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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

在文檔中 人权法律框架 ...5 1 (頁 17-20)

82. 尽管政府一直有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政治愿望,而且也出现了活跃的民间 妇女组织,通过了一些非歧视文件,但政府仍需努力,因为妇女的文盲基数过高,

而且文盲率过高。

83. 为了促进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平等,有效地抵制性别歧视和更好地保护妇女和儿 童,政府特别成立了一个促进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部。该部门成立后又设立了性 别与发展顾问职位,并在各部门内部确立“协调员”,旨在让各部门在制定行业发 展计划和方案的同时考虑到性别问题。

84. 在 2006 年 1 月递交给人权理事会的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定期报告审查期间,政 府已经得到一些建议和意见,其中特别包括根据《公约》第 2 条,就对妇女歧视做 出定义,并通过了人员和家庭法草案,通过了妇女获得卫生服务、受教育、饮用水 和诚信等措施,最后通过立法禁止对妇女生殖器官进行伤害的行为。

85. 基于此,政府正在考虑实施一些恰当措施以便符合上述提出的建议。

86. 尽管做出了努力,但是某些传统行为的恶果和影响、关于继承的习惯法的实施 以及 1962 年生效的婚姻和监护法中的某些条款,依然助长了实际中对于妇女的歧 视行为。因此,尽管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对此采取了教育行动并对这 一问题予以关注,但在人们的传统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叔娶嫂制和续弦娶小姨子的习 俗。

87. 为了使《婚姻和监护法》与《宪法》和国际司法文件中的相关条款相一致,政 府与民间社会组织合作起草了一份家庭法初步草案。该初步草案已经提交由不同立 场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研究,希望他们给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结束后,该部旨在 取消所有对妇女和儿童歧视的条款的初步草案将提交给部长理事会批准。

88. 改革的核心在于考虑妇女和儿童的特别权利。最终目的在于重新阅读法律文件 中的歧视条款,并起草新的条款以弥补法律空白。

89. 因此,在妇女参与政治生活方面,虽然还没有制定规定在公共和政治生活的代 表制度方面实现男女均等,但正在马里实施的机构发展计划已经考虑将性别问题纳 入国家机构发展之中。这一举措在以下两部法律中都得到了体现: 2006 年 9 月 4 日第 06-044 号法律——《选举法》和 2005 年 8 月 18 日第 05-047 号法律——关于 通过激励措施鼓励政党在不同选举活动中推荐女性候选人的《政党宪章》。这也是 女性候选人和当选者数量增加的一个因素。

90. 此外,尽管在《刑法》中有对各种形式暴力定罪判刑的内容,但在马里也存在 对于妇女和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为了抵抗家庭暴力,马里通过了一项抵御针对妇 女和女孩的暴力行为国家计划。该项计划于 2006-2011 年间实施,已经取得了令人 鼓舞的成绩,但还须通过反对家庭暴力的特别文件予以支持。

91. 关于儿童的权利,儿童的首要权利就是诞生权。然而儿童的出生率依然很低,

尤其是在农村。

92. 然而,通过分散政策改善居民管理的状况、免费注册和公民受教育等活动都可 以改善出生率低这一状况。

93. 马里已经加入了多项包含保护儿童和妇女健康条款的法律文件。1992 年 2 月 25 日《宪法》保障人们的身体完整,《刑法》通过对“殴打和伤害”行为定罪惩罚对 身体的相关损害行为。尽管法律条文做出了规定,但由于在马里女性割礼的习俗根 深蒂固,这种切除行为依然在当地实行。虽然政府承认有必要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女 性割礼,但政府首先需要通过采取镇压措施引起人民的关注并教育人民,这项措施 在当地的实施如果没有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将不会得到保障。

94. 因此,政府通过 2002 年 6 月 4 日第 02-053/P-RM 号法令制定了一项抵制女 性割礼国家计划。该计划在进行教育和其他具体行动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成绩,逐 渐减少切除行为比率,已经从 1996 年的 94%减少到 2006 年的 85%。

95. 此外,马里还加入了其他关于保护儿童的国际和地区性文件,尤其是在抵制儿 童劳工和贩卖儿童方面的文件。同时,马里政府也努力使国内法与已批准的国际法 律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因此有必要重新阅读关于刑事上的未成年人法和未成年人司 法机构的法律,马里还通过了 2002 年 6 月 5 日第 02-062 号法令——《未成年人保 护法》。

96. 在对马里报告进行审查期间,已于 2007 年 1 月就《儿童权利公约》的实施向马 里政府提出了一些建议,尤其是关于儿童注册程序、禁止割礼、儿童性经营和对青 少年法律管理进行培训等方面。

97. 因此,马里正在起草一份行动计划,将建议中提出的所有条款付诸实践。

98. 为了回应国际法律文件和地区文件,马里通过了如下政策:

- 在巴马科建立儿童法院和为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男孩、女孩和妇女建立两 所再教育和再就业特别拘留所。目前只有巴马科市有这样的法院。考虑到 需要更好地保护儿童,因此非常有必要将这些措施应用在其他地区。

- 在各个地区的监狱里建立未成年人区域。

99. 在打击童工和贩卖儿童方面,马里通过了一项国家计划,并签署了一系列双边 和地区合作协议,旨在更有效地打击跨境贩卖儿童活动。同时政府为不满 18 岁的 青少年儿童制定了一项去批准出境的地方旅行的计划。

100. 此外,为了更好地支持政府的这些行动,马里在儿童旅行出发的地区建立了一 些保护儿童团体机构。

101. 尽管取得了这些成果,但马里在保护儿童方面还面临着巨大挑战。因为马里的 传统助长了儿童参加工作的行为,这被视为是教育儿童和儿童学习的方法之一。这 一传统不利于消灭童工,因此教育问题和引起人们关注就显得尤为重要。

102. 马里还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儿童乞讨现象。学习古兰经的学生和因父母贫困儿 童乞讨的行为现在已成为一种儿童工作形式,也是儿童的发展形式之一,他们无视 法律对这一行为的惩罚。

103. 马里儿童基金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合作计划的实施极大推动了政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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