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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3269·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训练之制   

  训练之制  禁军月奉五百以上,皆日习武技。三百以下, 

或给役,或习技。其后别募厢兵,亦阅习武技,号教阅厢军。 

戍川、广者旧不训练,嘉祐以后稍习焉。凡诸日习之法,以鼓  声为节,骑兵五习,步兵四习,以其坐作进退非施于两军相当  者然。自宋初以来,中外诸军皆用之。 

  明道二年,枢密使王曙言 :“天下厢军止给役而未尝习武  技,宜取材勇者训肄,升补禁军 。”上可其奏。 

  康定元年,帝御便殿阅诸军阵法。议者谓诸军止教坐作进  退,虽整肃可观,然临敌难用,请自今遣官阅阵毕,令解镫以  弓弩射。营置弓三等,自一石至八斗;弩四等,自二石八斗至  二石五斗,以次阅习。诏行之陕西、河东、河北路。是岁,诏: 

“教士不衽带金革,缓急不足以应敌。自今诸军各予铠甲十、 

马甲五,令迭披带 。”又命诸军班听习杂武技,勿辄禁止。 

  庆历元年,徙边兵不教者于内郡,俟习武技即遣戍边。 

  二年,诸军以射亲疏为赏罚,中的者免是月诸役,仍籍其  名。阙校长,则按籍取中多者补。枢密直学士杨偕请教骑兵止  射九斗至七斗三等弓,画的为五晕,去的二十步,引满即发, 

             

宋史      ·3270· 

 

射中者,视晕数给钱为赏。骑兵佩劈阵刀,训肄时以木杆代之。 

奏可。 

  四年,诏 :“骑兵带甲射不能发矢者,夺所乘马与本营艺  优士卒。”韩琦言:“教射唯事体容及强弓,不习射亲不可以临  阵。臣至边,尝定弓弩挽强、蹠硬、射亲格,愿行诸军立赏肄  习。岁以春秋二时各一阅,诸营先上射亲吏卒之数,命近臣与  殿前、马步军司阅之。其射亲入第四至第七等,量先给赐;入  第三等已上及挽强、蹠硬中格,悉引对亲阅;等数多者,其正  副指挥使亦第赐金帛 。”诏以所定格班教诸军。四年,遣官以  陕西阵法分教河北军士。 

  五年,密诏益、利、梓、夔路钤辖司,以弓弩习士卒,候  民间观听浸熟,即便以短兵日教三十人,十日一易。知并州明  镐言 :“臣近籍诸营武艺之卒,使带甲试充奇兵外,为三等, 

庶几主将悉知军中武技强弱,临敌可用 。”诏颁其法三路。范  仲淹请以带甲射一石充奇兵,余自九斗至七斗第为三等,射力  及等即升之。诏著为令。 

  六年,诏诸军夏三月毋教弓弩,止习短兵。又诏 :“以春  秋大教弓射一石四斗、弩彍三石八斗、枪刀手胜三人者,立为  武艺出众格。中者,本营阙阶级即以次补。” 

  至和元年,诏:“诸军选将校,武艺钧,以射亲为上。”韩  琦又言 :“奉诏,军士弩彍四石二斗并弓箭、枪手应旧规选中  者,即给挺补守阙押官,然则排连旧制为虚文矣。请三路兵遇  春秋大教,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免本营他役,候阶级阙,如  旧制选补 。”奏可。 

  治平二年,诏 :“河北战卒三十万一千、陕西四十五万九  百并义勇等,委总管司训练,毋得冗占。” 

  熙宁元年,诏曰 :“国家置兵以备战守,而主兵之官冗占 

             

宋史      ·3271· 

 

者众,肄习弗时,或误军事。帅臣、安抚、监司其察所部有占  兵不如令者以闻 。”十月,枢密院请陕西、河东选三班使臣及  士人任殿侍者,以为河北诸路指使,教习骑军。或言河朔兵有  教阅之名而无其实,请班教法于其军,久而弗能者,罢为厢军。 

奏可。 

  二年,帝常语执政:“并边训练士卒,何以得其精熟?”安  石对曰 :“京东所教兵已精强,愿陛下推此法以责边将,间诏  其兵亲临阅试。训练简阅有不如诏者罚之,而赏其能者。赏不  遣贱,罚不避贵,则法行而将吏加劝,士卒无不奋励矣 。”九  月,选置指使巡教诸军,殿前司四人,马、步军司各三人。 

  三年,帝亲阅河东所教排手,进退轻捷,不畏矢石。遂诏  殿前司,步军指挥当出戍者,内择枪刀手伉健者百人,教如河  东法,艺精者免役使,以优奖之。 

  五年四月,诏在京殿前马步诸军巡教使臣,并以春秋分行  校试。射命中者第赐银楪,兵房置籍考校,以多少定殿最。五  月,诏以泾原路蔡挺衙教阵队于崇政殿引见,仍颁诸路。其法: 

五伍为队,五队为阵,阵横列,骑兵二队亦五伍列之。其出皆  以鼓为节,束草象人而射焉,中者有赏。马步皆前三行枪刀, 

后二行弓弩,附队以虎蹲弩、床子弩各一,射与击刺迭出,皆  闻金即退。预籍人马之强者隐于队中,遇可用,则别出为奇。 

帝以其点阅周悉,常有出野之备,故令颁行。 

  六年,诏 :“河北四路承平日久,重于改作,苟遂因循, 

益隳军制。其以京东武卫等六十二营隶属诸路,分番教习,余  军并分遣主兵官训练。”九月,诏:“自今巡教使臣校殿最,虽  以十分为率,其事艺第一等及九分已上,或射亲及四分,虽殿, 

除其罚;第二等事艺及八分,或射亲不及三分,虽最,削其赏。”  十月,选泾原士兵之善射者,以教河朔骑军驰骤野战。帝曰: 

             

宋史      ·3272· 

 

“裁并军营,凡省军员四千余人,此十万军之资也。傥训练精  勇,人得其用,不惟胜敌,亦以省财。”安石等曰:“陛下频年  选择使臣,专务训练,间御便殿躬亲试阅,赏罚既明,士卒皆  奋。观其技艺之精,一人为数夫之敌,此实国家安危所系也。”  是时,帝初置内教法,旬一御便殿阅武,校程其能否而劝沮之, 

士无不争劝者。 

  七年,诏教阅战法,主将度地之形,随宜施行。二月,诏: 

“自今岁一遣使,按视五路安抚使以下及提举教阅诸军、义勇、 

保甲官,课其优劣以闻而诛赏之。” 

  八年,诏 :“在京诸军营屯迫隘,马无所调习。比创四教  场,益宽大,可以驰骋。其令骑军就教者,日轮一营,以马走  骤阅习 。”五月,臧景陈马射六事:一、顺 直射,二、背  射,三、盘马射,四、射亲,五、野战,六、轮弄,各为说以  晓射者。诏依此教习。八月,帝令曾孝宽视教营阵。大阅八军  阵于荆家陂,讫事大赏。 

  元丰元年十月,诏立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第为上中下三  等。步射,六发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马  射,五发骤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等如步射法。弩射, 

自六中至二中,床子弩及炮自三中至一中,为及等。并赏银有  差。枪刀并标排手角胜负,计所胜第赏。其弓弩坠落,或纵矢  不及堋,或挽弓破体,或局而不张,或矢不满,或弩蹠不上牙, 

或擭不发,或身倒足落,并为不合格。即射已中赏,余箭不合  格者,降一等,无可降者罢之。 

  是月,贾逵、燕达等言 :“近者增损东南排弩队法,与东  南所用兵械不同,请止依东南队法,以弩手代小排。若去敌稍  远则施箭,近则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右手执刀以备斩伐,与  长兵相参为用 。”诏可,其枪手仍以标兼习。十一月,京西将 

             

宋史      ·3273· 

 

刘元言:“马军教习不成,请降步军,又不成,降厢军。”乃下  令诸军,约一季不能学者,如所请降之。十二月,诏 :“开封  府界、京东西将兵,十人以一人习马射,受教于中都所遣教头。 

在京步军诸营弓箭手,亦十人以一人习马射,受教于教习马军  所。艺成,则展转分教于其军。” 

  二年四月,遣内侍石得一阅视京西第五将所教马军。五月, 

得一言其教习无状,诏本将陈宗等具折。宗等引罪,帝责曰: 

“朝廷比以四方骄悍为可虞,选置将臣分总禁旅,俾时训肄, 

以待非常。至于部勒规模,悉经朕虑,前后告戒已极周详。使  宗等稍异木石,亦宜略知人意。尸禄日久,既顽且慵,苟遂矜  宽,实难励众,可并勒停 。”是月,诏殿前、步军司兵各置都  教头掌隶教习之事,弩手五营、弓箭手十营、枪刀标排手五营  各选一人武艺优者奏补。逐司各举散直一人为指使,罢巡教使  臣。是日,诏河东、陕西诸路 :“旧制,马军自十月一日驰射  野战,至谷雨日止。塞上地凉,自今教起八月,止五月一日。”  七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毋过两时。九月,内出教法格并图象颁  行之。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使蕃  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象,凡千余言,使军士  诵习焉。 

  四年五月,诏东南诸路转运、提点刑狱司,体量将兵自降  教阅新法之后,军士有所倍费以闻。盖自团立将兵以来,军人  日新教阅,旧资技艺以给私费者,悉无暇为故也。 

  六年,从郭忠绍之请,步军弩手第一等者,令兼习神臂弓。 

  七年八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路专选监司提举教阅。神  宗留心武备,既命立武学、校《七书》以训武举之士,又颁兵  法以肄军旅,微妙渊通,取成于心,群臣莫望焉。 

  元祐元年四月,右司谏苏辙上言 :“诸道禁军自置将以来, 

             

宋史      ·3274· 

 

日夜按习武艺,将兵皆蚤晚两教,新募之士或终日不得休息。 

今平居无事,朝夕虐之以教阅,使无遗力以治生事,衣食殚尽, 

憔悴无聊,缓急安得其死力?请使禁军,除新募未习之人,其  余日止一教。是月,朝请郎任公裕言 :“军中诵习新法,愚懵  者颇以为苦 。夫射志于中,而击刺格斗期于胜 ,岂必尽能如  法?”枢密院亦以为元降教阅新法自合教者指授,不当令兵众  例诵。诏从之。九月,枢密院奏 :“异时马军教御阵外,更教  马射。其法:全队驰马皆重行为'之'字,透空发矢,可迭出, 

最便利。近岁专用顺鬃直射、抹鞦背射法,止可轻骑挑战,即  用众乃不能重列,非便。请自今营阅排日,马军'之'字射与立  背射,隔日互教 。”诏可。 

  三年五月,罢提举教习马军所。 

  六年六月,三衙申枢密院,乞近伏七十日依令式放诸军教。 

王严叟白韩忠彦曰 :“景德故事,皆内侍省检举传宣,今但岁  举为常,则不复见朝廷恩意 。”忠彦以为然,又开陈太皇太后。 

曰 :“如此则为常事,待处分内侍省。”遂诏:“今后入状,遣  中侍传宣诸军住教。” 

  绍圣元年三月,枢密院言 :“禁军春秋大教赏法,每千人  增取二百一十人,给赏有差 。”从之。 

  二年二月,枢密院言 :“马军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 

  二年二月,枢密院言 :“马军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