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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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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內部控制制度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核定

(2)

修 訂 紀 錄

版本

(次) 修訂日期 修訂頁

次 修訂單位

修訂類別

修訂摘要 增訂

作業 項目

刪除 作業 項目

修正 控制 重點

其他 修訂

1.0 103.12.30 初版

註:

1. 版本(次):依修訂類別更新版本(次),原則如下:

(1) 勾選增訂、刪除作業項目或修正控制重點者,提升一個版本,如本例 2.0 版。

(2) 勾選其他修訂,經機關認定為重大修正者,亦提升一個版本;若非屬重大修正者,

則提升一個版次,如本例 1.1 版。

2. 修訂日期:請填寫最新修訂日期。

3. 修訂頁次:請填寫修訂內容之頁次。

4. 修訂單位:請填寫修訂內容之單位。

5. 修訂類別:依實際修訂類別勾選。

6. 修訂摘要:請填寫修訂內容之摘要。

7. 核定日期:依內部控制制度原則規定,核定日期應適當揭露,其揭露可視機關核定情 況,彈性擇定如下:

(1)制度若彙編後一次送機關首長核定者,得僅於封面揭露核定日期。

(2)制度若由各單位訂定後分次送機關首長核定後再據以納編者,得於本修訂頁另增加 欄位適當揭露逐次之核定日期。

(3)

目 次

壹、 整體層級目標及機關組織職掌 ... 1

一、 整體層級目標 ... 1

二、 機關組織職掌 ... 2

貳、作業層級目標及機關組織圖 ... 3

一、作業層級目標: ... 3

二、 機關組織圖 ... 4

參、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 ... 5

肆、風險評估 ... 37

一、 風險辨識 ... 37

二、 風險分析 ... 37

三、 風險評量 ... 38

伍、控制作業 ... 41

陸、資訊與溝通 ... 42

柒、監督 ... 43

捌、自行評估之表件格式 ... 45

一、 整體層級自行評估表件 ... 45

二、 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件 ... 46

玖、附件 ... 47

L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 49

(4)

LA02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 52

LB01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作業 ... 55

LB02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 59

LB03 校安系統通報 ... 62

LC01 校園場地使用管理作業 ... 66

LC02 校舍安全檢核作業 ... 69

LD01 推動性別帄等教育作業 ... 76

LE01 圖書借閱流通作業 ... 79

LEO2 圖書採購作業 ... 83

KE03 資通安全管理作業 ... 87

EF01 子女教育補助費請領作業... 90

EF02 職名章請製或銷毀 ... 96

DG01 代辦經費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 102

DG02 代收款項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 107

DG03 各機關懸帳清理作業 ... 112

(5)

1

壹、 整體層級目標及機關組織職掌

一.整體層級目標

本校秉持「南方之強、寧靜致遠,打造昂首闊步南寧人」為校務經營方向及 策略核心價值,並將之發展落實成各計畫具體作為以深耕地方教育,輔 之夥伴 學校校際交流的橫向連結及週邊社區產官學資源盤整縱向配合,使校務運作創 新思維從量化的增加演變至質性的提升,本校並於 102 年順利通過高級中學學 校評鑑評鑑(結果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 月 30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20009533B 號函核定評鑑總成績達二等以上),順利取得優質高中認證!

(一)行政革新 Administrative Transmute:落實行政人才培養,提升行政 服務效益,行政結合數位科技,發展雲端行政傳承特色。

(二)教學創新 Teaching Innovation:發展多元智慧創新課程,滿足多元差 異學生的學習,照顧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三)師生用心 Teachers and students Diligently:發展教師專業社群,

推動教師專業評鑑,建構學生軟實力與國際觀,成尌每一位學生。

(四)社區放心 Community Confidence」:社區共同參與,融入地方人文特

色,營造兼具特色與優質的生活圈和學習情境。

(6)

2

二、 機關組織職掌

本校置校長、秘書,下設 7 個處室,其內部分層業務如下:

(一)校長:綜理校務。

(二)秘書:襄助校長處理一般事務和重大管考業務。

(三)教務處:掌理教務相關事項。

(四)學生事務處:掌理學生事務相關事項。

(五)總務處:掌理總務相關事項。

(六)輔導工作委員會:掌理學生輔導相關事項。

(七)圖書館:掌理圖書館相關事項。

(八)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九)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7)

3

貳、作業層級目標及機關組織圖

一、作業層級目標:

(一) 推動優質教學,發展多元學習。

(二) 發展適性學習,加強品德教育。

(三) 建構健康校園,強化校園安全。

(四) 營造友善校園,重視家庭教育。

(五) 深耕閱讀,營造優質閱讀環境。

(六) 提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建立制度化管理團隊。

(8)

4

校 長

教 務 處

圖 書 館

人 事 室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總 務 處 學

生 事 務 處

會 計 室

秘書兼國中部主任

二、 機關組織圖

(9)

5

參、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

依據臺南市政府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南市教國字第 09912569270 號函 核定辦理。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分層負責明細表

承辦 單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務 處

一、教師甄詴詴務工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二、教學事務相關事項。 擬 辦 核 定

三、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一、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畫,

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教師上課時數及課程之安排。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編排日課表。 擬 辦 擬 辦 核 定 四、審核教學進度及抽查各科作業。 擬 辦 擬 辦 核 定

五、巡查各班級教學情形。 擬 辦 核 定

六、辦理調課、代課、補課事宜。 擬 辦 擬 辦 核 定 人事室 七、辦理校內外學藝競賽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策劃及佈置學校藝文走廊、

學習步道等教學環境佈置 相關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學務處

九、辦理教學觀摩及實驗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規劃校內教學輔導團

辦理教學進修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0)

6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十一、審查編定各科補充教材及教 學資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合作社 含寒 暑假 作業 十二、辦理課程發展委員會相關事

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三、辦理校際交流合作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四、辦理英語推廣教育。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五、辦理第二外國語文課程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辦理高中職社區化相關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七、實習教師在校實習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八、其他有關教學事項。 擬 辦 核 定

十九、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1)

7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一、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畫,

執行考核及使用表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辦理學生入學及編班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學務處 三、辦理學生轉學、中輟、復學事

項。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四、學籍登記、移轉、保管

及填報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核發學生各項證明及畢業證

書。 擬 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六、辦理學籍證明及成績證明。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辦理各項獎學金及補助金申

請。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辦理國中基測報名業務及

詴場服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學生學籍、成績處理系統建

置。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其他有關註冊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2)

8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務 處 設 備 組

一、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 畫,

執行考核及使用表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教學設備之請購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教學設備之維護管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辦理教科書之選用、

採購、分發、結算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辦理教師教學自製教具

及媒體製作事宜。 擬 辦 核 定

六、辦理科展及校內外各項

科學活動競賽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辦理國、高中部實驗教

育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專科教室之管理維護事

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 務 處

財產 管理 由總 務處 辦 理。

九、其他有關設備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3)

9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務 處 詴 務 組

一、辦理學生學習評量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二、辦理校內各次定期考詴工

作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三、掌理學生模擬考、補考、

轉學考、學科競詴與其他各 項考詴、自學輔導等相關詴 務工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四、辦理大學學測報名業務及詴

場服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五、辦理大學指考報名業務及詴

場服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六、辦理大學推薦入學校內推薦

業務,召開推薦委員會、策 劃並推動校內推薦進行。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七、辦理高中部重補修相關事

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八、共同辦理升大學多元入學報

名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高中 專屬 九、規劃國中部資優班學生考詴

工作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高中 專屬 十、辦理高中部補考相關事

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14)

10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學 務 處

一、學生訓導工作相關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學 務 處 訓 育 組

一、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畫,

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推行民主法治教育、人權教

育、品格教育等宣導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三、策劃指導學生自治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四、選拔模範生表揚善行學生。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辦理學生之防護訓練活動。 擬 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六、辦理學生社教及仁愛活動。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七、辦理紀念節日暨校外各項壁

報出刊事項。 擬 辦 核 定

八、佈置文化走廊(櫥窗)事宜。 擬 辦 核 定

九、策劃辦理遊藝會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十、辦理假期育樂營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輔導工作 委員會

十一、辦理新生始業及各項慶典

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二、策劃學校校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15)

11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學 務 處 訓 育 組

十三、辦理學生戶外教學暨國際教

育旅行。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四、辦理學生個人暨社團參加校

外表演競賽事宜(含語文、

音樂、舞蹈)。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十五、辦理學生樂器檢定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辦理童子軍教育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十七、辦理學生仁愛基金及各項急

難救助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會計室 出納組

十八、新聞資料剪貼及整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十九、調閱學生家庭聯絡薄。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二十、籌編學生畢業紀念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十一、擬定中心德目訓練規條。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6)

12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一、 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 畫,

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規劃執行導護工作。 擬 辦 核 定 三、學生路隊之編組暨糾察隊之組

訓。 擬 辦 核 定

四、辦理交通安全教育。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五、學生常規訓練之實施。 擬 辦 核 定

六、訂定學生生活公約。 擬 辦 核 定 七、辦理生活教育競賽

(秩序、禮貌)。 擬 辦 核 定 八、辦理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及

春暉專案相關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九、指導學生實踐國民生活頇知

及禮儀規範。 擬 辦 核 定

十、辦理義工交通服務團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十一、辦理學生安全教育有關事項

(含校安通報管理)。 擬 辦 核 定 總務處 十二、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三、處理拾遺物品。 擬 辦 核 定 十四、辦理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

急難慰問金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會計室 出納組 十五、其他有關生活教育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7)

13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學 務 處 體 育 運 動 組

一、 擬定本組有關工作 之計畫,執行考核及研究 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辦理各種運動會競賽事

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總務處 三、辦理各項運動選手選拔訓

練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擬定體育教學實施計畫事

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五、辦理健康操活動事宜。 擬 辦 核 定

六、運動場地規劃及體育遊戲

設施之維護。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七、辦理運動團隊並指導參加

校際競賽。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八、辦理學生體適能測驗、

體適能證照核發。 擬 辦 核 定 九、協辦教職員參加校外

各種體育競賽活動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其他有關體育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8)

14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一、 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 畫,

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 分配清潔責任區

維護環境清潔工作。 擬 辦 核 定 三、 推動垃圾分類及

資源回收工作。 擬 辦 核 定 總務處 四、 組訓衛生隊員協助

推展保健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規劃衛生保健工作。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六、健康中心設備之使用與管理。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七、衛生資料統計及彙報。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八、辦理教職員工生健康檢查及

協助預防接種事宜。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九、處理教職員工生傷病狀況。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十、辦理學生健康缺點矯治,

轉介尌醫追蹤事宜。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十一、規劃及推展學生衛生教育

與保健有關活動。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總務處 十二、辦理學生團體帄安保險。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十三、督導學校食品衛生及

學生午餐檢驗工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午餐中心

合作社

十四、策劃及督導健康環境佈置。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五、學校午餐供應相關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推動學生環境教育

有關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總務處 十七、其他有關衛生保健事項。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十八、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19)

15

承辦 單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辦 單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一、擬定本組各項有關工作之

計畫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二、校舍之興建修繕及督導工程。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三、學校工程設備預算招標

合約驗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四、規畫學校環境美化綠化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學務處 五、房舍教室調配及管理。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六、校產管理事項。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七、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八、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採購保管

及分發事項。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九、工友、警衛、替代役、

一般役男管理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人事室 十、學校公務車輛管理事項。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十一、學校門禁管理安全防護工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學務處 十二、消耗品及零用金管理支付事

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三、各項慶典活動會議場地佈置

及供應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四、安排員工值日夜事項。 擬 辦 核 定 人事室 十五、水電之管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辦理師生各項活動招標、

採購、簽約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七、水生植物園區之培育及

養護工作。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十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

提撥勞工退休提繳金。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十九、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十、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0)

16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總 務 處 文 書 組

一、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公文收發繕校登記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典守學校印信。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管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辦理公文查詢及研考業務檢查。 擬 辦 核 定

六、失效文件之銷毀。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七、記載學校大事及校史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擔任學校重要會議記錄。 擬 辦 核 定

九、各項活動請柬印製及發送。 擬 辦 核 定 各處室 十、校務會議、行政會議之擬辦與

紀錄。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一、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1)

17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一、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三、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四、代收暫收暫付墊付款項之收支。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五、 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

代收代扣代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人事室 會計室 六、員工各種補助費之發放。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人事室 會計室 七、編制現金結存表。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八、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會計室 九、自辦學校午餐經費收支。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午餐中心

會計室 十、學生註冊各項代收代辦相關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會計室 十一、教職員工退職所得扣繳、

收費、繳納暨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人事室 會計室 十二、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三、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2)

18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輔 導 組

一、 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

計畫執行研究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籌辦各項輔導會議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三、推行個別及團體輔導並協助教

師實施班級輔導事項。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四、未入學及中途輟學學生輔導、

協尋等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五、籌畫全校班親會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依校長 權責分 配 六、單親兒童輔導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學務處 七、辦理親職教育活動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八、輔導國中學生升學及

追蹤輔導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九、提供輔導專業諮詢服務

與校外有關機構之聯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策劃個案研究相關事項。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十一、實施輔導活動配合各科教學

(含性別帄等 教 育等各項議 題)。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23)

19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十二、推動認輔制度相關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十三、策劃資源班教學事宜。

(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無特教 組之學 校列輔 導組 十四、特殊學生(資賦優異、身心

障礙學生)獎助學金。(特教 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同上 十五、資優生(三升五、五升國中)

升(級、學)輔導。(特教 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同上 十六、特殊學生各項補助款及獎助

學金申請。(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同上 十七、策劃輔導工作評鑑及

研究發展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八、特殊班級學生之個別輔導與

團體輔導事項。(特教老師) 擬 辦 核 定

無特教 組之學 校列輔 導組 十九、辦理技藝教育學程及

生涯發展教育。 擬 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二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4)

20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輔 導 資 料 組

一、 實施及應用各類 心理測驗及問卷調查 計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二、辦理學生綜合資料卡之

轉移。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三、辦理學生資料之建立保

管分析及提供教師參考。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四、蒐集並提供輔導有關資

料事項。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五 、 購 置 保 管 輔 導 書 籍 刊

物。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六、 辦理特殊學生鑑定

相關事宜。(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如 有 特 教 組 之 學 校 優 先 列入

七、 特教通報相關資料

維護。(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同上

八、實施榮譽制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九、出版輔導刊物。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25)

21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輔 導 資 料 組

十、協助辦理親職教育活動事 項。

十一、特殊兒童調查及資料建

檔。(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如有特教組 之學校優先 列入 十二、推動特殊教育教材編輯

及教具製作。(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同上 十三、辦理畢業生升學尌業之

調查統計。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四、規劃國中部語文資優班

課程。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五、高中升學輔導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辦理社會資源機構相關

事宜。(特教老師)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七、其他有關輔導資料事

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八、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6)

22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一

、 組 織 編 制

一、組織編制之擬議編造報核。 擬 辦 核 定 二、核對教職員員額編制。 擬 辦 核 定 三、推行分層負責業務之籌劃及

協調。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四、職務歸系暨註銷案件之陳

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五、職務說明書修訂之報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27)

23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二

、 遴 用 敘 薪

一、職員任免、送審、動態案之擬辦

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教師複檢及登記補發之擬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三、教師聘書(含兼職)之核發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約聘(僱)人員之聘(僱)用。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五、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之定額進

用。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六、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之表

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職務代理案件之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考詴及格人員報到情形之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教師、代理教師之核薪擬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人

員調查、陳報與通知。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一、各項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計畫之

配合。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二、職章之申請及轉發之核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三、教職員留職停薪之擬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四、雙重國籍具結列管。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五、專業證照查核列管。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兼職案件之管制登記。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七、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報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八、識別證之製發及管理。 核 定

(28)

24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三

、 兼 代 課

一、兼代課報表之審核工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二、教職員校外兼課同意書之核發事

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學務處

、 考 核 獎 懲 與 表 揚

一、 填寫各項考核(考績)表件

及彙整考核(考績)資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 遴 聘 成 績

考核(考績)委員

及組織成績考核(考績)委員會。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三、 成績考核初核及覆核結果

簽請校長核定及報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考績獎金核發之審查。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五、填發成績考核通知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六、校長考績表之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帄時考核紀錄之核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八、記大功(過)以上獎懲案件之擬

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教職員獎懲案件之擬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29)

25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 考 核 獎 懲 與 表 揚

十、教職員因案停職案件之擬辦事 項。

十一、辦理考績或成績考核更正

案。 擬 辦 核 定 十二、公務人員考績申訴再申訴案

件之答復、復審案之答辯。 擬 辦 擬 辦 核 定 十三、人事人員獎懲及考績之報

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四、教職員涉嫌刑事案件、停、

免復職及補薪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十五、兼行政職之教師及職員懲戒

案件之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六、模範公務人員遴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七、優良教師及服務獎章請頒之

遴報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八、師鐸獎之擬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30)

26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五

、 差 假 勤 惰 旅 遊

一、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事項。 擬 辦 核 定

二、教職員出勤差假之統計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教職員出勤、休假之擬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四、休假補助費及不休假加班費之審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五、校長差假及出國之陳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六、教職員曠職、扣薪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加班時數管制及薪級之審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 出 國

一、教職員因公出國案件之核轉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教職員出國訓練進修之選調。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教職員出國訪問考察結果報告之處

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 訓 練 進 修

一、年度進修訓練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職員訓練之遴報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教職員進修案件之審查及報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四、教職員學分補助費檢據核銷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31)

27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八

、 待 遇 福 利

一、教職員薪俸之審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二、 各種獎金暨兼職人員交通費案件

之或核定。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三、 教職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加退保、異動案件之核定。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四、公保各項現金給付之申請及轉發。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福利互助結算金之審核。 擬 辦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六、辦理教職員各項補助及員工子女

教育補助費(婚、喪、生育、子 女教育、重大災害等)之核發。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七、因公傷殘慰問金案件之核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教職員學產基金之申請補助。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 退 休 撫 卹 資 遣

一、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案件查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 教職員之退休撫卹及資遣案

奉核定後之轉知。 擬 辦 核 定

三、教職員之退休撫卹及資遣案計算 審核。

出納組

會計室 四、 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遺族之照

護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會計室 五、 退撫基金補繳案件陳報及核定後

之轉知。 擬 辦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32)

28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 退 休 撫 卹 資 遣

六、退休人員照護及三節(春節、

端午、中秋)慰問金請領及年 節特別照護金之請領。

擬 辦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七、退休再任人員停發月退休金、

優惠存款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出納組 會計室 八、退休人員再任之管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退休所得稅扣繳核算及資料提

供。 擬 辦 核 定 出納組

十、推動退休教職員參與志願服

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一、退休人員歡送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 人 事 資 料

一、人事資料登記、統計分析及保

管事項。 擬 辦 核 定

二、人事資訊系統資料建立、維護

級傳輸。 擬 辦 核 定

三、 人 事 資 料 表 冊 之 建 立 登 記、保管、移轉及摧辦等管 理。

核 定

(33)

29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十 一

、 康 樂 活 動

一、文康活動之計劃與辦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二、 教職員參加校外各種體育

競賽活動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訓導處 體育組

十 二

、 證 明 書

有關人事證明文件之核發事項。 擬 辦 核 定

十 三

、 兵 役 緩 召 及 輪 代

一、辦理教職員應徵召服役、退伍復

職之報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二、逐次召集之申請及緩召召集之申

辦。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教師兵役緩召資料表冊之登記及

保管。 核 定

四、教師兵役緩召原因消滅之註銷案

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34)

30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十 四

、 研 究 發 展

一、人事業務之研究與發展。 擬 辦 核 定 二、人事業務問題資料之蒐集、

研析與報核。 擬 辦 核 定

十 五 、 甄 選 及 介 聘

報名資格及積分審查。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 六

、 其 他

一、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管制表之

報送。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二、公教志工服務推動及成果彙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輔導工作 委員會 三、教師評審委員會有關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四、各項人事法令宣導及疑義請示。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ecpa 應用管理系統之各項子系統

業務辦理及上傳。 擬 辦 核 定

六、推動員工心理健康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七、核心價值體系業務之推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八、推動員工英語能力之提升。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省(市)教育會會員異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十、其他相關人事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35)

31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室 一

、 歲 計

一、年度預算(概)算之籌編送

核。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各處室

依各處室所 提 資 料 彙 辦。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

修改分配預算之編報。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各處室 三、預算科目流用事項之編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四、動支預備金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各處室 五、申請墊付款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各處室 六、追加減預算之彙編。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各處室

、 會 計

一、各項收支案件及原始憑證之

審核。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上列第二目 得依法指定

「授權代簽

人」辦理或 隨同第一目 原始法案一 併送核,以 資簡化及縮 短流程。

依各處室所 提 資 料 彙 辦。

二、收入、支出、轉帳傳票、付

款憑單之編製。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三、會計簿籍之記載。 核 定

四、各類會計報告之編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五、收支憑證之裝訂。 核 定

六、年度決算之編報。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六、 各種會計帳簿、會計報告、

會計憑證之保管移轉。 核 定 文書組

八、預付及代辦、代收款項之清

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九、處理內部審核之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十、年度終了歲出保留款之送

核。 擬 辦 審 核 核 轉

十一、彙辦審計機關通知聲復案

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相關處室

、 統 計

一、各類統計報表之編報案件。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相關處室 會請相關處 室填報

二、統計報表檔案保管。 核 定

(36)

32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 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一、擬定或修訂圖書館有關章則、計

畫及行事曆並督導實施。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二、辦理召開圖書館委員會議。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三、規劃圖書館空間之使用。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四、 圖書館各項設備、書報雜誌

視聽資料之請購管理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 專屬 五、 規劃辦理圖書館利用教育與

推廣活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六、讀者服務、參考諮詢與義工訓練。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七、推廣館際合作與交流事宜。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八、督導、檢查、考核所屬業務之執行。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九、其他有關圖書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十、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37)

33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圖 書 館 資 訊 媒 體 組

一、 擬定本組有關工作之計畫,

執行考核及使用表冊。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二、資訊融入各科教學之推展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

專屬 三、電腦教室之使用及管理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四、辦理校內外教師資訊研習事項。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

專屬 五、辦理學校網頁之管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各處室 高中

專屬 六、 辦理校內外資訊網路之維護

相關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七、協助推展社區民眾資訊教育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八、校園軟體推廣使用。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九、建置光碟資料庫,

協助發展數位典藏。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十、其他有關資訊教育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十一、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38)

34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官 辦 公 室

軍 訓 人 事

一、軍訓工作策劃督導。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二、軍訓人員勤務分配。 擬 辦 核 定 高中專屬

三、軍訓工作研發及建議。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四、召開軍訓工作會報及

軍訓教學研究會。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專屬 五、特殊事件反映及呈報。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六、軍訓人事業務。 擬 辦 核 定 高中專屬

七、校外寄宿生調查、編組及輔

導。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專屬 八、臨時交辦事項。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生 活 輔 導

一、承辦生活輔導業務。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二、辦理學生差、勤、獎、懲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三、學生自治幹部選、訓、用。 擬 辦 核 定 高中專屬 四、建立學生基本資料及

家長連繫辦法。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五、辦理新生始業輔導。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專屬 六、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及

特殊事件處理。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七、升旗、集合位置安排。 擬 辦 核 定 高中專屬 八、各項慶典活動計畫擬定。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專屬 九、校園安全及校安中心計畫之推

動執行。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專屬 十、學生服儀檢查、安全檢查計劃

執行。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十一、春暉專案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專屬

(39)

35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教 官 辦 公 室

軍 訓 教 育

一、 軍訓教育計畫擬定、課程分 配、

期終檢討。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 專屬

二、軍護成績彙整。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

專屬 三、基本軍官團教學及

各項軍護會議記錄彙整。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四、軍訓教育器材之維護與管理。 擬 辦 核 定 教務處 高中

專屬 五、青年動員服勤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

專屬

六、學生拾物登記與處理。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七、軍訓會報記錄整理。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軍 訓 後 勤

一、承辦軍訓後勤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二、學生兵役及軍校聯招業務。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三、軍訓通訊稿件彙報、

閱報傳送業務。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四、校外會業務。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高中

專屬 五、替代役業務。 擬 辦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總務處 高中

專屬

六、軍訓人員軍服製補。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七、軍訓人員年度體檢。 擬 辦 核 定 高中

專屬

(40)

36

承 辦 單 位

主管項目及內容 分層負責畫分 會 辦 單 位

備 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處主任 校 長

一、協助教務處處理及協調國中部相關教

學之事務。 擬 辦 核 定

二、國中部課程發展委員會當然委員。 擬 辦 核 定 三、出席〈國中部〉各科教學研究會。 擬 辦 核 定 七、 出席行政會報、導師會報、家長

委員 會議等。

擬 辦 核 定 五、協助處理學校停課、復課及課後輔導

等相關應變措施。 擬 辦 核 定

六、配合校長推動校務或校長指派之活動

專案。 擬 辦 核 定

七、協助校長辦理文稿審核、請購核銷,

處室間業務統合與協調。 擬 辦 核 定 八、代理校長出席市政府或相關教育主管

單位關於國中之業務會議。 擬 辦 核 定 九、校長因公外出第二代理人

(第一代理人教務主任)。 擬 辦 核 定

十、其他校長交辦事務。 擬 辦 核 定

(41)

37

肆、風險評估

一、 風險辨識

依據確認之整體層級目標及作業層級目標,參考「風險管理及危機處 理作業手冊」中所列之風險來源,及本校施政計畫、審計單位建議及輿情 反應等風險來源,進行辨識風險項目。

二、 風險分析

本校參採「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之風險評估工具,並考量 業務特性,訂定適用於本校之「影響之敘述分類表」(如表 1)及「機率之 敘述分類表」(如表 2),作為各處室衡量風險影響程度及發生機率之參考 標準並據以計算風險值。風險值之計算方式為影響程度及發生機率之乘積 (風險值=影響程度*發生機率)。

表 1:影響之敘述分類表

等 級 影響程度 衝擊或後果 形 象 目標達成

3 非常嚴重 高度危機 學校形象受損 經費/時間大量增加

2 嚴重 中度危機 跨處室形象受損 經費/時間中度增加

1 輕微 低度危機 處室形象受損 經費/時間輕微增加

(42)

38

表 2:機率之敘述分類表

等級 發生機率分類 詳細描述

3 幾乎確定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會發生

2 可能 有些情況下會發生

1 幾乎不可能 只會在特殊的情況下發生

三、 風險評量

經過風險分析結果,考量人力、資源、組織環境等因素,由內部控制 幕僚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後,將本年度可接受之風險值訂為 2,各單位經過 風險評估後,總計有 16 項超出本校所訂可接受風險值之高風險項目如表 3,風險圖象如圖 1 所示。本校可接受風險值之範圍說明如下:

範圍 1:發生風險影響程度為「嚴重(2)」且發生機率為「幾乎不可能(1)」

之範圍。

範圍 2:發生風險影響程度為「輕微(1)」且發生機率為「幾乎不可能(1)」

或「可能(2)」之範圍。

(43)

39

表 3:本校主要風險項目彙總表

處室名稱 風險代號 高風險作業

控制作業 項目代號

教務處

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LA01 A02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LA02

學務處

B01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 LB01 B02 辦理學校午餐業務 LB02

B03 校安系統通報 LB03

總務處

C01 校園場地使用管理作業 LC01 C02 校舍安全檢核作業 LC02 輔委會 D01 推動性別帄等教育作業 LD01

圖書館

E01 圖書借閱流通作業 LE01

E02 圖書採購作業 LE02

E03 資通安全管理作業 KE03

人事室

F01 子女教育補助費請領作業 EF01 F02 職名章請製或銷毀 EF02

會計室

G01 代辦經費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DG01 G02 代收款項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DG02

G03 懸帳清理作業 DG03

(44)

40

圖 1:本校高風險圖象

影響程度 風險分布

非常嚴重(3) E03、C01 C02

嚴重(2)

A01、A02、B01、B02、

B03、D01、E01、E02、

F01、F02 、G01、G02、

G03

輕微(1)

幾乎不可能(1) 可能(2) 幾乎確定(3)

發生機率

註:1.風險代號係以本校各處室代碼+流水號編列。

2.灰色區域為本校風險可容忍範圍。

3.本圖係填入本校各處室風險評估後之高風險項目代號。

(45)

41

伍、控制作業

本校依據風險評估結果,並衡量業務之重要性,選定相關作業項目納入設 計,本校控制作業項目共計 16 項,區分為共通性及個別性之業務項目,並將各 作業之控制重點併入作業流程中設計,簡要說明如次,完整內容可參閱本制度 之附件。

一、教務處: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2 項。

二、學務處: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3 項。

三、總務處: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2 項。

四、輔委會: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1 項。

五、圖書館: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1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2 項。

六、人事室: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2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

七、會計室:共通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3 項、個別性業務之作業項目 0 項。

(46)

42

陸、資訊與溝通

為適時有效編製或蒐集資訊,以向相關同仁溝通,使其確實履行職責或瞭解 責任履行情形,並作為其決策及監督參考,本校乃採取以下溝通方式及內容:

一、 溝通方式

(一) 內部溝通:運用本校內部網路資訊帄台、各項會報(議)、自行評估作業 等方式,主動且即時告知本校全體同仁其於內部控制中所扮演角色及責 任,落實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法令機制,並建立異常情事通報管道,促使 機關上下或跨單位資訊能充分傳達。

(二) 外部溝通:依法對外部人士(如民意機構、主管機關、民眾及媒體等)公 開或提供資訊,並對外界提出之意見即時處理與追蹤。

二、 溝通內容

將本校內部控制相關資訊以紙本、電子或其他方式儲存、管理與傳達,

俾利連貫及支援四項組成要素。包括:

(一) 控制環境:經由對本校全體同仁宣達組織職掌及整體層級策略目標 等,營造控制環境。

(二) 風險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將內部控制制度之品質納入考量因素。

(三) 控制作業:以書面訂定各項業務之控制作業,使本校全體同仁可瞭解、

易遵循,並掌握控制重點。

(四) 監督:依各項文件檢視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持續運作,並依自行

評估之結果、建議及後續改善紀錄等追蹤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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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監督

為落實本校各項業務控制重點之管控,並降低風險以達成目標,本校乃採 取以下監督機制:

一、例行監督

由本校內部各單位主管例行督導各項業務。

二、自行評估:

每年藉由內部各單位自行評估一次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其 中整體層級自行評估表由「內部控制專案小組」評估,評估結果由本校內 部控制專案小組召集人簽名,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則由該作業項目業管單 位評估,評估結果由單位主管簽名。

三、稽核評估:

本校運用政府現有稽核評估職能,協助審視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 效性。

(一)行政管考:由本校總務處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 等,辦理相關業務。

(二)政府採購稽核:由本校總務處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相關業務。

(三)事務管理工作檢核:由本校總務處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物 品管理手冊、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及宿舍管理手冊等,辦理相關業務。

(四)出納事務查核:由本校總務處依據出納管理手冊及由本校已成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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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事務查核小組」辦理相關業務。

(五)人事考核:由本校人事室依據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 管理要點等,辦理相關業務。

(六)內部審核:由本校會計室依據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會計法、

部審核處理準則,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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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捌、自行評估之表件格式

為評估本校整體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故將內部控制之組成 五項要素納入機關整體層級自行評估表中,其中「控制作業」一項,並納入作 業層級自行評估表中進行評估,以利檢視實際作業是否依程序執行及有無疏漏 重要環節。每年至少自行評估一次,遇有特殊情形,得隨時辦理。如業務性質 有按月或按季辦理之需要者,各單位得自行訂定評估次數。

一、 整體層級自行評估表件

內部控制制度整體層級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 評估總表

評估機關: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評估期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組成要素 評估結果

ㄧ、控制環境

□落實

□部分落實

□未落實

二、風險評估

□落實

□部分落實

□未落實

三、控制作業

□落實

□部分落實

□未落實 四、資訊與溝通

□落實

□部分落實

□未落實 五、監督

□落實

□部分落實

□未落實 備 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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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件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XXX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

作業類別(項目):0000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 之製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0000作業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應於 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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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附件

本校之作業流程包含內部各單位之業務,所設計之重點控制作業皆併入作業 流程中設計,各作業項目詳列如下:

一、 教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2. LA02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 二、 學生事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B01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 2. LB02 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業務 3. LB03 校安系統通報

三、 總務處 個別性業務

1. LC01 校園場地使用管理作業 2. LC02 校舍安全檢核作業 四、 輔導工作委員會

個別性業務

1. LD01 推動性別帄等教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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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圖書館 個別性業務

1. LE01 圖書借閱流通作業 2. LE02 圖書採購作業

共通性業務

1. KE03 資通安全管理作業 六、 人事室

共通性業務

1.EF01 子女教育補助費請領作業 2.EF02 職名章請製或銷毀

七、 會計室 共通性業務

1.DG01 代辦經費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2.DG02 代收款項收取及支付審核作業

3.DG03 懸帳清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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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01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LA01

項目名稱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承辦單位 教務處

作 業 程 序 說明

一、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二、召開自然科實驗室管理教師會議。

三、自然科實驗室管理。

四、自然科實驗室器材物品盤點與交接。

控制重點

一、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二、定期簽查實驗室狀況,查閱教學器材及設備之使用情形。

三、實驗室安全維護與學生實驗教學之安排。

四、實驗室藥品採買與管理。

五、校園毒化物、廢棄藥物清運處理工作。

六、管理人員之控管與勞動安全場所人員訓練之管制。

法令依據

一、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二、勞工安全衛生法。

三、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四、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實驗室管理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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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作業流程圖 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召開管理教師會議

訂定自然科實驗室 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實驗室器材物品盤點 與交接

1.說明使用借用管理要點 2.說明實驗室安全檢查重點

訂定使用借用管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 後實施。

1.確實檢查盤點各項儀器,維護使用安 全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儀器損壞時報修

4.由管理教師定期清點毒物數量、依教 學需求提出藥品採買清單

5.設備組依規定辦理毒物清運、藥品採 買請購,由總務處協助完成

6.使用後督導學生完成環境衛生維護 準備

實驗室管理 教務處設備組

教務處設備組

設備組、管理教師

設備組、管理教師

結束

每學年度末進行總盤點,進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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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教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註:各機關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 應於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之理由及依據;其中遇有「未符合」情形,於撰寫評估結 論時一併敘明需採行之改善措施;遇有「不適用」情形,應檢討是否修正評估重點。

評估重點 自行評估情形

評估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不適用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流程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 作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

二、自然科實驗室管理作業:

(一)是否訂定自然科實驗室使用借用管 理要點,並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二)是否定期簽查專科教室狀況,查閱 教學器材及設備之使用情形。

(三)是否已進行實驗室安全維護與學生 實驗教學之安排。

(四)實驗室藥品採買與管理是否依程序 進行。

(五)是否定期辦理校園毒化物、廢棄藥 物清運處理工作。

(六)是否辦理管理人員之控管與勞動安 全場所人員訓練之管制。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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