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克斯頓也注意到農業社會主義高潮中飛速建立起來的高級 社所帶給農民的苦難,但是他卻主張在 1955 至 1957 年間,農民並 沒有因為高級社所帶給他們的苦難而起來反抗,其原因就在於中 共當局當時並沒有嚴禁被農民當成維護生存最重要的手段─土鹽 貿易。實際的情形果然是如此嗎?
如前所述,就在河南省當局的「教育」與督促下,河南各地 的幹部紛紛要求辦大社。迄 1956年 1月 5日,河南全省已建成 1,783 個高級社,每社平均 417 戶;初級社也已發展到近 16 萬個,合計
81 〈 中 共 商 丘 地 委 關 於 太 康 縣 委 在 合 作 化 運 動 中 所 犯 錯 誤 的 指 示 〉 ( 1955年 10月 21 日),收入中共商丘市委黨史研究室等編,《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轉變時期中 共商丘黨史資料選》,頁880-883。
82 〈 關 於 當 前 農 業 合 作 化 運 動 情 況 的 綜 合 簡 報 〉 ( 1955 年 12 月 19 日),豫 檔 J11-1-111-7。
83 〈農業合作化運動情況〉(1955年),豫檔J11-1-107-9。
參加高級與初級社的農戶,共占總農戶的 79.13%,即河南省已達 成半社會主義合作化的目標。84
隨著高級社的建立,農村基層建制也發生劇烈的改變。河南 與 全 國 各 地 一 樣 , 1949 年 後 也 建 立 了 縣 ( 市 ) → 區 → 鄉 三 級 政 權。在合作化開展以後,中共當局先後建立了互助組、初級社,
但組、社不屬於政權組織,而是群眾團體。一般說來,組不超過 10 戶,初級社在 1953 年底時也很少有超過 20 戶者。85不過,隨著 合作化運動的發展,社的規模逐漸擴張,迄 1955 年 1 月平均已有 25-30 戶左右;86 迄 1955 年底,初級社已發展至平均 39 戶,同時各 地也已建立了平均 397 戶的高級社若干個。87因應社規模的擴大,
在 商 丘 地 區 , 每 鄉 也 由 原 來 的 500 戶 左 右 , 擴 大 至 1,500-2,500 戶。88區一級也逐漸被合併取消。社本身雖不屬正規政權機構,但 隨著規模的擴張,社也逐漸成為中共基層統治重要的一環,乃至 有取代正規鄉級政權之勢。在前述 1954 年中共當局加速推動合作 化時,由外來工作組直接領導的社就不是鄉政權所能過問。後來 還出現了規模上千戶的大社,即一鄉一社。在這些鄉,「鄉政府唯 一的工作就是管理婚姻登記,其他的工作大部由農業社代替了」。89 再者,隨著社的擴大,社幹也與農民逐漸疏離,變得更加官 僚化。根據河南省當局的調查,社幹普遍變得驕傲自滿,不關心 群眾生活疾苦,凡事不與群眾商量,甚至揮霍社的財產,好大喜 功 , 擅 自 購 買 汽 車 、 收 音 機 、 留 聲 機 、 蓋 青 年 宮 、 修 大 禮 堂 等 等,更不用說中飽私囊了。對於上級,這些社幹則是尾大不掉,
認為在高潮的形勢下可以為所欲為,把上級的政策當成束縛,自 行其是。如:中央規定群眾的樹木、牲口應作價入社,但有些社 若不是降低價款,就是直接規定一律無代價入社。90社領導掌握了
84 〈農業合作化運動第四次綜合簡報〉(1956年1月6日),豫檔J11-1-111-2。
85 〈河南省各縣農業生產合作社基本情況報告表〉,豫檔 J11-1-46-1。
86 〈秋季以來舉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情況與問題〉,豫檔J11-1-107-1。
87 〈農業合作化運動第三次綜合簡報〉(1955年12月29日),豫檔J11-1-111-1。
88 〈各鄉戶數、人口統計表〉(1955年),豫檔J149-4-288-1。
89 〈關於信陽許昌等地區幾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考察報告〉(1956 年 6 月 29 日),豫 檔J11-1-150-1。
90 〈中共河南省委第六次農村工作會議的總結〉,豫檔J11-1-143-1。
大權,就有鄉幹抱怨說:「以後群眾有啥事都找社長解決,鄉幹還 有啥事。」尤有甚者,鄉幹是領取國家薪水的國家幹部,社幹則 不是,但後者的收入卻高過鄉幹,如:商丘地區鄉幹一般每人年 均收入為 260 元,主要社幹每人年均收入最低為 300 元。91許多鄉 幹 因 此 自 認 為 不 如 社 幹 , 南 陽 地 區 就 有 鄉 幹 要 求 轉 為 社 幹 的 情 事。92
所以對於這些社幹來說,合作化的高潮對他們有利。1956 年 3 月左右因為高級社發展的速度過快(河南全省已從 1月初的 1,783 個發展至 7,242 個),中共當局指示暫緩發展,進行整頓。93但才不 到 一 個 月 , 中 共 當 局 旋 又 反 悔 , 聲 稱 前 一 階 段 停 止 發 展 有 些 勉 強,還說群眾轉社的情緒很高。94商丘地委也規定轄內各縣在麥後 秋前要達到基本實現完全社會主義化,即所有農戶加入高級社。95 基層社幹對此普遍幹勁十足,咸帶著盲目樂觀的情緒,以為越大 越好。即或有少許社幹仍不無顧慮,但也不敢不隨大流,如:靈 寶縣古駟鄉的一個初級社基礎很差,討論轉高級社時,社長不敢 出席,派副社長出席,副社長說:「轉吧,不行;不轉吧,人家都 轉哩!」96農民更不用說了,偃師縣有一位農民就說:「我要不是 怕 檢 討 思 想 , 永 遠 不 入 高 級 社 。 」 當 然 , 這 些 有 思 想 顧 慮 的 農 民,咸被當成中農階級。97
農民是被逼迫入社的,這就不難想像,與撒克斯頓的結論相
91 〈 中 共 商 丘 地 委 關 於 改 進 鄉 級 組 織 形 式 加 強 農 業 生 產 領 導 的 方 案 〉 ( 1956年 8月 5 日),收入中共商丘市委黨史研究室等編,《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轉變時期中 共商丘黨史資料選》,頁1047。
92 〈王林同志關於南陽地委轉社工作的來信〉(1956 年 4 月 27 日),豫檔
J11-1-151-93 〈中共河南省委第六次農村工作會議的總結〉(1956年),豫檔 J11-1-143-1。 3。
94 〈馬任平、馮少亭二同志關於洛陽地委召開縣書聯席會議情況的來信〉(1956 年 4 月23日),豫檔J11-1-151-2。
95 〈中共商丘地委關於發展鞏固提高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方案〉(1956 年 4 月 28 日),
收入中共商丘市委黨史研究室等編,《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轉變時期中共商丘 黨史資料選》,頁997。
96 〈關於靈寶縣發展高級社中的幾個問題的簡報〉(1956 年 5 月 1 日 ),豫檔 J11-1-151-9。
97 〈馮少亭同志關於郾師縣建社工作的報告〉(1956 年 5 月 14 日),豫檔 J11-1-151-12。
反,高級社飛速的建立自 1956 年初以來即激起接二連三的農民抗 爭事件。針對這段時期的農民抗爭,以下分為幾個不同時期與類 型予以分析。
首先,在 1956 年初剛建立高級社的初期,農民普遍害怕入社 吃虧或遭到不公平待遇等。如:許昌地區在入社牲口等財產上作 價偏低,以致影響了農民入社意願,據許昌縣150個社的統計,自 願自覺入社的社員只占 52%,隨大流入社的占 35%,有顧慮和思 想不通入社的占 13%。98至於此一階段的抗爭,很多都是訴諸隱而 不 顯 的 日 常 抗 爭 手 段 , 如 : 隱 藏 農 具 、 出 賣 牲 口 、 賣 草 伐 木 等 等,信陽縣有農民就說:「毛主席分田幾年又要收回去,連我原來 的山 林也 保不 住了 。」 因此 在入 社前 就砍 了樹 木三 、四 百斤 。99 1956 年 4 月 中 共 當 局 暫 緩 發 展 高 級 社 後 , 再 度 高 呼 加 快 建 社 腳 步,因此激起另一波針對入社的抗爭高潮,同樣也是採取隱而不 顯的日常生活抗爭手段。如南陽地區農村出現了砍樹、賣羊的現 象,有的集市每集上市羊隻爆增了三、四倍以上,這就是因為農 民害怕高級社化後牲口、樹木無價歸公之故。100已建成的社,社 員也不願意再多作投資。如:蘭考縣在 1956年 5月初已建成 267個 高級社,高達 99.7%的農戶入社。如此迅速的社會主義化並沒有 相應提高社員對集體的向心力,如:該縣花生播種尚缺三十萬斤 的種子,社員有種子也不願投資,寧可偷炒成花生米販售。還有 一位老漢把一百多元藏在腰間不願拿出來投資,後來看社裡困難 給了社十元,但旋不久又後悔了,要求拿回來,可是社只還給他 兩 元 。 最 後 在 社 加 強 政 治 工 作 後 , 他 還 是 把 一 百 元 全 都 拿 了 出 來。101
第二種類型的抗爭伴隨建社以來也已陸續發生,即肇因高級 社化後,農民糧食、金錢收入驟減,生活發生困難,也就是撒克 斯頓所謂基本生存權受到威脅而引起的抗爭。為什麼高級社化後
98 〈許昌地區農業社當前存在的兩個主要問題〉(1955年),豫檔J11-1-107-7。
99 〈農業合作化運動第四次綜合簡報〉(1956年1月6日),豫檔J11-1-111-2。
100 〈王林同志關於南陽地委轉社工作的來信〉(1956年5月2日),豫檔J11-1-151-10。
101 〈楊靜琦同志電話匯報蘭考縣轉社工作〉(1956年5月9日),豫檔J11-1-151-11。
農民收入會驟減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幹把社大部分的收入拿 去 投 資 集 體 事 業 , 農 民 在 入 社 以 後 又 只 能 依 賴 社 獲 得 糧 食 與 金 錢,結果就導致收入驟減,危及其生存。在 1956 年初河南省當局 針對各地高級社經濟所做的調查,即發現各社普遍缺錢。如:新 鄉縣高級社社員向社內要款時,經常是要兩元給一元,還有人因 要不出錢在社內啼哭半天;102鄭州市大李村社也是一樣,社員空 有布票也沒錢買布,甚至連油、鹽也買不起。103在鄢陵縣陶城鄉 社,有社員在 1956 年春節時就出外討飯,其中貧農社員李海因生 活困難,自殺未遂,但社裡不管。最後駐社的外來幹部看著要死 人,怕追查責任,才拿著五元錢給李海。104前述社員有錢也不願 拿出來投資,恐怕也是看到這些前車之鑑吧!
因為當時社員要依賴社獲得給養,所以這類抗爭的方式,主 要就是向社進行請願、抗議。如果社不能解決,社員就進一步向 鄉、縣各級反映,頗類似上訪。當 1956年 4月河南省當局再進一步 推動農業社會主義化時,激化了這類抗爭。原來當時各地農村已 普遍傳出災情,省當局也已注意到此一現象,並發放貸款與救濟 糧。但農村幹部卻想掩蓋事實,不敢向上面反映。甚至有的基層 社幹因為脫離群眾,也不了解實際的情形,如:泌陽縣的安莊農 業社黨支書向上面報缺糧一千一百斤,但實際上卻達四千餘斤;
另一個二郎廟農業社社長上報四千五百餘斤缺糧,但鄉幹卻刪減 為一千八百斤,結果不敷分配。社員看到鄉、社幹部不可靠,只 好自力救濟,直接到縣政府抗議。如:郾師縣就有幾戶到縣政府 要錢要糧,並宣稱不解決問題不走;有人則是跑到縣政府前要飯 或賣東西,有社員看到縣長下鄉工作,即磕頭求救。105事實上,
另一個二郎廟農業社社長上報四千五百餘斤缺糧,但鄉幹卻刪減 為一千八百斤,結果不敷分配。社員看到鄉、社幹部不可靠,只 好自力救濟,直接到縣政府抗議。如:郾師縣就有幾戶到縣政府 要錢要糧,並宣稱不解決問題不走;有人則是跑到縣政府前要飯 或賣東西,有社員看到縣長下鄉工作,即磕頭求救。105事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