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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任教職志的意涵 、 任教職志的意涵 任教職志的意涵 任教職志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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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任教職志的意涵 、 任教職志的意涵 任教職志的意涵 任教職志的意涵

在英文的 commitment to teaching 一詞中,含有兩個英文關鍵字詞,即 commitment 與 teaching。廣泛而言,我們將 commitment 翻譯為「承諾」,但因為這是一種與職業相 關的承諾,也有人將它解釋為「職志」,用於解釋對該份職業的堅持與執著。至於 teaching,不論是翻譯成「任教」或者「教學」,都較無爭議。也就是說,「任教承諾」、

「任教職志」、「教學承諾」或「教學職志」這幾個中文字詞,在意義上幾近相同,但在 英文字詞翻譯上,前兩者常見於 commitment to teaching,而第三者的英譯則較多人會選 擇 teaching commitment,最後一詞則尚未出現被使用於中文文獻之中。

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分別查詢「任教」、「承諾」及「職志」一詞,結果顯 示「任教」指的是「擔任教學的工作」,而「承諾」則是「應允同意」的意思,至於「職 志」解釋為「志向」。若將三者合起來看,無論是「任教承諾」或者是「教學承諾」都 可以解釋為「應允同意擔任教學工作」,而「任教職志」即應解釋為「以擔任教學工作 為志向」較佳,該名詞係指個體接受教育專業訓練後,對其專業產生認同感,且願意將 此專業視為終生的職業而奉獻的一種態度意向與行動表現。換言之,對教育工作者而 言,任教職志是一種對於教育工作的堅持與確定。

國外學者中,Dreeben(1970)最早提出任教職志的概念,認為任教職志是個人把 教學當做終身的工作。Lortie(1975)將任教職志解釋為一個人獻身教學工作的意願,

對教師工作加以認同的內在感。Lacey(1977)則說明了職志的兩個觀點:1.個人終生 以某種職業為業的堅持;2.個人對某種職業的內在投入感。因此,他將任教職志視為一 個人對教師工作的認同感,也將任教職志界定為個人對教學工作所表現的認同感與涉入 的力量。

Katz (1981) 認為教師是否願意花額外的時間與努力準備新課程,是與任教職志的

高低程度有關的。Firestone (1988) 也同樣主張教師的任教職志對教學的內容、技巧和 結果有正向積極的依附關係。Simpson (1990) 則是將焦點擺在教師對教職不忠誠,任教 職志薄弱的教學態度上,這些態度包含了不常出席、向心力不足等行為。

而國內學者方面,早期主要以教育精神為討論教師對教育投入的核心。諸如:賈馥 茗(1979)認為教育首重教育精神,教育精神是以傳統服務精神為基礎,維持敬業與樂 業的志趣,而責任感則為教育工作意願的核心。張春興(1985)亦強調,理想的教師人 ㄦ格是教育精神。後來關於任教職志的研究趨勢,便由教育精神的討論延伸至任教職志 與任教意願。由國內學者林瑞欽(1990)首先將 commitment to teaching 譯為「任教職志」,

並將之界定為個人對教師工作表現認同,涉入一種相對力量。張美雲(1996)也同樣認 為任教職志是一個人受了教育專業訓練之後,對其專業產生認同感,且願意將此專業視 為終身的職業而奉獻之。楊妙芬(1997)將之定義為教師對教育工作的認同、願意投入、

奉獻於教育工作與留在教育工作崗位。簡琳恩(1998)將任教職志認定為個人對教學工 作的實際活動與教學工作之目標與價值之認同,經教育專業社會化的過程而益形穩固,

因而決心奉獻心力於教育專業,在實際教學活動中善盡其職、認真負責,並持續此心志。

郭明堂(2001)認為 commitment to teaching 在定義上有廣狹之分,傳統概念較偏重狹 義單純的生涯承諾,而廣義來說,則是以任教意願為核心,擴充至專業精神全面之發揮。

林佳蓉(2002)表示任教意願可謂任教職志的基礎,唯有個人願意投入教職、從事教育 工作,更深層之任教職志方可能產生。

以上有關國內外學者,對於任教職志的定義解釋,研究者整理如表 2-3。

表 2-3 關於國內外學者任教職志的定義

西元年份 學 者 定 義

1979 賈馥茗  教育首重教育精神,而其核心是責任感

1985 張春興  一種教育專業精神,理想的教師人格是教育精神 1990 林瑞欽  個人對教學工作所表現的認同感與涉入的力量

1996 張美雲  一個人受了教育專業訓練之後,對其專業產生認同感,且願 意將此專業視為終身的職業而奉獻之

1997 楊妙芬  教師對教育工作的認同、願意投入、奉獻於教育工作與留在 教育工作崗位

1998 簡琳恩  個人對教學工作的實際活動與教學工作之目標與價值之認 同,經教育專業社會化的過程而益形穩固,因而決心奉獻心 力於教育專業,在實際教學活動中善盡其職、認真負責,並 持續此心志

2001 郭明堂  以任教意願為核心,擴充至專業精神全面之發揮

2002 林佳蓉  個人受過專業訓練後,對其專業產生認同感、投入與忠誠,

並願意繼續從事教職的一種態度意向與行動表現。

1970 Dreeben  個人把教學當做終身的工作

1975 Lortie  一個人獻身教學工作的意願,對教師工作加以認同的內在感 1977 Lacey  一個人對教師工作的認同感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由以上探討可知,所謂「任教職志」其精神在於強調教師對教職的認同與投入感,

願意為教職奉獻、犧牲的程度。有強烈的任教職志,才可能表現出認真、盡責的行為與 態度。研究者綜合各學者對任教職志的定義,將任教職志的定義界定為「一個人受過職 前相關的養成教育後,對教師專業產生強大的認同感,而發自內心願意為教育犧牲、奉 獻,並且將教育視為終身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