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閩南布袋戲的繁盛
一 傳說發展
一 傳說發展
對於布袋戲的起源問題,雖然我們在第一節中經過合理推論,認為以指掌托 舉操縱木偶的形式,當是脫胎自杖頭木偶戲縮小後所獲得的改良成果。儘管如 此,民間則依然盛行著頗具神奇性的傳說故事。相較於理論推衍的現實冷酷,傳 說無疑的是比較具有浪漫氣息的,也比較能夠吸引觀眾的興趣。在此不妨先敘述 一下這故事的內容,一方面也可作為考察布袋戲產生年代的依據。呂訴上先生在
〈台灣布袋戲史〉中寫道:
布袋戲,或稱「掌中班」,據傳遠在三百餘年前(約明朝萬曆年間),福建 泉州城內,有書生梁炳麟者,經綸滿腹,博學多才,屢赴應試均不地而歸,
胸中忿懣,無從發洩,羅門抱膝,短嘆長吁。摯友劉生,幼與同硯,原亦 泉城有數之人物,因屢試屢北,同遭鍛羽之哨。然壯志未酬,實不甘拋棄 舉子業。欲邀梁生到九鯉湖仙宮廟圓夢。梁因虛幻難憑,以功名取決諸無 稽之神鬼,似未以為然。但劉邀之堅,亦難卻其情。且科期將屆,夙心未 死,熱念復萌,加以鄉村到處轟傳仙公未卜先知,於是擬作馮婦之舉,遂 則日齋戒,與劉偕往。宿廟三天,得夢見一白髮翁執其手曰:「念子之虔 誠,今以五言一句贈子,後自知之。」即執筆在梁之掌上書「功名歸掌上」
五字。梁醒後詳思,自喜今科必中無疑。欣然報名投考,三場已畢,得意 洋洋。豈知榜上揭曉,依然名落孫山,而劉雖無夢示,是科竟進。梁則懊 喪欲死,嗒然而歸。怨懟仙公夢中所示無靈,不信邯鄲路上枕頭可借,此 番受貽,愧恨交加,神鬼揶揄,至於此極。從此光明拳打破痴迷膜,功名 心已似三冬冷雪矣。會隔壁有教演傀儡戲者,閒時每從參觀,見其絲條複
雜,掌訣把式深奧,似非經學數年,不能抽演。一旦於觀覽間,靈機忽動,
即別出心裁,以木偶作傀儡狀,擎於掌上演弄,久之由熟生巧,日漸活潑,
舉動較諸傀儡戲更自然,乃藉稗官野史,調節劇情,朗誦其生平所作之詩 文,一方面炫燿其才華,一方面藉以諷刺考官無目。風頭一出,面目更新,
遠近歡迎,聘請開演,接踵而來,不數年間,名揚八閩矣。至此始悟九鯉 湖仙公所夢示「功名歸掌上」之謎,分豪不爽,而掌中班亦從此而得名。
32
相類的故事,亦見於沈平山所著的《中國掌中藝術 —— 布袋戲》一書,只 是人物略有不同,或稱是孫巧仁:
明朝泉州有個讀書人叫孫巧仁,在上京赴考途中,路過揚州借宿夢仙宮,夜晚夢 見福、祿、壽、財、子及麻姑、魁星、尪某對(鍾濂、葛孟霞)等眾仙聚集唱曲。
翌日,他在廟裡抽籤卜問考運,赫然是一支上上籤,文曰:
三篇文章入朝廷,中得三等甲文魁;
功名威赫歸掌上,榮華富貴在眼前。
孫巧仁滿懷信心赴考,不料卻名落榜外,祇得悒悒不歡的回到家鄉,以教書 糊口。然而,他所教的學生,竟然有許多是三等甲的學生,相形之下,只有怨嘆 自己的考運不佳。從此,書也不教了,移情在木偶中,把內心的不得志及無奈反 映在戲文裡,扮演起掌中戲來。沒想到因他的台詞博雅,演技靈巧,在泉州闖出 了名氣,廣受歡迎。有一天,他在演一齣有狀元角色的戲,念著從前在夢仙宮所 抽到的籤文,驀然頓悟了「功名威赫歸掌上,榮華富貴在眼前」兩句的詩意,正 是他這時候操偶演戲的寫照。33
而丁言昭女士在〈中國木偶戲發展簡述〉中,亦有提到孫巧仁其人,說「現 在響譽遐邇的福建龍溪布袋戲,就傳說是明萬曆年間漳州南門外一個落第秀才孫
32 見呂訴上:〈台灣布袋戲史〉所述之「布袋戲沿革」部分,載《台灣電影戲劇史》(台北:銀 華出版社,民國五十(1961)年 9 月初版),頁 412。
33 原故事見沈平山:《布袋戲》(作者自印,1986 年 10 月 10 日),頁 49。本文轉引自陳正之《掌 中功名》中所改寫。另外,沈平山先生亦在同書中提到類似的事件,如黃華(傀儡華)的故事。
巧仁所創」。可見這個傳說長久以來流行於民間戲班之間,除了「泉州」與「漳 州」地點不同外,時間(明萬曆年間)及事件背景(書生落第寄情於偶戲)似乎 相差無幾。依此推論,類似布袋戲的表演形式大約出現於明代末葉,而由於有書 生等飽學之士的加入參與,改良潤飾偶戲的劇本,並豐富其表演內容,從而逐漸 確立其表演的形制,乃促使布袋戲於明清之際在閩南一帶的大為風行。爾後,由 於人員少、裝備簡單而便於流動,遂以「扁擔戲」的形式迅速流傳至全國各地。
至於布袋戲是由杖頭傀儡小型化後所衍生而出的推論,呂理政先生所提出的 理由有三:
(一)由操作的技術來看:杖頭傀儡戲的原始型態,戲偶都相當大,
總在三尺至四尺左右,通常一個演師只能操作一個戲偶。至元以降,杖頭 傀儡漸入衰途,大部分落拓藝人流浪民間,以走江湖賣藝為生,為要求便 於走四方,所以戲偶與戲棚都愈來愈小,形成小棚杖頭傀儡戲(耍苟利 子),演師經常都是一人自唱獨腳戲。當戲偶小到適合手掌伸入其中,以 指頭操演戲偶的時候,有些藝人就放棄以杖頭為主而直接以手掌和手指來 操演,反將杖頭變成輔助技術。試想一個演師同時操演兩個具有三枝操作 桿杖頭傀儡,是相當困難的;然而若採用掌中戲的演出形式,同樣以一個 演師用雙手直接伸入兩個戲偶來操演,就顯得容易多了。可能就是這個緣 故,掌中戲就逐漸成為肩擔戲的一種主要演出型式。我們在「耍苟利子」
的表演型態中,很容易體會出這種轉變。至今,台灣布袋戲演出時,有時 也用一枝杖頭(稱「直通」或「彎通」)來加強演出較細膩的動作,亦可 認為是掌中戲由杖頭傀儡衍生而來的遺留。
(二)由戲棚形式來看:掌中戲(布袋戲)自民初以來在閩南和台灣 都有迅速的發展,然而它全盛時期的戲棚(彩樓),顯然是由茍利子的小 戲棚擴展而來的。
(三)由主演(頭手)獨當一面的性質來看:布袋戲發展至今,其演
出始終是由主演一人(頭手)獨當一面,與獨腳戲時代並無不同。34 對於這三點理由,前一點指出了布袋戲由杖頭傀儡小型化後衍生出來的軌 跡,相當清晰可循。筆者曾目睹廣東及河北清初遺留下來的小型杖頭木偶,其木 杖部分是可以拆解下來的,而可以直接用指掌托演操作,杖舉、掌托兩種功能兼 而有之,此或可作為杖頭傀儡過渡至掌中傀儡的表徵,這種型製的戲偶正處於轉 化階段。
不過,以台灣布袋戲的「直通」等輔助操作的工具認為是杖頭傀儡的遺留,
則難免有倒果為因之虞。筆者以為,布袋戲在形成獨立的表演體系之後,當與杖 頭傀儡區隔開來,完全以指掌操控。此由戲偶的內部構造觀察當可清楚發現,並 無杖舉形式的遺留。流傳數代之後的民間藝人,亦無從了解布袋戲由杖頭傀儡演 變而來的原理,只是忠實的代代傳承既有的表演規制。其有「直通」等輔助工具,
當係後來某個或一些布袋戲藝人的偶然發現,也許是某次欣賞杖頭傀儡的演出而 引發靈感,也許是思考改良方式憑空想像而多次嘗試後所得的發現,從而認為此 種輔助操作的方法能使戲偶動作更加細膩生動,因而藝人間相互取法,戲團間相 互流傳,久而久之乃形成一種特有的操作方式。往後在「金光布袋戲」及「電視 布袋戲」中因應戲偶的加大而運用更為普遍,現今閩南漳州的掌中木偶亦已多用 枝杖輔助操縱。由此可知,其演變的過程是漸進而清楚的,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 而運用漸廣,並非由杖頭木偶直接遺留轉化而成。
至於二、三兩點理由,則只說明了布袋戲與「耍苟利子」的關係如何密切,
似與杖頭傀儡戲無多大牽連,其間待商榷的空間仍大。筆者認為,以戲棚的形式 來看,由於布袋戲與杖頭傀儡一樣,都是由下往上舉偶托演的方式,只是前者舉 手較低,後者撐杖較高。而為了突顯舞台上的戲偶,下面均用布幔掩護操縱者,
圍住戲棚四周。又因為大棚杖頭傀儡戲偶較大、人員較多,所需騰挪的空間自然 較廣,其演出的舞台便寬而且大。清代所指的「大台宮戲」即是指此種大型舞台
34 呂理政:《布袋戲筆記》(台北:台灣風物雜誌社,1995 年 7 月版),頁 34-35。
的杖頭傀儡戲,如清人章陶的《柴桑京師偶記》及有詳細的敘述:
其木偶則長三尺餘,臺周回障以藍色布,高逾人頂。其上則設置戲場,珠 欄繡幌,華麗橘黃,每一木偶以一人舉而弄之,動作身段與真者無異。後 方圍書畫屏集,內行弦板列座,念唱與場上精神相合。
從文字的敘述上來看,儼然與今之所見傳統布袋戲的表演形式無異,不但有 前場的戲偶表演,亦且有後場的音樂伴奏與演唱,只是大小有別。亦無怪乎陳正 之先生將此段文字誤認為是對清代布袋戲在宮廷演出的紀錄,將二者混為一談 了。35 由此更可以發現,布袋戲為了因應人員少、戲偶小的轉變,戲棚也跟著變 得較為矮、窄了,其舞台樣式簡直就是杖頭傀儡戲縮小化的型制,極為明顯。
另外,提到頭手獨當一面的性質,則係「耍苟利子」或肩擔戲等演變後的形 式,為了一個人跑江湖到處遊走賣藝方便的緣故,似無法證明與杖頭傀儡戲之間 有直接的關聯。除非我們能找到資料證明杖頭傀儡是由一人主演擔綱的,與泉州 懸絲傀儡戲分由四人操縱扮飾四種角色不同,否則無法確認藝人主演的表演形式
另外,提到頭手獨當一面的性質,則係「耍苟利子」或肩擔戲等演變後的形 式,為了一個人跑江湖到處遊走賣藝方便的緣故,似無法證明與杖頭傀儡戲之間 有直接的關聯。除非我們能找到資料證明杖頭傀儡是由一人主演擔綱的,與泉州 懸絲傀儡戲分由四人操縱扮飾四種角色不同,否則無法確認藝人主演的表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