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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3284·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迁补之制    屯戍之制   

  迁补之制  自殿前、侍卫马步军校,每遇大礼后,各以次  迁,谓之"转员"。转员至军都指挥使,又迁则遥领刺史,又迁  为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员溢,即从上罢军职,为正团练  使、刺史之本任,或有他州总管、钤辖。其老疾若过失者,为  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隶军头司。其黜,则为外州  马步军都指挥使。凡军主阙,以军都指挥使递迁;余阙,以诸  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行首、军使、副行首、副兵马  使、十将递迁。凡将校,一军营止补十人,其厢都指挥使、军  都指挥使、都虞候、指挥使,营主其一,即阙其三。殿前左右  班都虞候遥领剌史,即与捧日军都指挥使通,以次迁捧日、龙  卫厢都指挥使,仍遥领团练使。若员溢,即为正刺史补外,他  如诸军例递迁。 

  凡列校转补,有司先阅走跃、上下马;次出指二十步,掩  一目试之,左右各五占数为见物。武艺,弓射五斗,弩彍一石  五斗,枪刀手稍练。负罪不至徒,年未高,或虽年高而无疾、 

精力不耗者,并取之。 

  凡诸军转员后,取殿前指挥使长入祗候填行门,取东西班 

             

宋史      ·3285· 

 

长入祗候、殿侍、诸班直充诸班押班、诸军将校者,皆亲阅。 

前一日,命入内都知或押班一人、勾当御药院内侍一人,同军  头引见司较定弓弩斗力,标志之。凡弓弩艺等者,人占其一。 

至日,引见,弓弩列置殿前,命取一以射。军头引见司专视喝  箭以奏。如喝失当,即奏改正。入内都知或押班同勾当御药院  内侍殿上察视,如引见司不觉举,亦奏改正。枪刀手竭胜负, 

若喝不以实,并引见司失觉举,并劾其罪。 

  太平兴国九年,上诣崇政殿转改诸军将校,自军都指挥使  以下、员僚以上,皆按名籍验劳绩而升陟之,凡数日而毕。内  外感悦。乃谓宰臣等曰 :“朕迁转军员,先取其循谨能御下者, 

武勇次之。若不自谨饬,则其下不畏惮,虽有一夫之勇,亦何  所用 !” 

  咸平三年五月,上御便殿迁补军职,凡十一日而毕。自神  卫右第二军都指挥使、恩州剌史周训而下,递迁者千三十一人。 

  四年十二月,帝谓吕蒙正曰 :“选众求才,诚非易事。朕  常孜孜询访,冀有所得。向求于军校中,超擢八九人,委以方  任,其间王能、魏能颇甚宣力,陈兴、张禹珪亦有能名 。”蒙  正等曰 :“才难求备。今拔十得五,有以见陛下知臣之明也。”    五年,帝谓知枢密院周莹曰 :“国朝之制,军员有阙,但  权领之,三岁一迁补。未及期以功而授,止奉朝请而已。今阙  员处则乏人部辖。须当例与转补 。”于是召莹等至便殿,按军  籍次补,其屯戍于外及军额在下素不该恩例,亦溥及之。凡再  旬方毕。 

  景德二年四月,帝曰 :“殿前诸班、侍卫马步诸军及军头  司诸军员,因衰病或以他事出补外职,率皆临事奏裁,殊无定  制,可条其所入职名类例以闻。”又曰:“近累有诸处立功指挥  使,未可别加迁擢,皆特补本军都虞候。旧无此职名,盖权宜 

             

宋史      ·3286· 

 

加置,若后有阙,不须复补。”又曰:“内外诸军所阙小校,傥  以名次迁补,或虑不能尽得武干之士,自今并令阅试武艺,选  擢为之。”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诏曰 :“自来转补军员,皆是议定降  宣命讫,方引见转补。其间有老病不任职者,临时易之,无由  整齐。经汾阴大礼,应殿前马步军诸班诸军员,并分作甲次于  崇政殿逐人唱名引见,朕自视之。有不任职者,当于不系禁军  处优与安排,免转员之际,旋议改易。”八月,诏:“殿前、侍  卫马军步军司所管内外禁军军员,自来补转,体例不一,未得  均平。朕夙夜思之。今来该汾阴转员,可立定久远规制。其马  军、步军,自指挥使以下,各别转补,皆令自下而升。仍将殿  前、侍卫马军步军司所辖军分,各衮同转补。如马军军员自近  下补至拱圣,即双取之,以分补捧日、龙卫,其近下军分有阙, 

即却自捧日、龙卫双取,升一员资补填。其步军有阙,填补并  准此。”又诏:“所议改更转补军员职名,恐诸军未喻,可降宣  命云:殿前、侍卫马步军司自来多是龙卫更转入捧日,并神卫  更入天武之类,是致难得出职,久成沉滞。今来转员,出自朕  意,并各与分两头迁改,其龙卫更不入捧日,并神卫更不入天  武。其捧日、龙卫阙,于拱圣内隔间取人,分头充填。其拱圣  阙,即将骁骑、云骑分头转入。其天武、神卫阙,于神勇内隔  间取人,分头充填。其神勇阙,即将宣武充填。其宣武阙,取  殿前、步军司虎翼充填。已上如取尽指定军员,即转已次军员  充填。所有宁朔军分次第请受并转员出入,今后并特与依骁胜  体例施行。” 

  六年十月,诏 :“诸班直并马步军事军员,其诸班、捧日、 

龙卫、天武、神卫五头下出人外,其御龙诸直作一处转;员僚  直、拱圣、骁骑、云骑、骁胜、武骑、宁朔、神骑已上军额军 

             

宋史      ·3287· 

 

员,作一处挨排递迁;水军神勇、宣武,殿前司虎翼、卫圣, 

步军司虎翼、奉节、广勇、神射已上军额军员,作一处挨排转  补;事内殿前指挥使押班至都知只本班转,其神卫、广勇、神  射已下至军使、都头,即逐指挥内递迁。内有年及六十已下者  并勾押赴阙,令殿前司看验闻奏,当议相度安排。所有副兵马  使、副都头员阙,仍取捧日、龙卫、神勇十将充填,余并从之。 

内神卫水军第一指挥,令立充神卫水军指挥;殿前司上虎翼第  二、步军司上虎翼第一,并立充虎翼水军指挥,依旧系逐司管  押。其神卫水军见管军员,先自奉节补入,多不会舟楫,并一  齐转上外,却将虎翼水军两指挥会水军员与神卫水军共三指挥  一处衮转。如转至神卫水军指挥使,除年老病患依例出职安排  外,更不转上。” 

  天禧元年十月,以御前忠佐郭丰等六人并受将军。初,军  头司定年老负犯者将黜之。帝以其久居武列,命寘环卫,其带  遥郡者与大将军,不带遥郡者与将军。 

  天圣六年,将转员,枢密院奏 :“诸军将校有因循不敢戢  士者,请谕殿前、马步军司密以名闻 。”八年,诏殿前、侍卫  司同定内外诸军排立资次。 

  景祐二年,诏缘边就粮兵有员阙,奏以旧人次迁。 

  康定元年,诏三路就粮将校半以次迁,半遣自京师。又诏  陕西土兵校长遣自京师,情不谙达,自今悉就本路通补。 

  庆历四年,诏捧日、天武选退将校超三资,余超二资,悉  补外职。五年,真定府、定州路都总管司奏 :“奉诏阅教军士, 

选补阶级,弓射九斗至一石,距堋七十步至百步,射最亲者为  第一等。其阅教时,弓不必引满,力竞即发,务在必中。伏缘  旧例军中拣节级,以挽强引满为胜。今一旦取射亲者为第一等, 

其弓力止九斗、一石,箭留三两指,而退素习挽强引满之士, 

             

宋史      ·3288· 

 

于理未便 。”诏诸军选节级用旧例,遇阅教即如近制。 

  皇祐元年,诏:诸路就粮兵阙将校,须转补满三年听迁。 

又诏:将帅麾下兵,非有战功,毋得请迁隶上军。 

  嘉祐二年,诏:京东教阅本城、骑射、威边、威勇、壮武, 

自初募置,即给鼓旗阅教以代禁军,如有员阙,听递迁至副指  挥使止,转补后满三岁,阙三分已上即举行。其指挥使阙,即  步军司补之。 

  至和三年,诏亲从官入殿满八年者补节级,从枢密院之请  也。 

  治平元年,迁诸班直长行洎禁军副兵马使已上有材武者, 

得七十人,帝临轩亲阅。喻天武右第三军都指挥使王秀曰:“尔  武艺虽不中格,而有战功,且能恪守法度,其以尔为正刺史, 

务勤乃职,无负朕之委寄也 。”又喻散直都虞候胡从、内殿直  副都知张思曰 :“尔能勤以持身,忠以事上,治军又皆整肃, 

其以从为内园使,思为崇仪副使 。”自余擢迁有差。 

  二年,诏 :“广南教阅忠敢、澄海,一营者即本营递迁, 

两营已上者,营三百人补五人,二百人至三百人补三人,二百  人以下补二人,百人以下补一人,止于副指挥使。凡递迁满三  岁,五阶阙二、三阶阙一即补。”四年,诏:“自今一营及二百  五十人已上置校十人,阙三人即补。二百五十人已下置校七人, 

阙二人即补。京师非转员并诸道就粮并准此令。” 

  凡军头、十将、节级转补,谓之"排连",有司按籍阅试, 

如列校转员法。弓射六斗、弩彍一石七斗、枪刀手稍练并取之。 

如旧不试武技者,即递迁。其不教阅厢军节级,则其半递迁, 

其半取伉健未尝犯徒刑、角力胜者充。 

  治平四年,有司言 :“军士阙额多而将校众,请以实领兵  数制将校额,第其迁补,并通领五都之事。”乃诏:“二百五十 

             

宋史      ·3289· 

 

人以上,补指挥使十人,以下七人,阙二人者以次补。补十将  者,马军四十人,步军如马军之数而加其一焉。百五十人以上  者三十人,阙五人者以次补。不及百五十人者,如旧格,补单  将二十人。” 

  熙宁二年,枢密院请 :“自今捧日、龙卫、天武、神卫厢  都指挥使阙,无当次迁者,并虚之。其诸军都指挥使、都虞候  当迁者,阙多则间一名补转,兼以次职事。吐浑等军都指挥使、 

都虞候阙者,虚其阙。”六月,诏:“河东、陕西就粮军士将校, 

其间材效之人,孤远无由自达,有司审度其有军功骁勇者以名  闻,当擢寘班行,以备本路任使。” 

  四年,诏 :“诸班直尝备宿卫,病告满尚可疗者,殿前指  挥使补外牢城指挥使,余以为捧日、天武第五军押营,奉钱三  千者予五百,二千以下者予三百。” 

  六年,诏 :“军校老而谙部辖者优假之;虽疾不至罢癃, 

或未七十犹堪任事者勿罢。即法虽当留而不能部辖者以闻,当  议处之厢军。”二月,诏:“军士选为节级,取两尝有功者,功  等以先后,又等以重轻,又等以伤多者为上。” 

  七年,诏 :“十将以下当转资而不欲者,凡一资,以功者  赐帛十五匹,技优者十匹。”六月,诏:“在京转员诸军都虞候 

  七年,诏 :“十将以下当转资而不欲者,凡一资,以功者  赐帛十五匹,技优者十匹。”六月,诏:“在京转员诸军都虞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