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Barnard非常關注學生上學出席率的問題,這也是普及公共教育要能落實的重 要關鍵因素之一,如果無法有效地提升學生的上學出席率,則公立學校要達到其 教育目的就很難普遍落實。Barnard 在 1845 年的教育報告書中,對於州內學生就 學的情況提出分析,羅德島就讀公私立學校的比例為 87.5%:12.5%,顯示就讀公 立學校者佔多數比例。4 至 16 歲學齡兒童就讀公立學校的比例為 60%,平均每天 上學出席率不到 75%,或者有不到 50%學童正常上下學。公立學校不到 27.8%學 童每年上課時間為一整學年,超過 33.3%學童每年上課未滿 3 個月。公立小學階 段,女童總數不到 50%;10 歲以上學生男女學童比例為 4:1Barnard, 1846:

35-36。這些數據顯示,公立學校學齡學生的上學出席率與正常上下學率仍有待 提升的空間。

Barnard針對上述數據,分析造成學生上學率不高或不正常上下學情況,他認 為多數的原因在於,童工要工作負擔家計無法上學、學校上課時間長度過短,以 致無法讓學生能完整而有效地學習、學生中輟缺席問題,以致學習進度跟不上,

而愈加不想上學。對於家長和學校委員會而言,學生上課缺席造成教師教學進度 無法正常運作,大部分學生學習受到少部分人的干擾而不利學習成效,家長和學

校委員會都會有所抱怨,對教師也會造成壓力影響。對於社區,從學區、鎮到州 而言,學生上課缺席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進而造成公眾對公立學校教育成效不彰 的信心危機(Barnard, 1846: 36-43)。

診斷上述問題,Barnard 提出對於學生上學出席率問題的因應之道(Barnard, 1846: 43-50):

(一)所有各級學校行政機關都應該正視與面對這個問題,共同來解決之。

(二)目前的學校法已經將州教育補助款的一半,視學生的出席率狀況來予 以補助,目的在要求地方能提升學生的出席率、要求教師每日按時登錄學生的出 缺席狀況;鎮學校委員會的教育報告書要能詳實呈報此項資料,並且要訂定一套 辦法來提升學生出席率問題。

(三)各鎮應該進行 3 至 16 歲的人口普查,將這個年齡層的兒童是否就學和 正常上學的數據調查詳實,以利該鎮在校舍修建、學校分級學制的規劃,使教育 經費的分配運用上能有效地發揮效應,以此來誘導學生正常上學。各鎮思考藉由 延長學校上課時間到 1 年、聘請優質教師、建立良好校舍等措施來吸引學生上學。

(四)改進各學區學校軟硬體的建設,計算一般家長可以接受的學費,來提 高學生上學的興趣。

(五)學校教師對於學生缺席狀況應該要有因應措施:1.學期開學和結束時 間可以針對多數學生的可行時間來做因地制宜的調整;2.學生缺席需要家長的書 面請假通知,除非生病或家中有重大事故,否則不該予以連續性缺席請假;3.學 校或教室大門對於遲到者應給予寬容,不要時間一到就馬上上鎖,教師並對遲到 者予以規勸;4.教師應將一週上課活動進度予以事先公告,讓家長或學生可以掌 握進度;5.夏季和冬季上課作息時間可以依節令做彈性調整。

(六)家長必須重視學生正常上學的權利和義務,認知到缺席將造成學生學 習上的損失,同時也干擾到教師和同儕的教學或學習進度。公共學校是個大家共 同維護與遵守的規範,不能因為個人的好惡,而干擾到其正常的運作。

(七)教師可以運用學生出缺席紀錄簿、教育基本資料紀錄簿等詳實填載資 料,運用教育獎勵品(educational incentives)等吸引學生上學,若學生缺席,也 該指派家庭作業使其跟上進度。教師每週將學生的學習進度和成果、出缺席記錄

通知家長,讓家長了解自己小孩的學習狀況,並督導之。教師要經常對個人、班 級和整個學校宣導按時上下課的責任和觀念,使他們養成這方面的行為習慣。教 師可以運用學生喜愛上的科目做為獎勵他們按時上下課的誘因,亦可用心布置教 室環境,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讓學生感到比家裡還溫馨的氣氛,讓學生喜歡上 學。教師與家長建立和諧與良好的互動關係,讓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可以攜手並 進、互相合作。

(八)慈善者關注孤兒和流浪兒的教育狀況,藉由宗教性學校讓這群兒童能 有宗教的性格與良好的品行,去除其不良習性與學壞的可能,例如,安息日學校、

主日學校都是很好的途徑。藉由宗教慈善的教育,讓這群小孩成為上帝的子女。

此外,「農場學校」(Farm School)、「感化院」(Reform School)、「工藝學校」

(Schools of Industry)等機構也能對這群小孩發揮矯正或給予一技之長的教育作 用。

Barnard對於學生上學出席率問題的成因和影響,以及如何因應之道,分析的 非常透徹與周全。此問題的成因方面,歸納有:(一)公立學校教育品質不佳,使 學生流失至私校;(二)公立學校上課時數太短,難吸引家長讓小孩來就讀;

(三)童工與行為偏差者問題。前兩項有關公立學校教育品質問題,正是 Barnard 認為需要好好解決、改進之處,從師資素質、教育經費支援、硬體建設與教育行 政體系的建立等層面著手,其中又以教育經費為核心問題。雖然這不是可以立竿 見影,但是可以看出 Barnard 都朝這些方向來進行改革。至於行為偏差者的問題,

Barnard所提出的因應之道是,建立相關收容所或職業學習所,可以逐步獲得改 善,但是有關童工問題,則牽涉頗為複雜的政治經濟問題,在羅德島不易解決。

因此他雖然倡導學生上學出席率的改進,但是實質上在其短短 5 年任內,卻未有顯 著的提升。30

30 羅德島到 1854 年才立法限制 15 歲以下童工每年至少要有 3 個月的上學時間,在 Barnard 任內至 1850 年代,羅德島的公立學校學生就學率與上學出席率皆未有顯 著提升的進展(Carroll, 1918: 154-157)。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