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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段落裡,我們要進一步觀察在近二十年來對於偵探小說的 接受視域下,編譯者如何吸收西方偵探文類的特點,並進而創作中式 偵探小說。本文將以劉半儂於《中華小說界》第三期(一九一四年三 月)發表的偵探小說〈匕首〉為例,說明民初偵探小說的創作視野與 成果。在此之前,一九○六年吳趼人曾以文言短篇筆記的形式創作《中 國偵探案》,在上海廣智書局出版;一九○七年周桂笙曾嘗試寫下〈上 海偵探案〉,文中先有篇幅可觀的引文,介紹「偵探」之所以產生的 政治社會條件(已於第二節討論),才寫下短篇〈金約指案〉64;一九

○七年另有呂俠的《中國女偵探》在商務印書館出版。但這三種創作 基本上都還停留在「實讀」西來偵探小說,嘗試將中國類似偵探案情 的故實以筆記或小說的形式表達出來,直到劉半儂創作〈匕首〉,才 真正將福爾摩斯探案的科學辦案精神與手法成功融入中國社會案件的 創作65,此作尤其能回應十多年來清末民初譯者們的關懷,因此值得我

62 程小青:〈論偵探小說〉,原載一九四六年上海藝文書局《新偵探》創刊號,今 轉引自盧潤祥:《神秘的偵探世界—程小青、孫了紅小說藝術談》(上海:學 林出版社,1996 年),頁 161。

63 同前註,頁 167。

64 吉(周桂笙):〈上海偵探案〉,頁 125。

65 此篇也稍早於程小青第一篇以霍桑為主角的偵探小說,題名為〈燈光人影〉,於

們重視。

文所要批評的文類正是「偵探小說」,吳趼人認為此類書籍「既不能 動吾之感情也」,亦無法改良吾之社會。吳尤其注意到「所謂偵探案,

非盡紀實也,理想實居多數焉」,若從著書者的角度來看,「則紀實 易而理想難,紀實淺而理想深。蓋紀實,敘事耳;理想則必有超軼於 實事之上,出於人人意想之外者,乃足以動人。」這便是當時所譯偵 探案之所以受眾人崇拜的原因,因此,吳趼人「不得不輯此《中國偵 探案》」以供讀者做一較量,所輯之書「必求紀實,而絕不參以理想,

非捨難而就易,捨深而就淺也。無徵不信,不足以饜讀者,且不足以 塞崇拜外人者之口也。」70可見吳趼人是站在改良社會的立場,尤其在 乎偵探故事是否「紀實」,因此從故老傳聞、近人筆記中搜集事蹟近 於偵探者,即使案件「不盡為偵探所破,而要皆不離乎偵探之手段」,

並加以點竄,講究筆墨之簡潔,故命之為《中國偵探案》,以反駁我 國無偵探之說71。可堪注意者,此書之編著體例正是以短篇文言筆記體 的方式來呈現,文後除有模仿《聊齋誌異》的「異史氏曰」,而有「野 史氏曰」的論贊文字,更重要的是一九○六年吳趼人對於西來偵探小 說的理解正是滑生筆記的形式,所以吳趼人選用了筆記體來編著《中 國偵探案》。

雖說吳趼人反駁偵探小說譯本的姿態分明,但看在偵探小說的翻 譯名家周桂笙眼裡,卻有不同見解,他在〈上海偵探案〉(1907) 一文 中便提出:不僅包龍圖的七十二件無頭公案不是偵探小說,即使他們

《月月小說》社裡的總撰述—南海吳趼人先生所編輯的《中國偵探 案》,雖可稱為「中國偵探案有記事專書的濫觴」,但其中仍有許多

70 中國老少年(吳趼人):〈《中國偵探案》弁言〉,原收入一九○六年上海廣智 書局版《中國偵探案》,今轉引自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 資料》,第 1 卷 (1897-1916),頁 211-213。

71 同前註,頁 214。

不能與外國偵探相提並論者,所以只可名之為「判案斷案」,而不能 名之為偵探案。他提出的論點主要是此中一、二案雖偶有私行察訪,

使案情明白者,「但此種私行察訪,亦不過實心辦事的人,偶一為之,

並非其人以偵探為職業的,所以說中外不同,就是這個道理。」72可知 周桂笙將論據標準設定為私行察訪究竟是偶一為之,還是作為職業的 偵探行為。

此外,周桂笙也認為,偵探雖是中國自古就有的,但向來的作用,

卻與今世文明國的偵探截然不同。「吾中國古時的偵探,就和間諜細 作差不多,大之則為一國一軍,小之則為一家一身,大抵為私利的多,

為公益的少。從沒有像現今世界東西各國這樣,請了許多偵探專家,

專門為百姓刺探案情用的。」73周桂笙另從偵探的作用將中國偵探為私 利,文明國偵探為公益進行區分;同時,也把偵探小說人物落實指涉 為現實社會中協助百姓辦案的偵探專家。正因為有這樣的視野,周桂 笙所寫下的〈上海偵探案〉,目的是「要想把上海現時偵探家的舉動 行為,略略描寫幾件出來,給大家瞧瞧。」74因此創作了短篇〈金約指 案〉,描述一位穿著襤褸的孩子路上拾到金戒指,拿去典當買了洋時 辰錶,後遭包探起疑,送巡捕房查辦的故事,但這樁案情還不待包探 偵察,就有失主自招,情願將戒指充公,請求饒恕孩子的發展,因此 也稱不上偵探小說75

西來的「偵探小說」從譯介中土開始便以「筆記」的形式標注了 真人軼事或史實紀聞的性質,加上中國作者、譯者分從不同角度將偵 探家、偵探行為與現實社會進行連結,連帶地,也使得「偵探小說」

72 吉(周桂笙):〈上海偵探案〉,頁 121-122。

73 同前註,頁 122。

74 同前註,頁 125。

75 同前註,頁 129-135。

的創作有了「紀實」的要求。在〈匕首〉的小引中,劉半儂即以自身 嗜讀偵探小說的經驗,加上與三教九流實際交往,並深入考察我國中 流以下社會之心理與舉動,自癸丑年 (1913) 夏天開始,便將數年來耳 聞目睹,甚至躬自嘗試之事一一記下,於是而有偵探小說的創作,「故 實事居其大半,即䔏加點綴,亦以不背我國之社會為旨。」76可知偵探 小說〈匕首〉正是符合劉氏標準的中國偵探小說,此文不僅將偵探人 物設定為以緝捕出名的捕快老王,也將場景設定在江浙間行駛的航船 上,透過人物與場景的設定使得讀者不再產生隔閡,辦案手法上則改 採偵探式的科學辦案之法,但在罪證確鑿,兇手轉欲脫逃之際,庭上 仍祭出了公案小說或現實社會最常見的「刑訊」鞭打,使兇手坦承招 供,作者以為「刑訊二字,世人詬病久矣,然使遇此等黠犯。設不借 刑以示威,則舉凡劫盜奸殺之案,必無有澂清之日。……故刑之一事,

但求其行之適當而已。若欲完全消滅,竊恐福爾摩斯再生於中國,亦 將無往而不見其失敗也。」77由此可知作者未盲從於福爾摩斯,在考慮 中國民情後,仍肯定刑訊之功能。在這篇長達一萬兩千多字的偵探小 說裡,劉半儂也對偵探情節展開一定份量的鋪陳,使得偵探小說的謀 篇佈局與辦案手法得以落實為在地化的轉換和思考。

在敘事手法方面,〈匕首〉主要透過三層敘事模式展開故事。首 先,透過敘事者(余,第一人稱)搭乘江浙間的航船,在狹窄骯髒、

悶臭陰暗的房艙裡,偶遇名捕快老王,透過老王敘說舟中破案之事,

讓全舟之人打破岑寂與船艙之不適,順利完成旅程;其次,老王以倒 敘法敘說五年前的破案經驗,過程中也安排敘事者與老王進行對話,

透過反覆地詰疑問難,不僅使案情得以發展,也使老王對於案情在何 處有疑?又是如何破案可獲得解說,讓敘事者、船上聽眾(當然也包

76 半(劉半儂):〈匕首〉,頁 1。

77 同前註,頁 17。

含讀者)了解。再者,老王終於透過人證、物證確定了兇手,再由元

稱之為黃猴。顧其兩臂之力絕鉅,能辟易壯夫五六人,且能猱木,以 是得出入於盜窟而無害。」81由此描述,可知作者塑造出一位貌寢、身 材矮壯,身手卻敏捷如猴,像極孫行者的老捕快形象。然而,能夠揉 木而渡的本領,其靈感實來自福爾摩斯82,經由作者中國化的想像,進 而連結到傳統孫行者(中國歷史上最厲害的猴子)的形象,堪稱妙矣。

待得老王上船之後,立即吸引了船客們的目光,只見「老王持煙斗,

舞手畫足,口滔滔如懸河」83,與眾人敘說捕快舊事,則將福爾摩斯持 煙斗向華生滔滔言說偵探事的形象轉移到老王身上來了。

除了外貌與身手,作者尤其強調老王辦案的思索力與敏銳的觀察 力。「老王不知書,而思索力絕強,其腦筋之細,雖質學家亦自嘆弗 如。」84以小說所舉五年前的案件為例,老王在破曉時分「見岸上有一 人以門閂挑兩包裹,匆促前行」,藉由此人行徑與行進方向便能判斷 此人必為竊賊無疑。老王對於面貌之觀察力,尤為注重:

吾儕業緝捕者,他種能力誠非所有,而面貌之觀察力,萬非通 人所能及。喜怒哀樂之情,發乎中而形於外,此通人之所知,

然泛論也,若細辨之,則喜之一種,已可分為二十餘類,若怒 若哀若樂,亦莫不如之。故一面之大,不足方尺,而輾轉變化,

竟不知其有若干種,毫釐千里,非積有經驗者,不足以窺其秘,

若欲竟吾之說,非編一部教科書不可。85

81 半(劉半儂):〈匕首〉,頁 1-2。

82 如第三案〈情影〉中,便有福爾摩斯易裝為車夫,從馬廄「楺行而渡」樓窗的情 節。詳英國柯南.道爾著,常覺、小蝶合譯:〈情影〉(“A Scandal in Bohemia´) 收入於《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第三冊第三案(上海:中華書局,1916 年),

頁 12。

83 半(劉半儂):〈匕首〉,頁 3。

84 同前註,頁 2。

85 同前註,頁 5-6。

老王對於面貌上喜怒哀樂的繁複變化頗能進行細緻的區分,並且

87 柯南.道爾著,常覺、小蝶合譯:〈情影〉(“A Scandal in Bohemia´),《福爾摩 斯偵探案全集》(上海:中華書局,1916 年),第三冊第三案,頁 4。

88 柯南.道爾著,劉半儂譯:《佛國寶》(The Sign of Four),《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

第二冊第二案,頁 6。

89 柯南.道爾著,常覺、小蝶合譯:〈情影〉(“A Scandal in Bohemia´),《福爾摩 斯偵探案全集》,第三冊第三案,頁 8。

為憾的,便是「我聞西洋偵探,能變易容貌,自以未能諳此為恨。」

為憾的,便是「我聞西洋偵探,能變易容貌,自以未能諳此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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