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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初,外界視為胡錦濤重要智囊的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 可平,曾公開發表《民主是個好東西》文章,其中要求民主必須具有 中國特色,46縱使至 2010 年溫家寶、胡錦濤相繼公開表達要進行政治 改革,也只能從「限權」入手,而「限權」絕非以「分權」、「放 權」的方式進行改革,47故中共的政治改革顯與西方不同。雖然,中共 目前亦面臨全球化的壓力,使中共有發展成如西方國家黨政分離制度 的可能;但抱持馬克思或新馬克思主義觀點的學者,卻將全球民主化 浪潮視爲霸權國家的不友善行爲,因此認為,共産國家在面對全球民 主化壓力,反而應該更加集權;48共產黨的專政領導應不斷被強調。換

〈中央政法委〉;法制網,〈中央:童世平、王建平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瞭望,〈專訪陳冀平〉。

〈俞可平:民主是個好東西 〉,《人民網》,2006 年 12 月 28 日,<http://

theory.people.com.cn/GB/41038/5224259.html>。

李春,〈溫家寶談政改 高層共識:限權入手〉,《聯合報》,2010 年 10 月 1 日,版 A23。

言之,在可見的未來,臺灣在與中國大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上 就必須接受中國大陸公、檢、法、司等機構,完全被中國共產黨監 督、指揮的現實。

在臺灣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會」(以下簡稱海基會)與中國大陸「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

(以下簡稱中臺辦)、「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國臺 辦)所指導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以下簡稱海協會)進行會商並 簽訂《協議》後,現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上,至 2010 年底 其遣返成果仍被我海基會認為,雖有進步但在重大經濟犯的遣返,仍 嫌不足,49尤其是兩岸所矚目,而行蹤明確是在中國大陸境內的陳由 豪50、張安樂51等人在中國大陸不遭遣返,更被外界詬病,52雖截至 2011 年 8 月底止,中國大陸遣返我方人員 135 名,包括地方議會前議 長、前法官、前立委、臺中廣三 SOGO 百貨槍擊犯陳勇志等通緝要

Margret P. Karns & Karen A. Ming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The Political and Processes of Global Governance (2nd edition) (London: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10), p. 230.

洪哲政,〈重大經濟犯遣返 加把勁〉,《世界新聞網》,2010 年 12 月 21 日,<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0735250/article-%E9%

87%8D%E5%A4%A7%E7%B6%93%E6%BF%9F%E7%8A%AF%E9%81%

A3%E8%BF%94-%E5%8A%A0%E6%8A%8A%E5%8B%81? instance=top-ics>。

法務部調查局,《外逃罪犯名冊(中華民國 100 年)》(臺北:法務部調查 局,2010 年),頁 119。

許雪華,〈為促兩岸統一 張安樂創立中華統一促進黨〉,《人民網》,

2005 年 12 月 13 日,<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4/14891/3939091.

html>。張安樂於 2005 年底在中國大陸組「中華統一促進黨」。

〈由陳由豪之反噬看中國「以經促統」的陰謀〉,《自由電子報》,2004 年 2 月 17 日,<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Service/editorial/news.php?

engno=100&day=2004-02-17>。

犯;兩岸並合作偵破毒品、詐欺、擄人勒贖計 41 案,逮捕犯罪嫌疑人 2,189 人,尤其是電信詐欺案件 2010 年發生數較 2009 年下降 25.73%,

民眾損失金額減少達新臺幣 41 餘億元,但仍有持續檢討與改善的空 間。53而臺灣對於中國大陸無法全力配合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而 衍生出對中共的不友善觀感,或對犯罪不懲罰的負面效果難以估算。

若依據塔得(Gabriel Tarde)的主張,認為罪犯的發生亦可能是經 由學習而來,54所以有學者主張改變環境就可改變犯罪率。55兩岸交流 之勢難擋,兩岸有共同的文化與人文背景,加上臺灣較城市化與工業 化的社會,其犯罪的形態隨交流而移植至中國大陸也無可避免,兩岸 若無法有效的共同進行犯罪的防堵與打擊,則兩岸罪犯在可流竄、相 互學習,並可有效逃避法律制裁的環境中,相互刺激兩岸犯罪的增長 將可預期。

在現有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的過程中,無時無刻不受 政治因素影響而可能隨時中斷的威脅,而聯繫的中斷將代表著促成犯 罪環境的可能快速惡化。如何在當前相對未有不利政治因素干擾下,

建構兩岸法務部與中央政法委的聯繫,以共同改善犯罪環境,並將臺 灣相對先進的犯罪偵防方法轉進中國大陸,以防制中國大陸學自臺灣 的犯罪手法,讓兩岸同時免於犯罪的危害,不僅是當前兩岸共同打擊 犯罪與司法互助的重要課題,同時,避免在未可知的政治因素干擾 中,持續進行既有的合作,竟成為兩岸所面臨的重要問題。

本文在檢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相關規定後,發現在中

〈吳院長聽取「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成果與展望」報 告〉,《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2012 年 2 月 1 日,<http://info.gio.gov.

tw/ct.asp? xItem=98374&ctNode=4597&mp=1>。

George B. Vold, Thomas J. Bernard, & Jeffrey B. Snipes, Theoretical Criminolog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158.

George B. Vold, Thomas J. Bernard, & Jeffrey B. Snipes, Theoretical Criminology, p. 313.

國大陸其公、檢、法分別隸屬行政機關與人民最高權利機關之窘境。

由於在中共的黨國體制中,中共中央政法委實質領導公、檢、法系 統,為進一步強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之成效,本文認為也 應重視中共中央政法委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中,所可能發 揮的積極性角色。當然,我們也清楚了解到,以上分析與建議尚有待 兩岸政治環境各項現實條件的充分配合,方有真正落實的可能。

(收件:2011 年 11 月 17 日,修正:2012 年 8 月 17 日,採用:2012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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