭 教 會 , 終 於 合 法 地 傳 出 了 贊 美 詩。

自 由 主 義 的 精 神 , 隨 著 英 國 海 上 霸 權 的 擴 大 , 進 入 古 老 的 東 方 。 英 國 官 員 對 殖 民 地 的 統 治,雖然不無將現代性與基督信仰結合,產生一 種文明優越感,但他們同時具有相當的理性,凡 事從實際出發,追求功利,所以即使他們心裡對 殖 民 地 原 有 的 傳 統 充 滿 卑 視 , 但 基 於 實 際 的 需 要,不會隨便實施干預措施。自由主義由此變成 了對落後現象放任和進行種族壓迫的辨詞。例如 對 印 度 的 管 治 , 即 使 英 國 官 員 對 當 地 的 偶 像 崇 拜、種姓制度、童婚、廟妓等都曾有所批判,卻 遲遲沒有禁止或設法改變。廣袤繁富的印度,是 大英帝國原材料產地和商品傾銷的市場,只要當 地的傳統對此不構成障礙,對殖民者而言根本沒 有改變的必要。

對 香 港 的 管 治 , 港 英 政 府 同 樣 是 採 取 這 種 態度,如與印度童婚同樣為人詬病的蓄婢風俗。

在1870年代末,時任香港正按察司的司馬理廉訪

(Chief Justice, Sir John Smale)於一宗發生在港 的買良為娼案之判詞中指出︰「買賣婢女,均有 罪名」,並觸及廢止蓄婢風俗問題。當時,華人 紳商蓄婢成風,大為恐慌。為此,1879年,有華 商等上書港督,辯稱此風俗實為貧苦兒童一條活

命之路,並特別援引義律、伯麥的告示,要求維

﹙House of Lords﹚引發就中國蓄婢習俗問題的辯 論,最後維持蓄婢風俗的意見還是佔了上風。

停厝之所,而且衛生條件非常不堪。1866年,有 關情況已由當時一個衛生幫辦上報,但可能是基 於 尊 重 所 謂 風 俗 習 慣 而 導 致 的 冷 漠 , 並 沒 有 引 起當局的關注。直到1869年,經署理華民政務司 李思達(Alfred Lister)、中央書院校長史超域

(Frederick Stewart)視察後詳報,並由西報報 導後,才引起全城轟動。港督麥當奴以廣福義祠

廟辦理手續。多年以來,該廟已由東

機構的歷史,卻開創一個港式的傳統廟宇管理體

1851年 1872年

灣仔洪聖宮 灣仔坊眾始建 約1847-1852年 1971年前

東華接管應在二戰前,惟有關文件佚失,無法確

1876年遷建 1914年確定由東華管理,惟直至1928年華廟會成 立並干預後才正式落實

廟宇的活動。這個事例正反映作為主體居民公共 址。1914年11月,港府因見三年前落成運作的廣 華醫院經費緊絀,乃援文武廟之例,召集東華、 歷年存款58,000多元轉交廣華醫院,持續10多年的 管理權爭拗才告一段落。」10

《 華 人 廟 宇 條 例 》 和 根 據 此 條 例 成 立 的 華 人廟宇委員會,當然並非只是因為油麻地天后廟 這小小的管理權爭拗。從1914年至1928年,在中 國現代歷史上是一段頗為動盪的歲月。1927年4

份或保管持有人或具有訴追各該債項

(己)由總督委任指定任期之一

從 這 幾 條 條 文 可 以 看 到 , 新 成 立 的 華 人 廟

嘗收入必須用於慈善。《文武廟條例》和《華人 廟宇條例》一脈相承地為傳統宗教接通了通往現 代之路,所謂「迷信」、「落後」的民間信仰,

其廟嘗用於教育、扶貧、安老等各方面,成為完 善社會發展的動力之一。

註釋

1 《香港與中國  歷史文獻資料彙編》(香港:

廣角鏡出版社,1981),頁164。

2 編輯小組委員會,《香港保良局百年史略》(香 港:保良局,1978),頁313。

3 劉潤和,〈建置東華  香港第一所中醫院〉,

戴洗玉儀、劉潤和主編,《益善行道》(香港:

三聯書店,2006),頁9。

4 高 添 強 , 〈 廟 宇 建 立 與 發 展 〉 , 載 《 益 善 行 道》,頁275。

5 梁其姿,《施善與教化》(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1),頁321-322。

6 《東華三院百年史略》上冊(香港:東華三院庚 戌年董事局,1970),頁220。

7 〈東華三院則例(下篇)•文武廟條例〉,載

《東華三院百年史略》下冊,頁203-204。

8 〈東華三院則例(下篇)•文武廟條例〉,頁 203-204。

9 《東華三院百年史略》上冊,頁220。

10高添強,〈廟宇建立與發展〉,頁288。

1 1福 星 , 〈 與 客 論 省 港 比 較 〉 , 《 香 港 華 字 西 報》,1923年9月27日。

12本文所用的《華人廟宇條例》版本,是載於《東 華三院百年史略》(下冊)第200-203頁中的〈中 國廟宇條例〉。此為該條例早期版本的早期譯 本,譯本內文中的「中國廟宇」、「中國廟宇理 事會」用語,即為今日通行之「華人廟宇」、

「華人廟宇委員會」。

13〈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載

《東華三院百年史略》下冊,頁200。

14〈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2。

15〈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2。

16〈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1。

17〈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0。

18〈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1。

19〈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0-201。

20 〈東華三院則例(下篇)•中國廟宇條例〉,頁 202。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