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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材編選

(一)編寫教材時,應注意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的銜接,並注意教材內容應具 時代性與前瞻性。

(二)教材之編選主要是根據:

1. 學校特色(如學校的運動場地、設備、師資、重點發展項目…等)。

2. 學生的興趣與身心發展條件。

3. 學生的體適能與運動基本能力。

二、教學方法

體育是教育之一環,體育教學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其具有傳授體育科學知識、基 本技術和技能、增進體能、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等目標。體育課程之教學與一般學科一 樣,須符合教育的「認知性」、「價值性」、「自願性」三項規準。教師實施體育教學時,應 依據學習的原理原則,透過各種具有教育價值的運動項目與運動設施或媒體為媒介,

以有效的教學策略或學習集團為方法,指導學生學習。因此,體育教學應具有人性化、

樂趣化、基礎化、生活化、個別化與創造性之特質,以達成發展身體機能、運動能力、心 智能力及社會行為等體育教學之本質。

一般而言,教學過程包括:(一)了解學生的起點行為;(二)準備適宜的學習 環境;(三)擬定教學計畫及目標;(四)評量學習效果等四個活動過程。體育教學須 以教育理論為依據,根據學生的學習心理、身心特徵與需要,安排適當的學習環境,提 供合適的教材,運用妥善的教學方法,有計畫地實施教學活動,讓學生在知識、技能與 情意方面皆能達到有效之學習。在實施體育科教學時,其教學方法宜掌握下列原則:

(一)系統原則:體育教材之編選應有全校三年一貫系統性之計畫,體育教師應根據 年度(學期)計畫訂定每週之進度表與單元目標,按表授課。在體育 教學時,應依「準備活動」、「發展活動」及「整理活動」安排完整之教 學過程。

(二)準備原則:體育活動和運動技能的學習,在教學前能預示活動內容,讓學生先 有期待的心理準備。教學時,伸展操與熱身活動應確實實施,以增加 韌帶的彈性、擴大關節的活動範圍、增強肌肉的速度、力量和協調性,

並可避免運動傷害之發生。

(三)類化原則:教授新教材時,應與學生之舊經驗相連接,從已經學過之教材(或 動作)引導至新教材的學習。在教學上要從已知到未知、由淺而深、由 易而難、由簡單到複雜、由基本動作到應用動作循序漸進。因此,宜以

「示範」為主,「說明」為輔,讓學生多作練習,以達「學習遷移」之效 果。

(四)安全原則:體育教學應加強運動傷害之預防與宣導。上課前,應檢視運動場地設 施是否牢固及安全,以及了解(或詢問)班上學生之身體健康狀況 能否從事激烈運動。對不同運動項目之學習內容,應安排合適的伸展 操,讓該運動相關之關節達適度準備,以減少運動傷害之發生。在教 學過程中要注意全體學生活動情形,隨時制止危險性之舉動,以防 止意外事故之發生。如有偶發之意外事件,應依程序緊急妥善處理。

(五)興趣原則:體育教學過程應著重樂趣,儘量在愉快的氣氛下進行,讓學生覺得 樂在其中。在教學活動方式與教學過程的安排,可加入一些較具挑戰 性的動作以及具有觀摩或競賽之活動,以激發學生學習之動力及維 持學生學習之興趣。學校亦可打破原有班級之建置,以學生之「興趣」

作為分組,重新組合上課,以滿足不同興趣學生之需求。

(六)適性原則:體育教學時應注意學生之個別差異。同一教材,可因學生之性別、身 材、健康狀況的不同,而安排不同的教學環境、教法及評量方式或標 準。班上如有殘障或健康情況欠佳之學生,亦應將「適應體育」納入教 學活動之中。

(七)彈性原則:對於教材之選擇要因地、因時、因人而制宜,並依據上課之教材內容、

場地、器材設備及學生當時反應或互動情況,選擇適當之「教學形式」

以及決定教學對象組合的方式為個別、分組或全體教學法。教學方法

(如講述說明、示範觀摩、練習、欣賞發表、討論及專題研究、遊戲比 賽等)應靈活運用。

(八)多元原則:體育教學最能達成認知、技能、情意三方面之學習效果,因此,教師 在編選教材時,應兼顧各類教材比例之分配,並留意學生在認知、技 能、情意三方面之學習是否達成預定之目標。在教學活動過程中,除

須達成「主學習」之目標外,亦應兼顧「副學習」與「附學習」目標之達 成。在教具使用上,除使用一般之運動器材外,尚須善用「視聽媒體」

或「資訊設備」等各種教學媒體,作為教學輔助器材之用。

(九)效率原則:運動技能之學習,應依動作之難易度、複雜性與學生之程度,決定採 用「分段教學法」或「全部教學法」。必要時,尚須採用「超量學習」以 達「精熟學習」之效果。一般而言,簡單易學之動作,應採全部教學法;

難度較高或需較長時間學習之動作,應採分段教學法。在體育教學時 間之運用,採用時間分散,中間插入休息的方法,對學生的學習較 有利。

(十)實用原則:體育教學應多利用學校當地之社會環境資源(如游泳、民族體育與民 俗運動),以及選擇當前盛行的運動(如街舞、直排輪、滑板等)作 為選授教材,不僅「實用」又有助於學生之社會化。另在體育教學時,

應兼顧生活化,讓學習的知識、技能與情操之陶冶(如了解當前熱門 球賽之簡史、規則或認識明星球員、增進體適能之方法、養成規律運動 之習慣等),能活用於日常生活中。

三、教學評量

(一)評量項目與比例

1. 運動技能:佔百分之六十。

2. 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佔百分之二十五。

3. 體育知識:佔百分之十五。

(二)評量內容 1. 運動技能

(1)主觀評量:由教師觀察判斷學生運動技能的優劣而給分(如觀察學生動作的 協調性、流暢性、熟練度;有無符合規定動作的要領;動作的美感 等),教師可事先定出主觀評量的項目和標準。

(2)客觀評量:教師根據評量項目的不同,以碼錶、皮尺、計次或得分等方式測量 學生運動技能的成績表現。

2. 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

每節上課時,教師可針對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表現較特殊的學生做觀察評量,

所用的觀察方法有軼事記錄法、評定量表法或項目檢核法。觀察的項目包括出席情形 服裝儀容、努力程度、服從指導、分組練習、遵守上課秩序等各種行為。

3. 體育知識

每一單元結束後,教師可根據教學的項目給學生施以適當的評量。評量的內容為 所教學項目的運動技術、規則、發展歷史、運動衛生安全與國內外體育現況等。評量的 方法有口試、評閱筆記、作業、筆試、專題報告等。口試是由教師從題庫中隨機抽取題 目對個別學生詢問;評閱筆記是由教師將學生上課時所做的筆記加以評分;作業是

由教師針對某個教學主題要求學生蒐集資料進行整理,然後加以評分;筆試是從題 庫中抽取題目進行測驗。專題報告是由學生針對某一個專題,應用適當的研究方法蒐 集資料並加以分析討論。

(三)評量要領

1. 評量時機:技能性較低的項目可在單元結束後立即評量,技能性高的項目則要讓 學生練習一段時間後才實施評量。

2. 評量項目:以本學期所教學的項目進行評量。

3. 評量原則:

(1)評量應配合教學目標:教學活動是配合教學目標而訂的,因此成績的評量亦 應配合教學目標來實施。亦即教師希望學生學到什麼,他就要教什麼給學生,

然後再針對所教的內容予以評量。

(2)評量應是評估學生學習的成果:體育成績評量是要能確實評出學生學習的成 果,而不是評學生的天賦本能,尤其以運動技能的評量為然。

(3)評量應考量學生的個別差異:在運動技能的評量時應考慮到性別的差異,教 師應分別建立評分的標準。此外,對於有生理機能障礙(如有心臟病、氣喘、肢 體殘障等)的學生,教師應該以個案處理,予以個別評分。

(4)評量的方法應具多元性:不管是運動技能、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或是體育知 識的評量,每種評量都有多種方式,教師不必只固定用一種方式為之,可交 替使用,或是多種方式並用。

(5)評量時應考慮場地及天候的因素:在做運動技能的評量時,教師要考慮場地 及天候的因素,主要是要讓各班在測驗時能達到標準化的要求,方便將來在 計分時能以年級為單位轉換為T 分數。若是各班在測驗時場地及天候差異太大 就只能以班級為單位來計算分數。

(6)評量應選擇難易適中的項目或題目:在做運動技能和體育知識的評量時,應 考慮學生的程度來選擇適當的測驗項目或題目,才能發揮測驗的鑑別力。

(7)教師上課時要隨時觀察學生的表現:教師在上課時應隨時注意學生的活動情 形,才能了解他們的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教師在做技能的講解或是做動作的 示範時,同時也要觀察學生聆聽的情形。此外,教師在進行教學活動後,讓學 生自行練習時,也要隨時注意學生的動態。

(8)教師應避免自己的主觀偏見影響成績的評量:情意的評量最要避免流於偏見,

而使評量變成不公。因此,教師若是用觀察法進行評量時,對於學生上課的情 形要忠實的記錄,才能切實的反應學生的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

(四)特殊需求學生的評量

特殊需求學生是指身心有障礙的學生(如有嚴重的心理困擾、身體病弱、智障、聽障 視障或肢體殘障的學生),此類學生的評量可選擇較適合其身心狀況的項目進行整體

特殊需求學生是指身心有障礙的學生(如有嚴重的心理困擾、身體病弱、智障、聽障 視障或肢體殘障的學生),此類學生的評量可選擇較適合其身心狀況的項目進行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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