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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配置及空間設計案例分析

第四章 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第二節 停車場配置及空間設計案例分析

本 節 參 考財 團法 人 都 市 防 犯 研 究 ( 2004) 有 關 停 車 場 配 置 之 受 害 案 例 , 再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觀 點 進 行 檢 視 , 從 社 區 規 模 及 面 積 輪 廓 、 與 週 邊 環 境 之 關 係、管 理 機 制,以 及 住 戶 樓 棟 配 置 型 態、夜 間 環 境 等 條 件 , 最 後 提 出 因 地 制 宜 之 改 善 建 議 。

( 一 ) 停 車 空 間 與 社 區 邊 界

1.應 有 明 確 之 界 線 、 範 圍 與 出 入 口 (1) 說 明 :

a. 圖 示 停 車 場 位 於 住 宅 區 的 後 街 , 周 邊 僅 有 兩 側 以 空 心 水 泥 磚 牆 及 護 欄 圍 起 , 另 外 鄰 接 道 路 的 兩 側 完 全 沒 有 設 圍 籬 。

b. 沒 有 設 置 大 門 或 出 入 口 , 讓 人 弄 不 清 楚 到 底 所 有 權 是 私 人 或 公 共 單 位 , 沒 有 管 理 , 容 易 成 為 臨 時 停 車 的 地 點。車 道 路 線 也 不 明 確,似 乎 可 以 直 接 從 道 路 旁 進 出 。 c. 停 車 場 內 沒 有 照 明 設 備 , 僅 能 仰 賴 週 遭 的 路 燈 。

圖 4-2-1 停車空間與社區邊界關係圖 1

資料來源:彙整自財團法人都市防犯研究(2004)

(2) 建 議 :

a. 必 須 將 停 車 空 間 以 圍 籬 確 實 的 區 隔 , 並 設 門 禁 管 理 。 b. 圍 籬 要 有 穿 透 性 , 空 心 水 泥 磚 牆 應 低 於 40cm, 以 避 免

有 人 藏 匿 , 護 欄 也 要 確 保 視 線 可 穿 透 , 讓 鄰 房 的 住 戶 很 容 易 看 到 或 聽 到 此 處 有 無 異 常 狀 況 。

c. 要 有 適 當 的 照 明 裝 置 。 d. 應 設 管 理 站 。

案 例 2

( 1) 說 明 :

a.

本 停 車 場 是 位 在 住 宅 區 內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 b. 西 側 用 地 為 施 工 中 的 建 築 工 地

c. 停 車 場 內 沒 有 專 屬 照 明 設 備

圖 4-2-2 停車空間與社區邊界關係圖 2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2) 建 議 :

a.停 車 場 以 圍 籬 確 實 的 區 隔 , 並 設 門 禁 管 理 。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圖 4-2-3 停車場周邊與道路關係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三 ) 動 線 與 通 路

應 簡 化 動 線 、 單 一 管 理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是 位 在 幽 靜 住 宅 區 後 街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 , 周 遭 圍 繞 獨 戶 平 房 。

b.停 車 場 內 沒 有 照 明 設 備,光 線 全 仰 賴 周 遭 的 路 燈 及 民 宅 的 照 明。然 而 停 車 場 與 住 戶 之 間 植 樹 多,因 此 無 法 過 於 寄 望 民 宅 的 光 線。此 外 從 周 圍 觀 看 停 車 場 內 時,植 樹 還 會 阻 擋 外 側 視 野 。

c.停 車 場 呈 T 字 型,共 有 3 個 出 入 口,其 中 一 個 為 人 行 使 用 口 , 因 而 便 於 外 人 出 入 、 逃 逸 。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 2) 建 議 :

a.將 停 車 場 以 視 覺 可 穿 透 的 圍 籬 圍 起 , 設 置 可 上 鎖 的 大 門 。

b.動 線 規 劃 應 單 純 化,儘 可 能 設 置 單 一 出 入 口,並 與 管 制 站 結 合 。

C.要 有 因 地 制 宜 的 照 明 計 畫,並 排 除 週 圍 視 覺 障 礙 物,植 栽 樹 冠 不 宜 過 於 濃 密,並 且 樹 幹 部 分 應 修 剪 枝 葉,讓 鄰 近 住 戶 之 視 線 可 穿 透 。

圖 4-2-4 停車場動線與通路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四 ) 基 地 周 遭 環 境

善 用 環 境 特 點 、 消 除 視 覺 死 角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面 向 高 架 高 速 公 路 下 的 主 要 道 路 。

b.與 附 近 娛 樂 設 施 的 停 車 場 相 連 , 南 側 與 工 廠 相 鄰 。 c.儘 管 24 小 時 營 業 的 商 店 隨 時 有 人 留 守 , 但 南 西 側 對 商

店 及 道 路 而 言 卻 都 是 視 覺 死 角,且 靠 窗 側 被 植 物 遮 蔽 。 d.前 方 道 路 旁 的 樹 木 阻 擋 了 從 車 道 觀 看 停 車 場 內 的 視 野。

( 2) 建 議 :

a.高 架 道 路 旁 雖 然 車 流 擁 擠,但 是 人 煙 稀 少,無 法 期 望 過 路 人 目 光 的 關 切 , 人 行 道 的 視 線 通 暢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 b.鄰 近 人 行 道 側 應 避 免 種 植 過 於 濃 密 的 樹 叢,改 種 樹 幹 部

分 可 穿 透 的 樹 木 。

c.便 利 商 店 窗 戶 外 若 種 植 草 皮 或 低 矮 的 植 物,消 除 視 線 障 礙,就 可 以 引 進 24 小 時 營 業 商 店 人 來 人 往 的 目 光 監 視。

d.左 下 角 不 平 整 的 停 車 格 是 視 覺 死 角 , 可 加 設 反 光 鏡 。

圖 4-2-5 停車場與週遭環境關係

資料來源:同圖 4-2-1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 五 ) 停 車 場 之 朝 向

盡 可 能 與 人 的 活 動 連 結 案 例 1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位 於 幽 靜 住 宅 區 內,於 建 地 的 北 側,面 向 大 樓 通 道 。

b.周 遭 道 路 沿 線 植 樹 多,導 致 從 道 路 觀 看 停 車 場 內 的 視 野 不 佳 。

圖 4-2-6 停車場之朝向圖 1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2) 建 議 :

a.緊 鄰 住 棟 後 方 的 停 車 場 便 於 住 戶 進 出,卻 缺 乏 明 確 的 領

域 感,需 要 設 置 涵 蓋 整 個 社 區 或 是 針 對 停 車 場 部 分 的 出 入 管 制 站 。

b.大 樓 通 道 多 為 住 家 門 口,上 下 班 時 段 出 入 較 頻 繁,但 某 些 時 段 少 有 人 出 入,特 別 是 深 夜,成 為 下 手 的 好 時 機 。 因 此 , 需 要 強 化 夜 間 照 明 。

c.右 側 公 園 較 可 能 有 人 群 聚 集,應 種 植 不 致 遮 擋 視 線 的 樹 木 , 沿 巷 道 側 的 植 栽 不 宜 太 濃 密 , 以 引 進 自 然 視 線 。

案 例 2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是 位 在 車 站 附 近 的 商 店 街 旁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與 商 業 設 施 相 鄰。停 車 場 分 為 客 用 及 月 租 式 收 費 停 車 場 2 個 部 份 。

b.道 路 對 側 是 鐵 路 (高 架 式 ), 橋 下 是 機 踏 車 停 車 場 。 c.場 內 沒 有 照 明 設 備,超 市 關 燈 後 (22:00 左 右 )完 全 沒 有

光 線 。

d.停 車 場 東 南 側 雖 面 向 大 樓 陽 台,但 夜 晚 所 有 住 戶 幾 乎 都 將 窗 簾 拉 上 , 故 監 視 視 野 不 佳 。

( 2) 建 議 :

a.停 車 場 雖 朝 向 住 棟 大 樓,卻 不 是 面 向 起 居 室、客 廳、廚 房 等 使 用 頻 率 較 高 的 空 間 , 因 而 監 控 效 果 大 打 折 扣 。 b.鄰 接 設 施 為 靜 態 的 高 架 鐵 路 等,超 市 開 高 窗 視 線 無 法 顧 及 停 車 場,夜 間 超 市 人 潮 散 去 後 成 為 危 險 地 點,應 加 強 照 明 。

c.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聲 響 鈴 或 麥 克 風 , 可 引 起 住 戶 注 意 。 d.基 地 下 方 的 停 車 格 是 視 覺 死 角 , 應 設 反 光 鏡 。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圖 4-2-7 停車場之朝向圖 2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六 ) 與 鄰 近 停 車 場 的 關 係 整 合 管 理 、 提 升 效 益 案 例 1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位 在 幽 靜 住 宅 區,為 面 向 後 街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北 側 是 附 車 棚 停 車 場、南 側 是 另 一 停 車 場 。 b.由 前 方 道 路 觀 看 附 車 棚 停 車 場 , 大 部 分 都 成 了 視 覺 死

角 , 並 且 阻 擋 了 後 方 停 車 場 的 視 野 。

c.護 欄 是 高 1.5m 的 空 心 水 泥 磚 牆 及 2.3m 的 金 屬 圍 牆,從 周 圍 觀 看 的 視 野 不 佳 。

e.除 了 北 側 車 輛 用 出 入 口 外,南 側 還 有 行 人 用 出 入 口,因 此 外 人 易 於 進 出 、 逃 逸 。

( 2) 建 議 :

a.應 全 盤 考 量 相 鄰 停 車 場 的 管 理 機 能,避 免 個 別 設 施 成 為 彼 此 維 護 安 全 上 的 弱 點。並 可 考 慮 設 置 聯 合 管 理 站,或 依 時 段 輪 班 。

b.停 車 棚 應 改 成 車 頂 遮 蓋 式 , 避 免 垂 直 面 的 隔 間 阻 礙 視 線 。

c.改 善 密 閉 式 圍 牆 , 讓 視 覺 穿 透 。

圖 4-2-8 與鄰近停車場之關係圖 1 資料來源:同圖 4-2-1

案 例 2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是 位 在 住 宅 區 後 街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

b.北 側 和 便 利 商 店 的 後 門 相 鄰 。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c.東 側 與 其 他 停 車 場 相 鄰,南 側 道 路 對 向 為 停 車 場。因 東 側 相 鄰 停 車 場 附 車 棚 , 造 成 了 本 停 車 場 的 視 覺 死 角 。 e. 建 地 內 的 倉 庫 附 近 雜 亂 無 章 , 區 域 範 圍 識 別 度 低 。

( 2) 建 議 :

a.東 側 附 車 棚 式 停 車 格 容 易 阻 擋 視 線,也 容 易 藏 匿,應 協 調 改 善 之 可 能 性 。

b.三 座 相 鄰 的 停 車 場 可 嘗 試 共 同 管 理,將 管 理 站 設 於 中 央 樞 紐 , 設 警 衛 分 時 段 輪 值 以 提 升 效 率 。

c.若 便 利 商 店 無 使 用 之 必 要,應 將 圍 籬 確 實 圍 起,避 免 歹 徒 有 多 處 侵 入 及 逃 逸 路 線 。

圖 4-2-9 與鄰近停車場之關係圖 2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七 ) 停 車 場 輪 廓

基 地 形 狀 應 盡 量 保 持 平 整

案 例 1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是 位 在 幽 靜 住 宅 區 內 的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 。

b.出 入 口 雖 設 有 伸 縮 式 閘 門 , 但 因 損 壞 而 停 止 使 用 。 c.架 設 監 視 錄 影 機 1 台

d.停 車 場 內 有 一 處 空 辦 公 室 , 造 成 周 圍 視 覺 死 角 。 e.一 輛 汽 車 遭 長 期 棄 置 於 停 車 場 內 。

( 2) 建 議 :

a.基 地 形 狀 零 碎 易 阻 擋 視 線 , 輪 廓 宜 保 持 平 整 。 b.長 期 乏 人 管 理 容 易 成 為 任 意 丟 棄 物 品 的 廢 棄 場 。 c.亟 需 引 進 管 理 機 制 , 可 嘗 試 設 置 無 人 管 理 的 自 動 管 制

站 。

圖 4-2-10 停車場輪廓圖 1

資料來源:同圖 4-2-1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案 例 2

( 1) 說 明 :

a.本 停 車 場 位 在 交 通 流 量 大 的 馬 路 旁,是 平 面 式 無 人 管 理 停 車 場 。

b.雖 然 北 西 側 和 公 寓 相 鄰 , 然 而 高 2m 的 圍 牆 卻 阻 礙 了 停 車 場 的 視 野 。

c.儘 管 停 車 場 建 地 內 有 商 店 辦 公 室,但 卻 因 為 幾 乎 沒 有 窗 戶,故 監 視 視 野 不 佳。道 路 對 側 是 大 型 立 體 停 車 場,監 視 視 野 亦 不 佳 。

d.夜 晚 停 車 場 會 關 閉,工 作 人 員 偶 而 會 進 行 不 定 時 巡 邏 。 f. 傍 晚 到 夜 間 的 時 段 發 生 過 多 起 車 內 偷 竊 事 件 。

( 2) 建 議 :

a.過 高 且 密 閉 的 圍 牆 阻 礙 視 線,讓 歹 徒 無 所 顧 忌。應 改 為 視 覺 穿 透 式 圍 籬 。

b.車 流 量 大 的 道 路、娛 樂 設 施 都 是 不 特 定 的 來 往 者,無 法 發 揮 監 視 功 能,再 加 上 基 地 形 狀 畸 零,造 成 多 處 視 覺 死 角 , 應 強 化 專 屬 照 明 並 設 反 光 鏡 。

c.應 強 化 巡 邏 之 時 間 密 度 。

圖 4-2-11 停車場輪廓圖 2 資料來源:同圖 4-2-1

( 八 ) 平 面 使 用 區 劃 1.分 時 段 分 區 域 使 用

停 車 場 的 空 間 安 全 水 準 應 確 保 均 質 性 , 透 過 分 區 管 理 的 機 制 消 除 安 全 死 角 。

( 1) 說 明 :

a. 遠 離 街 道 的 停 車 場,比 較 早 到 者 選 擇 較 好 的 位 置,晚 到 者 只 能 選 較 差 的 位 置 , 通 常 是 視 線 不 及 之 處 。

b. 早 進 早 出、晚 進 晚 出 的 流 程,使 的 某 些 空 間 在 較 晚 時 刻 更 顯 得 冷 清 , 乏 人 照 應 , 成 為 歹 徒 下 手 的 目 標 。

( 2) 建 議 :

a. 為 了 顧 及 晚 到 的 使 用 者 安 全,車 道 應 可 雙 向 或 彈 性 轉 向 使 用 。

b. 平 面 使 用 應 有 彈 性,依 時 段 規 劃 不 同 的 分 區,做 開 放 或 關 閉 。

c. 盡 量 讓 早 到 者 及 晚 到 者 可 以 有 機 會 碰 面 。

( 圖 4)

第四章 社區停車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規劃

圖 4-2-12 停車場平面使用區劃 資料來源:彙整自 Timothy D. Crowe(2000)

2. 停 車 管 制 站 之 位 置

善 用 管 制 站 位 置 的 優 勢 , 提 升 安 全 監 控 效 果 。

(1) 說 明:集 合 住 宅 社 區 鄰 近 幾 個 戶 外 空 間 或 道 路,若 有 其 他 景 觀 設 施 或 圍 籬 物 阻 擋 視 線,管 理 員 不 易 全 面 掌 握 停 車 場 周 邊 的 狀 況 。

(2) 建 議:社 區 鄰 近 多 個 停 車 場 時,應 先 勘 查 巡 邏 動 線 後,將 各 個 管 制 區 域 化 零 為 整,選 擇 區 域 巡 邏 樞 紐 作 為 設 置 管 制 站 之 有 利 位 置 , 可 以 有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

( 圖 1)

圖 4-2-13 停車管制站之位置

資料來源:同圖 4-2-12

3. 停 車 場 地 面 層

活 化 利 用 停 車 場 地 面 層 , 成 為 正 向 、 積 極 的 空 間 , 避 免 成 為 安 全 死 角 。

(1) 說 明 :

a. 單 獨 的 立 體 停 車 場 大 樓 , 一 樓 牆 面 未 充 分 利 用 , 相 較 於 鄰 近 區 城 自 成 一 個 封 閉 的 堡 壘 , 不 易 引 起 人 注 意 的 視 覺 死 角 。

b. 封 閉 的 牆 面 , 並 沒 有 賦 予 其 他 空 間 上 的 功 能 或 意 義 , 只 是 一 座 單 調 、 沒 有 穿 透 性 的 阻 隔 物 。

c. 燈 光 大 多 以 照 在 車 道 為 主 , 停 車 格 及 其 附 近 是 陰 暗 的 空 間 , 容 易 藏 匿 歹 徒 , 甚 至 車 主 也 可 能 在 行 走 時 因 視 線 不 良 而 跌 倒 受 傷 。

(2) 建 議 :

a. 停 車 場 地 面 層 的 規 劃 應 融 入 街 道 活 動 的 一 部 份 , 出 入 口 的 位 置 應 避 免 在 街 道 的 死 角,應 設 置 監 視 攝 影 裝 置。

b. 圍 牆 設 計 應 具 有 穿 透 性 , 並 強 化 照 明 , 讓 路 人 可 以 關 照 到 其 內 部 的 活 動 。

c. 停 車 格 應 有 適 當 照 明 , 以 及 緊 急 求 救 裝 置 。

d. 停 車 場 內 的 柱 子 可 貼 上 鏡 子 , 透 過 反 射 效 果 去 除 視 覺

d. 停 車 場 內 的 柱 子 可 貼 上 鏡 子 , 透 過 反 射 效 果 去 除 視 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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