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再生綠建材應用示範與推廣策略
第一節 再生綠建材示範推廣
綠建材基本上有兩大訴求點,包括「維護地球永續」與「促進人本健康」。其中「健 康」與「高性能」直接呼應人本健康的訴求,因此能廣受消費者青睞。但「再生綠建 材」與「生態綠建材」之使用,對於減少天然資源使用,維護生態環境有極大的貢獻,
但是卻很能因為激發民眾環保意識而樂意主動使用該兩項綠建材產品。在缺乏市場誘 因的情況下,造成業者裹足不前,此對於藉由推動綠建材以確保資源永續,並減少二 氧化碳排放的目標不易達成。
再生綠建材之使用目前有以下幾項不利因素:
(一)成本偏高
原料來源多方面,分攤較高運輸成本
雜物太多增加分類前處理之成本
性質複雜,必須增加製程調配及生產成本
供應不穩定,增加製程之複雜性 (二)品質欠佳:
使用者主觀上常認為,既然使用回收材料,品質必然欠佳。此雖為大部 份係由於誤解所致,但無可否認的是再生綠建材推廣使用的不利因素。
由於回收料的來源多元性,原料性質將影響成品品質之控制。
(三)法規不利:
國家標準排除再生原料
新材料必須另訂施工規範
綠色採購不易落實 (四)產業體系不健全:
廢棄物來源分散,且供應不穩定
下游廠商外移無法形成完整供應鏈
為加強再生綠建材之推動必須針對以上困難點,從強化料源管理、技術改進、強 化法規制度及健全產業體系等方面著手。
(一) 料源管理:
可提供作為再生建材料源的有兩大類:(1)產業廢棄物(經濟部工業局公告再 利用);(2)營建廢棄物。
產業廢棄物方面,經工業局公告可回收再利用者,有特定的來源對象,不
易混雜其他類別之廢棄物。故經再利用機構試驗證明可作為再生綠建材之原料 後,產源管理較容易。且依其種類性質,某些類別尚可另向產生者收取處理費 用,降低再生材料之生產成本。
營建廢棄物方面,包括兩部份的管理:
(1) 源頭管理:落實公共工程、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將可具再利用價值部份(尤 其是可作為再生建材原料者)與雜質(碎玻璃、塑膠、布類紙類等),於拆除時 即適當分類置放,避免混雜在一起徒增後續分類之困難,且增加成本。
(2) 處理場之分類:依據黃榮堯教授 94 年執行環保署「營建混合物流向追蹤及 再利用推動計畫」之成果,建議分成三級之分類與分級制度(如圖 4-1)。並 將經篩選分類後,將雜質、金屬及可燃物等剔除後之物質,有可供級配利用 之粒料、回填之填充料等。
分類與分級制度架構
圖 4-1 營建混合物分類分級制度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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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使用者對再生綠建材產品品質不良之疑慮,唯有加強驗證,要求再生 綠建材務必符合國家標準,以利施工單位樂於採用。因此綠建材標章之評定即 在確認成品品質。而「再生綠建材」之評定係經由嚴謹之機制,包括:
(1) 使用之再生材料未含任何有害性成分。
(2) 使用一定比例以上之再生材料。
(3) 品質性能符合國家標準。
(4) 生產工廠無違反工安環保法規。
(5) 現場查核確認。
技術面上,要開發品質與性能皆具優越性之「優質再生綠建材」。也就是說,
利用再生材料之特性,賦予再生建材擁有較一般建材更優越的特殊性能。尤其 是若能兼顧健康、節能等要求,則將具極大市場競爭力。
(三) 法規制度之強化:
目前「建築技術規則」第 321 條規定「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 材料應採用綠建材,其使用率應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 5%以 上。」,雖然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將提高使用比例至30%以上,但美中不足之處 在於仍限定於室內使用。然而再生綠建材卻大多使用於戶外空間,以致於建築 技術規則強制使用比例之規定,對再生綠建材誘因不大。
因此必須擴及戶外空間,以及於上述綠建材使用比例中,再特別要求綠建 材中應有一定比例為再生綠建材。而公共工程之強制使用,更是再生綠建材推 廣應加強努力之重點。此將於下節中再詳述。
(四) 健全產業體系:
如本計畫97 年之規劃,宜從供給面、需求面強化,並帶動循環再生產業之 發展(如圖 4-2)。而建立再生綠建材長期推廣示範機制,則是在制度面上建立穩 定的供需體系。
圖 4-2 再生綠建材供需體系建立
二、再生綠建材推廣之契機
再生綠建材之推廣雖然有如前節所述之困難,但節能減碳之國際潮流,卻帶來以 下契機:
(一) 全國能源會議共同意見:建構節能減碳消費生活模式─推動使用節能減碳綠 建材:
(1) 提供綠建築、節能減碳綠建材購買及使用之獎勵機制。
(2) 公有建築物規定應採用一定比例之節能減碳綠建材。(公有建築物規定應採 用50%以上之節能減碳綠建材)
(二) 生態城市與綠建築推動方案
次目標(4):「提升室內環境控制技術,建立綠建材市場機制,創造舒適 健康與優質居住空 間」。
次目標(6):「發展營建減廢技術與機制,提升資源有效利用」。
實施方針第十條:「建立循環型社會之營建廢棄物減量及再生建材推廣機 制」。
實施項目(10):「各部會訂定公共工程使用再生材料比例」。(公共工程委 員會主辦)。
實施項目(15):「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技術研發,驗證及推廣產製,以加 速再生建材產業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辦)。
(三) 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白皮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規劃設計階段:
應採用性能為導向之相關規範,提昇規劃設計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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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進行環境設計,保護自然生態環境 (2) 執行階段
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
三、辦理再生綠建材成果發表會 1.成果發表會內容
配合法規上對再生綠建材之使用所提供之機會,為積極擴大再生綠建材之推廣使 用,將結合再生綠建材業者,辦理技術成果發表會。
辦理時間:98 年 9 月 18 日。
地點: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 2 號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
參加者:建築業界、土木營造業、政府機關、學者專家、新聞媒體等約八十 餘人(詳見附錄一之簽到簿)。
議程內容:
議程 主講人
09:10~09:30 報到接待
09:30~09:40 長官致辭 建研所鄭元良組長 09:40~10:00 再生綠建材標章說明 環發會陳文卿博士 10:00~10:20 再生綠建材研發成果報告(Ⅰ) 環發會陳文卿博士 成大蔡志達博士
10:20~10:40 再生綠建材研發成果報告(Ⅱ)
再生綠建材標章業者 立順興公司呂東璇經理
天九公司范振榮協理 順欣公司劉明宗董事長 10:40~11:00 座談與討論 建研所長官 11:-00~11:20 休息及赴現地施工示範會場
11:20~12:00 (1)再生綠建材成果現場展示
(2)再生木質屋頂隔熱磚現地施工示範 環發會陳文卿博士
成果發表會報告包括環發會陳文卿博士、成大永續中心蔡志達博士、立順興公司 呂東璇經理、天九公司范振榮協理、順欣公司劉明宗董事長等,討論會情形如圖 4-3~4-11 報告內容如附錄一。
圖4-3 建研所鄭元良組長致辭 圖4-4 成大張祖恩教授報告
圖4-5 環發會陳文卿博士報告 圖4-6 成大蔡志達博士報告
圖4-7 立順興公司呂東璇經理報告 圖4-8.天九公司范振榮協理報告
圖4-9. 順欣公司劉明宗董事長報告 圖4-10. 討論會現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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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1 討論會現況(2)
2.座談會意見
專題報告結束後,舉行座談會(見圖 4-12、4-13)。由鄭元良組長、張祖恩教授、
陳文卿博士、呂東璇經理、范振榮協理、劉明宗董事長等與現場出席者面對面溝通討 論。與會者所提之意見彙整如下,皆分別由鄭組長、張教授等作各別說明。
(1) 使用再生材料所製造之隔熱材料是否可申請再生綠建材標章?
(2) 綠建材標章有效期限僅二年太短,是否可延長有效年限?
(3) 建築技術規則中已規定要使用 30%以上的綠建材產品,但是再生產品常使 用在戶外,故該規定對再生產品之推廣幫助有限,建議主管機關對於再生產 品應再加強獎勵。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公共工程建設應有「綠色內涵」,再生建材使建 材是否可加強納入其中?
(5) 道路開挖或建築工地所產生的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是否可計入再生綠建 材。
(6) 有些業者進口國外的材料,生產之產品雖然不符合再生綠建材標章之規定,
卻仍可申請健康綠建材標章,不太合理。
(7) 建議政府採購法中應強制使用再生綠建材。
圖4-12.座談會情形(1) 圖4-13座談會情形(2)
3.現場展示:再生綠建材業者及展示產品如下
大倡公司矽酸鈣板再生綠建材
福鹿公司再生橡膠屋頂隔熱磚
冠軍公司再生陶瓷面磚
天九公司再生高壓混凝土磚、再生透水磚、再生連鎖磚
順欣公司再生輕質節能面磚
立順興公司再生粒料
工研院能環所再生無機聚合材、竹纖維隔熱板 展示情形如圖4-14~4-17。
圖4-14 現場展示(1) 圖4-15 現場展示(2)
圖4-16 現場展示(3) 圖4-17 現場展示(4)
4.再生木質屋頂隔熱磚現地施工示範
再生木質水泥屋頂隔熱磚技術為計畫之研發成果。使用水泥與回收木材所破碎之 木屑,重量比 2:1 混合後直接鋪設於地面上,可發揮良好之隔熱效果(熱傳導係數 0.15W/m.K 以下)。為克服木屑與水泥不易結合之困難,故本計畫研發成功以無機膠合 劑進行木屑之前處理,再與水泥拌合後,可得到良好的木屑水泥漿體。除可灌製一般 30×30 ㎝之屋頂隔熱磚外,亦可直接於現地施工(如圖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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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配合建築物整體施工,節省人力物力。
(2) 減少現場生產之物料貯存、成品養生堆置空間。
(3) 減少包裝、搬運成本。
(4) 可依舖設面積整體考量,無死角,可減少邊料產生,節約物料成本。
本計畫已成功完成再生木質屋頂隔熱磚現地施工之各項條件控制,故藉由本成果 發表會,將實作過程現場示範介紹與會者瞭解。示範重點在說明可以使用回收材料,
利用簡單之器具,快速施工。證明實地應用毫無困難,值得業者廣為使用。觀摩會之
利用簡單之器具,快速施工。證明實地應用毫無困難,值得業者廣為使用。觀摩會之