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築物防火安全措施之價值分析
第六節 價值分析指標值之實作案例
依照本章第二節的研究結果發現,評估標的物發生火災的損失不外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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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成本損失、間接成本損失、社會成本損失、人命成本損失等;然而,其中 直接成本損失與間接成本損失的損失單位,無非是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保險公 司,因此,本研究暫不與討論。另外,有關人命成本的損失佔全部火災預估 損失之比率,依照本章第四節的計算發現可高達 85%以上(不計直接成本損 失、間接成本損失條件下);且依照第二次專座談會學者專家的建議,有關 人命成本損失的計算,因涉及人命本無價的基本原則,欲詳盡探討其人命成 本損失實有困難,因此,本研究目前亦暫不考慮之。所以,本節僅針對減少 社會成本損失的金錢補償,與因減少該項火災損失,所需增加的消防安全設 備投資成本,據此列出價值分析指標函數,並推算評估標的物的建築物防火 安全最佳設計方案,其推演過程如下所述:
1.依照本章第四節研究結果知,評估標的物之社會成本損失(年度所得稅
、房屋稅)約為 12,167,834(元);另外,考慮其火災損失之期望值為 9.06(
年/次),所以,平均年損失為 12,167,834÷9.06=1,343,028(元),此可視 為總金錢補償費。
2.依照商業保險對於消防安全設備設置項目、程度,對其保險費之補償 比率基準如表(4-2);獲知自動灑水設備最高補償比率為 20%,其所佔 權重為 20%/55%=0.364;室外消防栓設備最高補償比率為 10%,其 所佔權重為10%/55%=0.182;防火管理最高補償比率為 5%,其所佔 權重為 5%/55%=0.091;將三者正規化後,得自動灑水:室外消防栓
:防火管理=57.2%:28.6%:14.3%。
3.各項消防安全設備所對應之補償費用如下:
(1).自動灑水設備:1,343,028*57.2%=768,212(元)。
(2).室外消防栓設備:1,343,028*28.6%=384,106(元)。
(3).防火管理:1,343,028*14.3%=191,889(元)。
4.價值分析指標值:判別式:f(V)=f(C)-f(CP)。
(1).自動灑水設備:(已知每年維護、更換組件之成本為 650(元/坪) )。
f(C) =650(元/坪)*13,566.78(m2)*0.3025*A÷9.06(年)=294,434*A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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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理想設備壽命為 15 年,大於本案火災回歸周期,可假設設 備於火災中損失。
f(CP) =768,212*r(A) (元)
其中:A 為自動灑水設備之有效防護面積(%)。
r(A)為補償比率函數,如下說明:
假設:補償比率函數為與消防安全設備防護面積有關之 sin 曲線;
另外,參考表4-2 之內容,另設防護面積 A 為 25%時,補償 比率為 5%,防護面積 A 為 100%時,補償比率為 55%,以 此二者為曲線之邊界條件。
因此 f(V)=f(V)=f(C)-f(CP)=294,434*A-768,212*(0.8533(A-A3/3!)-0.1611) = 109252.55A3-361081.30*A+123758.95
令 f(V)=0 時,則 A=35.65%
所以,自動灑水設備之最佳設計方案為,增設至 35.65%的有效防 護面積。
(2).室外消防栓設備:(已知每年維護、更換組件之成本為 50(元/坪) )。
f(C) =50(元/坪)*13,566.78(m2)*0.3025*P(r)÷9.06(年)=22,649*A (元) 。 f(CP) =384,106*r(A) (元)
假設:室外消防栓設備的補償函數同前。
r(A)=0.8533(A﹣A
3/3﹗) ﹣0.1611
0 25% 100%
5%
Ar(A)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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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f(V) =f(C)-f(CP)=22,649*A-384,106*(0.8533(A-A3/3!)-0.1611)
=54626.27A3-305108.76*A+61879.45 令 f(V)=0 時,則 A=25%
所以,室外消防栓設備理論上之最佳設計方案為,增設至 25%的有 效防護面積。但本案室外消防栓目前設計之有效防護面積已達 65%
,且本項工程單價較低;因此,可直接建議本項之最佳設計方案為
,增設至 100%的有效防護面積。
(3).防火管理:(增設一員管理人員每月增加之薪資成本為 30,000(元/月)) f(C)= 30,000(元/月)*12(月)=360,000 (元/年)
f(CP)=191,889 (元/年)
雖然,本項 f(V)=f(C)-f(CP)>0,表面上是補償不足之情形;但經實 際與業者訪談後,發現該業者目前正配合勞委會獎勵聘用失業人口 方案,該方案每年每人補助金額為 180,000(元/年),其與本項補償金 額 191,889 (元/年)相當接近;因此,業者仍有意願增聘一員管理人員
。所以,防火管理之最佳設計方案為,增設一員管理人員24 小時於 防災中心值班。
(4).本評估標的物經價值分析後,其建築物防火設計之最佳方案如下表:
項次 消防設備名稱 目前設置情形 最佳設計建議方案
一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全棟設置 維持原設計
二 自動滅火設備 有效防護面積達建築物 總面積 13.3%
增加有效防護面積達建築 物總面積 35.65%
三 室內消防栓設備 全棟設置 維持原設計
四 室外消防栓 有效防護面積達建築物 總面積 65%
增加有效防護面積達建築 物總面積 100%
五 機動消防車 工廠內無設置 維持原設置情形
六 防火管理 有設置防災中心,但僅有 一人 24 小時監控
增設一員管理人員 24 小時 於防災中心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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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消防設備設置項目、程度與保險費補償比例之關係表(商業保險)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項目與程度 補償比率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備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者。 5﹪
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 100%者。 20﹪
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 75%者。 15﹪
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 50%者。 10﹪
自動滅火設備
有效防護範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 25%至 50%者。 5﹪
室內消防栓 備有室內消防栓設備。 5﹪
有效防護範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 70%者。 10﹪
室外消防栓
有效防護範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 50%至 70%者。 5﹪
機動消防車 工廠設有機動消防車(包括機動化學消防車)並
備有行車執照者。 5﹪
防火管理
建築物設有防災中心,其防災中心內備有各種防 災及相關設備之監視、控制裝置並日夜二十四小 時有消防人員二人以上執勤。
5﹪
合 計(最高補償條件下)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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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建築物防火安全設計之價值分析作業流程圖
建築物防火安全設
計之價值分析
價值分析之實作案例 建築物防火安全措施 投資成本之計算 f(C)
直接成本損失(動產、
不動產、機器、物品)
間接成本損失(保險 理賠、商機中斷)
社會成本損失(所得 稅、房屋稅等)
人命成本損失(被害 人保護、社會救助等)
建築物火災損失之 期望值 決定補償比率函數
價值分析指標值 f(V)=f(C)-f(CP)
決定防護面積
補償總金額 f(CP)
最佳設計方案 建築物火災損失評估
取 f(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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