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在中國文壇經過了二十年的譯介發展,到了一九一六年 終於有集大成的《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由中華書局出版。在全集凡 例中除了言及「福爾摩斯偵探案為十九二十兩世紀小說界中風行全球 之傑構」,全集之出版可補過去十年迻譯頗多,然以東鱗西爪,散見 各處,讀者難窺全豹之憾。並強調「本書結構縝密,情節奇詭,於偵 探學理,尤闡發無遺。雖屬小說家言,而業偵探者得之殊合實用,警 界軍界,尤不可不手此一編」55,可知編輯強調此套叢書對於偵探從業 人員的實用性,其設定讀者也以警界軍界為主。我們另可透過全集的
53 中 國 老 少 年( 吳 趼 人 ):〈 弁 言 〉,《 中 國 偵 探 案 》( 上 海: 廣 智 書 局,
1906)。今轉引自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 1 卷 (1897-1916),頁 213。
54 李歐梵:〈福爾摩斯在中國〉,頁 190。
55 〈凡例〉,收入《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上海:中華書局,1916 年)
序跋文字,再次檢視民初編譯者對於偵探與偵探小說的看法。總體而 言,三篇序文與一篇跋文對於福爾摩斯乃柯南.道爾筆下的小說人物 已無疑義,但對於偵探小說的作用與期待似乎仍在承續周桂笙的觀點。
包天笑之序言,一開始仍從現今社會巧竊豪奪之事層出不窮,需 靠偵探來代為「摘奸發伏以致之於法律」,雖說已知福爾摩斯探案是
「文家虛構其名,欲寫其理想中之事實而已」,但仍強調偵探必須「重 道德,有學問,方能藉之以維持法律,保障人權,以為國家人民之利 賴」,絕不可將偵探事交於纖豎駔卒,優隸游民之手,否則國家將無 寧日。最後僅希望「為偵探者人人能讀福爾摩斯,則已為人民之幸福 矣。」56可見包天笑對於福爾摩斯探案的看法仍與周桂笙一致,希望小 說能夠啟發現實社會之偵探從業人員。
在〈冷(血)序〉中,陳冷血稱:「福爾摩斯者,理想偵探之名 也。而中國先有福爾摩斯之名,而後有偵探。」也是標舉中國社會先 有福爾摩斯之名,才使中國社會有機會反省中國包探之實。然而,當 冷血將福爾摩斯與中國之所謂偵探者進行比較時,卻得出「中國之所 謂偵探者,其即福爾摩斯所欲抉發而除鋤者歟。」於是論者發出「世 人有云:泰西之良法美意傳至中國而無不變為惡劣」之感慨57。另在 嚴(獨鶴)序則言及:「福爾摩斯無是人也,福爾摩斯偵探案無是事 也,無是人無是事,而柯南.道爾氏乃必窮年累月,雕肝嘔心以成此 鉅著」,其意非在「鑿空之譚,炫當世之耳目,而取快一時」,主要 在於「有國家有社會,不可以無偵探」也。嚴氏提出偵探又有官、私 之別,「私家偵探不可少,而官中之偵探則多且滋患」,原因在於「私 家偵探必其懷熱忱,抱宏願,如古之所謂游俠然,將出其奇才異能以 濟法律之窮,而力拯眾生之困厄者也。」因此,柯南.道爾之所以創
56 〈(包天)笑序〉,收入《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上海:中華書局,1916 年)。
57 〈冷(血)序〉,收入《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上海:中華書局,1916 年)。
作福爾摩斯案,主要在於攻訐官家偵探之偏弊而示之準繩,讀者細閱,
尤「可為學偵探者自脩之本」,因此不能僅以「小說」視之。最後,
嚴氏又批判中國自有偵探以來,「社會幾無寧日,狂瀾莫挽,論者病 之」,因此要「發明偵探之學,使業偵探者有所師法,用偵探者知所 鑒別,庶漸趨於正軌耳」,而「福爾摩斯偵探案,偵探學中一大好之 教科書也,則其適合於我國今日之時勢,殆猶藥石之於疢疾也。」可 見嚴氏一方面在呼應周桂笙所提出的「偵探學」,另一方面也在反駁 吳趼人所謂偵探小說無法改良社會的說法58。同時,也在中華書局專擅 出版教科書的出版環境下,將福爾摩斯探案視作「偵探學中一大好之 教科書」,對於全集之讀者也有著明顯的預設(業偵探者,用偵探者)。
這種將偵探小說運用於現實社會的看法,可說至民初的全集出版,三 篇序文的作者並未改變其立場。
另在劉半儂的〈跋〉語中則言及:
丙辰(按:即一九一六年)之春,同人合譯《福爾摩斯偵探案 全集》既竟,以校讎之事屬余。……彼柯南道爾抱啟發民智之 宏願,欲使偵探界上大放光明。而所著之書,乃不為偵探教科 書,而為偵探小說者,即因天下無論何種學問,多有一定系統,
雖學理高深至於極頂,亦為一部詳盡的教科書足以了之。……
獨至偵探事業,……夫以如是不可捉摸之奇怪事業,而欲強編 之為教科書,曰偵探之定義如何,偵探之法則如何,其勢必有 所不能。……唯有改變其法,化死為活。以至精微至玄妙之學 理,托諸小說家言,俾心有所得,即筆而出之。於是乎美具難
58 中國老少年(吳趼人):〈《中國偵探案》弁言〉,原收入一九○六年上海廣智 書局版《中國偵探案》,今轉引自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 資料》第 1 卷 (1897-1916),頁 213。
併,啟發民智之宏願乃得大伸。59
由此可知,劉半儂以為原作者柯南.道爾是為了啟發民智而創作 偵探小說,其選擇以「小說」,而不以「教科書」的形式來刻畫偵探 事業,尤能將此中精緻玄妙之學理託寓而出,使達啟發民智之效。論 者尤其強調從事偵探事業,必須具備有各種學識,舉凡文學、哲學、
天文學、政治、植物學、地質學、化學、解剖學、紀載罪惡之學、法 律學等皆須瞭解,又需有良好的體力、正當的娛樂,因此偵探事業「乃 集合種種科學而成之一種混合科學,絕非販夫走卒,市井流氓,所得 妄假其名義,以為噉飯之地者也。」60而偵探事業與偵探小說的寫作,
除了要注意「索」、「剔」、「結」等關鍵,對於偵探之為人,也重 視有人格、有道德、不愛名、不愛錢等風範,因此在小說倡導之外,
劉半儂同時也對中國社會之偵探提出了具體的針貶。
透過上文討論,我們可清楚看到自一八九六年偵探小說譯介進 中國後,二十年來擔任小說編譯、解讀的第一線譯介者的思考與關懷 一直沒有脫離過上海租界的包探的現實環境。關於偵探小說的翻譯與 評介,也從將偵探小說「實讀」—推崇福爾摩斯為英國名偵探,慢 慢調整為如何將虛構的偵探小說「實用」在現實的偵探社會中,雖說 劉半儂也曾從文學立場,總評此書「為二十世紀紀事文中唯一之杰 構」61,但序跋文字的立場也還在同聲強調:偵探小說不能僅以「小說」
視之,應以「教科書」來借鑑學習之。這樣的觀點,至一九五○年代 並無太大改變,有著豐富翻譯與創作經驗的程小青雖然也能從想像、
59 半儂(劉半儂):〈《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跋〉,筆者於網路上所下載的《福 爾摩斯偵探案全集》未見此跋,該文引自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 說理論資料》第 1 卷 (1897-1916),頁 547-548。
60 同前註,頁 548。
61 同前註,頁 550。
情感和結構等方面來討論偵探小說的文學價值,但他仍相信「偵探小 說是一種化裝的通俗科學教科書」62,若要給出公允的評價,「它在我 國社會中另有一種貢獻,就是對於我國司法界做一種借鏡。」63可略見 譯介者一脈相承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