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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學自覺觀念」內在的價值預設

觀念背後的「價值預設」,所謂價值預設,即是說,當我們使用了 此觀念,無形當中會被當中蘊含的價值,牽引著走,而了解這些預設,

對於使用「文學自覺觀念」的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大家都知道一個 觀念之所以為人所使用,不僅是它本身能「發前人之所未言」,更因為 它本身能包含的總體價值正是人們所能認同,否則無論如何它不會那 麼容易地為大家所接受。所以,我們認為「文學自覺觀念」的爭論者,

他們多半都不知不覺朝著「文學自覺觀念」預設有所回應,而這些隱 藏在使用「文學自覺觀念」背後有幾種預設,它其實凝聚了大家對於 整個中國文學史、六朝文學的總觀念:

首先,「文學自覺觀念」其重要預設之一,便是將「文學」當成有 意志的主體。近年來,由於人對於其自身的「自覺」升高,相對地,

在文學觀念上也傾向能夠針對文學本身的價值加以思考,有人提出「文 學」即「人學」,即是認為文學活動中反應了與人的生命相一致的精神 風貌,也是以為「文學」的表現與「人」的心靈世界就像是鏡子與物 體的照映關係。這種將文學與人性相結合的結果,產生了很多「文學 主體」的說法,而「文學自覺觀念」也可說是「文學主體論」的一種。

想想看,「自覺」一詞,其對象均以人居多,因為透過人的眼光來看,

唯有人才是有感情、有意志的「主體」,我們也絕對不會認為無生物、

動植物之類是有「自覺」的。因此,可以說「自覺」一詞是理性高度 發展之後,具有自我意識、能夠自我察覺,並且到了最後能夠不盲目 聽命於外部的力量的一種「象徵」,特別指在發展狀態中具有其自我意 志,去抉擇未來方向者,是為所謂的「自覺」狀態,「自覺」本身更帶 有強烈的「依己不依他」且「自我決定」的況味。

所以說「自覺」不僅是人類精神高度發展的產物,且單就「人」

而言,也是很不簡單的一種主體高度發揚的狀態,人們將自己的「自 覺」,投射用以形容文學,「文學自覺」一詞,就反映了人們將文學「主 體化」,也就是拿「人類本身具有主體性和意志性的眼光」,拿來看文 學,並且認為文學本身有其「主體」,彷彿可以決定自己前進的方向,

以及文學本身反映了人的價值取向、情感、意志等……。也因此當大 家用「自覺」來形容文學發展,這背後就預設了在眾多紛繁文學的現 象背後,儘管時間線性發展,且變動不居,然而在這些文學現象的背 後必然有一「文學實體」存在,這個實體是由人們所想像出來的「一 時代的文學精神風貌」,只要能觸捉到它,就可以像我們看到一個人一 樣,可以統攝出一個具體的面向,並發覺一時期文學的整體風貌。

第二,「文學自覺觀念」預設了「一時期文學發展必有其統一的中 心」:我們認為使用了「文學自覺」來看文學,假設了在一個特定時空 所有的文學現象大致會依照其時代背景、社會氛圍,而趨向同一個「中 心點」,這個中心點就是「自覺」,也就是說在這個「自覺」的中心底 下,所有的文學現象都朝向「自覺」文學本身的價值,以及「自覺」

文學觀念必須獨立,還有「自覺」地重視審美技巧等。由於「自覺」

本身是一個涵蓋性很廣的用詞,既此說法一被提出之後,圍繞著「自 覺」而發現的種種六朝文學現象,便被看作與此相關。但是,許多文 學研究者都提出這樣的質疑,由於「文學」發展可說是一個非常複雜

的生態,其實未必每個時期都呈現與某個主流中心價值相契的狀態,

且這種中心點是怎樣取出來的呢?我們發現許多提出用某種中心點來 觀察文學主流變化者,多半依靠的是個人主觀的學養判斷,或直觀性 的先驗體悟,這些從紛繁的線索當中所抽取出的一個總體印象,其雖 然亦有所見,但是不免要引起不少人的爭議,因為只要涉及主觀、涉 及價值,它就沒有絕對的誰是誰非,那麼很自然的也就容易兆下後來 的爭端了。最後,可以說明的是使用了「文學自覺觀念」就等於是承 認了將一時期的文學視為一個「具有統一整體性格的有機體」,可是我 們常可發現的是一個時期的文學從風格到文體到理論等等,未必都可 以盡合於某種統一性的規律,所謂的中心點存不存在?這是有待檢驗 的。但是只要一接受「文學自覺觀念」,就總是預設了一定範圍之內的 一種文學發展的統一性,這都是把原先活潑潑的文學壓縮成一個有規 律可言說的「標本」,要不引起爭議也難。

第三,承接著以上兩點的前提,我們發現一旦參與「文學自覺」

的討論,就免不了必須討論「文學自覺發生」時間點或歷程,這是因 為「文學自覺觀念」本身就預設了「某一段或某一點的文學發展是大 不同於從前的」:我們都知道「文學自覺觀念」本身所強調的是一個文 學時期的「特殊性」,但是由於為了強調「文學自覺」之於中國文學史 上的「特殊性」,我們發現接受「文學自覺觀念」的研究者,常常將此 特殊性,建立在觀察此時期與其他時期文學特質的大不同而申說,這 就好像一個人要說明自己的與眾不同,以及盡其可能的想要展現自我 風格的話,他首先想到的都是採用強烈「區別人我」的方式,這也就 是為甚麼青少年初步發展自我之時,會想要奇裝異服,甚至在行動上 標新立異。所以,一講到「文學自覺」,由於它本身強調的是「文學」

的自主性,所以我們也發現大多數的使用者,都會去強調此時期的文 學,與前代有如何如何大大的不同,甚至是完全的背反,也就是說大 家無形中都接受了「中國文學史上確實有一個文學大變化的時間」的

預設。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只要接受了此一預設,那麼斷限的問題就 必然是不可避免,也無法繞過的。就目前為止有關「文學自覺」的斷 限問題有兩種看法,一種從性質來看,有主張文學自覺是屬於中國文 學史上「某一特定時間點上的文學突變」,另一個是主張中國文學史上 有一個關乎中國文學重要變化的「文學關鍵歷程」,也就是文學自覺發 生究竟是屬於「時間點」上的突然變化,還是一個長期蘊釀逐漸改變 的過程;前者又衍生出所謂文學自覺突變點應在何時的爭議,這個時 間點有沒有可能能夠往前或往後挪移的問題;後者則也有各種不同的 劃歸方式,有人在這當中將自覺期將之分為前期、中期、後期。

第四,「文學自覺觀念」從一開始就預設了文學上的大變化與社 會、政治的變動習習相關,所以討論文學自覺常常都不能繞過漢魏之 際的現實環境對文學的影響:從魯迅提出「文學自覺觀念」開始,他 所發現的文學自覺,一開始便用時代戰亂、社會變遷等線索,去發現 這時期的文學有異於他代之處,到最後才以文學的變化證成其說。也 就說在魯迅先生的邏輯裡,文學自覺的發生乃是起於現實對人的衝 擊。但是在這個脈絡底下,我們發現只要一談及文學自覺,便不能不 談及漢魏之際的政治狀況對文學的影響,文學與社會之間,幾乎是同 步而且互相影響的。到了最後談到文學自覺,人必言黃巾和董卓大亂、

曹操擅權等。顯然是將「文學變化」之因的推理太過與「社會」「政治」

為依歸了。這對於文學本身內在發展的理路,顯得有些輕忽。

第五,「文學自覺觀念」也是從整個中國文學史的宏觀觀照下,所 設定的一種「中古文學的特色」,這個特色是鑲崁在中國文學史有機發 展的文學進程之中而立的,所以提出「文學自覺觀念」者多半依中古 文學在文學史上所應有的地位,來定義中古文學的發展,由是「文學 自覺觀念」被提出了,並且其本身是正面性的肯定「中古文學的發展」

已經從好的方向去確立了中國文學中的優良傳統。由於中古文學剛好

於時間上,介於中間的關鍵地位,這樣的地位,就認識邏輯而言,常 常被認為是具有特殊性的。特別自從中國文學史書寫漸盛之後,文學 史家喜以「有機」發展,來架構整體歷時五千多年的文學,在他們的 筆下,我國文學隨著朝代的遞嬗,一環接著一環,依照人體成長「幼 年期、青年期、壯年期」等程序,呈現為有機的、連續性的發展,在 這樣的脈絡底下,每個朝代的文學發展常常是環環相叩,彼此間命運 結合得至緊至深的生發關係。以上可說明了使用「文學自覺觀念」背 後存在著不少引人入勝的課題,因此在「文學自覺觀念」底下,才會 有這許多爭議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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