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公立學生必須負擔一定的成本,按照比例來 算,要負擔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單位成本。所以假如說公 立學校收費達到一萬五的話,一年是三萬元,負擔百分之三十的 成本,這是一個說法;第二個說法是從國民的所得來看,每個人 所得當中的百分比,用在教育上應該達到一定的百分比,否則的 話就偏低了。
但是我們國內現在對於公立學校的負擔,讀公立學校負擔的
不會那麼大,使家長本身可以選擇適合學生就讀的學校,減輕家
能提升,這些孩子再上一層的發展仍然還是弱勢,他就會變成臺 灣永遠的弱勢。
公立學校實行小班制,是由政府編列預算並不受影響,但私 立學校如果實行小班制,就得提高學費,家長負擔不起昂貴的學 費。尤其是在招生不足的狀況下,只能降低學費,無法再提高學 費了,如果學費越降越低其教育品質就無法提昇(訪 B6930309)。
(三)教育行政機關人員之看法
我可以贊成提高,政府機關要考慮到,第一個,就是我的財 源夠不夠,因為教育資源其實也是固定的,這一區塊多的話,那 一區塊就少一點;看我們的政策取向,六仟元我們臺北市已經比 臺灣省高了,第二個,要提高資源分配的問題,我們不是沒有能 力在六仟元之後再提高成七仟、八仟不是沒有能力,可是我們這 一個提高之後,相對的我們一定要在別的部分找到財源。
最近幾年來中央的統籌款給臺北市的越來越少,預算基本上 只能維持,所以沒有更多的財源給教育局投注到教育預算,假使 可以得話會優先挹注到這個部分。私立學校都反映希望提高公立 學校的收費,讓公私立之間的差距縮小,既然提高不了我的補 助,就提高公立學校的收費。
我覺得要考慮的層面比較多,社會的觀感,辦學的成本,為 什麼解決的方式要動到公立學校的學雜費,至少這是可以思考的 方向。所以,我覺得單純化來講,還是只提高私立學校的補助單 純一點,曾經有研究報告指出,大概是一比二啦!但是不是一比 二,這個也沒有說有絕對的標準,現在大概是一比三左右,縮短 差距的這個方向是正確的(訪 C1930226)。
選擇就讀私立學校的學生,有部份是因家庭環境不錯,所以 選擇讓小孩就讀私校,另一部份可能是成績不好而家庭經濟也並
不理想的學生,補助私校學生六仟元,主要也是貼補這些學生,
至於將來額度是否提高,也要由預算來衡量,因牽涉到整個國家 的預算基礎,對整個財政而言,必定得做詳細的評估思考,目前 雖然仍有些距離,也只能儘量從公平的方向去做,而對私立學校 的補助,也是希望外界不要以為私校是以賺錢為目的,也希望私 立學校不要把成本反映在學生身上,儘量補助弱勢的人,讓他有 公平的教育機會。
至於是否影響家長選擇私校的意願,影響應該不大,只能說 在他做選擇之後,儘量做到有利於他的做法,但因牽涉到資源分 配的問題,所以就要有其規則(訪 C29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