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的終結及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促使當代國際社會更進一步 地邁向全球化。在全球化進程中,人類所追求的是共同的價值、共同 的理念,以及共同的行為規範,甚至是制度的相容性。因此,全球化 加速改變了全球發展的格局,其不僅影響了政治層面,同時也牽動了 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多個層面的快速發展。海峽兩岸同為全球 化架構下的一員,無可避免地,雙方均將同時面對兩岸區域化及全球 化的相關課題。雖然,兩岸當局在各自因應全球化的過程中,已分別 摸索、發展出各具特色的對應方式,惟雙方至今仍無法建構出一套能 妥善處理雙邊關係的新機制或新模式,究其關鍵乃在於雙方無法建立
非零和的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e)之對等關係。
兩岸關係具有獨特的複雜性、不確定性、敏感性和脆弱性,遠則 肇因於雙方錯綜糾葛的歷史、文化背景與地緣政治等因素,近則源自 於近二十年來兩岸密切交流互動後的現實結果。雙方一方面在經貿、
社會及文教各項交流上,呈現頻密互動的景象;另一方面,卻在軍 事、政治上持續進行對抗,在雙方長期缺乏互信的前提下,兩岸當局 至今仍無法進行直接對話。由於兩岸關係在全球化的大格局中,不僅 僅是兩岸當局的雙邊問題,更是亞太地區重大的區域性課題,甚至是 全球性舉世高度關注的安全議題,至於如何維持臺海和平、穩定與安 全的現狀,向來是兩岸和國際間共同關切的焦點。
從兩岸交流的情境來看,當前兩岸關係圖像的呈現樣貌是兩岸主 體之間互動的結果,亦即是通過整體的社會建構而形成的。易言之,
兩岸社會結構形態的認知圖像是經由所有參與兩岸交流的利害關係人 所共同形構出來的。基本上,從建構主義途徑的觀點來分析,可以避 免因兩岸官方單向度特定意識形態的刻意操作,而造成整體社會的
「系統性的扭曲溝通」。33實際上,兩岸社會交流是所有政策利害關係 人(Policy Stakeholders)彼此之間相互建構的社會現象,亦即透過兩岸 所有政策利害關係人對種種交流現象的認知、態度與意見,再據以描 繪成兩岸社會交流的實際樣貌。
建構主義將社會問題視為是個人主觀的社會建構產物,強調係不 同動機、價值信仰的政策利害關係人,透過語言論述與行為互動的結 果。易言之,政策問題與現象乃是對於實際現象的社會建構。34實際 上,建構主義論者所關注地是「人如何賦予世界意義」(How People
Frank Fischer, Evaluating Public Policy (Chicago: Nelson-Hall Publishers, 1995), p. 209.
丘昌泰,《公共政策:基礎篇》(臺北:巨流圖書公司,2000 年),頁 127。
Assign Meaning to the World),35而一切的社會生活正是鑲嵌在論 述實務所生產(Produced)與再生產(Reproduced)的社會意義網絡之 中。36而兩岸關係正是由兩岸政策利害關係人所共同建構的,而且是不 斷地被再建構。
所謂兩岸間的互為主體,係指包括彼此之間的相互理解(Mutual Understanding),以及共享知識、價值和規範等,都是透過兩岸之間的 各種接觸、往來和交流,所建立起來的互為主體意涵,然後再依據此 一互為主體的意涵,進一步發展出兩岸之間的社會互動關係。換言 之,兩岸之間並非給定式(Given)地存在衝突、合作或共存的關係,這 些關係實際上都是經由互為主體的互動所逐次累積塑造(Formed)而成 的。兩岸可藉由互為主體的途徑來建立混合認同(Hybrid Identity)和營 造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亦唯有建立一種持續而穩定的互為主 體之混合認同及營造可長可久的共同利益,兩岸的交流與互動才可能 是互惠的良性交流。
如果兩岸要建立互為主體的對等關係,那麼信任便成了不可或缺 的先決要件。基本上,信任是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構成要件和 指標,而社會資本就是一個社會中來自信任普及程度的一種能力。37因 此,信任代表著一種社會凝聚與共識的基礎、一種既存的特定關係,
信任不僅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Transactional Cost),同時也促成了
「實質關係」的存在。易言之,無論兩岸間進行政治、經濟或社會的 交流,建立信任關係才是雙方避免磨擦、消除歧見與累積共識的基
Frank Fischer, Reframing Public Policy: Discursive Politics and Deliberative Practic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53.
Frank Fischer, Reframing Public Policy: Discursive Politics and Deliberative Practices, p. 13.
福山(Francis Fukuyama)著,李宛蓉譯,《誠信:社會德性與繁榮的創造》
(Trust: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臺北:立緒 文化,1998 年),頁 26。
礎。38
兩岸要建立一種穩定而持續的信任關係,就必須從調整所有參與 交流人員的主觀意識著手。實際上,「互為主體」概念所強調的是集 體性,以及透過雙邊持續性的交流互動,逐步產生認同並營造共同利 益。然而,這種運作並非單方的片面性認知,而是集體意識的顯現與 彼此間共同的感受。兩岸在未開放交流之前,雙方長期來所存在的
「敵我意識」之刻板印象,是無法在短時期內被完全消除的。因此,
唯有透過持續、善意的交流,重建對「他者」的認知圖象,進而透過
「共同利益」的營造和「社會資本」的累積,全面尋求雙方交流中的 施力槓桿,兩岸間才可能建立一種全方位的互惠與信任之實質網絡關 係。
在互為主體的對等前提下,未來兩岸關係的再建構必須跳脫歷 史的必然性和絕對的終極目標之「彼在性」,雙方須共同進入一個 開放、互生的「此在性」新時空。當今世人所面臨的全球化際遇,
無疑是一個全人類文化價值體系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 的大時代,一元化處境的思維模式已被多元化處境的思維模式所取 代。因此,兩岸關係並不是一個複雜無解的「高爾迪亞結」(Gordian
Kno t)39,毋庸亞歷山大的利劍,只須兩岸所有的政策利害關係人凝聚
互為主體的共識,在從他者轉向自身的歷程中,同時重建對兩岸彼此 的「他者」之信任感,即可開創兩岸發展史上的另一頁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