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是黨國介入能力的建構者,透過央企重組挑選贏家,組建 戰略產業及新興產業,落實國家冠軍隊政策。76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East Asia and Beyond, pp. 12-22, 24-28。 Margaret M. Pearson,“ State-Owned Business and Party-State Regulation in China’s Modern Political Economy,” in Barry Naughton & Kellee S.
Tsai, eds., State Capitalism, Institutional Adaptation, and the Chinese Miracl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 32-36.
2011年 3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畫綱要》
提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涵蓋重點子產業項目 45 個,七大戰略性新興產 業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產業、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產 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汽車。
Kellee S. Tsai & Barry Naughton, “Introduction: State Capitalism and the Chinese Economic Miracle,” pp. 3-4.
Barry Naught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ate Sector: SASAC,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New National Champions,” pp. 47, 63.
挑選贏家(picking winners)概念來自諮詢公司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亞洲 事務部主任赫爾森(Michael Hirson)對中國國家資本主義的分析,請見
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雖然執行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以來關於 調整國有經濟結構和國企有進有退的方針,推動大型央企發展自主知 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對中小型國企則是採取改組、聯合、兼併、租 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77但主要工作偏向於中 小型國企市場導向的改革。2000 年初,國家經貿委(國資委前身)鼓 勵 無 競 爭 力 的 中 小 型 國 企 內 部 管 理 階 層 ( 廠 長 、 經 理 、 總 會 計 師 等),利用借貸、融資或股權交易,改變企業所有權結構和資產結 構。「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s,MBOs)成為當時最主要的 改革,不過,因為公司股份制改革尚未完成,程序不透明,資產低估 賤賣問題嚴重。78
2005年 4 月,國資委緊縮國企管理層收購國有資產的政策,79並
Michael Hirson, “State Capitalism and the Evolution of ‘China, Inc.’: Key Policy Issues for the United States”。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李榮融就「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 暫行規定」答記者問〉,2005 年 4 月 15 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 員會》,<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c4427027/content.
html>。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中國企業改革:姚洋、張維迎對話〉,北京 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編,《展望中國》(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年),
頁 157-132。另外,郎咸平從 2004 年初起關注中國國企產權改革過程中所出 現的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問題,發表多篇文章,點名批評 TCL、海爾、長 虹、科龍等,其在當年 8 月 9 日於上海復旦大學發表的「格林柯爾:在『國 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演講,以格林柯爾案為例敘述大型國企如何在產權 改革過程中資產被私人所侵吞、股市中小股民利益受損等問題,倡導立即停 止當時的產權改革,呼籲建立一套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成為當年的重 大經濟新聞事件。請見吳曉波,《中國.飆富時代:1993-2008 企業風雲全 記錄》,頁 341-346。
2003年 12 月,國資委、財政部公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作為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行為的總綱規定,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是主要
透過推動央企重組、公司上市,讓央企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在股市進行 調節,解決經理層持股的問題,並制定法規,重新建構經理人職能,
強化對央企監管,為接下來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奠定基礎,諾 頓(Barry Naughton)將此過程喻為「國資委的崛起」。80
在央企重組方面,2004 年 12 月,國資委召開首次中央企業年度工 作會議,提出要在三至五年內將 190 家央企減半的目標,並改變過去 透過行政命令方式,由國資委下發文件劃撥資產的決策,確定央企主
考量因素之一;2003 年底也公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 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對相關細節制 訂特別規定。2005 年 4 月,國資委、財政部再公布〈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 層轉讓暫行規定〉,認為由管理層出資受讓企業國有產權的許多條件還不成 熟,因此規定國有大型企業的國有產權暫不向管理層轉讓,中小型國有及國 有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可以向管理層轉讓。國資委並認定,由管理層受讓企 業國有產權並控股,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 後,管理層即成為個人股東,無論改制後的企業為國有控股或非國有控股企 業,原管理層人員均不宜作為國有股代表或委托持有者;相關國有股東應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派合格人員作為國有股東代表,依法行使股東權利。請 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李榮融就「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 讓暫行規定」答記者問〉。
李榮融借鏡當時美國奇異電器(GE)執行長威爾許(Jack Welch)的領導管理哲 學,包括「重整、出售或關門」三選一策略,把公司不能做到行業市場前三 名的業務全部出售,也裁撤人員,以及「如果你不能影響他人,他人將會影 響你」等原則,請見 Barry Naughton, “SASAC Rising,” China Leadership Monitor, Vol. 14, No. 1, April 30, 2005, Hoover, <https://www.hoover.org/
sites/default/files/uploads/documents/clm14_bn.pdf>。李榮融擔任國家經貿 委主任期間,曾在 2001 年 3 月 7 日參加九屆人大四次會議湖北代表團討論 時說,「再讓政府出錢為企業做這做那,政府不會再幹傻事了」。請見李榮 融,〈李榮融:再讓政府出錢為企業做這做那,政府不會再幹傻事了〉,張 國華主編,《十年來影響中國經濟決策的論點》(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 社,2003 年),頁 210。
業範疇、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試點來募集資金,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等,逐漸對央企進行重組。81
2005年 6 月,國資委支持國開行融資提供給中國誠通、國家開發 投資公司進行試點,組建國資委國有資本經營公司,推進央企重組和 國有經濟戰略佈局的調整。國資委的構想是,先重點選擇 21 個業務板 塊,確定央企的「行業主業」後,再將「非主業」的資產、業務、人 員剝離到資產經營公司進行合併重組,以提高競爭力,然後再與外部 的同類企業進行重組,或售給外部投資人。82
2006年 12 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 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強調在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
電信、煤炭、民航、航運等七大戰略行業「保持絕對控制力」,在支 柱產業的九大行業,保持「相對較強控制力」。83
〈李榮融橫向整編「國家隊」 央企最多只剩 100 家〉,《搜狐財經》,
2005年 1 月 1 日,<https://business.sohu.com/20050101/n223750233.shtml>;
Nicholas Lardy, Markets over Mao: The Rise of Private Business in China, pp. 53-55。三年後,央企戶數從 196 家減少至 159 家,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央人民政府,〈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的講話〉,
2007 年 1 月 8 日 ,《 中 央 政 府 門 戶 網 站 》,<http://www.gov.cn/
ztzl/2007-01/08/content_489547.htm>。
〈目標推進中央企業重組 國資委培植資產經營公司〉。
據國資委〈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中國在往 後幾年將推進國有資本向以上行業和領域集中,將中央企業調整重組至 80 到 100 家,到 2008 年扭虧無望的國企基本完成退出,以增強國有經濟的控 制力、影響力、帶動力。保持「相對較強控制力」的九大行業包括裝備製 造、汽車、電子信息、建築、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勘察設計、科技等。
2010年 10 月,國務院正式公布戰略性新興產業政策,請見 Nicholas Lardy, Markets over Mao: The Rise of Private Business in China, pp. 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