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3233·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召募之制 起于府卫之废。唐末士卒疲于征役,多亡命者,
梁祖令诸军悉黵面为字,以识军号,是为长征之兵。方其募时,
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黵面,赐以缗钱、衣履而 隶诸籍。国初因之,或募土人就所在团立,或取营伍子弟听从 本军,或募饥民以补本城,或以有罪配隶给役。取之虽非一途,
而伉健者迁禁卫,短弱者为厢军,制以队伍,束以法令。当其 无事时,虽不无爵赏衣廪之费,一有征讨,则以之力战斗,给 漕輓,而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矣。
初,太祖拣军中强勇者号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
后更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谓之等长杖,委长吏、都监度人 材取之。当部送阙者,军头司覆验,引对便坐,分隶诸军。
真宗祥符中,重定等杖,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为五等,
诸州部送阙下,及等者隶次军。
仁宗天圣元年,诏京东西、河北、河东、淮南、陕西路募 兵,当部送者刺"指挥"二字,家属给口粮。兵官代还,以所募 多寡为赏罚。又诏益、利、梓、夔路岁募民充军士,及数即部 送,分隶奉节、川效忠、川忠节。于是远方健勇失业之民,悉 有所归。
庆历七年,诸路募厢军及五尺七寸已上者,部送阙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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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禁卫。
至和元年,河北、河东、陕西募就粮兵,骑以四百人、步 以五百人为一营。
嘉祐二年复定等仗,自上四军至武肃、忠靖皆五尺已上,
差以寸分而视其奉钱:一千者以五尺八寸、七寸、三寸为三等。
奉钱七百者,以五尺七寸、六寸、五寸为三等。奉钱五百者,
以五尺六寸、五寸五分为三等。奉钱四百者,以五尺五寸、四 寸五分为二等。奉钱三百者,以五尺五寸、四寸五分、四寸、
三寸、二寸为六等。奉钱二百者,以五尺四寸、三寸五分、三 寸、二寸为四等。不给奉钱者,以五尺二寸或下五寸七指、八 指为等。唯武严、御营喝探以艺精者充,诸司筦库执技者不设 等杖。
七年,御史唐介言 :“比岁等募禁军多小弱,不胜铠甲,
请以初创尺寸为定,敢议减缩者,论以违制。”诏:“禁军备战 者,宜著此令。其备役雄武、宣敕六军、搭材之类,如军马敕。” 治平二年,募陕西土民、营伍子弟隶禁军,一营填止八分。
又遣使畿县、南京、曹、濮、单、陈、许、蔡、亳州募民补虎 翼、广勇,人加赐绢、布各一。
治平四年,诏延州募保捷五营,以备更戍。
熙宁元年,诏诸州募饥民补厢军。
二年,枢密院言 :“国初边州无警则罢兵,今既讲和,而 屯兵至多,徒耗金帛。若于近里粮贱处增募营兵,但令往戍极 边,甚为便计 。”帝与文彦博及韩绛、陈升之、吕公弼等议之,
或以为自古皆募营兵,遇事息即罢,或以为缘边之兵不可多减。
乃命彦博等详议以闻。
三年七月,诏京西路于有粮草州军招厢军,共三万人为额。
十一月,知定州滕甫乞下本路依旧制募弓箭社,以为边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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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四年十二月,枢密院言 :“在京系役兵士,旧额一万八千 二百五十九人,见阙六千三百九十二人,若招拣得足,即不须 外路勾抽,以免不习水土、冻馁道毙之患。欲于在京及府界、
京东西、河北招少壮兵,止供在京功役,不许臣僚占差,不过 期年,可使充足。却对减在外招募之数,桩管所减粮赐上供,
以给有司之用 。”从之。
五年,权发遣延州赵禼招到汉蕃弓箭手人骑四千九百八十 四,为八指挥,遂擢吏部员外郎,加赐银绢二百。
七年,分遣使臣诸路选募熙河效用,先以名闻。河北、河 东所募兵悉罢。
八年,诏军士祖父母、父母老疾无侍丁而应募在他处者,
听徙。
九年,诏选补捧日、天武以下诸军阙,马军三分补一,步 军十分补五。
元丰二年二月,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言 :“岷州禾川、
荔川、闾川砦,通远军熟羊砦,乞置牧养十监,募兵为监牧指 挥。其营田乞依官庄例,募永济卒二百人,其永济卒通以千人 为额。”从之。七月,沿边安抚司言:“北边州军主管刺事人乞 给钱三千,选募使臣职员或百姓为之,以钩致敌情。仍选通判 及监官考其虚实,以行赏罚 。”从之。是年,以兖、郓、齐、
济、滨、棣、德、博民饥,募为兵,以补开封府界、京东西将 兵之阙。
三年,又诏 :“府界诸路将下阙禁军万数,有司其速募之。” 又诏 :“河北水灾,阙食民甚众,宜寄招补军。”
四年,京东、西路以调发兵将,累请增戍。朝廷以兵员有 数,多寝其章。然州郡实有负山带海,奸盗所窥,亦当过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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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其令益广应募者,与免贴军及他役一年。六月,诏 :“在 京奉钱七百以下,选募马步军万五千人;开封府界及本路共选 募义兵保甲万人;如泾原五千人不足,于秦凤路选募。” 五年五月,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蒲宗闵乞自秦州至熙州 量地里远近险易,置车铺二十八,招刺兵士。从之。八月,诏 开封府界、京西招军依式赐外,仍增钱千。十二月,诏京城四 面巡检募士于四门,取民年三十五以下者。又诏河北立额步军,
各于逐指挥额外招百人。
五年,诏一岁内能募及百人者,加秩一等。四月,河东路 经略司请以麟州飞骑、府州威远子弟二十五以下剌为兵。
七年,广西都钤辖司言 :“本路土兵阙额数多,乞选使臣 往福建、江南、广东招简投换兵四千人 。”诏于江南、福建路 委官招换。
八年四月,河东路安抚使吕惠卿言 :“河东敢勇以三百人 为额,请给微薄,应募者少。臣顷在鄜延路日,奏请增三等请 给,借支省马给七分草料,置营教习,自后应募者众。愿依陕 西路已得指挥 。”从之。
哲宗元祐元年三月,诏河北保甲愿投军人及得上四军等杖 事艺者,特许招填,合给例物外,更增钱五千,中军以下三千。
比等杖短一指,射保甲第一等弓弩,并许招刺。从右司谏苏辙 请也。六月,门下侍郎司马光言 :“诸州军兵马全欠,不足守 御之处,量与立额招添。”
八年,枢密院言 :“今新招兵士多是饥民,未谙教阅,乞 自今住营州军差官训练,候半年发遣赴军前。”
绍圣元年,枢密院乞立招禁军官员赏格,如不及数,罚亦 随之。
四年,熙河兰岷路都总管、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蕃弓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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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言,兰州金城关欲招置步军保捷四指挥、马军蕃落一指挥,
从之。诏陕西路添置蕃落军十指挥,各以五百人为额,于永兴 军、河中、凤翔、同、华州各置两指挥,并隶住营州军将下统 制训练,委逐路所属都总管司选官招人。初,三省、密院欲以 牧地募民牧养马,久而未集,曾布以谓不若增骑兵为简便。兼 土兵乃劲兵,又诸路出戍者已竭,及建此议,众翕然皆以为允,
帝亦乐从之。盖牧租见存者七百万,岁额一百七十万,而十指 挥之费二十五万而已,故可与募人养马之法兼行也。徽宗崇宁 元年,湖北都钤辖舒亶奉旨相度召募施、黔州土丁,致讨辰、
沅山猺,每州无过七百人。缘徭贼深在溪洞,险阻不通正军故 也。
三年,京东等路招军五万,马军以崇捷、崇锐名,步军以 崇武、崇威名。
四年七月,熙河兰湟路转运使洪中孚自河东入觐,帝问崇 威、崇锐新兵教阅就绪否。中孚曰 :“教阅易事也。臣不知艺 祖取天下之兵与神考所分将兵曾无减损,若未尝减损,似不须 增。盖兵贵简练不贵多,今遽增二军,所费至广,臣不知献议 者于经费之外别有措置,或只仰给朝廷也。”帝愕然曰:“初议 增兵,未尝议费,可即罢去。”中孚曰:“惰游之卒不复安于南 亩,今一旦罢遣,强者聚而为盗,弱者转徙,则重为朝廷忧。
不若使填诸营阙;无阙,听于额外收管,不一二年尽矣 。”帝 称善。九月,诏 :“近降指挥,在京、诸路招崇捷、崇武等指 挥十万人,又招效忠、蕃落指挥及额内不足人数,虑卒难敷额,
可先招崇捷、崇武十万人。候人数稍见次第,即具申取旨。” 五年,诏 :“抑勒诸色人投军者,并许自身及亲属越诉,
其已剌字,仍并改正。”
政和二年,广西都钤司奏 :“广西两将额一万三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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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逃亡,于荆湖南北、江南东西寄招,缘诸路以非本职,多 不用心。今兵阙六分,欲乞本路、邻路有犯徒并杖以下情重之 人,除配沙门岛、广南远恶并犯强盗凶恶、杀人放火、事干化 外并依法外,余并免决刺填 。”从之。
四年,中卫大夫童师敏言 :“东南州郡例阙厢军,凡有役 使,并是和雇。若令诸郡守臣并提刑司措置招填,庶可省费。” 从之。
宣和元年,高阳关路安抚使吴玠奉手诏招填诸路禁军阙额,
以十分为率,招及四分以下递展磨勘年,七分以上递减磨勘年。
高阳关路河间府、沧、霸、恩州、信安军招填数足,乞行推赏。
从之。
二年,手诏 :“比闻诸路州军招置厢军河清、壮城等,往 往怯懦幼小,不及等样,虚费廪食,不堪驱使。今后并仰遵著 令招填,如违戾,以违制论。”
四年正月,两浙东路钤辖司奏 :“乞将温、处、衢、婺州 元管不系将禁军六指挥,更招置增为十指挥,并以五百人为额,
凡五千人,庶成全将。及更于台州招置不系将禁军一指挥,以 四百人为额。”从之。三月,臣僚言:“窃闻道路汹汹相怖,云 诸军捉人刺涅以补阙额,率数人驱一壮夫,且曳且殴,百姓叫 呼,或啮指求免。日者,金明池人大和会,忽遮门大索,但长 身少年,牵之而去,云'充军'。致卖蔬茹者不敢入城,行旅市 人下逮奴隶,皆避藏恐惧,事骇见闻。今国家闲暇,必欲招填 禁旅,当明示法令,赉以金帛,捐财百万,则十万人应募矣。
捉人于途,实亏国体,流闻四方,传播远迩,殊为未便。伏望 亟行禁止,以弭疑畏 。”时宝箓宫道士张继滋因往尉氏,亦被 刺涅,事闻,手诏提刑司根治。四月,臣僚因言 :“招刺阙额 禁军,枢密院立限太遽,诸营弗戢,人用大骇。幸不旋踵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