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家宴、游宴或公筵,士大夫以聲樂絲竹、婢妾妓女佐酒侑觴者並不少見。
其中士大夫之家蓄有的妾、婢、家妓,多半由買賣而來,如陶穀則曾買得党太尉 (進)家故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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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曾作詩嘲張先年八十五尚買妾;112
曾布所買妾,自云本貴種,後因失身自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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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得之寵婢,詞中謂「表德元來字勝之」者,死後售歸張恕所 有114
等等,都是當時婢妾家妓,由訂定契約買賣而來,而且可能一人數次轉賣的 證明。而士大夫在家宴的場合,出婢妾彈奏樂器、舞蹈、勸酒助興,十分普遍。比如神宗時蘇軾參與韓絳家宴,席中曾作詩〈韓康公坐上侍兒求書扇〉說:「一 一窓扉面水開,更於何處覓蓬萊,天相滿袂人知否,曾到旃檀小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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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韻景文山堂聽箏二首〉:「忽憶韓公二妙姝,琵琶箏韻落空無,猶勝江左狂靈運,空鬪東昏百草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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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追憶韓絳開宴,侍兒侍宴之樂,並韓家有二婢分別善 彈琵琶及古箏的情況。其他像程戡,「立春日程邀杲卿(張昇)開宴,水陸畢陳,艷妾環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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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得之,「後房甚盛,東坡常聞堂上絲竹,詞中謂『表德元來字勝之』者,所最 寵也。」118
;田辨之,蘇軾作〈題贈田辨之琴姬〉說:「流水隨弦滑,清風入指 寒,坐中有狂客,莫近繡簾彈。」119
;徐俯,「仕欽宗為郎。……圍城中,嘗置 一婢子,名之曰昌奴,遇朝士來,即呼至前驅使之。」120
。不論文武官員,北宋 士大夫之家蓄有婢妾家妓,教以歌舞,宴會當中使侑樽以為賓客之歡者,121
可以111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律詩‧姝麗僕不肯開樽‧詩注〉,頁 48。
112 蘇軾,《蘇東坡全集》上,前集,卷 5,〈詩‧張子野年八十五尚聞買妾〉,頁 56。
113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5,頁 162-163。
114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5,頁 174-175。
115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絕句‧韓康公坐上侍兒求書扇〉,頁 68。
116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絕句‧次韻景文山堂聽箏二首〉,頁 59。
117 朱彧,《萍州可談》,卷 3,頁 1681-1682。
118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5,頁 174-175。
119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律詩‧題贈田辨之琴姬〉,頁 36。
120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8,頁 185-186。
121 袁采,《世範》,卷下,〈治家〉,頁 2369:「夫置婢妾,教之歌舞,或使侑樽以為賓客之歡,
切不可畜姿貌黠慧過人者,慮有惡客起覬覦之心。」直到南宋,這種風氣還是十分普遍。
說是十分常見。
一般說來,士大夫有時會將婢妾連稱,或是混用指同一人,比如王明清《揮 麈餘話》卷二所記:「徐幹臣伸,三衢人。政和初,以知音律為太常典樂,出知 常州。……幹臣蹙頞云:『某頃有一侍婢,色藝冠絕。前歲以亡室不容,逐去。
今聞在蘇州一兵官處,屢遣信欲復來,而今之主公靳之。』」,後來開封尹李孝壽 為其做主,命令「『且還徐典樂之妾了來理會。』兵官者解其指,即日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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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在北宋年間,妾與婢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線。123
在士大夫的家宴、游宴當中,都有出妾、婢勸酒助興的事例,只不過是否讓 妾、婢出見會客,會因士大夫個人而異。例如神宗時韓縝,「以天章閣待制知秦 州。嘗宴客夜歸,指使傅勍被酒,誤隨入州宅,與侍妾遇,縝怒,令軍校以鐵裹 杖箠殺之。」124因為侍妾與兵官偶遇即殺之,顯然和前述命寵妾、寵婢以音樂舞 蹈待客的士大夫大不相同。至於婢妾會見賓客,有些時候,是以隔著簾幕奏樂的 方式參與宴會的,上述蘇軾說「坐中有狂客,莫近繡簾彈。」又「簾前柳絮驚春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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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田辨之及李軡轄的婢妾都是隔簾彈琴,沒有直接露面。但是相對來 說,也有像徐得之、徐俯直接以寵婢出見,或是攜妾妓出門游宴的富豪及士大夫,「曲隄周氏以財雄於齊,有秘書丞高者,尤驕縱不法。嘗自京師載妓妾數十人遊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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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懿(士遜)既致政,而安健如少年。一日西京看花回,道帽道 服,乘馬張蓋,以女樂從入鄭門。」127
。還有極少數的事例,士大夫會在家宴、公筵的場合,令妻子出拜會客,或是 主持宴會,並讓交好的賓客妻子一同赴宴。「政和五年,晏州夷酋卜漏反,陷梅 嶺堡,知砦高公老遁。公老之妻,宗女也,常出金玉器飲卜漏等酒,漏心豔之。」
122 王明清,《揮麈餘話》卷 2,頁 299-300。
123 朱瑞熙等,《遼宋西夏金社會生活史》,頁 106。
124 脫脫,《宋史》,卷 315,列傳第 74,〈韓縝〉,頁 10310。
125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律詩‧李鈐轄坐上分題戴花〉,頁 36:「二八佳人細 馬馱,十千美酒渭城歌,簾前柳絮驚春晚,頭上花枝奈何老。露濕醉巾香掩冉,明月歸路影婆 娑,綠珠吹笛何時見,莫把斜紅插皂羅。」
126 蘇轍,《龍川略志》,卷 4,〈許遵議法雖妄而能活人以得福〉,頁 20。
127 王鞏,《聞見近錄》,頁 909-910。
太守高公老即是以妻侍公筵,宴勞晏州蠻夷首長,其他像「周美成(邦彦)為江寧 府溧水令,主簿之室,有色而慧,美成每款洽于尊席之間。世所傳風流子詞,蓋 所寓意焉:『新綠小池塘。風簾動,碎影舞斜陽。……□閣鳳帷深幾許,聽得理 絲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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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以官員之妻陪侍縣廳公筵,只是隔簾彈奏而已。哲宗曾布秉政時,則曾經以妻子主持家宴,「曾文肅在真定,李(撰)為教授,
家素窮約。夫人嘗招其母妻燕集,時有武官提刑宋者,妻亦預席。宋妻盛飾而至,
珠翠耀目。李之姑婦所服浣衣不潔清。各攜其子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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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時蔡卞復官,也以妻出席家宴,「蔡元度鎮潤州。……(毛)澤民(滂)傾心事之惟謹。一日家集,
觀池中鴛鴦。元度席上賦詩,末句云:『莫學飢鷹飽便飛。』澤民即席和以呈元 度曰:『貪戀恩波未肯飛。』元度夫人笑曰:『豈非適從曾相公池中飛過來者邪?』
澤民慚,不能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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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士大夫的公私宴會裡,士大夫之間,不論是否蓄有聲伎妾婢,妻妾婢是否 侍宴,又侍宴之妾婢是否露面,其實具有很大的個別差異,也和士大夫個人的貧 富和操守觀念,有直接的關係。而相較之下,以妓女、伎藝陪席佐酒,不但比婢 妾侍宴更為普遍,大多數的士大夫,也都將其視為理所當然之事。換言之,雖然 士大夫之家蓄有的家妓,身分、來源都和婢妾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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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家妓侍宴,勸酒、陪侍的情況來看,其男女之防的界線,不如婢、妾嚴格,盛妝歌舞待客的情況,
屢見於文人記載。
蘇軾〈成伯席上贈所出妓川人楊姐〉說:「坐來真个好相宜,深注唇兒淺畫 眉,須信楊家佳麗種,洛川自有浴妃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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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描繪了趙成伯家宴中家妓的容 貌,並沒有如妾妻侍宴般多以簾幕屏障。又神宗年間,「王韶罷樞密副使,以禮 部侍郎知鄂州,一日宴客,出家妓奏樂,入夜席,客張績沉醉,挽家妓不前,遽
128 王明清,《揮麈餘話》卷 2,頁 298。
129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7,頁 166。
130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 5,頁 169。
131 朱瑞熙等,《遼宋西夏金社會生活史》,頁 105。
132 蘇軾,《蘇東坡全集》下,續集,卷 2,〈絕句‧成伯席上贈所出妓川人楊姐〉,頁 59。
將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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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家妓在宴會中,陪坐賓客勸酒的情形,和一般官私妓女別無二致,這或許反映了妾、婢、家妓在士大夫家內,妾婢地位相當,但高於家妓,存在有 地位高低的差異。
除此之外,考究北宋娼優妓女,可以概括分為官、私二類,「官妓」指登錄 於各地官府樂籍、妓籍的娼戶,每月或每年有固定必須應官府點召的「番期」, 官府每有公私筵宴,輪值的官妓即必須聽從官府點名前來祗應,行不由己;相對 於官妓則稱為「私妓」,意指「不當官喫衣飯」,或者經解籍不再受政府羈絆,不 須受點召的妓戶,而無論官妓或私妓,都統屬於民間開業的妓女以及法定的賤民 階級,只是官府對於一些妓女流輩翹楚,也像處理市肆工匠一般,平日「籍其姓 名,麟差以俟命。」使得「官妓」在登錄於官府名冊之時,有別於一般所謂的「私 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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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官員放賤為良、自行贖身、與良民通婚等方式,妓戶才能脫籍 為良,135
但是一般說來頗為困難。136
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員,以繫籍的倡優伎藝陪侍公筵、文會、游宴等各種公私 宴會的情況,經常可見,以京城來說,朝廷設有東西兩教坊與化成殿鈞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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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廷內宴有教坊藝人佐資笑談138,而朝廷官員也有以名妓侍宴的,徽宗政和間,
133 魏泰,《東軒筆錄》,卷 7,頁 82。其他官宦之家以家妓、伶人宴客者,還有脫脫,《宋史》,
卷 439,列傳第 198,〈文苑一‧宋白〉,頁 12999:「(宋)白嘗過何承矩家,方陳倡優飲宴。」;
魏泰,《東軒筆錄》,卷 7,頁 78:「(楊繪)性少慎,無檢操,居荊南,日事遊宴,往往與小人接。
一日,出家妓筵客夜飲。」;王灼,《碧雞漫志》,〈序〉,頁 701a:「「予(王灼)客寄成都之碧雞坊 妙勝院,自夏涉秋,與王和先、張齊望所居甚近,皆有聲妓,日置酒相樂,予亦往來,兩家不 厭也。」
134 龐德新,《從話本、擬話本所見之宋代兩京市民生活》(香港:龍門書店,民國 63 年),頁 153-163。
135 竇儀,《宋刑統》,卷 12,〈戶婚律‧放良壓為賤〉,頁 194-195。
136 竇儀,《宋刑統》,卷 14,〈戶婚律‧主與奴取良人‧詐妄嫁娶〉頁 225-226:「即妄以奴婢為 人,而與良人為夫妻者,徒二年,奴婢自妄者亦同同。各還正之也。議曰:……稱正之者,雖 會赦仍改正之。……雜戶配隸諸司,不與良人同類,止可當色相娶,不合與良人為婚。違律為 婚,杖一百。」
137 孟元老撰,鄧之誠注,《東京夢華錄注》,卷 5,〈京瓦伎藝‧散樂〉,頁 213;同卷,〈京瓦伎 藝‧教坊〉,頁 221。
138 周密,《齊東野語》,卷 13,頁 244-245:「宣和中,童貫用兵燕薊,敗而竄。一日內宴,教坊 進伎為三四婢,首飾皆不同。其一當額為髻,曰蔡太師家人也;其二髻偏墜,曰鄭太宰家人也;
「汴都平康之盛,而李師師、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時。晁仲之叔用每會飲,多召 侑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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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地方府州縣官員宴飲,召妓女、樂伎、伶人,陪酒、樂舞、表 演者也不少,太宗太平興國中,梁周翰知蘇州,「
善音律,喜蒱博,惟以飲戲為 務。州有伶官錢氏,家數百人,日令百人供妓,每出,必以殽具自隨。」140
;又 當時「蜀伶多能文,俳語率雜以經史,凡制帥幕府之醼集,多用之。」141。神宗 時,「周平園嘗出使,過池陽,太守趙富、文彥博召飲。籍中有曹聘者,潔白純 靜。」142。蘇軾在杭州,「春時每遇休暇,必約客湖上。早食于山水佳處,飯畢,「汴都平康之盛,而李師師、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時。晁仲之叔用每會飲,多召 侑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