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主要參考 CADTH/pCODR、PBAC 及 NICE 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及建 議 者 提 供 之 資 料 ; 視 需 要 輔 以 其 他 醫 療 科 技 評 估 組 織 報 告 或 CRD/INAHTA/Cochrane/PubMed/Embase 相關文獻,以瞭解主要醫療科技評估組 織之給付建議及目前成本效益研究結果。
來源 報告日期
CADTH/pCODR
(加拿大)
於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告。
PBAC(澳洲)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止查無資料。
NICE(英國)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止查無資料。
其他醫療科技評估 組織
SMC(蘇格蘭)醫療科技評估報告,於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告。
電子資料庫 CRD/INAHTA/Cochrane/PubMed/Embase 的搜尋結果。
建議者提供之資料 建議者未針對本次給付建議摘述相關經濟效益評估文 獻。
註:CRD 為 Centre for Reviews and Dissemination, University of York, England.的縮寫。
INAHTA 為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Agencies fo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的縮寫。
1. CADTH/pCODR(加拿大)
[5]
加 拿 大 藥 品 及 醫 療 科 技 評 估 機 構 ( Canadian Agency for Drugs and Technologies in Health, CADTH)於 2016 年 8 月 5 日公布 mepolizumab 的報告,
建議 mepolizumab 給付用於嚴重嗜伊紅性白血球氣喘(severe eosinophilic asthma)
且符合相關臨床標準的成人患者的輔助(add-on)維持治療,但收載的條件是在 價 格 上 必 頇 大 幅 地 降 低 。 加 拿 大 藥 物 專 家 委 員 會 ( Canadian Drug Expert Committee, CDEC)對於本品相關的建議及經濟學評估的評論如下:
建議
加拿大藥品及醫療科技評估機構的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建議 mepolizumab 給付用於嚴重嗜伊紅性白血球氣喘成人患者的輔助維持治療,病患要使用過高劑 量的吸入性類固醇(inhaled corticosteroids, ICS)及一個或以上的其他額外氣喘 控制用藥(例如:長效乙型擬交感神經作用劑[long-acting beta-agonist, LABA])
而無法適當控制,且在開始 mepolizumab 治療前的血中嗜伊紅性白血球計數≧
150 顆/mcL,或在過去 12 個月≧300 顆/mcL。且必頇達到以下的臨床標準任一 項,以及符合兩個條件:
臨床標準:
(1) 在過去 12 個月病人經歷兩次或以上有臨床意義的 氣喘惡化,並且於肺 功能測試(例如:肺量計[spirometry])顯示可逆性(至少 12%和 200 mL)。
(2) 接受每天的口服類固醇治療(oral corticosteroids, OCS)。
條件:
(1) 病患必頇經由對治療氣喘的專門內科醫師處置。
(2) 價格必頇大幅度地降低。
建議的理由:
(1) 由兩個第三期的雙盲、控制組為隨機分派的安慰劑組的臨床試驗所提出 的證據支持了 mepolizumab 的療效與安全性。在 MENSA(N = 576)試 驗中,第 32 週時,對於正在使用高劑量吸入性類固醇的病人,使用 mepolizumab 與安慰劑相比,與臨床意義上氣喘惡化達到統計學上有意 義的降低率相關。在 SIRUS 試驗中(N = 135),第 24 週時,對於正在 使用高劑量吸入性類固醇和一個或以上的其他額外氣喘控制用藥,並且 使用口服類固醇 5 mg/天到 35 mg/天的劑量的病人,使用 mepolizumab 與安慰劑相比,更大降低口服類固醇使用劑量的可能性與之相關。
(2) 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以廠商提交的價格進行估計,比較成人嚴重嗜伊 紅性白血球氣喘患者接受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standard of care, SOC)或是單獨接受標準照護,得到遞增成本效果比值(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 ICER ) 為 每 個 經 健 康 生 活 品 質 校 正 生 命 年
(quality-adjusted life-year, QALY)521,000 加幣。因此在此提交價格時,
mepolizumab 被認為並不符合成本效益。
注意:
(1) 當在比較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或是單獨接受標準照護時,加拿大 藥物專家委員會註明價格需要降低 89%才能使遞增成本效果比值達到 每個 QALY 50,000 加幣,或是降低 80%以達到遞增成本效果比值為每 個 QALY 100,000 加幣。
(2) 廠商提交一份間接治療比較(indirect treatment comparison, ITC)的研究 評估 mepolizumab 和 omalizumab 用於可以使用此兩種治療的嚴重嗜伊 紅性白血球氣喘患者的差異。加拿大藥品及醫療科技評估機構的加拿大 藥物專家委員會確認這篇間接治療比較研究中有一些嚴重的限制,並且 注意到此結果與高度地不確定性相關聯。因此儘管有嚴重嗜伊紅性白血 球氣喘的治療使用 mepolizumab 比上 omalizumab 的效果、安全性和成 本效益的結果,目前還是無法得出確切的結論。
成本與成本效果
廠商提交了一個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 analysis, CUA)進行成人嚴重嗜 伊紅性白血球氣喘患者使用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單獨接受標準照護,以 及 oma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的比較。此分析是以加拿大公眾支付方的角度進行 分析。標準照護是定義為使用高劑量的吸入性類固醇加上一種額外的控制藥物
(例如:長效乙型擬交感神經作用劑、白三烯受體拮抗劑(leukotriene receptor antagonists)或 theophylline),可加上或不用加入口服類固醇的維持治療。廠商 的模型是使用 DREAM、MENSA 和 SIRIUS 試驗的臨床數據提供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與單獨接受標準照護的比較,並且給予模型的世代使用的基礎特性 則是由 MENSA 試驗取得。間接治療比較的結果是用來提供 mepolizumab 加上標 準照護與 oma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的比較使用。此分析的評估期間為終身,病 患在使用 mepolizumab 或 omalizumab 的治療組別中,皆假設接受這些治療的最 大值為 10 年,且所有病患都有接受標準照護。
根據廠商的基本情況分析(base-case analysis)顯示,mepolizumab 加上標準 照護與單獨接受標準照護的遞增成本效果比值分別為每增加一個經健康生活品 質校正生命年 143,778 加幣及 22,540 加幣。在比較 oma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和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時顯示與較低的成本及較好的效益相關聯。
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確認廠商提交的藥物經濟學資料中存在一些限制,包 括:
放入模型中的年齡會對於成本效果分析的結果造成相當大的變化。當放 入比廠商基本情況分析更大或更小的年齡到模型時,遞增成本效果比值 會增加。使用可以反映加拿大預期接受 mepolizumab 的年齡層分布會許
會更加合適。
本模型可以預測使用 mepolizumab 治療 10 年在死亡率上的效益,並且 還有使用 mepolizumab 比上標準照護,再停止治療過後至死亡的遞增效 益,這些額外的生命年累計應該會幾乎被包含這十年的期間內。然而因 為沒有試驗的數據佐證 mepolizumab 比上標準照護在死亡率上的效 益,因此這些結果的效度並不明確。
此模型的結果受效用值(utility value)的影響敏感。此模型採用的健康 狀態效用值是由一個映射算法(mapping algorithm)取得,而不是從任 何一個 mepolizumab 試驗中直接測量而收集而得。直接測量效用值應該 會是更好的方式。
基於加拿大藥品及醫療科技評估機構的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的可取 得的使用量資料,廠商可能高估了分析中使用的 omalizumab 帄均劑量 的假設。
Mepolizumab 比上 omalizumab 的成本效用分析因為廠商提交的間接治 療比較資料的欠缺,使得效度不明確。
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的基本情況分析包括了直接測量的效用值、將評估期 間降低為 10 年、omalizumab 和 mepolizumab 有相等功效(efficacy)的假設,以 及申報資料中 omalizumab 的使用量。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和單獨接受標 準照護相比的遞增成本效果比值結果為每經健康生活品質校正生命年 521,000 加 幣。當比較 omalizumab 與 mepolizumab 時,加拿大藥物專家委員會重新分析而 得出 mepolizumab 的花費較 omalizumab 少的建議。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 的 價 降 分 別 為 80% 與 89% 時 , 比 上 單 獨 接 受 標 準 照 護 的 支 付 意 願
(willingness-to-pay)的閾值在每經健康生活品質校正生命年分別為 100,000 加 幣與 50,000 加幣。當 omalizumab 的施用到達一定的瓶數時,用於嚴重嗜伊紅性 白血球氣喘這次族群且這兩種治療都可以選用的病人,使用 mepolizumab 的會比 omalizumab 來的便宜(基於公開提供的價格)。然而此兩種藥品在功效和安全性 上還是存在著相當的不確定性。
2. PBAC(澳洲)
截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止,未尋獲澳洲藥物福利諮詢委員會(Pharmaceutical Benefits Advisory Committee, PBAC)針對 mepolizumab 用於「嚴重嗜伊紅性白 血球氣喘」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
3. NICE(英國)
截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止,英國國家健康及照護卓越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NICE)針對 mepolizumab 用於「嚴重嗜伊紅性白
血球氣喘」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
4. 其他醫療科技評估組織 SMC(蘇格蘭)[8]
蘇格蘭藥物委員會(Scottish Medicines Consortium, SMC)於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布第 1148/16 號建議報告,建議 mepolizumab 給付用於嚴重嗜伊紅性白血球 氣喘的成人患者的輔助維持治療,病患頇在開始治療前,嗜伊紅性白血球至少 150 顆/mcL,且在前一年發生至少四次氣喘惡化的情形,或是接受口服類固醇的 維持治療。此外委員會的建議有考慮到用藥可近性方案(patient access scheme, PAS)會改善 mepolizumab 成本效果的結果,因此建議蘇格蘭的國民健康服務
(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收載時要採取用藥可近性方案,或是採用與之相 同或更低的價格。蘇格蘭藥物委員會對於本品相關的建議及經濟學評估的評論如 下:
比較性健康經濟學證據摘要
廠商提交了一份成本效用分析,比較 mepolizumab 加上標準照護與單獨接受 標準照護,治療族群為 18 歲以上的嚴重復發性嗜伊紅性白血球氣喘,在治療開 始前的嗜伊紅性白血球計數每毫升≧150 顆細胞(0.15 x 109/L),並且在前一年 有四次以上的惡化情形,或使用口服類固醇維持治療。接受標準治療的患者假設 都有同時接受高劑量吸入性類固醇以及額外的維持治療,例如長效乙二型作用劑
(long acting β2 agonists)、白三烯受體拮抗劑或 theophylline。除此之外還提供了 mepolizumab 與 omalizumab 比較的最低成本分析(cost-minimization analysis, CMA)。在這個分析中的患者被認為是一個重疊的族群,同時呈現過敏性及嗜伊 紅性白血球氣喘這兩種表現型。要特別注意到蘇格蘭藥物委員會臨床專家指出標 準照護可能為合適的比較品,但 omalizumab 可能對於某些患者也為一個相關的 比較品。
一份終生的 Markov 模型被廠商提交,次模型的 mepolizumab 臂是由 3 個健 康狀態組成:「日復一日的症狀;正在治療中的患者」、「日復一日的症狀;對治 療有反應並且繼續治療的患者」和「日復一日的症狀;對治療沒有反應的患者」。
一份終生的 Markov 模型被廠商提交,次模型的 mepolizumab 臂是由 3 個健 康狀態組成:「日復一日的症狀;正在治療中的患者」、「日復一日的症狀;對治 療有反應並且繼續治療的患者」和「日復一日的症狀;對治療沒有反應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