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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紀城楚墓群 87

圖2-11 施家地楚墓出土陶器 圖2-12 出土銅鼎(M814:1)

1.簋 2.罍 3.小口鼎 4.盉 5.罍 6.雙耳罐 7.矮罐 8.蓋豆 9.盉 10.小口鼎 11.罍 12.高領罐 13.鬲 14.鬲 15.鬲 16.蓋豆 17.長頸壺

二十一、紀城楚墓群

87

紀城墓地位於楚郢都紀南城外東北部,西部緊鄰武昌義地墓地,目前隸 屬於荊州市荊州區紀南鎮紀南村,共清理出兩座戰國中期早段的楚墓,其中 一號墓位於棗林鋪墓地以西800公尺之地,往南距離450公尺處就是紀南城北 牆,二號墓則位在一號墓墓道的西南方。以下分別略述。

8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荊州紀城一、二號楚墓發掘簡報>,《文物》,1999:4,頁4-17。

(一)紀城一號墓 1.葬制

紀城一號墓為長方形豎穴土坑木槨墓,且在墓坑內南邊設有一斜坡墓 道,高出墓底約2.4公尺。墓口殘長8.3公尺、寬6.6公尺,墓底殘長4.4公尺、

寬2.7公尺、深6.9公尺,墓口明顯大於墓底,四壁呈斜坡狀。葬具為一棺一 槨,木槨呈長方盒形,內以隔板隔出頭箱、左邊箱、右邊箱和棺室四部份,

88在槨蓋板上鋪有人字紋竹蓆,槨底板下則墊有兩根橫木;木棺為懸底弧棺,

通體髹漆,內紅外黑,棺蓋板南端還有一個以紅漆塗繪而成的“Χ”型符號。

2.葬式

墓向185°,方向南向。墓主骨架以竹蓆包裹,呈仰身直肢葬。棺槨外周 圍填塞白膏泥,白膏泥外再充填青灰土,最外邊的封土則是五花土,層層密 封使得墓主人骨架保存尚佳,可惜該墓曾被盜擾,致使部分隨葬器物不翼而 飛。

3.隨葬器物

一號墓出土隨葬器物共99 件,總計有陶器、銅器、漆木器、竹器等器 類。陶器破損情況嚴重,目前僅有七件復原,均為泥質黑皮紅褐陶,包括鼎、

簠、敦、壺、缶、罍、豆,除鼎有4件、罍與豆各1件外,其餘器物皆為2件、

成對出土。銅器包含兵器,如戈、雙戈戟、鏃;還有車轡、馬銜等車馬器,

以及帶鈎等物件。漆木器數量較多,計有兵器類的箙、89弓、盾,車器類的 傘、纛90,食器類的酒具盒、耳杯、豆,樂器類的瑟、瑟柱,明器類的鎮墓 獸、木俑,雜器類的六博盤、繞線棒等共約36件之多。其中酒具盒製作精緻,

器身分成三大格,兩格上有扣盤,另一格則沒有;無扣盤格中再隔成兩格,

88 頭箱主要放置陶禮器,右邊箱放有銅車馬器和兵器等物,左邊箱放置樂器,漆木器則散置於木 棺與木槨之間的空隙處。

89 其口沿下和底座外緣各纏一周藤條,座底部浮雕綯紋,外表漆黑漆,內壁則塗紅漆。

90 指「木纛座」,呈蚌形,挖制木胎而成,外表刨光、內壁粗糙,壁上滿是成排的小穿孔,但已 殘缺大半。

並於其內放置酒壺與耳杯,盒蓋兩端浮雕獸面紋、頂部則以方格紋帶和捲雲 紋帶作裝飾,器身四角各浮雕一獸足,整器外壁塗黑漆,內則塗以紅漆。91

彩繪木俑出土2件,作拱手站立狀,足、身以榫卯接合,木俑面貌為隆 眉、高鼻、深目,雙耳穿孔,再以黑墨描繪短髮。服飾裝扮上,木俑領上繫 有黃色蝴蝶結,腋下則束著紅色寬帶,身穿右袵束袖長袍,腳穿矮幫圓頭鞋。

鎮墓獸底座為方座,上立有一鼓眼、捲鼻、口吐長舌、曲頸的獸首,獸首上 原應插有鹿角,但出土時已無存,整獸漆黑漆,再以紅漆繪出蟠螭紋、雲紋 等裝飾紋樣。

9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荊州紀城一、二號楚墓發掘簡報>,頁10。

圖2-13 紀城一號墓出 土器物 1.2.銅鏃(M1L27-6、27-5)

3.銅鏃(M1:10-1)4.銅鏃

(M1:27-1)5.銅鏃(M1:

27-4)6.銅鏃(M1:10-2)

7.木纛座(M1:26)8.漆箙

(M1:8)9.木車傘(M1:

28)10.銅雙戈戟(M1:30)

11.木弓(M1:29)12.角鑣

(M1:32-1)13.銅銜(M1:

33-1)14.木盾把(M1:34-1)

15.木傘柄(M1:28)16.

木柲銅戈(M1:25)

圖2-14 紀城一號墓彩繪木俑(M1:1)、漆木鎮墓獸(M1:8)

除上述物品外,另外也出土骨貝、葫蘆管、竹竿、竹笥、竹蓆、馬鑣等 器物33件。

(二)紀城二號墓 1.葬制

二號墓也是長方形豎穴土坑木槨墓,與一號墓不同之處,在於二號墓無 墓道,墓坑內填土雖有青膏泥與五花土,卻沒有白膏泥。二號墓墓坑口殘長 4.1公尺、寬3.1公尺,墓底殘長3.2公尺、寬1.82公尺,規模略小於一號墓;

葬具亦為一槨一棺,木棺為懸底弧棺,木槨內分成頭箱、左右兩邊箱及棺室,

頭箱內放置陶禮器與漆木器,邊箱則放置兵器居多。

2.葬式

此墓的墓向346°,頭向朝北。棺中人骨架尚存,清楚可見呈仰身直肢葬。

3.隨葬器物

出土隨葬器物數量較少,包含陶器、銅器、漆木器和竹器在內,僅有23

件。陶器皆為泥質黑皮紅褐陶,有鼎、敦、缶等,各有2件成對出土;銅器 全為兵器,有劍一把、戈、鏃等,其中戈為明器而非實用器;漆木器有劍鞘、

劍盒、豆、鎮墓獸、木劍等;竹器則有竹蓆、竹竿等物,另外還出土了1件 料珠。其中鎮墓獸的形制與一號墓的鎮墓獸差異不大,底為方座,上立獸首 再插上一對鹿角,獸首上的嘴、鼻、眼、眉等皆以墨繪而成,除此之外整獸 並未塗漆。

總和來說,紀城一、二號墓均為長方形豎穴土坑木槨墓,皆朝南北向,

使用白膏泥或青膏泥包裹棺槨,棺槨形制相同,槨分室也相同,墓主屍身皆 以竹蓆包裹,屬仰身直肢葬,都隨葬有單首鎮墓獸,出土仿銅陶禮器的基本 組合是鼎、敦、缶與鼎、簠、壺。至於二座墓的相異之處在於一號墓有墓道,

頭朝南,有4套仿銅陶禮器出土,另有車馬器、樂器之類器物,二號墓卻只 有2 套仿銅陶禮器出土,沒有車馬器與樂器,坑內沒有墓道,頭朝北。儘管 兩墓相距最近處僅1.1公尺,但仍可從上述介紹得知兩墓墓主的身分、地位並 不相同,一號墓應為上士之墓,二號墓應屬下士之墓;另因二號墓頭向朝向 一號墓,故學者推斷兩墓間可能存在著主從關係。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