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源分配的解釋,可區分為兩派觀點:「中央自主」派認為 此乃純以國家利益與中央偏好為依歸。「制度利益」派則主張,此為 中央與地方官僚組織相互競逐而形成。64本文採「制度利益」派之觀 點,預期占政治利益比例越高的省分,其獲得的資源分配也越高。透 過「政治利益」此一概念,試圖找出對資源分配較具解釋力的指標及 測量方法。本文所建構的八種模型全都符合上述預期,不過在解釋力 上則高低有別。其中模型七,不僅統計信賴水準可達 99.9%,解釋力 更高達 78.3%,乃八個模型中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之分配最具解釋 力者。透過各模型之比較,可歸納出有利提高解釋力之指標如以下五 點:
第一,在政治利益指數的衡量上應納入候補中央委員與候補政治 局委員。不過其對解釋力的貢獻僅為 0.2%,但所需分析的資料卻幾乎 增加一倍。因此,在時間經費有限之下,甚至中共十七大召開後,候 補中央委員資料尚不齊全時,而未將候補委員納入分析應也是可被接 受的。
第二,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及政治局常委的指數關係可採等比 模式。本文採「重要性與人數成反比」之原則,將中央委員、政治局 委員、政治局常委三者指數定為 1:9:27。至於候補委員指數則為正 式委員之一半。未來若要更求精細,可參考徐斯勤所提出之「過半數 比例原則」。65不過,更精細是否更具解釋力,仍有待驗證。此外,薄
〈中共中央〉,《新華網》,2008 年 10 月 9 日,<http://news.xinhuanet.
com/ziliao/2004-07/14/content_1600008.htm>。
Fubing Su & Dali L. Ya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vincial Interest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Reformist China,” pp. 217-220.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頁 18-19。
智躍與楊大利等所採用之等差模式,本文因認其不合實情,故未採用 也未予以驗證。未來應可對其進行修正與驗證。
第三,在政治利益分配的判斷上,尚須納入崛起地與籍貫地。因 為,若僅分析現職地,將無法探討政治局常委所代表政治利益在地方 之分配,對政治局委員部分的分析面向也將受限。此外,自中共十五 大開始,已建立各省市均有兩名中央委員的體制。光從現職地已無法 看出各省之差異。籍貫地的重要性在中共十七大再次顯現,66也已被學 者納入分析。67不過,崛起地就屬仍待推廣的概念。
第四,崛起地之認定應採多重認定法。在其他條件相同下,此方 法比單一認定法的解釋力高出 12.2%、5.2%、11.8%、5.2%。68因此 可推知,採用崛起地的確有利於提高模型的解釋力。就此而言,徐斯 勤僅用現職地與籍貫地,而得出各省在中委會與政治局的席次,並未 能發揮爭取資源分配之功用。69若能加入崛起地之分析,可能就會改變 分析結果。
第五,當崛起地之認定採多重認定法時,政治利益分配於現職 地、崛起地與籍貫地間之比例,0.6:0.3:0.1 之解釋力高於 0.7:0.2:
0.1。在其他條件相同下,前者比後者的解釋力高出 0.5%、0.4%。70徐
胡錦濤對籍貫地同屬安徽省者提攜明顯可見,中央委員人數從十六大的 10 人(5.05%)成長為 12 人(5.88%),政治局委員人數從十六大的二人(8.33%)成 長為四人(16%),政 治局常委人數從十六大的二人(22.22%)成長為三人 (33.33%)。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頁 19-20。
以上四組數字分別為模型三與模型一、模型四與模型二、模型七與模型五、
模型八與模型六之比較。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頁 24-25。
以上二組數字分別為模型三與模型四、模型七與模型八之比較。
斯勤將現職地與籍貫地之比例設為 10:1 時即指出,此僅為初步設定 並有待進一步研究予以修正。71因此,將現職地與籍貫地之比例設為 6:1,或許有助於提高其解釋力。
透過本文建構之模型,已可區分出各省影響中央政策能力之差 異,將有助於對於理解中央與地方的互動。因為中央與地方策略互動 過程可區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是中央提出政策,要求地方實行。第 二步是地方判斷此中央政策對其究竟有利或不利,並配合其實力,以 決定其對策。第三步則為中央根據地方所採行的對策而提出對應之 道。72關於第二步驟中地方實力的衡量,即可採用本研究模型。例如,
在十七屆三中全會時,上海與廣東乃各省政策影響力最高的兩省。73廣 東先是抗拒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指示,堅持將走自己的路,「不救落 後企業」。74之後國務院通過《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畫綱要》,
被視為中央贊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堅持的「騰籠換鳥」戰略。75隨後上 海也跟進,主張產業結構轉型優先,不顧中央社會穩定優先的呼籲。76 何以是這兩個省市抗拒中央的呼籲?是否因為占有較高比例的政治利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頁 20。
王嘉州,〈財政制度變遷時中央與地方策略互動之分析—以分稅制與廣東省 為例〉,《中國大陸研究》,第 46 卷第 5 期,2003 年 9 月,頁 83-86。
王嘉州,〈利益分配與地方對策:中共十七大後的中央與地方關係〉,發表 於台灣政治學會年會暨「全球競爭,民主鞏固,與治理再造- 2008 台灣新 課題」學術研討會(南投: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2008 年 11 月 23 日),頁 19。
黃淑嫆,〈堅持不救中小企 廣東槓上中央〉,《中國時報》,2008 年 11 月 22 日,版 A15。
林庭瑤,〈珠三角騰籠換鳥 放權廣東〉,《經濟日報》,2009 年 1 月 12 日,版 A9。
黃淑嫆,〈地方急轉型 挑戰中央政策〉,《中國時報》,2009 年 1 月 16 日,版 A13。
益?本文已無篇幅對此進行分析,將可作為未來後續研究之方向。
(收件:96 年 10 月 23 日,修正:97 年 12 月 31 日,採用:9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