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使用者付費,公立學生必須負擔一定的成本,按照比例來 算,要負擔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單位成本。所以假如說公 立學校收費達到一萬五的話,一年是三萬元,負擔百分之三十的 成本,這是一個說法;第二個說法是從國民的所得來看,每個人 所得當中的百分比,用在教育上應該達到一定的百分比,否則的 話就偏低了。

但是我們國內現在對於公立學校的負擔,讀公立學校負擔的

不會那麼大,使家長本身可以選擇適合學生就讀的學校,減輕家

能提升,這些孩子再上一層的發展仍然還是弱勢,他就會變成臺 灣永遠的弱勢。

公立學校實行小班制,是由政府編列預算並不受影響,但私 立學校如果實行小班制,就得提高學費,家長負擔不起昂貴的學 費。尤其是在招生不足的狀況下,只能降低學費,無法再提高學 費了,如果學費越降越低其教育品質就無法提昇(訪 B6930309)。

(三)教育行政機關人員之看法

我可以贊成提高,政府機關要考慮到,第一個,就是我的財 源夠不夠,因為教育資源其實也是固定的,這一區塊多的話,那 一區塊就少一點;看我們的政策取向,六仟元我們臺北市已經比 臺灣省高了,第二個,要提高資源分配的問題,我們不是沒有能 力在六仟元之後再提高成七仟、八仟不是沒有能力,可是我們這 一個提高之後,相對的我們一定要在別的部分找到財源。

最近幾年來中央的統籌款給臺北市的越來越少,預算基本上 只能維持,所以沒有更多的財源給教育局投注到教育預算,假使 可以得話會優先挹注到這個部分。私立學校都反映希望提高公立 學校的收費,讓公私立之間的差距縮小,既然提高不了我的補 助,就提高公立學校的收費。

我覺得要考慮的層面比較多,社會的觀感,辦學的成本,為 什麼解決的方式要動到公立學校的學雜費,至少這是可以思考的 方向。所以,我覺得單純化來講,還是只提高私立學校的補助單 純一點,曾經有研究報告指出,大概是一比二啦!但是不是一比 二,這個也沒有說有絕對的標準,現在大概是一比三左右,縮短 差距的這個方向是正確的(訪 C1930226)。

選擇就讀私立學校的學生,有部份是因家庭環境不錯,所以 選擇讓小孩就讀私校,另一部份可能是成績不好而家庭經濟也並

不理想的學生,補助私校學生六仟元,主要也是貼補這些學生,

至於將來額度是否提高,也要由預算來衡量,因牽涉到整個國家 的預算基礎,對整個財政而言,必定得做詳細的評估思考,目前 雖然仍有些距離,也只能儘量從公平的方向去做,而對私立學校 的補助,也是希望外界不要以為私校是以賺錢為目的,也希望私 立學校不要把成本反映在學生身上,儘量補助弱勢的人,讓他有 公平的教育機會。

至於是否影響家長選擇私校的意願,影響應該不大,只能說 在他做選擇之後,儘量做到有利於他的做法,但因牽涉到資源分 配的問題,所以就要有其規則(訪 C2930226)。

從以上訪談瞭解,三位學者中有一位學者認為政府挹注公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