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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的效用模型

在文檔中 佛教徒人生所得探討 (頁 20-25)

第三章 佛教徒效用函數模型

第二節 佛教徒的效用模型

符號定義

U :第i i 位佛教徒的效用函數

x :第i i 位佛教徒消費的生活財貨(宗教財以外的財貨)

p :佛教徒消費社會生活的價格(宗教財以外的財貨價格) x

R :第i i 位佛教徒消費的宗教財(region good)

pR:佛教徒在今生貨幣所得下,所對應之宗教財價格 I :第 i 位佛教徒的貨幣所得 i

N:人類本具的真如本性 (nature quality),佛性皆平等,無差異化

K :業(Karmavarana)是主宰輪迴的主體,決定一個人智愚、美醜、貧富、貴i

賤的因素。身處人道,兼具善惡業,又有共業與別業。不同的善惡業隨個人 今生修為、願力,其業果呈現在不同的階段與情境。相當複雜,簡介如下:

+∞

K 出身富貴、聰明智慧、位高權重、身相高大莊嚴、聲音宏亮 K 為負值時,貧窮、愚痴、多病、為人輕賤、窮困潦倒

−∞

K 表示業報深重,無法投胎於人道,不予討論

1

K 為累劫至上一世所累積的善業與惡業總份額,正值為累世福報大,負值i

為累世業障重,簡稱累劫業報

2

K 為今生至目前所造之業報份額、善業與惡業總份額,簡稱今生業報 i

L :第 i 位佛教徒的人生所得(Life Income) i

V :戒律修持,佛陀所說修行人之行為規範及僧伽的規約(Vinaya Pitaka) i

即佛教徒受持的三皈五戒、菩薩戒等戒律,除此,也包括謹守自己身份之本 分程度,官員清廉或貪污、商人誠信或欺枉、醫生醫德修為、家庭倫理本分 的僅持程度,諸如等等,簡稱修持。

+∞

V 表示持戒嚴謹,忍辱精進,用心實修,道行高

V 為負值,表示已犯十惡業(殺生、偷盜、邪淫、妄語、惡口、兩 舌、綺語、慳貪、瞋恚、邪見),只是程度高低輕重

−∞

V 表示十惡不赦、已犯大戒、依據因果輪迴說法,此種類型眾生 重罪未償到一定程度,無法投胎於人道,不予討論

1

V 為累劫至前一世之戒律修持份額(存量),簡稱累劫修持 i 2

V 為今生至目前之戒律修持份額(存量),簡稱今世修持 i

D :佛教徒的布施、身心奉獻、廣結善緣的份額(Donation),簡稱布施 i

+∞

D 表示對佛法信受奉行、實修佛陀所說之義理,以三輪體空的精 神為準則、不著相、不著心的態度行布施,純利他主義者。

D 為負值,即本性慳貪吝嗇,自私自利,時時算計自己的利益,沒有 與人為善的胸懷,無利他情操。但受制於因果報應的情境下,為求 改善自己的困境,學習藉著布施來改善所處的僵局。

−∞

D 表示該人自私自利、刻薄吝嗇的極致表現,此類型性格無法存 活於人類群體生活,經過人類演化,此種性格已被淘汰,故不討論

1

D 為累劫至前一世之布施、廣結善緣之份額(存量),簡稱累劫布施 i 2

D 為今生至目前布施、廣結善緣之份額(存量),簡稱今世布施 i

第 i 位佛教徒的效用函數 Ui =Ui(xi,Ri) i=1,2 (3.1)

預算限制式 pxxi + pRDi2 =Ii (3.2)

1 1

1 i i

i V D

K = + (3.3)

2 2

2 i i

i V D

K = + (3.4)

宗教財的組合 Ri = N+Ki1+Ki2 (3.5) 根據 (3.4)與(3.5)式 Di2 =(RiNKi1)−Vi2 (3.6)

將(3.6)式 代入 (3.2)式,導出

pxxi+ pRRi =Ii + pRN+ pRKi1+ pRVi2 =Li (3.7)

(3.7)式的左側為消費面,佛教徒所消費的生活財貨及宗教財貨

(3.7)式的右側為所得面,佛教徒所擁有之貨幣所得、真如本性、累劫業報13、今 生累積至目前之修持程度

將第 i 位佛教徒的效用函數Ui =Ui(xi,R )極大化,同時符合資源分配條件,其均衡條 件為

R x i i

i

p p dR dUi dx

dU =

13 雖然前世業障在本模型中為外生給定函數,但佛教徒藉著修行來消彌前世業障,此動機行為背後的影子價格已經 內化於佛教徒今生貨幣所得對應之宗教財價格之中,故前世業障在人生所得式子中,以pRKi1呈現。

一、前世業報為正值的圖解靜態均衡

佛教認為業力是控制命運最大的力量。業力是指一個人的身、口、意的各種行 為,「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造什麼因,就得到什 麼結果,善惡果報須由自己承擔。人類的生活時時都在接收外界訊息、與之應對。佛 教徒學習接受佛法教義來修正自己的行為,稱之修行,對應於人生所得式子中,K 時i2 時在變動,份額可能提高增加,也可能減少耗損。將(3.5)式繪成圖型,如下【圖 3.1】所示:

x

u " u '

x 0 e 0

e " e' K i"2 K i'2

L " L '

R 0 N +Ki1 R+

【圖 3.1】:假設佛教徒 i 前世業報為正值的靜態均衡

【圖 3.1】假設第 i 位佛教徒的真如本性(真如本性只有正值)、累劫業報累積至 今生為正值,在 R 軸呈現N+Ki1之單位,今生人生所得的原始稟賦點在e ,如果0 i 位 佛教徒守分守德,沒有違背規範與戒律,也與人為善,在能力範圍內捐獻布施行善,

如此,今生業報K 對人生所得的效用為正值,即於圖中,i'2 e 向右下沿著0 L 線,於' e 極' 大化他的效用。

如果如果 i 位佛教徒只是把佛教徒的名稱當成護身符,或者社交工具。更沒有守 分守德,貪贓妄法,違背規範戒律,這種情形下,今生業報K 對人生所得的效用為負i"2 值,在圖中可見e 向左下沿著0 L 線,於" e 極大化他的效用。這種人持續耗損他自己今"

生之初的稟賦資源,只要 R 還在正值的範圍內(K 份額高),這種不守份的佛教徒還i1 無法體會豁達人生的真諦,修己的清安。直到 R 呈現負值,強烈感受生活苦空時,才 會接受學佛修行的方式。

二、前世業報為負值的圖解靜態均衡

當假設第 i 位佛教徒的真如本性(真如本性只有正值)、累劫業報累積至今生為 負值時,均衡圖形如下(圖 3.2)所示:

【圖 3.2】:假設佛教徒 i 前世業報為負值的靜態均衡

上圖假設第 i 位佛教徒的真如本性(真如本性只有正值)、累劫業報累積至今生 為負值,在 R 軸呈現N+Ki1之單位,今生人生所得的原始稟賦點在e ,如果0 i 位佛教 徒強烈感受生活苦空時,接受學佛修行的方式,接受事實,守分守德,沒有違背規範 與戒律,也與人為善,在能力範圍內捐獻布施行善,如此,今生業報K 對人生所得的i'2 效用為正值,修持與布施份額高,高於累劫業報K ,排出了i1 K 對人生的障礙,i1 e 向0 右下沿著L 線,於' e 極大化他的效用,讓 R 值由負值轉為正值,' e 向右下沿著0 L 線,'e 極大化他的效用,如此,成功的走出自己的人生。 '

反觀,如果如果 i 位佛教徒自願自哀、怨天尤人,藉投機取巧、貪贓妄法,違背 規範戒律,藉著非正途的方法來生存、激進的活動來平衡對生活不滿、平復K 對此生i1 之初所現前的障礙、缺陷對心理的傷害。在這種情形下,今生業報K 對人生所得的效i"2 用為負值,在圖中可見e 向左下沿著0 L 線,於" e 極大化他的效用。這種人持續損在惡"

業惡緣流轉輪迴,無法跳脫,必須要遇到善緣,領略生活苦空時背後的真意,才會接 受學佛修行的方式。

x

u'

u"

e0 x0 e" e'

Ki"2 Ki'2

L" N +Ki1 L'R 0 +R

三、佛教徒的長期均衡

【圖 3.3】:佛教徒的長期均衡

【圖 3.3】表示佛教徒的效用長期變遷圖,從原始稟賦e 點出發,學習持戒與布0 施,降低生活財貨的消費份額,將減少的份額轉為捐獻布施,同時也接受持戒的觀念 與施行(均衡點為e1)。布施與持戒都有功德,其功德力會帶入一些福報;對現世而 言,福報大到提升財貨收入,小到減少災厄的發生(降低災厄為減少損失,減少損失 就是增加財富),而使均衡點從e1提高到e2,而這種現實生活轉為較為順遂的情形發 生後,信徒的信心會增加,願意持續布施,或增加捐獻份額,或更遵守戒律,守德守 分,此時均衡點從e2拉到e ,而持續持戒與布施的情形,其功德力反應在現世的現實3 面又有提高財貨收入與降低災厄發生的機率,故均衡點從e 提高到3 e4。故長期可以發 現,持戒越嚴謹,災厄越少。布施越多,累積收入越高,也是這個道理。

x

e4 e5 e2

x0 e3 K i'"2 e0 Ki"2

Ki2' e1

0 N+Ki1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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