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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與討論:智慧型手機逐漸成為使用者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 資訊傳播與娛樂設備

使用智慧型手機後,對生活最大的影響就是,你回家之後你任何時刻都是拿 著手機,你要查資訊就查資訊,你要跟任何人聯絡都可以,然後看影片幹麻 都行,所以變成說你回家,因為工作的關係,你回家也累了,懶的去開電 腦,那也因為智慧型手機的關係你也不需要開電腦,你要跟別人溝通或查任 何資料你都可以用智慧型手機就做到了,所以電腦也就,除非你需要打字。

(F23)

以前我回家時會先開電視因為我後來有智慧型手機,會用手機上網就不太開 電腦。(F22)

人類學家Janet Hoskins曾經表示:「任何物體都能述說一段故事,形塑社會關 係,闡述自己與他人間的界線、公眾與私人的差別…」。電視或許真的「只 是一種裝置」,但是所有裝置就像是所有的商品般,都是複雜且具有不同意 涵的物體。

       (McCarthy, 2001, p. 118)

可攜式影音裝置就像是電視機一般,不僅提供觀賞影片的管道,如何被使用、何 時被使用、被誰使用、以及在哪個場所被使用同樣透露出許多不同的意義。本研究針 對慢慢開始普及的可攜式觀影裝置,嘗試觀察閱聽使用者如何利用這些不同的行動觀 影平台來遂行它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觀影實踐,以補足行動觀影平台研究在「多平台觀 影」研究中,尚未獲得足夠關注的缺憾。文中首先敘述「行動觀影」活動和其他「多 平台觀影」活動的不同之處,針對「多平台觀影」、「居家中的資訊傳播科技使用」

以及「行動觀影」等三個方向,回顧並整理相關的文獻與研究,並針對數位匯流時代 下可攜式影音裝置逐漸流行的趨勢,建立一個適合且面向周全的閱聽使用者「行動觀 影」研究模式,其中涵蓋了「閱聽使用者」、「影片文本」、「傳播科技」以及「生 活空間」等四個不同的研究面向,並根據此模式,以台北與台中地區擁有行動裝置的 使用者為本研究的主要受訪對象,採用質性研究方法,嘗試對包含「行動觀影」方式 的「多平台觀影」實踐提出進一步的分析與討論。

在研究發現分析中,第一項發現:具有聯網功能與移動特性的「筆電」成為「居 家影音中心」說明「閱聽使用者」、「觀影平台」與「觀影場所與空間」對「觀影實 踐」的影響;第二項發現:行動影音平台不僅提供個人化的娛樂和觀影空間,更是家 中電腦的延伸,說明「閱聽使用者」、「觀影平台」與「觀影場所與空間」對「觀影 實踐」的影響;第三項發現:手機觀影平台的社交觀影應用說明「閱聽使用者」、

「觀影平台」與「觀影場所與空間」對「觀影實踐」的影響;第四項發現:行動觀影 時的影片選擇與「時、空轉移」說明「閱聽使用者」、「觀影平台」、「影片形式 與內容」與「觀影場所與空間」對「觀影實踐」的影響;第五項發現:「行動觀影 的技術限制與影片選擇」說明「閱聽使用者」、「觀影平台」與「影片形式與內容」

對「觀影實踐」的影響;最後則是,第六項發現:「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觀影差 異」說明「閱聽使用者」、「觀影平台」與「影片形式與內容」對「觀影實踐」的影 響。這幾項研究發現分析,涵蓋了不同研究架構中的影響面向對觀影實踐的互動影 響,也說明行動觀影活動的複雜性以及各個影響面向之間的互動關係,爾後若有相關 多平台觀影研究,亦可以此架構為基礎,對研究發現進行檢視。

本文最大的目的在於提供目前一般行動影音裝置持有者,在日常居家生活中,

從事行動觀影活動的實況。本論文首先提出一份脈絡較清楚且完整的相關文獻回顧報

告,再根據此文獻回顧結果,嘗試建立一個涵蓋行動觀影平台的研究模式與研究方 法,然後以問卷、深入訪談、影音消費日誌紀載、居家空間相片或描繪以及參與觀察 紀錄等方式蒐集受訪者資料,最後再根據蒐集到的質性資料,檢視與分析這些受訪者 的行動觀影實踐。

在針對受訪者筆電的使用分析後,發現筆電雖然比桌機具有機動性,但是它的移 動範圍大多在使用者的住處或家中,成為可在家中不同空間內移動的觀影平台,透過 家中觀影空間的選擇,可以隱然看出受訪者在家中「工作空間」與「休閒娛樂空間」

的區分。其次就是採用「雲端概念」的線上觀影方式已逐漸取代影音檔案下載,成為 大部分受訪者透過電腦或行動影音裝置來遂行觀影活動的主要方式,線上影音網站所 提供的MV、短片和電視節目,成為許多受訪者利用行動裝置隨選觀影的首選。最後 則是可攜式影音裝置的使用,事實上是使用者家中電腦的延伸,在離開住所空間後,

可攜式影音裝置取代了電腦,成為個人從事相關娛樂休閒社交聯繫活動的重要工具,

並且透過行動裝置,讓使用者可以在公共空間中創造私人的私密環境,成為Williams

「私有流動化」概念的再實踐。

Oksman在這指出了使用行動裝置收看電視與透過家中的電視機收看電視的最大 區別,那就是家中電視播出的一般節目常常被收視觀眾當成是家中的環境背景音,這 是很多人都有的經驗,一回到家中,就把電視機開著,同時再去忙其他的事。不像行 動裝置使用者,在收視行動影音時,大部分時間都是有意識、有目的的將行動裝置中 的應用程式打開,方能收看,在使用上不像開電視機那樣簡便。同時在使用行動裝置 收看影片時,需要眼耳手並用,在身體的勞動程度上,其實是超過了收看一般電視。

但是如同上一小節最後,幾名受訪者所提及的經驗,行動裝置,尤其是智慧型手機,

已經成為他們離開家門後,最重要的溝通連絡、網路瀏覽、或是休閒娛樂工具,就算 使用行動電視是一項需要專注力的活動……使用者手上仍需拿著電話,而且 正當在觀看行動電視時,絕大部分時間沒有同時在做其他事。由這個角度觀 察,收聽語音和閱讀文字新聞是比收視影音新聞簡單些的媒介使用方式,因 為只要使用單一視覺或是聽覺,而不用同時使用。

        (Oksman, 2009, p. 118)

是回到家後,他們手上的手機,仍然保持的開機狀態,並且放置在他們身邊隨手就可 取得的位置。當然,觀看行動影音內容,並不是這些受訪者使用智慧型手機或是平板 電腦的最主要目的,現今的行動媒介裝置還提供使用者通訊、娛樂、工作、教育以及 社交方面的功能與應用,成為他們出門在外時,不可或缺的資訊瀏覽、溝通聯絡以及 娛樂休閒中樞,智慧型手機已有逐漸取代電視機和電腦成為他們家中最重要資訊傳播 科技設備的趨勢。在使用功能上,電視機的節目與影片放映功能皆可藉由智慧型手機 進行,而電腦的聯網、資料處理與整合與互動等功能亦可由智慧型手機取代,智慧型 手機與電視和電腦相比,更增加了「個人化」、「行動性」、「便利性」等功能,因 此當「個人化」、「行動化」與「互動性」等特質逐漸成為現今影音觀賞活動重要內 涵時,「電視機」就將逐漸失去其過往作為觀眾居家空間與日常生活重心的地位。

Ellis(2000)曾經歸納電視科技的發展歷史,提出電視發展的三個主要世代,包括:

只有少數全國性無線頻道收視環境的「稀少性第一世代」(scarcity);多頻道、多 服務供應商、節目多選擇的「可得性第二世代」(availability);除了多頻道的有線 電視、衛星電視外、更加上了以網路為傳輸管道,內容更加豐富多元的網路電視服務

「豐富性第三世代」(plenty)。而在當前數位匯流浪潮下,電視科技的發展已進入

「整合性」(integration)主導的第四世代,因此以智慧型手機作為主要影片或節目觀 影裝置選擇,不僅點出「整合性」世代的來臨,也讓我們重新思考「電視機」與「電 影院」的定義是否已不再是「客廳中的黑色盒子」以及「與陌生人一起從事觀影活動 的黑暗影廳」。

誠如Jenkins所言:「舊媒介沒有被取代,但是他們的功能和型態將隨著新科技的 問世而改變」(Jenkins, 2006, p. 14)。去電影院看電影仍然是許多受訪者持續從事的 觀影方式,但是在電影院看電影已經不是單純的觀影活動,在個人觀影平台普及的觀 影環境中,去電影院看電影轉而成為一項重要的社交活動,大部分受訪者都表示去電 影院看電影時,都會與家人、親友或是同事一同前往。電影的選擇也會以充滿動畫特 效,能發揮系戲院影音設備效果的強檔動作類型為主。因此片商不斷以好萊塢的3D版 本大片為號召,希望能以家中或是個人觀影平台望塵莫及的超大螢幕和立體環繞音效 為區隔,吸引觀眾離開家中的電視、電腦以及手中的手機螢幕,買票進場消費。

在無線網路和個人影音裝置普及的今日,「電視」這項數十年來,存在於無數 家庭的客廳中的影音裝置與大眾傳播媒介,依然屹立不搖的成為許多受訪者的目光聚 集之處,但是「電視」的功能卻有了不同的變化。從傳送電視台節目以及播放錄影帶 和光碟片內容的影音裝置,蛻變成為家中電腦與行動影音裝置的延伸。「聯網電視」

的出現,讓家中電視與外界的連接不再侷限與無線或是有線的電視台訊號,所有在電 腦上可以播放的影音內容,都可以在「電視」上播出,觀眾的觀影選擇獲得解放,

不用再受制於電視台所選擇播出的節目,電視觀眾從被動的「沙發馬鈴薯」(couch potato),變成主動的內容選擇者。例如從2012年暑期開始播放,並引發海峽二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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