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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自覺觀念」修正意見的 思考脈絡

三、宋齊說

第二節 「文學自覺觀念」修正意見的 思考脈絡

對於一件事情上當人們達不成共識,往往就會發生爭論。爭論都 是因為人們對於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這個不同的看法底下,

最後的道理並不是只能有一個,因此了解持不同意見者他們的立場、

情感、意見是甚麼,學著從他們的眼光看事情是很重要的。我們發現 越是表面上看起來簡單的論斷,越容易引發人們的爭論,因為顯而易 見的簡單論斷往往無法承載事物多層次的內涵,因此,容易遭人 質疑,但也由此可知,許多事情本來就有很大的商量空間,至於「文 學自覺觀念」的相關討論越多,負面意見越增加,其實正說明了它之 於中國文學史、六朝文學的重要性,若是一件雞毛蒜皮般的小事,恐 怕也得不到人們目光的垂青。傅璇琮先生曾說:

我們對中國文學思想、文學觀念的研究,似乎受魯迅先生所引 及的魏晉是文學自覺時代這一論點影響太深,好像這已成為一 條界限,在此之前,中國文學就沒有觀念、思想可言。我個人 認為,我們現在應當重新對此加以考慮。18

18 見傅璇琮:〈傳統研究與當代意識—陳良運《〈周易〉與中國文學》序〉,《文史哲》,1999 年 第 4 期,頁 1。

觀念無時不刻與人們的闡釋及解說息息相關,它的存在就像是一 座「里程碑」,甚或是爭議的焦點;隨著每個人對於「文學自覺觀念」

的理解不同,對於六朝文學的理解不同,相對地,就賦予了此觀念極 強的論爭能量。「文學自覺觀念」從 1927 年至今,吸引了眾多而龐大 贊同它的研究群投入此中,其研究成果也顯露出零亂不堪的混雜狀 態,乃至於,到目前為止提到「文學自覺觀念」也與其原先欲彰顯的

「漢末魏晉之際文學上變化」的原點越來越遠了,各式各樣論述文學 自覺的發現與表徵的討論越來越多,如此一來,即便在原本魏晉說的 內部,也充斥了各種不同的聲音。且當大家受到「文學自覺觀念」的 影響或者驅動,對此時期的文學給予更深的了解之後,否定態度也伴 隨著正面意見呈現出來了。總之,大家在受了「文學自覺觀念」的鼓 動之下,去親近此時期的文學,必然會產生其判斷與意見,我們發現 對於文學自覺的論爭,大致圍繞著如下的思路進行著:

第一、既然「文學自覺觀念」的提出,本身的目的是為了揭示「漢 末魏晉之際文學的大變化」,但是,在此時期文學已經得到極為「擴張 性的強調」的同時,是不是該審視它是不是真的有那麼重要?也就是 說,原本「文學自覺觀念」所帶來的目的性,即「漢末魏晉之際文學 大變化」已經得到一定的重視的現在,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其名過其實 的效益?

第二,如果「文學自覺觀念」不能夠讓所有的人信服——它為何 必須要鎖定在「漢末魏晉之際」的必要性,或者不能使人感覺到十分 充足的情況下,我們發現更多有關「文學自覺觀念」斷限的質疑,以 及重新另起他解的文章也就越來越多了。它們所代表的意義除了對於 固有的詮釋之不足的不滿與反動之外,顯然地,它們也反映出人們對 於此觀念的內涵、定義、使用範圍……等問題,希望能進一步地建構。

第三,繼「文學自覺」在中國文學史上是可以成立的假定,於

「文學自覺」此一觀念的使用,再不能一直毫無自覺的使用下去,因 為,這將導致研究者與「六朝文學發展的實際狀況」越離越遠,且越 來越習慣用概括性強的「觀念」來思索「六朝文學」,其結果,不但容 易使人抽離文學發展的實際脈絡,而且使用抽象高蹈式的思維討論 問題,也可謂弊病無窮。

想想看,就算用「文學自覺觀念」來看待六朝文學的發展,就算此觀 念再怎樣能夠指出六朝文學獨特的精神本質、主體風貌;以及從此觀 念的角度看出去,能夠如何能幫助我們貫串起一種「看待六朝文學發 展的主線」,然而,其解釋的效果,必然有其限制性存在,而使用它的 過程中,也是利弊相生的。如果不能對於使用「文學自覺觀念」當中 所隱含之「不能說明清楚、不能拓展之處」(亦即詮釋的界限)加以釐 清,那麼,我們既跳脫不開「文學自覺觀念」本身所帶來的侷限,很 可能使用到了最後還會喪失了「文學自覺觀念」本身的「獨特價值」。

第四,既然說「文學自覺觀念」確實像目前熱烈討論的那樣,是 一個在中國文學史上可以成立的命題,也就是說,我們承認在中國文 學史上確實有那麼一個「文學自覺」的時期,那麼,由最先由大家公 認的魯氏所言——「曹丕的一個時代是文學自覺的時代」,這個原先針 對性的「斷限點」是否合理?又,如果真有那麼一個「文學自覺」的 時代,則這個時期為何只能鎖定在「漢末魏晉之際」?它本身有甚麼 必然性可以說服我們「文學自覺觀念」只能針對此時期呢?

第五,繼「文學自覺」在中國文學史上是可以成立的假定,那麼 目前對於「漢末魏晉」時期文學發生自覺,此一觀點究竟與哪些文學 現象是可以互相彌合的?我們認為原先就魯迅先生所提出的「文學自 覺觀念」其本身的內涵、表現,至今為止尚未得到一定的確認。再加

上沿此舊觀點的人們投入甚多,因此圍繞在此時期為何發生文學自 覺,產生了各式各樣不同的說法,有人主張文學自覺的發生以人物代 表為主如:曹丕、陸機……作為文學自覺的標準;也有人從文學表現 的新形式、新追求來論文學自覺如:駢文;另一種說法是此時期文學 觀念的進展、文學批評的蓬勃、文學的獨立成科……這麼多的說法在 原先「魏晉說」的內部裡頭,呈現出來的分岐,又該如何去看待它呢?

第六,一旦發現「文學自覺觀念」的斷限是可以鬆動之時,那麼,

我們是不是能夠從前後時間點上的推移,來比較將此時期定做「文學 自覺時代」的必然性是否會有何不同? 我們發現有大量的文章圍繞在 時間點上往前或往後推上摸索其可能性。以及,他們的說法又是否合 理呢?這些討論其又表現出怎樣的價值呢?當我們嘗試著將「文學自 覺」發生的斷限往前推,那麼相應於此判斷的「文學自覺之內涵與表 現」是甚麼?再往後推,「文學自覺之內涵與表現」又是甚麼?比如往 前推有人提出了漢代說、往後推則有宋齊說……這些重新定說的主 張,我們該如何將之與原先的傳統做一比較?

以上這些應該都是促使「文學自覺觀念」的修正意見提出的原因。

其實,雖然在中國文學史上,「文學自覺」的觀念已經行之有年,學界 無不贊同魯迅先生此一見解,以之為衡量整個「六朝文學發展」的尺 度,原本它所針對的對象是以中古文學為主,但是陸陸續續出現了不 少商榷的說法,使得原本以魯迅所說為以「漢末魏晉」起點文學自覺 的說法,在時間點上,並不單純僅止魏晉文學的兩百年間,它隨著大 家對此議題的熟稔,往前後各推長了兩百年,將「文學自覺」觀念牽 連的範圍擴大上至漢代下至南北朝,在這近六百年間之文學發展,成 為文學史上的熱門話題。

由於「文學自覺觀念」的壟罩,在不同人的解讀之下,不同時代

的不同文學現象,許多都被拿來認作是「文學自覺」的表徵,一些文 學作品更冠上文學自覺的宣言、集大成者。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 發現此一觀念對於六百年的文學,解讀起了莫大的影響。特別重要的 是,在這不同說法的背後,又各自有不同的對於文學自覺的發生與表 現的判斷,其中很明顯地牽涉到對中國文學史發展的整體判斷性問 題、斷代文學史的解讀、對古代文學觀念的轉變之看法,乃至 於有不同的文學觀等。

但是,也就在有關「文學自覺」之說法,越來越多元化的同時,

隨著大家對此一議題的投入與開發,但是有關「文學自覺的內涵」仍 是個越說越說不清楚的狀態。如果只是要從中選擇一種說法來增加「文 學自覺觀念」此一命題的豐富性,那麼匯集目前大家的各種說法,恐 怕不出幾天便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倘若想要在這許多看法的後面,

得到一個較為公平的詮衡與鳥瞰,那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第三節 「文學自覺觀念」修正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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