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XXX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
作業類別(項目):0000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 之製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0000作業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應於 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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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附件
本校之作業流程包含內部各單位之業務,所設計之重點控制作業皆併入作業 流程中設計,各作業項目詳列如下:
一、 教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2. LA02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二、 學生事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B01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 2. LB02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3. LB03 校安系統通報
三、 總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C01 校園場地使用管理作業 2. LC02 校舍安全檢核作業 四、 輔導工作委員會
個別性業務
1. LD01 推動性別帄等教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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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圖書館 個別性業務
1. LE01 圖書借閱流通作業 2. LE02 圖書採購作業
共通性業務
1. KE03 資通安全管理作業 六、 人事室
共通性業務
1.EF01 子女教育補助費請領作業 2.EF02 職名章請製或銷毀
七、 會計室 共通性業務
1.DG01 代辦經費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2.DG02 代收款項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3.DG03 懸帳清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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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LA01
項目名稱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承辦單位 教務處
作 業 程 序 說明
一、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二、召開自然科實驗室管理教師會議。
三、自然科實驗室管理。
四、自然科實驗室器材物品盤點與交接。
控制重點
一、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二、定期簽查實驗室狀況,查閱教學器材及設備之使用情形。
三、實驗室安全維護與學生實驗教學之安排。
四、實驗室藥品採買與管理。
五、校園毒化物、廢棄藥物清運處理工作。
六、管理人員之控管與勞動安全場所人員訓練之管制。
法令依據
一、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二、勞工安全衛生法。
三、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四、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實驗室管理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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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召開管理教師會議
訂定自然科實驗室 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實驗室器材物品盤點 與交接
1.說明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2.說明實驗室安全檢查重點
訂定使用借用管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 後實施。
1.確實檢查盤點各項儀器,維護使用安 全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儀器損壞時報修
4.由管理教師定期清點毒物數量、依教 學需求提出藥品採買清單
5.設備組依規定辦理毒物清運、藥品採 買請購,由總務處協助完成
6.使用後督導學生完成環境衛生維護 準備
實驗室管理 教務處設備組
教務處設備組
設備組、管理教師
設備組、管理教師
結束
每學年度末進行總盤點,進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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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教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 應於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流程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 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一)是否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 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二)是否定期簽查專科教室狀況,查閱 教學器材及設備之使用情形。
(三)是否已進行實驗室安全維護與學生 實驗教學之安排。
(四)實驗室藥品採買與管理是否依程序 進行。
(五)是否定期辦理校園毒化物、廢棄藥 物清運處理工作。
(六)是否辦理管理人員之控管與勞動安 全場所人員訓練之管制。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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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02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LA02
項目名稱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承辦單位
教務處
作業程序 說明
一、 各領域召開教科圖書選用會議以進行年級間縱向聯繫,提供各版本之 優缺點。
二、 任課教師進行教材評選,各校可視實際需要,邀請教科圖書出版業者、
編輯者辦理說明會。
三、 彙整各領域教科圖書評選結果,送至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審核,共 同決定審定本教科圖書,如有疑義,則退回前一階段再審。
四、 將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議結果,簽請校長核定,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辦理採購事宜。
控制重點
一、 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辦理教科圖書選用採購作業參考要點」辦理。
二、 公告本年度教科圖書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三、 由教務處將選用過程及相關紀錄陳送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議,簽請校長核 定,並上網公告選用結果。
四、 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法令依據 民國103 年 8 月 22 日南市教永字第 1030606969 號函「臺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辦理教科圖書選用採購作業參考要點」
使用表單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教科書圖書選用評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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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準備
每年五月底前公布教科圖書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教務處
任課教師進行教材評選,各校可視實際需要,
邀請教科圖書出版業者、編輯者辦理說明會 教務處、學校教師
依圖書採購頇知採購教科圖書 總務處
結束 教科書審查會議
選用紀錄陳送 校長核閱
依採購法辦理 依法辦理 公告期程
依據教科圖書選 用及採購作業要 點辦理
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議 教務處
公布教科書選用結果 公告教科書選用版本一覽表
教務處 公告於學校網站
各領域(科)教學研究會選出學年使用教科書 學校教師
依規定請各領域 教科圖書選用委 員會評選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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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教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 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及執行。
二、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一)是否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辦理教科圖書選用採購作業參考 要點」辦理。
(二)是否公告本年度教科圖書選用程序 及時間表。
(三)教務處是否將選用過程及相關記錄 陳送課程發展委員會研商,簽請校長 核定,並上網公告選用結果。
(四)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 購事宜。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註:
1.機關得尌 1 項作業流程製作 1 份自行評估表,亦得將各項作業流程依性質分類,同 1 類之 作業流程合併1 份自行評估表,尌作業流程重點納入評估。
2.自行評估情形除勾選外,未符合者必頇於說明欄內詳細記載評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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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01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作業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LB01
項目名稱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作業 承辦單位 學務處
作 業 程 序 說明
一、成立評選(審)小組,進行服務參選廠商評選(審)頇知議訂會議。
二、活動行程規劃與場地勘查,活動前先行至預定活動場地,完成 場地安全評估,如需檢整,及早與場地單位協調。
三、 活動人數統計分組與收費
(一)發家長同意書,調查同學參加意願及參加人數。
(二)請導師依據班上參加人數分組,以利照顧班上需要照顧同學。
(三)葷食、素食人數調查,食材及桌數安排調整。
(四)請總務處製作繳款單,請學生家長於期限內繳款。
四、 戶外教學活動行程
(一)交通車輛方面頇符合教育局規定 5 年內。
(二)駕駛員:具有效職業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及遊覽車駕駛人登記 證,未曾有重大違規紀錄之優良駕駛。
(三)住宿飯店應為政府檢驗合格,並領有政府核發營業執照之飯店
(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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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重點
一、活動行程規劃與場地勘查
(一)提早與場地單位確定,方便場地單位活動時間錯開。
(二)確認場地編排,避免因場地更動造成學生找不到場地。
二、活動人數統計分組與收費
(一)於行前說明強調臨時不克參加活動處置措施,其相關因應。
(二)各項調查後確實執行,請同學簽名確認。
三、戶外教學活動行程,確認旅行社是否車輛足夠調度。
法令依據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暨帅稚(兒)園學校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
使用表單
一、校外教學家長同意書
二、學生、老師保險名單
三、學生、老師用餐名單
四、學生、老師住宿名單
五、工作人員職務分配表
六、遊覽車人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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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作業
準備
成立評選(審)小組,進 行服務參選廠商評選 (審)頇知議訂會議。
活動行程規劃與場地勘查 導師、學生、學務處
招標作業 總務處、學務處
總務處、學務處 活動人數統計分組與收費
行前說明會 學務處
校外教學活動行程 導師、學務處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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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學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流程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 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控制重點:
(一)活動行程規劃與場地勘查 1.提早與場地單位確定,可方便 場地單位將施工工期與活動 時間錯開。
2.確認場地編排,避免因場地更 動造成學生找不到場地。
(二)活動人數統計分組與收費 1.於行前說明特別強調臨時不 克參加活動處置措施及其相 關因應。
2.各項調查後確實執行,請同學 簽名確認。
(三)戶外教學活動行程確認旅行社 是否車輛足夠調度。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 應於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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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02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LB02
項目名稱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承辦單位 學生事務處
作業程序 說明
一、組織學校午餐推行工作委員會,制訂學校午餐工作計畫。
二、成立午餐採購小組,公告採購比價並驗收食材。
三、製作財務報表,管控採購、人事及相關經費之收支。
四、理食材供餐、整理廚房並留存檢體。
五、處理午餐突發狀況。
六、填報午餐工作日誌。
七、召開學年度學校午餐工作檢討會。
控制重點
一、每日供餐量及廚餘量需正確掌控。
二、在地食材規定每月需達 15%以上。
三、每學年結餘款規定上限 (不含廚工退休準備金 ):用餐人數 2501~3500 人以下,總結餘款金額不得超過 250 萬。
法令依據
一、臺南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
二、臺南市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計畫工作手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 四、學校衛生法
五、食品衛生管理法
六、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一、食材驗收表 二、衛生自行檢查表 三、午餐檢體紀錄表 四、工作日誌
五、餐具清潔檢查表
六、食材自主管理檢測紀錄表 七、食米用量登記表
八、倉庫溫濕度紀錄表
九、倉庫進貨盤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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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組織學校午餐推行工作委員會,
制訂學校午餐工作計畫 學校午餐推行工作委員會
成立午餐採購小組,
公告採購比價並驗收食材 學校午餐推行工作委員會
製作財務報表,管控採購、
人事及相關經費之收支 午餐執秘、營養師、廚工
調理食材供餐、整理廚房並留存檢體 午餐執秘、營養師、廚工
處理午餐突發狀況 午餐執秘、營養師、廚工
填報午餐工作日誌 午餐執秘、營養師、廚工
召開學年度學校午餐工作檢討會 學校午餐推行工作委員會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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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學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流程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 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控制重點
(一)每日供餐量及廚餘量需正確掌控。
(二)在地食材規定每月需達 15%以上。
(三)結餘款上限(不含廚工退休準備金):
用餐人數 2501~3500 人以下,總結餘款金 額依規定不得超過 250 萬。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 應於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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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 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三)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 得逾七日。
法令依據 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使用表單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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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校安系統通報
準備
知悉事件瞭解後通報主任及校長 學校成員
登入教育部校安中心進行通報 學務處
確認通報級別,
登入學校帳號密 碼依表格詳實填 報。
列印填報表單核章備查 學務處
校長視校安層級另行電話通報教育 局長官及相關科室
校長 LB03
掌握通報時效與 聯繫
掌握通報時效與 確認校安級別
結束 妥善建檔與後續
追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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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學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校安系統通報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 製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校安系統通報作業
(一)學校按時填報,是否依規定執 行。
(二)校安通報之前是否已先告知校 長,校長知道學校即時狀況。
(三)資料調查詳細,是否依通報序 號進行續報,掌握時效。
(四)通報的事件如屬「兒童少年保護 事件」(18 歲以下)或「安全維 護事件」之「遭性侵害或猥褻(18 歲以上)」之類別,依法於知悉 後,是否於 24 小時內通報當地 社政主管機關,以免違法遭受新 台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之罰
(四)通報的事件如屬「兒童少年保護 事件」(18 歲以下)或「安全維 護事件」之「遭性侵害或猥褻(18 歲以上)」之類別,依法於知悉 後,是否於 24 小時內通報當地 社政主管機關,以免違法遭受新 台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