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即位後(1723),以「端正地方教化」為名,實為整飭地方治 安(尤其是漕運水手滋事),持續要求各地督撫查察地方「邪教」,並 於雍正五年至七年(1727-1729)發動打擊羅教行動,82頒布羅教條款。83
79 姚梁生卒年,見慶元縣地名委員會編,《慶元縣地名志》(杭州:杭州大學出版社,1990), 頁 48。
80 姚軾以「曾孫梁貤贈通議大夫、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姚梁的祖父姚大霦,「屢試不 第,二子七孫,並擅才名,由歲選任壽昌訓導。簪纓之盛,為邑稱首」。見林步瀛、史 恩緯修,史恩緒纂,《光緒慶元縣志》,卷 9,〈選舉志〉,頁 30b、卷 10,〈人物志〉,
頁 6a、13a。
81 學者因而論斷,此為老官齋教往外擴張的證據。見馬西沙、韓秉方著,《中國民間宗教 史》,頁 354-356。不過,對照《三祖卷》,晚明姚文宇主持的活動,即已遍布浙江省 境內,遠及江蘇、安徽等地。
82 康熙五十七年(1718),浙江船幫與湖廣船幫兩派水手在山東武清、直隸馬蹄灣等地爆 發大規模械鬥,雙方死亡人數 60 餘人。由於案件重大,朝廷直接介入,並定下專例處 理。當時官員即注意到羅教對漕運水手的影響力,導致雍正、乾隆兩朝打壓羅教相關教 派。見鄭永華,《清代秘密教門治理》(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頁 111-122;
David E. Kelley, “Temples and Tribute Fleets: The Luo Sect and Boatman’s Association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Modern China 8, no. 3 (July 1982), pp. 361-391.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 館,〈清代龍華會史料選編〉,《歷史檔案》2000 年第 3 期,頁 40-59。
83 「私習羅教為首者,照左道異端煽惑人民律擬絞監候,不行查報之鄰右總甲人等,均照 律各笞四十,其不行嚴查之地方官,交部議處。」見[清]托津等奉敕纂,《欽定大清
雍正此舉,主要是針對沿大運河一帶的漕運水手,以及若干在福建、江 西「有羅教經卷」齋堂的區域性掃蕩。84雍正十年(1732)十一月二十 九日直隸總督李衛(1687-1738)的報告中,描述這些教派組織日常行 事:
大都以輪迴生死,誘人修來世善果為名,吃齋念經,男女混雜,每 月朔望,各在本家獻茶上供,出錢十文或數百文,積至六月初六,
俱至次教首家念佛設供,名為晾經。將所積之錢交割,謂之「上錢 糧」,次教首轉送老教首處謂之「解錢糧」,或一二年一次各有數 百金不等。其所誦之經有老九蓮、續九蓮等名色,與臣所聞大概無 異。並鈔得經咒數冊,俱係鄙俚之詞。此等雖屬哄誘愚民錢財,尚 無謀為不軌情狀。85
撇開官方帶有敵意的「標籤」與「刻板印象」的形容,86這些教派的活 動,大抵以念(誦)經為主。87官員眼中的「哄誘愚民錢財」,實為「上 錢糧」與「解錢糧」的募款行為。88
會典事例(嘉慶朝)》(臺北:文海出版社,1991),卷 610,〈刑部〉,頁 10a-10b。
84 關於清帝國對福建與江西地區羅教傳統的打擊行動,將留待另文處理。值得一提的是,
江西按察使凌燽針對江西地方齋堂所發動的打擊行動。見[清]凌燽,《西江視臬紀事》,
收入《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據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清乾隆八 年[1743]劍山書屋刻本影印),卷 4,〈條教.禁羅教傳示〉,頁 12a-13a、同卷,〈條 教.再禁齋教惑眾〉,頁 61a-62b。
85 李衛,〈雍正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直隸總督臣李衛謹奏為奏聞事〉,收入《雍正硃批諭 旨》(臺北:文海出版社,1965),第 13 函,第 5 冊,頁 14b-16b。
86 宗教史研究中,官方建構的「標籤」(label)與「刻板印象」(stereotype)對理解地方 教派組織所產生的阻礙,最重要的討論見 Barend ter Haar, The White Lotus Teachings in Chinese Religious History.
87 這樣的念經傳統,仍可見於東南沿海地區。見鄭筱筠、陳劍秋,〈蒼南縣錢庫片拜經團 體的信仰生活〉,收入金澤、陳進國編,《宗教人類學》第 1 輯(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9),頁 40-59。
88 官方對於城隍神與羅教的「解錢糧」行為,採取雙重標準,前者被視為對帝國統治有益 的「神道設教」政治設計,後者則為異端。如文後所論,學者往往過度高估城隍的解錢 糧,嚴重低估庶民的(拜)念經團在地方宗教生活所扮演的組織者角色。根據濱島敦俊
乾隆十三年正月十二日(1748 年 2 月 10 日),發生在福建甌寧的 老官齋教案(姚家族譜稱為「閩累」),讓慶元姚家重回與帝國政府政 治對抗的關係中。關於老官齋教,內閣大學士訥親(?-1749)根據閩浙 總督喀爾吉善(?-1757)的調查,於該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奏摺指出:
老官齋一教傳自浙江處州府慶元縣姚普益之祖姚文宇,法名普善。
查姚氏三世因一書,其邪說始于羅教,自明代以來流傳已久。曾經 雍正年間查禁,而迄今不改。其姚氏子孫仍往各處,代取法名,總 以普字為行。每一名送香資三錢三分。愚民奉若神佛,姚氏視若世 業,因其僅止吃齋、勸人為善,地方官亦不加查察。89
平心而論,該教案為甌寧縣教派組織領袖嚴氏(稱老官娘,法名普少)
以迎神為名,所發動的不到一日之群眾滋擾事件。清政府卻大費周章地 將該案以謀逆論處,地方官員也大規模掃蕩所屬轄區的「齋堂」,90開 啟此後長達五年對該教派組織不成比例的嚴厲打擊。姚轍孫子姚必華
「遭閩累,隨配寧古塔(位於今吉林省)、東關城後萬順居」。91 甌寧一案後,地方官面對來自上級的政治究責壓力,不時查察姚家,
的研究,「解錢糧」等類似繳稅給宗教組織的行為,亦可見於明中葉以後江南地區的城 隍信仰。明太祖將城隍信仰納入帝國體系,將其內化為帝國統治機制的一部分;洪武三 年又試圖對城隍神進行儒家化的改造(不許造城隍像,只許製作「木主」)。見[日]
濱島敦俊,〈明清江南城隍考──商品經濟的發展與農民信仰〉,《中國社會經濟史研 究》1991 年第 1 期(廈門),頁 39-48。濱島敦俊著,許檀譯,〈明初城隍考〉,《社 會科學家》1991 年第 6 期(桂林),頁 21-30。濱島敦俊著,〈朱元璋政權城隍改制考〉,
《史學集刊》1995 年第 4 期(長春),頁 7-15。後進學者也針對濱島的研究提出回應,
見申浩,〈明清江南城隍考補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9 年第 4 期(廈門),
頁 90-92。趙軼峰,〈明初城隍祭祀:濱島敦俊洪武「三年改制」論商榷〉,《求是學 刊》2006 年第 1 期(總第 33 卷第 1 期)(哈爾濱),頁 123-130。
89 〈訥親摺三(乾隆十三年三月廿七)〉,收入故宮博物院編,《史料旬刊》第 28 期,
〈老官齋教案〉,頁 634。
90 清廷對此起「福建老官齋起兵」的處理,見戴玄之,《中國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頁 845-847;莊吉發,《真空家鄉:清代民間秘密宗教史研究》,頁 121-124。
91 見《慶元姚氏總譜》,無頁碼。
致使被指為教主後代的慶元姚家後人受到很大衝擊。姚德澤先生提供一 個流傳於慶元地區的故事:有清一代,每當某地查有羅教行蹤,官員皆 會到慶元查察姚家是否有傳教信物,姚氏全家不分男女,都必須「赤身 點卯」接受搜查。若查不出想要的資訊,上級官員認為地方官沒有到慶 元實地調查,會催逼得更緊。就有一個被責備辦事不力的差官前來姚家 查案,剛好遇見一個三歲女童在門檻邊遊玩,差官問明她是三房後代,
便抽刀割去女孩耳朵,以向上級交代。後來,慶元地區出現一種帶有貶 抑的說法「咥老官齋銀」,形容天降橫禍。可見帝國政府的查緝行動對 慶元姚家所造成的衝擊。92
至於被查辦的吃齋人教派組織,以及姚氏一家在此間的角色,有福 州將軍新柱(?-1768)的報告如下:
閩省建甌兩縣,男婦從教吃齋者甚多。初止移立,地方設有齋堂一 處名為齋明堂,會首陳光耀即普照,能坐功參道;後周地村亦立有 千興堂,會首江華章,即普才;芝田村立有得遇堂,會首魏華勝,
即普騰;七道橋立有興發堂,會首黃朝尊,即黃朝莊;埂尾村立有 純仁堂,會首王大倫,共為五堂。各堂入會,男婦每逢朔望,各持 香燭,赴堂念經聚會。每次人數多寡不等。慶元縣姚姓後裔姚普益、
姚正益(姚啟緒後人)每年來閩一次,各堂入會吃齋之人,欲其命 名者,每名給銀三錢三分,以供普善(姚文宇)香火。93
顯見姚家的影響力至少已在閩北地區落地生根。但若多方查對官員有關 該案的奏摺,可以發現上下級官員間「各說各話」,正好印證中國官場 的潛規則。在老官齋教案的善後處理請示摺中,官員首先設好應對北京 軍機大臣究責的防火牆:
92 鏡山樵,《樵暇偶記》,頁 49-50。
93 〈新柱摺(乾隆十三年三月十四)〉,收入故宮博物院編,《史料旬刊》第 27 期(北 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 據 1930-1931 年故宮博物院文獻館鉛印本影印),〈老官 齋教案〉,頁 501。
各處喫老官齋者實繁有徒,其他種種邪教,亦名目不一。彼時正在 嚴加搜捕匪類之時,若將各種邪教一並查拿,從教民人羣起惶惑,
實恐意外滋事。94
接著宣稱:已肅清甌寧一案的涉案人員,並大規模清查齋堂,結果在福 建山區查獲大量早已存在於地方社會中的齋堂:
臣等先後遵旨飭令各屬查出及首報邪教,如興化府屬莆田仙遊二 縣,則有金童教供奉觀音大士,男婦聚會喫齋;邵武府屬邵武縣則 有大主大乘二教,各在家內喫齋崇奉,並無經堂;建寧縣則有羅教 齋堂二處;汀州府屬長汀縣則有羅教、大乘門、一字門齋堂一十四 處;寧化縣則有從前羅教齋堂,改供觀音齋堂一十三處;清流縣則 有各教齋堂一十三處;歸化縣則有大乘門齋堂一十三處;連城縣則 有觀音教、大乘門齋堂二處;武平縣則有觀音教堂六處;延平府屬 南平縣則有羅教齋堂一處;福寧府屬霞浦縣則有羅教齋堂一處;建 寧府屬建安縣則有羅教齋堂四處;松溪縣則有羅教齋堂一處;崇安 縣則有觀音齋堂一處;台灣府屬諸羅縣則有羅教齋堂二處。95 洋洋灑灑的齋堂名單,數量之多與分布之廣,恐怕令軍機大臣咋舌。這 也經常被研究者視為「邪教」存在於地方社會的鐵證。但所謂「鐵證」,
究其實為地方官員揉合實際狀況與官場潛規則所建構出來的說法,他們
究其實為地方官員揉合實際狀況與官場潛規則所建構出來的說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