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49年中國國內局勢更為緊迫,在廣州的外交部認為,阻 止中共政權繼續發展的唯一措施就是在聯合國採取行動,用先發制人 的辦法防止國際性的承認。所以外交部在1949年5月20日致電蔣廷 黻,要求再度研究是否贊成將中國的局勢問題作為違反聯合國憲章的 案件提交聯大,並且作出不承認中共政權的決議。48顧維鈞、宋子 文、胡適、蔣廷黻等聚在紐約討論控蘇案。他們一致同意應向聯合國 大會,而不是向安全理事會提出控訴,不過他們又有疑慮,除非能獲 美、英的充分支持,他們看不到提出此案的好處。49對中國外交首長 們而言,英、美的支持是控蘇案成敗的關鍵性因素,所以尚無法把握 英、美的態度時,仍懷有對控蘇案的疑慮。
其實在第四屆聯合國大會召開之前,美國明白在遠東已經開始與 蘇聯競爭的情況。美國國務院認為,共產主義在遠東的擴散讓亞洲人 民或美國人視為美國在亞洲的主導權移到蘇聯人的手中
50
,所以美國 感到必須阻止共產主義之擴散。51
雖然如此,美國國務院已經討論此 時在中國沒有任何實力的集團對付中共52
,所以試圖恢復中共統治的 地區不如承認中共政權53
,不再給予「非中共軍隊」軍事援助。54
所
48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七冊,頁112。
49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七冊,頁415。
50 “Memorandum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ugust 29,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
1949, vol.7 The East Asian Pacific Area, p.1193.51 “Draft Prepared by the Deputy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Rusk)”(September 8,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
1949, vol.7 The East Asian Pacific Area, p.1197.52 “Outline of Far Eastern and Asian Policy for Review With the President”
(November 14,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
1949, vol.7 The East Asian Pacific Area, p.1210.53 “Outline of Far Eastern and Asian Policy for Review With the President”
(November 14,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
1949, vol.7 The East Asian Pacific Area, p.1211,1213.54 “Outline of Far Eastern and Asian Policy for Review With the President”
謂「非中共軍隊」似乎指稱中華民國政府的軍隊,美國的這種想法對 控蘇案自然產生負面的影響。
但是蔣介石和國民政府的其他領袖──如代總統李宗仁、行政院 長閻錫山等,都堅持向聯合國控訴蘇聯的意見,預期控訴蘇聯可以使 全世界看清,不論中共在中國大陸建立何種政權,都是蘇聯政府的產 物,不應該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55如上所述,美國雖然表示「在原 則上將支持中華民國」,但這不意味美國給予中國「一張支持的空頭 支票」,而表示「在中華民國政府有根有據的一些論點上予以支持。
56儘管美國仍不給中國同情的態度,國民政府還是決定1949年9月在召 開的第四屆聯合國會議中提出控蘇案。
57
1949年9月27日,蔣廷黻在聯大會議發表聲明後,第二天蘇聯代 表維辛斯基(Andrey Vyshinsky)批評該提案沒附加證據而空洞,委 員會應予拒絕,並且說:蘇聯代表團原想趁本屆大會促進國際合作,
如此項列入議程,則蘇方不能不另採途徑,但是經過表決以十一對二 票通過列入議程。
58
10月1日,中共在北京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 國,10月2日蘇聯立即宣布承認,10月3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葉公超也 發表關於中蘇斷絕邦交的聲明。但是比蘇聯更讓中華民國政府感到困 難的是美國。因為美國政府表示不能支持中國的提案,然後美國另提 一案,就稱為〈關於促進遠東國際關係安定之草案〉,由澳大利、墨 西哥、巴勒斯坦、菲律賓、美國之5個國家聯合起草。59
其內容包(November 14,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
1949, vol.7 The East Asian Pacific Area, p.1212.55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七冊,頁417。
56 這是顧維鈞在8月26日會見美副國務卿臘斯克(David Dean Rusk)和中國科科長 石博思(Phillip Sprouse) 時,他們給顧維軍的答覆,見顧維鈞,《顧維鈞回憶 錄》 第七冊,頁417。
57 〈閻錫山致蔣中正本屆聯合國大會開幕控蘇在華暴行電〉(1949年9月2日),
《蔣中正檔案》,〈革命文獻〉對聯合國外交,第51冊。
58 〈蔣廷黻代表致葉公超部長報告控訴案已列入議程電〉(1949年9月28日),中 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編印,《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 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847。
59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七冊,頁458。
含:
各會員國:
一、尊重中國之政治獨立,在其對中國關係上恪守聯合國之 原則。
二、尊重中國人民無論現在或將來均有自由選擇其政治機構 及維持獨立政府不受外力控制之權利。
三、尊重關係中國之現有條約,避免(甲)在中國領土內造 成勢力範圍或建立外國操縱之政權;(乙)在中國領土 內尋取各種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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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廷黻認為美國的提案雖然提到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但並沒有具 體地處理目前的局勢而無法接受。
61
如此,不能與美的意見一致之 際,拉丁美洲國家提出新的提案,其內容為:「關於蘇聯違反1945年 8月14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聯合國憲章,威脅中國政治獨立與領土 安全及遠東和平案,事關憲章基本原則及聯合國威信,至為重要,仍 須續加審查研究,鑒於業已通過關於促進遠東國際關係安定之決議 案,爰決定將議事日程項目以及關於違反上述決議案所載原則之任何 控訴交付大會駐會委員會依照該決議案繼續審查研究,向大會下屆常 會提具報告及建議。」62最後按照拉丁美洲國家的提案,控蘇案移交 於下一屆。1950年1月開始,英國、印度、巴基斯坦、和北歐國家陸續承認 中共政權。雖然受到韓戰爆發的影響,美國的態度有所改變,但是在 第五屆聯大期間,印度代表提議請中共代表參加大會,並加拿大代表 提議由大會組織特別委員會研究中國代表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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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聯大的氣氛 仍不利於國民政府。雖然蔣廷黻得到重提控蘇案的時間,那只不過是
60 1949年12月8日條,《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七(下),頁494。
61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七冊,頁458。
62 1949年12月8日條,《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七(下),頁493。
63 〈聯合國第五屆大會〉,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編印,《中華民國 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833。
「給中國一個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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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蘇案在聯大第四屆已經無法獲得實際上的 結果,而中共與蘇聯已經簽訂互助條約,這就是蘇聯違反1945年8月1 4日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最直接證據,中華民國方面不得不將控蘇 案堅持到底。美國原來認為亞太國家的利益並沒有與美國的利益有絕 對性的關聯65
,在世界各國逐漸傾向承認中共政權的氣氛中,美國也 是正在準備承認中共政權並給予貿易的許可。66
所以美國在1951年1 月21日,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宣布中共為侵略者,並沒有制裁中共之 規定,美國只是要求聯大主席組織委員會,與中共斡旋,以達成韓境 停戰之目的67
,對控蘇案沒有任何影響,如此,在第三屆和第四屆聯 合會議上,中華民國政府幾乎沒有得到美國的支持,只希望能在第六 屆再討論。1951年11月2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將中國所提控蘇案列入議程,經 過1月底的正式討論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