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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皇帝之私」或「國制之公」—代結論

唐制五品以上官人面對皇帝發生稱姓與否的分化,顯示皇帝 和中高階官人建立緊密的聯繫,這個現象易使人聯想到是皇帝一 己權力擴張的結果,於是傾向從「皇帝之私」的角度展開詮釋。

但無論是就制度、還是政治現實來說,從「皇帝之私」詮釋唐代 君臣間的緊密互動,並不契合當時政治體系的現實,更與唐人自

身的認識有出入。皇帝與中高階官人的緊密聯繫,源自隋唐之際 政治體系下皇帝臨朝主政的變化。五品以上官人入朝議政,與皇 帝頻繁互動,構成常參官的主體,因而被賦予和六品以下官人不 同的待遇。換言之,唐代皇帝與中高階官人的緊密聯繫,建立在

「國制之公」的平臺上,而非君臣間「私」的關係之締結。

皇帝臨朝主政、中央集權趨勢下重整三省關係、個體化官僚 制的成立,三者共同塑造隋唐政治體系的基本框架。皇帝臨朝主 政,形成以皇帝為中心的一元議政體制,皇帝與官僚群體、政府 組織的互動日繁。其次,「五服之內,政決王朝」的趨勢下,以皇 帝臨朝主政為主軸,調整三省關係,展開國制的中央集權化、組 織化。在官僚群體方面,唐初個體化官僚制的成立,官人性質發 生變化,漢六朝以來依憑於鄉里、入貢王廷的官僚型態,自此離 開歷史舞臺,轉變為「不入仕,即無以為士」的個體入仕,士人 進一步被鑲嵌到政治體系中。隋唐政治體系變動下,皇帝與官僚 的 角 色 、 位 置 相 應 發 生 變 化 , 君 臣 間 互 動 面 臨 前 所 未 有 的 新 形 勢,因而產生重新調整的需要。

隋代取消王畿百官委質、郡國貢納稱臣之禮,無分王畿或四 方( 郡 國 ) , 所有 臣 子 一律 為 皇 帝之 臣 , 表現 為 內 外一 體 、 普遍 稱 臣的舞蹈之儀。比較而言,漢唐間君臣自稱形式有變、有不變,

變的是唐代臣子自稱形式的分化,不變的是皇帝以天子身分向天 稱臣,以皇帝身分向祖宗稱臣。無論稱姓與否,所有臣子面對皇 帝例皆稱臣,亦為漢唐共有之制,反映漢唐制度的延續性。

在皇帝臨朝主政的制度形式下,皇帝與百官、尤其是與中高 階官人的互動日趨緊密。於是以皇帝臨朝主政為主軸,重塑君臣 互動的政治空間與禮儀形式。在政治空間上,漢六朝日常國政議 政場所的朝堂,從宮內移至宮外,議政空間從原屬丞相政治空間 的朝堂,轉移至從屬於皇帝的殿廷,塑造了「內—中—外」三朝 政 治 空 間 。49唐 代 三 朝 政 治 空 間 的 形 成 , 具 有 兩 方 面 的 意 義 :

(一)大明宮體制下的「紫宸—宣政—含元」三殿,雖實現《周

49 楊寛,《中國古代都城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頁173-174。

禮 》 三 朝 政 治 空 間 觀 。 唯 《 周 禮 》 三 朝 猶 有 「 公 私 混 雜 」 的 現 象,唐代三朝已全然是皇帝處理國政的空間,不復存在「燕朝」

之 類 君 主 的 「 私 人 空 間 」。 換 言 之 ,《 周 禮 》 三 朝 尚 未 脫 卻 王 之

「 私 」 的 色 彩 , 而 唐 代 三 朝 業 已 成 為 以 皇 帝 為 首 之 「 公 」 的 世 界,顯示古代皇權性質的演變趨勢是逐漸汰除「私」的成分,走 向「公」的世界。(二)唐代大明宮體制的成立,標誌著魏明帝以 來「太極—兩儀」殿政治空間退出歷史舞臺。源出《易經》的太 極、兩儀,屬於儒教天道觀的範疇,而新成立的「含元—宣政—

紫微」之命名,卻是以皇帝為世間秩序的中心與起點。50由太極宮 到大明宮政治空間的變化,標誌著世間秩序原理從天道觀走向以 皇帝為中心的「人」的世界。51

在儀制方面,皇帝經常舉行各類會議,從大朝會、常參官會 議、仗下後會議,與官僚群體互動日繁,產生重塑儀制的需求。

隋唐禮制,除了賦予漢魏舊制以當代意義外,更建構了諸多前所 未 有 的 新 儀 制 , 以 因 應 當 時 之 需 , 如 , 官 人 服 色 制 、 隨 身 魚 符 制。官人服色、隨身魚符制皆創始於隋而成於唐初,以五品以上 為對象,是因應皇帝臨朝主政而設,旨在強化皇帝與五品以上官 人的聯繫。五品以上官人佩魚,作為應皇帝之徵召或登朝議政之 際「入閤合符」、檢驗身分的憑證。以顏色為基準的官人服色制,

其制始於煬帝大業年間,也是以五品以上官人為對象。五品以上 官人奏事不稱姓,也是出自這個脈絡。唐代官人以五品為基準,

形成稱姓、不稱姓的分化,一如其他官人待遇,其意義是在普遍

50 成 書於唐 初的《 晉書 》( 北京 :中華 書局, 1974 ), 卷 31,〈后妃傳序 〉云:「作配 皇極,齊體紫宸。」紫宸是指皇帝。宣政、含元則是以民為對象的治理之意。

51 唐代國政空間的另一項變化是「外朝」的移動。楊寛在揭示唐代三朝政治空間後,

指出大明宮的含元殿為「外朝」(楊寛,《中國古代都城制度研究》,頁 173-174)。

若其說可從,那麼,由漢迄唐的「外朝」,由漢代位在宮外、丞相政治空間的相府

(百官朝會殿),一轉而為魏晉位在宮內、尚書省空間的朝堂,再轉而為隋唐位在 宮內、皇帝政治空間的殿廷。所謂「外朝」不是指皇帝以外的國政機關(相府),

而是綜理日常國政(包含王畿以外的「外事」)的場所。因此,漢六朝的外朝為丞 相 的 政 治 空 間 , 至 隋 唐 皇 帝 臨 朝 主 政 後 , 外 朝 遂 為 皇 帝 處 理 國 政 之 所 在 。 過 去 習 以 丞 相 機 關 為 外 朝 , 此 一 論 點 未 能 契 合 古 代 國 制 之 演 變 。 這 個 問 題 還 有 待 進 一 步 探究,姑置於此。

稱臣的前提下,以官人品級為基準塑造的身分秩序。由此觀之,

皇帝臨朝主政,成為建構隋唐君臣互動儀制的動力,五品以上官 人入朝議政,與皇帝關係緊密,君臣間的互動,不是出於皇帝與 官人的私人聯繫,而是在隋代塑造的國制平臺上展開互動,「國 制之公」才是理解隋唐君臣互動的基調。

唐代皇帝以個體化官僚制秩序為基準,與官人互動。唐制規 定 官 人 待 遇 的 基 準 是 官 人 所 帶 的 散 階 , 謂 之 「 本 品 」 , 即 官 人

「本人之品」,這是附著於官人一身的品級,是唐代個體化官僚 制 秩 序 的 表 徵 。 官 人 通 過 以 本 品 為 基 準 的 各 項 儀 制 , 與 皇 帝 互 動,揭示君臣互動是在普遍稱臣與個體化官僚制秩序的框架下,

以個別官人的身分為媒介而展開。普遍稱臣是隋唐君臣關係的基 本原理,不分內、外官,所有官人都以個人形式向皇帝稱臣。隋 唐時期,皇帝主持日常國政,與官僚群體、政府組織的互動趨於 頻繁。與此同時,過去「類封建」國家型態下依憑於鄉里的官僚 制,也在隋代國制調整下離開歷史舞臺,建立以個別官僚為基準 的個體化官僚制。隋唐國制變動下,無論是皇帝,還是官人,都 改變他們在政治體系中的位置,都在擴大其政治參與,進一步被

「 拉 」 進 政 治 體 系 裡 去 。 在 普 遍 稱 臣 的 前 提 下 , 唐 代 君 臣 的 互 動,表現在重構以公卿大夫士為基準的儀制上。在隋唐國制的組 織化進程裡,公卿大夫士身分等級由王畿百官,往外擴大至所有 官人;唐制崇重五品以上,不是官人與皇帝間「私」人聯繫的強 化,而是以皇帝臨朝主政、個體化官僚制成立為契機,在國制組 織化之「公」的平臺上,強化皇帝與五品以上官人的互動。

隋唐國制的變動強化了君臣的聯繫,這個傾向不只形諸制度 與禮儀,也反映在政治理念的建構上。隋唐之際,為了因應當時 政治體系運作的需要,君臣致力探求為君之道、為臣之道,建構

「君臣道合」理念。胡寶華指出:唐宋間君臣關係論從「君臣義 合」向「君臣道合」演變,52這個論點很具啟發性。隋唐之際浮現 的 「 君 臣 道 合 」 理 念 , 即 唐 人 所 謂 「 君 臣 相 與 盡 其 道 , 以 乂

52 胡 寶 華 ,〈 從 “ 君 臣 之 義 ” 到 “ 君 臣 道 合 ” ─ 論 唐 宋 時 期 君 臣 觀 念 發 展 〉,《 南 開 學 報》,2008:3(天津,2008),頁26-34。

民。」在國制組織化的進程下,「君臣道合」理念寓有統治階級表 達其責任意識之意,強調承擔統治責任的君與臣,應以生民存續 為 念 , 各 自 盡 其 為 君 、 為 臣 之 道 , 始 能 共 同 成 就 「 乂 民 」 的 效 果。「道」雖是個抽象概念,但落實在人世間,體現為以生民為本 的世間秩序。53在君、臣、民三者構成的政治秩序裡,對臨朝主政 的皇帝來說,其權力正當性建立在生民福祉及其存續上。對離去 鄉里、以個體入仕的士人來說,「不入仕,即無以為士」,士人進 一步被嵌入政治體系之中,唯有以國制為平臺,入仕為政,始能 達到拯濟生民、淑世的目的,這是唐代士人反省其責任意識的起 點。對生民來說,國制進一步組織化,生民福祉更加受到國制運 作的牽動,生民存續更有賴君、臣合力,發揮組織管理的效果始 能致之。隋唐之際君臣表達共治的主張、宋人揭櫫「士大夫與皇 帝共治天下」,可說是「君臣道合」理念內部應有之義。

最後,從官僚制的層次看,由漢至唐,皇帝與官僚體系的關 係,也呈現出「由私到公」的演變趨勢。早年,池田溫注意到唐 代 比 視 官 的 消 失 , 認 為 「 貫 徹 了 所 有 官 人 以 一 元 的 形 式 直 屬 皇 帝,完成隋代以來官制結構的集權化。」54晚近,閻步克探討漢代

《 二 年 律 令 》 的 「 宦 皇 帝 者 」, 提 供 我 們 深 入 理 解 這 個 課 題 的 線 索。漢初作為皇帝私人的「宦皇帝者」,逐漸發展為與正式位秩官 職不同的比秩官,仍保有皇帝私人的屬性。由宦皇帝者演變而來 的比秩官或後來的視品官,成為漢六朝官制的一部分。由「宦皇 帝者」、「比秩官」到「比視官」的消失,揭示皇帝與官僚群體的 關係由「私」向「公」發展,皇帝與官僚群體之「私」的關係逐 漸消褪,而「公」的聯繫逐漸加深。唐玄宗朝,比視官消失,皇 帝 與 官 僚 群 體 已 完 全 處 在 「 公 」 的 聯 繫 上 。55從 這 個 脈 絡 看 , 以

53 柳 宗元〈 守道論 〉深入 闡發這 個承自 唐初的 論點。 相關討 論,參 見王德 權,〈重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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