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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廠商共提供 14 篇參考文獻,除申請藥品之疾病現況、流行病學資料、

藥品機轉綜論及成本效益計算相關文獻外,療效相關之臨床試驗文獻共有五篇,

除各國作為主要評估依據之 SPRINT-2 試驗[25]、RESPOND-2 試驗[26]及目前仍 在進行中,探討同時感染 HIV 和 HCV 的病患使用 boceprevir 治療之療效的期中 報告 [27]外,另提供了一篇探討先前曾接受治療(治療無效、復發,或無治療反 應病患)之亞洲人種(南韓、印度、台灣)病患使用 boceprevir 之治療效果的期中分 析報告[28],及一篇探討標準治療(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48 週與 24 週對於 病患治癒率(SVR 比例)之差別的臨床文獻 [29]。

有關先前曾接受治療(治療無效、復發,或無治療反應病患)之亞洲人種(南 韓、印度、台灣)病患使用 boceprevir 之治療效果的期中分析[28]:試驗設計為隨 機、雙盲、對照試驗,主要療效指標為觀察治療第八週時病患血液內無法偵測到 病毒 RNA (< 50 IU/mL) 之比率。期中分析結果:治療至第八週後病患血中無法 偵測到病毒之比率,在 boceprevir 組中明顯高於現有治療(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組 (74% versus 45%, p<0.001) 。 在 第 八 週 達 成 早 期 病 毒 反 應 (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指血液中己偵測不到病毒): boceprevir 加上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組為 62.9% (39/62); 標準治療組(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為 41.38% (12/29) ( 95%CI: -0.13~41.86; p=0.051),廠商結論認為 boceprevir 加上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能顯著提高病患達成早期病毒反應比率。

探討標準治療(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48 週與 24 週對於病患治癒率 (SVR 比例)差別之研究[29]為開放設計之對照試驗,試驗結果: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8 週之 SVR 比率較治療 24 週明顯提升;且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8 週的復發率較治療 24 週為低。但本篇研究未納入 boceprevir。

探討同時感染 HIV 和 HCV 的病患使用 boceprevir 治療之療效的期中報告 [27] 為第二期隨機、雙盲對照試驗,期中分析結果:使用 BOC/PR 病患達成 SVR 比率為 63% (40/64),顯著高於 PR 組(29%, 10/34) (difference 33.1%, 95% C1 13.7-52.5, p=0.0008)。

四、 療效評估結論

1. 參考品:

本案 boceprevir 之關鍵樞紐試驗 SPRINT-2 及 RESPOND-2 均為與安慰劑比 較,加入現有標準治療(peginterferon 加上 ribavirin)之試驗。查無 boceprevir 與其他相同臨床定位藥品之直接比較研究。於我國核准上市之與 boceprevir 相同 ATC 類別之藥品成分,許可適應症均在於治療 HIV 感染,與本案 boceprevir 治療慢性 C 型肝炎之臨床訴求不同。

PBAC 雖建議 boceprevir 與 telaprevir 可被視為與 telaprevir 具互相取代之現 行治療基因型第一型慢性 C 型肝炎之可用藥品。但 telaprevir 未於我國上市 許可。

2. 主要醫療科技評估組織之給付建議:

NICE(英國)

(April 2012)

收載 Victrelis (boceprevir) 用於與 peginterferon alfa 及 ribavirin 併用,作為先前未曾接受治療或先前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基因

型第一型慢性 C 型肝炎之代償性肝病成人病患的治療選項。

CADTH/pCODR

(加拿大)

(October 24, 2011)

當符合下列所有臨床標準及條件時,建議收載boceprevir與 peginterferon alpha (pegIFNα) / ribavirin (RBV)合併治療基因型 第一型慢性C型肝炎之代償性肝病成人病患:

臨床標準:

 過去六個月內可以檢測到感染C型肝炎病毒(HCV RNA)

 肝臟纖維化階段為F2、F3或F4

PBAC 建議收載 boceprevir 與 peginterferon alfa 及 ribavirin 合 併使用於 18 歲以上,罹患代償性肝病之基因型第 1 型慢性 C 型肝炎感染,未曾接受過治療或先前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病患 的治療。

此建議需基於廠商提出之價格於 peginterferon 與 ribavirin 合併 使用之可接受的成本效益之基礎。

給付限制如下:

1. PBAC 考量 boceprevir 與 peginterferon alfa 及 ribavirin 之合 併使用應區分療程限制為:

 未曾接受過治療及先前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病患的治 療療程分別限定為 24 週及 32 週。對於先前治療 C 型 肝炎完全無反應者(null responders) 和肝硬化病人,限 制其治療時間最長為 44 週。

收載 boceprevir 與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併用,治療未曾 接受過治療或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基因型第一型慢性 C 型肝 炎之代償性肝病成人病患。但限制使用療程:

1. 對於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基因型第一型慢性 C 型肝炎之代 償性肝病成人病患:

 對於曾接受治療但失敗之沒有肝硬化的病患,建議 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 週,隨後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800 mg three times a day)治療 32 週,之後再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12 週。總療程為 48 週。

 對於有肝硬化(Metavir score 4)並且對 interferon 無效 的病患,建議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 週 , 隨 後 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800 mg three times a day)治療 44 週。總療 程為 48 週。

若病患於治療第 12 週或 24 週時仍可偵測到疾病,則停 止此三合一用藥方案。

2. 對於未曾接受過治療之基因型第一型慢性 C 型肝炎之代償 性肝病成人病患:

未曾接受治療之沒有肝硬化的病患,建議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 週,隨後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 (800 mg three times a day) 三合一合併治療:

 對於在治療第 8 及第 24 週測不到 HCV-RNA 之病 患,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800 mg three times a day) 三合一治療 24 週,總療程為 28 週。

 對於在治療第 8 週還測得到 HCV-RNA 但第 24 週時 測不到 HCV-RNA 之病患,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800 mg three times a day) 三 合一治療 32 週,接著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二合一治療12 週; 總療程為 48 週。

 對於有肝硬化(Metavir fibrosis score 4)的病患,建議 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治療 4 週,隨後以 peginterferon alfa, ribavirin 及 boceprevir(800 mg three times a day)治療 44 週。總療程為 48 週。

若病患於治療第 12 週或 24 週時仍可偵測到疾病,則停 止此三合一用藥方案。

3. 相對療效與安全性(人體健康):

相對療效與安全性之參考依據有 SPRINT-2 試驗、RESPOND-2 試驗、

P05685 試驗及目前仍在進行中,探討同時感染 HIV 和 HCV 的病患使用 boceprevir 治療之療效的期中報告與探討先前曾接受治療(治療無效、復

發,或無治療反應病患)之亞洲人種(南韓、印度、台灣)病患使用 boceprevir 之治療效果的期中分析報告。試驗設計請參內文說明,試驗結果:

boceprevir 加 上 peginterferon 加 上 ribavirin 較 現 行 標 準 治 療 (peginterferon 加上 ribavirin)能顯著提高病患達成病毒反應率。疲勞,貧 血,噁心,頭痛及味覺障礙為 boceprevir 治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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