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報 1 月 3 日的社論說:「就本省來說,由於過去日人統治的專橫,
十一、 其他經邀請之有關機關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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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見而成,任務為(1)有關政策之決定與指導;(2)有關工作之報告與檢討;(3)
有關業務之聯繫與配合;(4)有關問題之研議與解決;(5)其他有關海外工作之 指導事項。14可見這個海外工作指導小組在海外工作上的地位,不容忽視。海外 工作指導小組組織方面,根據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第一八次會議通過「海外工 作指導小組組織簡則」所設立,隸屬於中央委員會。若檢視該組織簡則,除了就 該小組的組織目的、任務之外,參加的人員根據簡則第三條規定15,參加人員有:
一、 中央委員會第三組主任 二、 中央委員會第四組主任 三、 中央委員會第六組主任 四、 外交部長
五、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六、 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 七、 國防部第二廳廳長 八、 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九、 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主管人員 十、 內政部調查局局長
十一、 其他經邀請之有關機關首長
前項出席人員以屬於本黨同志為限,如主管同志因事不能出席,限以副主管 同志或幕僚長同志為代表。
其中的中央委員會第三組、第四組、第六組,則分別負責掌理海外地區各級黨部 之組織與黨員之訓練及指導其活動;掌理宣傳工作之指導、設計、黨意理論之闡 揚,及幹部訓練有關業務、掌理社會、經濟、政治等動態有關資料之收集、研究、
14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四十二年度的海外黨務》(台北:中國國民黨,1954 年 2 月),頁18。
15 「海外工作指導小組組織簡則」,〈黨卷〉(1953 年 12 月 31 日至 1960 年 2 月 1 日):《中 華民國外交部檔案(秘書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號:81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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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與對敵鬥爭之策劃。16而且在海外,主要以駐外使領館為對外關係的領導中 心,對於無外交關係之地區,中央還是會遴派人員,在當地工作。17而這個小組 日後則脫胎成為「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常用的代號為:周海通、
李海興、唐海澄、谷振海等等)18。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則是根據 中國國民黨第7 屆中央委員會 316 次會議(1956 年 11 月 21 日)通過依據海外 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辦法規定設置。一直到中國國民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 次全體會議調整中央委員會,將中國國民黨第三組與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 委員會(以下為行文之便,簡稱為統指會)合併成立海外工作會為止(1972 年 5 月15 日)。19統指會其確切的工作為:(1)海外對匪闘爭工作之研討與策劃事項;
(2)海外各地區業務之督導與協調事項;(3)海外有關機關重要工作同志之考 核訓練與調整事項;(4)海外工作經費之籌措運用與審核事項;(5)其他海外對 匪闘爭有關重要事項。20除了統指會中央負責以上之事務之外,海外各地分別設 置統一領導機構,通常為掩護該機構之故,常以代號互稱,負責該地區的領導工 作,例如在港澳、日本、韓國、泰國、越南、美國等地,由中央付予便宜行事之 權,以肆應事機,主要任務是:(1)情報研判事項;(2)心理作戰(包括宣傳)
與經濟作戰之指導事項;(3)僑運工作與聯戰工作之配合策進事項;(4)駐在地 政府與反共黨派之聯繫運用事項;(5)其他對匪闘爭工作之策進事項。21不過,
要注意的是,雖名為對「匪」,在此的意義並不侷限於北京政府,更有政治立場 與國民黨迥異的台獨人士或是政治意見不合的人士。
16 林養志編輯:《中國國民黨七至九屆歷次中全會重要決議案彙編(上)》,頁 31。
17 林養志編輯:《中國國民黨七至九屆歷次中全會重要決議案彙編(上)》,頁 57-58。
18 關於海外對匪鬥爭統一指導委員會,先有名為「周海通」者,但於 1959 年元月,組織內認 為化名已久:「經報本會第57 次會議決定改為『李海興』。茲隨函檢附『李海興印』四字隸 體陽文印模壹份,自即日起開始使用,今後原用化名作廢,敬希。」參閱:「周海通更名為 李海興」,〈海外對匪鬥爭指導委員會(第七冊)〉,(1958 年 8 月至 1959 年 1 月):《中 華民國外交部檔案(秘書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號:816.9/0008。之 後的代號換名也大都以這類模式替換。
19 劉維開編輯:《中國國民黨職民錄》(台北:國民黨黨史會、近代中國,1994 年),頁326-345。
20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四十六年海外黨務(上篇)》(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 會,1957),頁 6。
21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四十六年海外黨務(上篇)》,頁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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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統指會對北京政府與台獨人士的工作 一 針對北京政府的海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49 年成立之後,曾經對海外工作做過組織上的調 整,至1953 年 1 月間,海外工作由中央政治局海外工作部指揮,部長王稼祥、
副部長廖承志等領導,根據當時國民黨刊行資料顯示,北京政府的駐外使館,同 時也是北京政府特務工作的大本營。22統指會最主要的工作還是著眼在收集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海外活動資訊,並且指揮工作人員在其舉行會議、活動予以破壞、
打擊或是積極爭取留學生。例如在第79 次會議,統指會警覺到北京政府針對海 外留學生的活動,於是開會曾提議:
匪方對我留學生之滲透爭取工作,頗為積極。又各學寮匪方威脅我留學 生參加其同學會組織。我各有關方面應提高警覺,與文化參事處切取聯繫并 即由支部遴派忠貞青年打入匪方同學會組織。23
在爭取海外留學生上,外交部扮演的官方角色更是重要。例如1965 年有一留日 學生何照焄,苗栗縣人,中興大學農學院森林學系畢業,卻於該年3 月 26 日在 日本醫院病逝,外交部急派文化專員余承業趕往,而親北京政府學生與支持台獨 學生也聞訊而來,余專員當場表示由留日同學會、東大中國同學會及文參處會同 成立治喪委員會,一切費用,由大使館負擔,並一面電教育部協助其家屬來日。
嗣後,治喪費用花費日幣壹拾貳萬壹千柒百壹拾元(折合美金叁百叁時捌元零捌 分),大使館雖先行墊付,但是館內卻缺乏此經費,最終卻在對匪鬥爭工作專款 下核銷。24大使館雖然在當下作足了面子,卻因為沒有預算差點失了裡子。由此
22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海外工作研究》(台北市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
1954 年 6 月),頁 67。
23 「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第 79 次會議議程(1960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海外對匪鬥爭指導委員會(第五冊)〉(1958 年 8 月至 1960 年 6 月):《中華民國外交部檔 案(秘書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號:816.9/0006。
24 「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第 195 次會議議程(196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海外對匪鬥爭指導委員會(第六冊)〉(1965 年 4 月至 6 月):《中華民國外交部檔案
(秘書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號:817.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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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可見為了維護國家尊嚴,外交官員當下急迫的決定,都能獲得事後諒解。
而在積極破壞北京政府在海外的活動上,例如在1964 年海外工作小組據報北京 當局有計劃在日本舉行商展,地點分別在東京、大阪、福岡,預計自月初開始,
每處3週,自籌畫到結束將達10 個月。統指會於 3 月 10 日約請外交部、僑委會、
安全局暨第三組、第六組等單位負責同志詳加研討,獲得意見:25
1. 積極運用日本輿論及我方報刊揭露匪方陰謀,并對匪方人員進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