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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公司之共享發展策略

第四章 共享經濟分析架構

第四節 個案公司之共享發展策略

(Profitable)

可規模化

(Scalable)

可複製

(Repeatable)

閒置資源的使⽤ A. F. K.

閒置資源若要能產⽣獲利,就必須要有願意使閒置資源的使⽤者。⽽ Flixbus

⼀開始鎖定的客群為退休⼈⼠、獨⾏旅客及⼩團體。這些客群在交通⼯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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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服務的品質相較商務⼈⼠等較不要求,是價格導向的群體。

B. 點對點交易 X 可獲利(交易機制設計):

要使點對點的模式可以獲利,就需要設計交易機制。Flixbus 因創辦⼈理念,

希望創造對環境更為友善的交通⽅式,所以在成⽴當下就決定⾃⾏開發官網 與 APP,讓乘客可以不需要印出⾞票,只需要把電⼦⾞票給 Flixbus 司機掃描 就可以完成乘客⾝份認證。且不管從線上或線下購買⾞票,都可以透過⾞票 序號,將其放置於 Flixbus APP 中,轉為電⼦⾞票。對乘客⽽⾔,是更為便利 且環保的交易模式。為保障交易安全,Flixbus 與 PayPal 合作,讓乘客以 PayPal 付款。

C. 使⽤⽽不擁有 X 可獲利(使⽤費、媒合費):

使⽤⽽不擁有的產品或服務,通常是以使⽤費與媒合費的⽅式獲利。Flixbus 以載客率為指標,向其閒置資源的提供者收取⾞票的媒合費⽤,約為票價的 25%。

D. 媒合效率化 X 可獲利(媒合機制的設計):

為使乘客可以快速找到⾃⼰要的⾏⾞路線,Flixbus 以乘⾞的起始點、⽬的地、

出發與回程⽇期、交通⼯具(Flixbus 有提供巴⼠和⽕⾞兩種⽅式),作為篩選

⼯具。

E. 互聯網應⽤ X 可獲利(降低技術成本):

為使互聯網的應⽤可以獲利,在公司剛創⽴時通常最佳的辦法是有⾦援或是 降低技術的成本。Flixbus 為降低技術的成本(如路線規劃的演算、APP 建置 等成本),就需要有⼤量使⽤者,才能讓演算法更為精準,進⽽有效媒合更多

⼈,分攤此固定成本。Flixbus 為⿎勵乘客使⽤ Flixbus APP,只要在 APP 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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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規模化⾯向

F. 閒置資源的使⽤ X 可規模化(使物品或交易規格化):

閒置資源的提供者多元,因此資源的品質也參差不⿑。為了讓資源可以規模 化,就需要使物品或交易規格化。如前⼀⼩節提到,⾞輛與司機是由合作夥 伴提供,Flixbus 為降低資源的差異性,要求提供的⾞輛必須具備 Wi-Fi 功能,

且於每趟服務啟程時,需播放由 Flixbus 錄製之標準化語⾳導覽,並且⾞輛需 以 Flixbus 為品牌,於⾞輛外觀貼上 Flixbus 標誌,司機穿上由 Flixbus 提供之

⼯作服。由此⼀來將閒置資源標準化,就算臨時調整巴⼠路線或班次,乘客 的乘⾞體驗都會⼀致。

G. 點對點交易 X 可規模化(以城市為單位擴展):

點對點的交易要達成規模化,就須要拓張使⽤範圍。由於巴⼠這種閒置資源 的特性,就是有活動範圍的限制,所以 Flixbus 是以城市為單位進⾏拓張。

Flixbus在 2013 年開始上路時,只有 10 台巴⼠提供服務。所以⼀開始鎖定法 蘭克福、柏林、漢堡、慕尼⿊、科隆等⼤城市之間的路線,以確保載客率。

並慢慢發展⼩城市間的網絡,將⼤網鋪得縝密。因為⼩城市提供服務的巴⼠

公司並不多,競爭⼒弱,所以 Flixbus 就能將票價訂的較⾼,將較冷⾨路線⾼

利潤的錢補貼到⼤城市線路上,就可以在⼤城市線路價格戰中具有優勢。這 與 Amazon 成⽴初期主打最便宜的稱號有異曲同⼯之妙。在熱⾨商品中提供 絕對低價,但在冷⾨商品定⾼價以貼補熱⾨商品的成本損失。

如今,Flixbus 服務範圍包括德國、奧地利、瑞⼠、義⼤利、法國、荷蘭、捷 克以及克羅埃西亞,同時定期向斯堪地那維亞地區國家前進,如西班⽛,英 格蘭、中歐和東歐地區提供跨境服務。今年進⼊美國市場從西岸的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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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維加斯、聖地⽛哥、鳳凰城,四⼤城市進⾏拓點。

H. 使⽤⽽不擁有 X 可規模化(低價策略培養習慣):

由於巴⼠是屬於本⾝就為共享類型的資源,所以使⽤者很熟悉使⽤⽽不擁有 此資源的觀念。然⽽,歐洲是於 2013 年才開放城市間與國家間的巴⼠流通,

所以⼀般乘客都是習慣使⽤鐵路與電⾞系統,並不太使⽤巴⼠。因此 Flixbus 為快速培養⼀般⼤眾使⽤巴⼠的習慣,將⾞票定價拉得⾮常低,以此吸引轉 換,達成規模化此交通⽅式的⽬的。

I. 媒合效率化 X 可規模化(動態定價分化需求):

提供篩選⼯具給乘客⾃⾏選擇搭乘路線,優化了媒合效率。但要使媒合效率 化可以進⼀步達到規模化,就需要將有限的資源做最有效率的安排。Flixbus 使⽤動態定價,讓較為冷⾨的路線因便宜吸引⼈們使⽤,熱⾨的路線則提⾼

價格,由此分化乘客的需求。

J. 互聯網應⽤ X 可規模化(機器設備的優化):

當使⽤⼈數增加,⾃然就會遇到機器設備需要擴增的問題。Flixbus 曾透過併 購其他公司,取得相關技術,以發展其巴⼠以外的巴⼠包⾞服務。

三、可複製性⾯向

K. 閒置資源的使⽤ X 可複製(以核⼼資源類型拓展業務):

Uber從共享私家⾞輛,到共享機⾞,發展⾄ UberEats 外送服務,都是以運輸 事業為核⼼,進⾏業務範圍拓展。Flixbus 也是 2013 年創⽴初期提供⼤巴⼠

跨城市的線路業務起步;於 2016 年拓展⾄巴⼠包⾞服務。針對 8 ⼈以上的⼤

團體旅遊,提供點對點的接送,並接受客製化服務;2018 年開始提供 FlixT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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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務,由此正式進⼊鐵路事業。透過核⼼業務發展去增加服務的多樣性,

不僅能增加更使⽤者,還能拓展⾄更⼤的市場,為營業額成⾧的動⼒。

L. 點對點交易 X 可複製(⽤⼾機制的設計):

為使點對點的交易可以複製⾄其他地區或業務,Flixbus 針對合作夥伴的業務 內容有明確的劃分。由合作夥伴提供司機與⾞輛,執⾏載客的服務,其餘所 有的⾏銷、銷售、路線設計等業務都是由 Flixbus 負責。劃清⼯作職責範疇後,

不管是巴⼠或是⽕⾞業務的合作夥伴,都清楚與 Flixbus 合作的模式,因此可 以輕鬆複製到不同業務領域。⽽針對乘客,Flixbus 並無乘客司機評分等篩選

⽤⼾的機制。

M. 使⽤⽽不擁有 X 可複製(⼝碑/品牌):

從⼀開始以低價為宣傳⼿段,Flixbus 也於最⼀開始創⽴就以 Flixbus 作為品 牌做形象宣傳。⽽品牌和使⽤者的⼝碑,才是後期拓展⾄其他業務的成功關 鍵。Flixbus 有在社群軟體 Instagram 上做 Flixbus 的搭乘體驗活動,也有實體 活動的品牌公關活動。

N. 媒合效率化 X 可複製(數據的應⽤優化媒合):

數據分析的應⽤可使媒合效率化複製到不同業務中。Flixbus 應⽤乘客的搭乘 路線數據,不斷優化巴⼠路線的安排,進⽽增加媒合效率。並應⽤搭乘路線 的數據,作為其發展⽕⾞服務的站點設⽴依據。

O. 互聯網應⽤ X 可複製(整合系統的建置((⾃有技術))):

互聯網技術要達到可複製性,就需要可以整合不同業務的系統。這通常都要 是⾃⼰研發的技術或是後台才有辦法達成。也是為什麼通常共享經濟公司的 成⽴都會有科技商的元素。Flixbus 成⽴的當下,就是結合科技、電商、與運

(Profitable)

可規模化

(Scalable)

可複製

(Repeatable)

閒置資源的使⽤ A. 增加使⽤者 F. 使物品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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