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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臺灣及中國大陸證券市場國際化比較 一、政策思維

臺灣證券市場發展可歸納為「制度化、自由化及國際化」等三個 重點,而中國大陸亦遵循「規範化、市場化及國際化」等三個方向,

本質並無二致。65但國際化政策則多有不同。

相同點

擴大市場規模,以便與國際接軌

臺灣係以中小企業為主之開放經濟體系,除資訊業外,具備國際 競爭力者不多;且因近年來經營環境出現結構性變化,導致傳統產業 持續外移。故藉由 QFII 擴大證券市場規模並進行國際化,即為政策重 點。蔡宏明指出,在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磁吸效應下,臺灣之資金、技 術、人才及高科技業將加速流出,並排擠投資。66因而研議創設國際板 市場,以引導臺商回流,使市場保有活力。

中國大陸內需市場龐大,經濟發展迅速,故可經由證券市場國際 化,提供企業發展空間。近年來,包括股權分置、資訊揭露、會計準 則、開放 QFII 及 QDII、海外上市、公司併購等改革政策,均為符合 WTO 規範之國際化措施。

考慮引進外資對匯率之衝擊

臺灣經濟結構以貿易為主,故對外匯累積及匯率穩定相當重視。

且因市場規模不大,若開放時即全面引進外資,將影響匯率穩定,故 以循序漸進方式進行,並在累積經驗後,自 2003 年 10 月起,始全面 開放。

同註 12。

蔡宏明,〈臺灣經貿發展對兩岸經貿互動之影響〉,《遠景基金會季刊》,

第 7 卷第 2 期,2006 年 4 月,頁 269。

而中國大陸自 1990 年代中期後因貿易順差及外匯存底迅速增加,

使人民幣升值壓力甚大,故以開放境內人民買賣 B 股與引進 QFII 及 QDII,紓緩升值壓力,並保有出口競爭力。

初期以加入 WTO 為考量,加入後政策則為符合規範

兩岸施政重點均為加入 WTO,而條件之一則是證券市場國際化。

因此,開放 QFII、本國企業海外上市、開放外資證券相關機構等,均 為因應 WTO 規範之措施。張立秋指出,臺灣證券業在加入後,應積極 開發海外業務;67孫杰認為,68中國大陸在加入後,可加速市場及產品 創新、建構多層次交易體系,69並建立更有序之監管制度。由於中國大 陸在加入時承諾將在 2006 年底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因而近年來在銀行 及證券市場之改革,均以達成承諾為重點。

相異點

循序開放與迅速開放

為避免衝擊國內市場,臺灣在國際化時,係以時間換取經驗,在 緩慢冗長之過程中,漸次放寬各項限制,使外資參與程度得以廣化及 深化。此種模式之優點在於市場較能承受衝擊;而缺點則為行政裁量 造成時程緩慢,無法因應市場需求。而中國大陸雖亦以 B 股、H 股、

QFII 及 QDII 等方式開放市場,但在開放時,僅以暫行辦法或規定即 付諸實施,並以試誤取得最佳模式,雖然速度較快,但市場可能因而 失序。

張立秋,〈加入 WTO 後臺灣證券業如何強化競爭力〉,發表於「第七屆兩 岸金融學術」研討會(臺北:臺北金融發展基金會及中華經濟研究院,2001 年 11 月 6-7 日),頁 241-248。

孫杰,〈加入 WTO 大陸證券業面臨的挑戰與對策〉,發表於「第七屆兩岸 金融學術」研討會,頁 253-278。

係指 A 股、B 股或 H 股等同一家公司所發行之不同股票,同時在證券交易 所交易之情況。

間接投資與直接投資

臺灣在國際化初期,係由投信公司募集基金進行雙向間接投資以 降低風險。於累積經驗後,再允許機構投資人直接投資,最後始開放 自然人直接投資。中國大陸則先以 B 股引進外資,但因流動性欠佳,

無法與 A 股維持等價,違反購買力平價定理(Purchasing Power Parity, PPP),致難謂成功。至於開放 QFII 及 QDII 雙向間接投資,則與臺灣 類似,但執行條件多所差異。比較二者開放模式,臺灣係「先間接,

再直接;先法人,再自然人」,開放方式及對象之區隔較為明確;而 中國大陸雖亦類似,但區隔較為模糊。差異在於臺灣進行國際化時間 較早,較無學習對象,故需時間累積經驗;但中國大陸則經由學習其 他國家成功經驗,並在加入 WTO 壓力下,配合強大監管能力,在最短 時間國際化。

外資對象及交易方式

臺灣初期開放之外資為法人,原因在於投資金額大、具備專業知 識、能導引長期投資並重視企業經營。而中國大陸 B 股初期係由外國 人直接投資,至於是否為專業機構或自然人,則非考量重點。但因 B 股總股份比例未及 10%,因此持有者無法對經營體質進行改造。故在 推出約九年後,再開放境內人士直接投資,但僅當年交易量值較大。

而近期之 QDII 則為海外間接投資,目的在提升 H 股價格,使與 A 股等價。70根據法瑪(Eugene F. Fama)之效率市場假說,該目的應可 達成;71但王國剛、72Leonard Rosenthal & Colin Young、73Kenneth

同註 40。

Eugene F. Fama,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s: A Review of Theory and Empirical Work,” Journal of Finance, Vol. 25, No. 2, May 1970, pp. 383-417.

同註 30。

Leonard Rosenthal & Colin Young “The Seemingly Anomalous Price Behavior of Royal/Dutch Shell and Unilever N.V./PLC,”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Vol. 26, No. 1, July 1990, pp. 123-141.

A. Froot & Emil M. Dabora 則不支持此看法。74 國內外企業於海內外上市

目前臺灣企業除發行 ADR 及 GDR 外,並在新加坡、香港及中國 大陸上市;而中國大陸則在香港、新加坡、紐約及倫敦等地上市 H 股 及 N 股。在本國市場上,臺灣已有 TDR,並研議創設國際板;中國大 陸則允許外資企業收購本國公司,但二者均無外國公司上市。自 2004 年起,中國大陸以銀行為核心進行金融改革,內容包括國有銀行股改 上市、股權分置、匯率形成機制,以及短期融資融券等。75在此原則 下,國有銀行依循處理不良貸款、重組機構及吸引戰略投資者等步 驟,實現海外上市目標。76其後建設銀行採全流通模式,工商銀行以 A 股及 H 股在香港上市,除引發認購熱潮,並成為流通熱絡標的。

由上述分析可知,香港已成為兩岸共同之海外上市地點。對臺灣 而言,係規避對中國大陸投資上限,並作為跳板前進中國大陸。對中 國大陸而言,則成為推動與國際接軌之門戶。

學習速度

臺灣證券市場國際化之三階段自確定政策、擬訂辦法至付諸實 施,歷時約二十年。而中國大陸則模仿並學習臺灣之成功經驗,並自 1997 年後起用香港專業人才,加速國際化,此由近年來持續推出新產 品及新制度即可看出。77

Kenneth A. Froot & Emil M. Dabora, “How Are Stock Prices Affected by the Location of Trad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Vol. 53, No.

2, August 1999, pp. 189-216.

陳韋逞,〈從功能結構金融理論(FSF)談中國金融體系改革〉,發表於「國 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研究生學術發表會」(高雄: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 所,2006 年 4 月 19 日),頁 3。

暮賓、潘穎,〈改革框架已經形成,工行上市彰顯體改路線圖〉,《北京新 浪 網 》,2006 年 10 月 23 日 ,<http:news.sina.com.tw/finance/sinacn/

cn/2006-10-23/09413760407.shtml>。

市場推動與政策拉動

ADR、GDR、 新 加坡、香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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