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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問後共國家為何喜好總統形式的政府,其原因包括:不具深刻 的民主政治文化、弱化的公民社會、同時進行政經改革、需要強權進 行改革、權力延續等。86 而哈薩克國立大學政治系研究員薩耶諾夫(Er-bol Shauenov)表示,哈國政體接近杜瓦傑所提出的總理-總統制,包 括:總統經民選產生、總統有廣泛權力、總理及內閣向立法機構負 責。87不過依據哈國憲法第 44 條第三項規定,總統雖然提名總理須經 國會同意,卻可任意解除總理及內閣成員職務,使總統不須對社會經 濟政策向國會負責,所以反倒類似舒格及凱瑞分類的總統議會制的半 總統制。但是 1995 年憲法建立強勢總統的架構,並以憲法委員會代替 憲法法院,同時將國會從一院制改為兩院制,降低國會制衡行政的力 量,使行政權力凌駕於立法及司法之上。因此,有些學者將哈國的政 治體制歸類為「總統專制群」。

至於國會選舉制度的制定則經過多次修正。哈國屬於多民族國 家,通常在多民族社會中的選舉制度會採取比例代表制,以顧全各民

Joanna Lillis, “Kazakhstan’s Political Parties Gear up for Early Elections.”

Erbol Shauenov,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Kazakhstan,” Central Asia and the Caucasus, Vol. 4, No. 10, July 2001, p. 116.

Erbol Shauenov,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Kazakhstan,” p. 116.

族的利益代表性。但是哈國 1995 年國會下議院選舉制度採取絕對多數 及比例代表,77 席中的 10 席依政黨比例代表產生,其餘 67 席則採單 一選區絕對多數決,同時以 7%作為政黨比例代表名單分配席次的門 檻,來限縮國會有效政黨數。由於絕對多數選制容易減緩強而獨立政 黨的建立,因此 1998 年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混合制,一票投黨,依 得票比例分配政黨席次,另一票則以單一選區絕對多數決選出區域席 次。此制歷經 1999 年及 2004 年的國會選舉,使哈國有效政黨數從 4.8 降至 2.64,其因在於區域席次部分以單一選區競選本就有利大黨,對 支持總統的執政黨較為有利。2007 年國會選舉將選制改為完全比例代 表制,加上 7%高門檻的限制,其他小黨紛紛落選。如此的國會政黨體 系更有利於總統權力的擴張,因為國會多數政黨就是由支持總統的政 黨完全掌握,在府會關係一致下,總統當然擁有超級強權。

再者,論及哈國獨立後的府會關係,從前文討論即可發現府會衝 突最嚴重的時期當屬 1994-1995 年間。當時 1994 年國會選舉之後,國 會成員因與總統在許多政策上意見不合,加上憲法法院在 1995 年對 1994 年選舉違法的判決正好提供總統解散國會的機會。於是國會於 1995 年改選,而改選後的國會迄今一直由支持總統的政黨占多數,以 致府會關係和緩。反之,府院關係卻因總理與總統之間的競爭,使得 總統常常更換總理,防止總理坐大。因此,哈國獨立後的政治權力競 爭與其說是總統與國會,不如說是總統與總理,其中最主要原因應該 是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反對黨。

總而言之,若從新制度主義角度探討哈薩克獨立後的政治權力結 構無法順利朝民主發展之因,在於制度選擇時受到地理因素的影響,

採行類似俄羅斯的半總統制的設計,以致在總統權力方面若從哈國憲 法條文來看,其總統權力非常大;再論國會選舉制度,則因選舉制度 多次修正,無法提供哈國政黨體系正常發展環境,形成國會多數政黨 均由總統掌控,其影響及於府會關係趨向一致,總統擁有超級強權的 形式。此種政治制度的實施當然影響哈國政治無法在第三波民主化浪

潮時順利轉型,並進而造成其後的政治發展趨向學者所謂的「總統專 制群」。

本文雖是以制度途徑探討哈國獨立後的總統、國會、政府間的權 力運作關係,但必須指出非制度因素對制度的運作結果亦會產生相當 影響,舉凡憲政慣例、領袖個人特質、經濟、社會、文化等非制度性 因素均可影響制度的形成與結果。88在討論哈薩克獨立轉型後的政治制 度時,本文不可避免地必須以制度的角度來討論,但是亦必須指出非 制度性因素亦可作為政體表現的另一種解釋途徑。因此學者提出「新 制度論在轉型研究當中必然還會占據重要的地位,不過如果要使其成 為更有效的研究工具,應該要釐清制度的意涵,並且要能夠包容重要 的非制度性因素。」89

依據 1995 年修訂的憲法,哈國總統的行政權力可說是凌駕於立法 及司法權之上,較為欠缺民主國家所強調的立法制衡行政的機制設 計。因此,行政權獨大是制度設計使然所致。另一方面,哈國社會文 化是一個極度分化,且易於被威權所操縱的環境。這樣的社會人民很 難反對任何事情,在心理層面上他們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領導者。90這樣 的心理因素當然會影響到制度設計時的選擇與結果。若對照前述後共 國家制度選擇偏向總統之因在於缺乏深刻的民主政治文化、弱化的公 民社會、同時進行政治與經濟改革、需要強權來進行改革、延續權力 等需要,這些屬於非制度的因素往往會影響政治制度設計的運作結 果。

主張社會文化影響制度運作的學者如李普塞(Seymour Martin Lipset)。請見 Seymour Martin Lipset, “The Centrality of Political Culture,”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 1, No. 3, Summer 1990, pp. 48-60。

吳玉山,〈制度、結構與政治穩定〉,《政治學報》,第 32 期,2001 年 12 月,頁 26。

Dimitrii Furman, “The Regime in Kazakhstan,” p. 206.

非制度因素雖非本文分析的主要途徑,惟在此提出作為日後其他 學者探討哈國政治制度設計時,可以考慮運用的解釋面向。基此,為 了將非制度性因素影響最小化,惟有強化各權力機構相互制衡的制度 設計,才能避免非制度性過多的干擾,以利培養成熟的反對黨並健全 政治體制,如此才有助於哈國的民主轉型。

(收件:2008 年 11 月 26 日,修正:2009 年 10 月 16 日,採用:2009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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