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學校教師檢定與證照的相關法規
公學校教師的職稱,主要是根據公學校教員檢定及證照(免許)的相關規 定。大正11 年(1922)以前,公學校教師的職稱分為教諭及訓導,皆為正式 教師;原則上日本人擔任教諭,臺灣人擔任訓導;43 明治 42 年(1909)以後,
開放臺灣人也可以透過檢定制度取得教諭資格。非正式教師則為雇(雇員),
大正7 年(1918)改成教諭心得及訓導心得。44 大正 11 年(1922)以後,初
41 根據 1900 年法律第 75 號,〈臺灣ニ在勤スル官吏ノ恩給及遺族扶助料ニ關スル法律〉第一條之 規定,臺灣在勤文官判任以上者,連續在職三年以上,其退休年資可以加算1.5 倍。〈官吏恩給 及遺族扶助料二關スル件〉,《臺灣總督府府報》,第728 號,1900 年 4 月 14 日。1900 年法律 77 號〈臺灣ニ於テ地方稅支辨ノ俸給ヲ受クル文官判任以上ノ學校職員ノ退隱料及遺族扶助料ニ 關スル法律〉參考〈地方稅支辨ノ文官判任以上ノ學校職員退隱料及遺族扶助料ニ關スル件〉,
《臺灣總督府府報》,第728 號,1900 年 4 月 14 日,頁 44。
42 〈退隱料證書下付(須田久雄)〉,《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第 2270 冊第 24 件。
43 〈臺灣小學校教員及臺灣公學校教員免許令〉,《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519 號,1904 年 4 月 26 日。
44 〈臺灣公學校ニ敎諭心得及訓導心得設置〉,《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1679 號,1918 年 10 月 19 日。
等教師都改為訓導及准訓導;教諭則為中等以上學校教師的職稱。
殖民地臺灣的各項制度,多半參酌日本本國相關法規來制定。此時日本國 內對教師資格制度的規定如何呢?明治18 年(1885),內閣制度成立,森有禮 就任文部大臣。翌年(1886)公布了小學校令等各級學校令,同時也制定「小 學校教員免許規則」,確立了卒業資格主義走向免許(執照)資格主義的原則,
就算是師範學校畢業生,也需要達到免許規則規定的條件,才能取得初等教員 資格。明治23 年(1890),隨著小學校令改正,翌年制定了「小學校教員檢定 規則」。根據這個規則,所有免許都必須通過檢定。因為有高等小學校/尋常 小學校、本科/專科、正教員/准教員的區別,免許的種類共分八種:小學校 本科正教員、尋常小學校本科正教員、尋常小學校專科正教員、小學校本科准 教員、尋常小學校本科准教員、尋常小學校專科准教員、小學校專科正教員、
小學專科准教員。45 也因此,我們在履歷書中會看到曾在內地任教職的日籍 教師,其教師資格十分多樣化。
初等教員資格制度到了明治33 年(1900)第三次小學校令及小學校令施行 規則,更為確立。根據新的規定,免許狀分為普通免許狀及府縣免許狀,廢止 正教員、准教員的區別。免許狀皆終身有效,但前者可通行全國,後者只在發 給的府縣有效。46 但是,如下所見,臺灣的公學校是承認各府縣發給的執照。
在臺灣,關於臺灣公學校教師最早的檢定規定是明治 31 年(1898)12 月 公布的「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規則」(府令 111 號),其規範對象為日本人教師,
受檢定者要滿21 歲至 45 歲,受檢定者的資格有二:(一)國語學校師範部畢 業生或該校講習修了;(二)內地 3 年以上小學校教員,且有學過臺灣土語。
45 如果只有寫「小學校○科○教員」,表示也可以教高等小學校;如果是「尋常小學校○科○教員」, 表示只能任教於尋常小學校。
46 2013 年度山本ゼミ共同研究報告書,〈初等教員養成における資格・免許制度ついて〉,《日本近代 教員養成史研究―制度・資格・階層・人物・思想の視点から―》(東京:慶應義塾大学文学部教育 学専攻山本研究会,2013),頁 27-47。擷取自 http://web.flet.keio.ac.jp/~syosin/2013collabo.pdf(2017 年9 月 14 日瀏覽)。
47 也就是說,公學校日本人教師的來源除了總督府國語學校培養之外,也接 受已在內地有教學經驗者轉任,我們可以看到興直公學校的日本人教師,絕大 部分是由內地教員轉任。
明治32 年(1899)12 月修正(府令 126 號),將規則名稱改為「臺灣公學 校教諭檢定規則」;48 同時另外公布了「臺灣公學校訓導檢定規則」(府令127 號)。49 參加訓導檢定的資格為具備以下資格之一:(一)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 卒業生;(二)國語學校語學部國語學科卒業生;(三)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特別 科卒業生及國語傳習所甲科卒業生,有教員經驗1 年以上者;(四)在其他廳 取得公學校訓導免許狀者。師範學校、國語學校語學部國語學科、國語學校附 屬特別科及國語傳習所甲科,皆是以臺灣人男子為對象的教育機構。這是因為 此時的教諭與訓導基本上是依民族別區分。第(四)項的規定,其實沒有意義,
這是仿照內地地方免許狀的規定,但其實臺灣並沒有各廳自己發免許證的制 度。
明治34 年(1901)12 月統合上面兩個檢定規則,重新發布「臺灣公學校 教員檢定及免許狀規則」(府令 108 號),但教諭檢定及訓導檢定還是分開規 定。50 明治 37 年(1904)4 月號「臺灣小學校教員及臺灣公學校教員免許令」
(勅令118 號)發布,51 臺灣總督府據此勅令,重新頒布「臺灣小學校、臺灣 公學校教員檢定及免許規程」(府令 43 號),52 將教員檢定分無試驗檢定及試 驗檢定。無試驗檢定規定了相應的學歷要求,也就是說,取得學歷即可以透過 申請無試驗檢定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公學校教員的無試驗檢定資格包括:(一)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畢業生或同校講習科修了者;(二)持有小學校本
47 〈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規則〉,《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426 號,1898 年 12 月 27 日。
48 〈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規則中改正〉,《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651 號,1899 年 12 月 1 日。
49 同上註。
50 〈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及免許狀規則〉,《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1074 號,1901 年 12 月 12 日。
51 〈臺灣小學校教員及臺灣公學校教員免許令〉。
52 〈臺灣小學校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及免許二関する規程〉,《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513 號號外,
1904 年 4 月 17 日。
科正教員或尋常小學校本科正教員免許狀,而習得臺灣土語者;(三)臺灣總 督府師範學校卒業生。前兩項是針對日本人,第三項是才是針對臺灣人的規定。
試驗檢定的科目及程度,依教諭及訓導的學歷要求有不同程度。公學校教諭試 驗科目及其程度,以國語學校師範部甲科學科程度為準;公學校訓導試驗科目 及程度以師範學校學科程度為準。
明治42 年(1909)5 月檢定及免許規則有比較大的修正(府令 36 號)。53 在 這次修正中,公學校教員無試驗檢定資格大幅度放寬,納進國語學校第二附屬 學校師範科及師範速成科畢業者,也就是說自第二附屬學校畢業的臺灣女性,
也可以取得公學校教師資格。54 此外,此次規程將公學校教諭檢定分成分成 甲種、乙種、丙種及專科教諭四種檢定,臺灣人可以參加乙種以下的教諭檢定,
也就是說,除了甲種教諭之外,臺灣人也可以透過檢定取得教諭資格。如同前 述余逢時,即是參加乙種教諭的試驗檢定,取得教諭資格。關於公學校訓導試 驗檢定,新增女子也可以參加的條文,科目及程度準據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 二附屬學校師範科。臺籍女子第一次被放入公學校檢定及免許的相關規則中,
也就是說,根據這次的改正,臺灣女性經過檢定考試,也可以成為公學校訓導。
大正 8 年(1919)因臺灣教育令頒布,各種規程皆調整內容,重新頒布。
12 月頒布「臺灣小學校教員及臺灣公學校教員免許令施行規則」(府令 144 號)。55 根據新規程,檢定同樣分為無試驗檢定及試驗檢定,小學校教員檢定 原則上依日本內地規定。公學校教諭分為本科教諭及專科教諭,本科教諭又再 分為甲、乙、丙三等級,甲種及乙種教諭的無試驗檢定資格,包括(一)持有 師範學校、中學校、高等女學校、高等學校高等科教員免許狀者;(二)高等 學校高等科或大學預科畢業者;(三)文部省或府縣道廳發給的小學校本科正
53 〈臺灣小學校臺灣公學校教員檢定及免許二関する規程中改正〉,《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2694 號,1909 年 5 月 6 日。
54 如同第一節所述,在所有履歷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中,都沒有看到第二附屬學校師範科及師範速 成科畢業者。
55 〈臺灣小學校教員及臺灣公學校教員免許令施行規則〉,《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2007 號,1919 年12 月 29 日,頁 142-145。
教員或尋常小學校本科正教員免許狀者;(四)中學校或總督府認定相當於中 學校之私立學校畢業者;(五)高女畢業者。以上規定基本上是限定日本人,
除非臺灣人去日本留學,否則無法取得這些學歷。
丙種教諭及公學校訓導的無試驗檢定要求則為:(一)臺灣總督府師範學 校國語部或元國語學校國語部或實業部畢業者;(二)臺灣公立高等普通學校 或元臺灣公立中學校畢業者;(三)臺灣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或元國語學校 附屬女學校畢業者;(四)公立實業學校或元臺灣總督府工業講習所畢業者。
而過去的丙種教諭免許狀等同新制的乙種教諭免許狀;過去公學校訓導視同 丙種教諭免許狀。根據這個規則,甲種及乙種教諭的學歷要求都不是針對臺灣 人的,臺灣人符合資格的為丙種教諭及訓導。臺灣人訓導可以直接換成丙種教 諭,而如果要成為乙種教諭,就要透過試驗檢定,雖然沒有看到明文規定臺灣 人不能考甲種教諭,但從結果來看,臺灣人都是只有考上乙種教諭。(以上各 種檢定規則變化的特色及相關資格規定,請參見附件一整理)
其次來看關於薪俸的規定。關於公學校教師薪俸,最近有鄭文棟的研究。
但是鄭文棟關心的是全體教師的平均薪資,主要利用學事年報中的教師平均
但是鄭文棟關心的是全體教師的平均薪資,主要利用學事年報中的教師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