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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民黨政府介入矯正歷史年代分期用語,使得1895年至1945年日本 統治下的臺灣,只能稱「日據」,長期下來,讓人理所當然地以為就只能這 麼用。然而回到歷史現場,戰後初期不僅民間,連官方都很少使用「竊據」

或「占據」的稱呼,用詞之繽紛,超越當代想像,「日本據治」、「日人時 代」、「日領時代」、「日本時代」、「日人統治時代」、「日人經營時 代」、「日本統治時期」、「日本統治臺灣時期」,不一而足,官民都是如 此。這些用詞都是從臺灣人的角度,描述被日本帝國統治的事實,而不是說 中國的某塊土地給「日據」了。然而1951年11月來一紙來自國民黨的代電,

要求省新聞處矯正世俗每稱的「日治時期」用詞後,民間對日本統治時期的 稱呼,立即向「日據」收斂。新聞標題中,「日治」幾絕跡;《公論報》副 刊「臺灣風土」的作者群,也有意識地避用「日治」。繼規定民間用詞後,

公文用語隨即在1952年跟進。日治與日據,此消彼長,定於一尊,可以說是 政治力介入的結果。

「日據」在言說上的優勢地位,直到1997年前後才見翻轉。當年編就 的國中《認識臺灣》教科書,歷史、社會2篇的編者,放棄長期以來所使用 的「日據」,引發解嚴後公共輿論對於歷史年代分期用詞的熱論。教科書的 編者會用「日治」,大背景是以臺灣為思考與研究主體的逐漸確立,學界與 民間社會對日治時期關懷面向跳脫民族主義觀點下的抗日議題,已能夠客觀

169 〈蔡許案更審 兩被告判刑〉,《聯合報》,1988年8月28日,版6。

而多面的理解日本「統治」帶給臺灣的影響。大約也在1997年前後,博碩士 論文與期刊論文的篇名中,使用「日治」開始超越「日據」;學院內年輕一 代研究生,接納「日治」的程度也比外界為高。然而2013年國民黨政府,繼 1952年之後,再次出手統一官方文書對歷史分期用詞的表述。兩次的時空,

都是國民黨政府在民間自然而然普遍使用「日治」時,意在扭轉、牽制民間 的自主形成的用法。

緊接著規定使用「日據」指令而來的,還有省府在1952年後展開全面 性的取締日本遺習行動,地方政府配合執行省府這波去日本遺跡的指示。當 時省府各廳處均就業管範圍,指示地方政府拆除、塗損、取締日本時代的建 築紀念物與日常用品,揮別他們所認為的殖民陰影,促進臺胞的「心理建 設」。包括紀念碑、橋樑等建築物、寺廟牌匾與柱聯、學校教具,甚至連家 中私人的匾額、獎狀、神主牌、墳地墓碑都在清理之列。這種塗改與變造日 本時代物件的作法,也發生在文獻材料的整理上。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的周 憲文在臺灣文獻的整理貢獻上,雖留下不可磨滅的貢獻,但基於國家民族立 場,他對於日本時代的材料,不僅做了紀年方式的替換,也因為個人的主觀 選擇,制約史料呈現給外界的面貌。

同樣是以黨領政,1952年4月國民黨行文省府,要求報刊雜誌,須以民 國紀年為原則,限縮公元的使用,省警務處同時也在取締未使用民國年號的 日曆與出版物。加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競爭緣故,用不用民國紀年,

往往被國民黨政府看成有如皇朝時代循環下「改正朔,易服色」的問題。

1950年代初,學歷文件上的紀年方式,因為不是我朝紀年,就不願採認。這 種正朔觀念下的民國紀年,也向畫作落款與歷史敘述上蔓延,畫家的自由受 到框限,歷史書寫的紀年脫離所敘人事物的時空。直到1980年代隨著反對人 士對法統的質疑,以及臺灣主體意識的興起,民國紀元被有意識地被拒絕或 抵制,儘管國民黨政府有所警覺,也感覺到焦慮,但在1980年代末,公元紀 年頻繁地出現在公共場域,打破獨尊「民國」局面,人民逐漸拿回如何紀年 的表述自由。

解嚴前,國民黨政府不分青紅皂白,塗改日本時代的文獻、碑文,取 締帶有日本風的日常用品,甚至拉倒石碑,自認為是在提高民族意識、廓清

「奴化」思想,將此一概視為殖民的陰影,用最原始的方式,讓島嶼的歷史 記憶,就此斷成碎片,而人民懍於國民黨政府的威勢,無奈消極配合,很 長時間不敢也不能有異議。170但這是我們面對過去的唯一方式嗎?1947年11 月張我軍有過一段話,很有意思,他說:「我們大可不必為了痛恨日本帝國 主義而視日文為異端;語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要在內容而已。」171 的確,誠如張我軍所言,「要在內容而已」,我們必須先認識內容。面對過 去日本統治時期的遺產,周婉窈提示了1個以自我主體的脫殖民方式,面對 分歧而複雜的歷史,我們在繼承時,應當做必要的提煉與轉化。對承載歷史 的碑碣與文獻內容,我們不是照單全收,而是要取其普遍性意義,從主體出 發,選擇性地繼承。172但當我們再問,有什麼樣的遺產可以繼承時?要回答 的這個問題,前提是有充分而且深入了解殖民動機、過程與結果的研究為基 礎──1個明顯事實是,當臺灣政治逐漸民主化、主體性浮現,「日治」自 發地普遍為國人所接受時,也是我們對日本時代的歷史認識,逐漸立體的時 刻。

170  1990年代中葉《中國時報》彰化地方版出現了指責過去塗改日本時代紀念碑的作法。報載與八 堡圳有關的1塊石碑,「近日」被民眾發現卻遭人竄改年號,將日皇年號改為民國,並質疑這 樣的作法不當。但從本文可知,日本年號被置換,應當不是「近日」所為,塗改的情況早已存 在,只是沒有被意識到,於是「看不見」。當看待歷史的觀點被解後放,政治的束縛解開後,

原本被自我意識或社會氛圍所遮掩的內容,開始映入人們的眼簾,成為「看得見」東西。〈日 據時代碑文遭竄改 日皇年號變成民國 歷史失真落人話柄〉,《中國時報》,1995年6月30 日, 版16。

171  張深切,《在廣東發動的臺灣革命運動史略附獄中記》(臺中:中央書局,1947年),張我軍 序,頁5。

172  周婉窈,《少年臺灣史──寫給島嶼的新世代和永懷少年新的國人》(臺北:玉山社出版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頁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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