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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入大陸市場之台灣媒體企業經營現況分析

行政院新聞局曾在 1993 年 7 月頒布「台灣地區大眾傳播事業赴大 陸地區採訪拍片製作節目管理辦法」以規範媒體業者登陸事宜的依據,

不過這項辦法在實施七年後已於2000 年 10 月廢止。根據本研究調查,

在有填答進入大陸市場時間的受訪企業(n = 26)中,有一家受訪業者 在 1993 年開放之初即搶進大陸市場經營廣電業務,而在這七年間共有 四成六經營大陸市場者係在法律規範期間進入大陸市場,而在 2000 年 底開放後才進入者則有五成四,顯示政府開放政策稍有助於業者加速進 入大陸市場。至於尚未進入大陸市場的媒體企業(n = 56)中,回答

「已計劃進入」、「不會進入」、「意向未定」者各約有三成,顯示進 入大陸市場應是業者未來經營重點之一,但仍有尚在觀察風向或執意不

經營大陸市場者。

若由已進入大陸市場的媒體企業(n = 30)的資本額來看,有一成 是在500 萬(含)元以下,在 500 萬至 1,000 萬(含)元者有四成三,

在 1,000 萬元至 5,000 萬(含)元者有二成七,而公司資本額在 5,000 萬元以上者亦有二成。另據統計檢定結果顯示,企業是否進入大陸市場 與其資本額大小有顯著差異(X2 = 9.84,df = 3,p < .05)。

其次,在已經營大陸市場業務的企業(n = 30)中,其近兩年平均 年度海外營業額占總營業額之比率約為三成四,其中大陸業務營業額約 占海外總營業額的四成,係所有海外營業額中比例最高者,接著依序是 東南亞地區營業額(二成)、美加地區(一成六)、港澳地區(一成 二),以及不到一成的日韓(8%)、歐洲地區(2%)、其他國家或地 區(2%)。

在已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業者中,有近四分之三業者在台灣的公司設 有專責單位與人力處理大陸業務,編制在五人以下者有八成,但也有近 一成企業編制有超過 16 人以上人力在專責處理大陸業務。至於這樣的 編制規模未來是否擴編或縮編,有近三成認為會擴編,但有近六成認為 尚未決定。

在已進入大陸市場的台灣媒體企業(n = 30)中,於大陸設有專責 業務單位者有七成,其中設立一個據點者有六成二,兩個據點者有三成 八,在北京或上海設置專責單位者都超過五成。其設置據點形式,在北 京者以成立辦事處或派駐專人之形式較多,各約三成六;在上海者則以 新設公司者較多,約四成二,其次是設立辦事處者,約四分之一。至於 尚未在大陸設置專責單位企業中,有約三分之一表示計劃在未來三年設 置,主要形式為派駐專人者較多。

在經營大陸業務(n = 30)方面,有近四分之三的台灣業者在大陸

進行節目產製,其中以合拍方式進行者為最多,占一半,採自製大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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